為學韓文13個月2萬1900元,上課幾天不適應卻無法退款!消基會:補習班列消費糾紛前5名

上課幾天不適應卻無法退款 消基會:補習班列消費糾紛前5名

為學韓文,楊先生報名參加「韓文40音課程一個月+會話課12個月」,一共是13個月2萬1900元。然而上課後,楊先生覺得不適應,想要申請解約退款,補習班卻以已超過學期的3分之1而不予退費,但楊先生認為表定開課日雖在1月初,卻是延到2月底才真正開課,雙方因而產生消費糾紛。

消基會秘書長徐則鈺表示,隨著社會的變遷,不少求職、求學者會到補習班精進自己工作或學業上的能力,但補習班退費一直名列消基會申訴排行榜前5名;過去消基會曾多次呼籲應詳細規範開課日、退費比例等規範,但退費糾紛仍不間斷。

徐則鈺指出,補習班開班型態,已從傳統固定時間班別,轉變為多元化的教學模式。尤其是在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期間,常因線上教學、授課錄影等替代教學方案,品質與實體課程有所落差,而衍生退費爭議事件。

他認為,現有的退費處理原則,是否足以因應新型態的上課模式,有再檢討的空間;主管機關教育部或行政院消保處應趕緊召開會議,詳細明訂相關規範,讓業者有所依循,並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主張,無論是實體或線上開課,都應該為「不適應者」保留一段猶豫期,否則目前開課日起2至6日但未逾3分之1,申請退費即扣50%學費作為違約賠償金,以動輒數萬或數十萬元起算的補習費用來說,似有處罰過高之嫌。

消基會也認為,中央和地方教育局對於退費相關辦法都應再修整,以縮短違約金賠償差距,降低爭議發生比例;至於退費比例,消基會建議參照「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以每10天為一退費計算基礎,以達衡平原則。

另外,消基會呼籲補習業者,除應於契約明確記載契約起訖期間(明訂實際開課日期、上線登錄日期)、服務項目(包括補習堂數、課程內容與補習方式,如實體或錄音、線上等)、總金額、指定講師姓名等外,特別是補習費用是否有履約信託、補習場所容留人數及補習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的重要資訊都應清楚揭露,保障業者與消費者雙方權益。

補習班退費 北市最嚴格 台中最友善

消基會昨天表示,統計今年1至5月,接獲補教類申訴就達200件,其中145件都是退費糾紛,比例高達7成。消基會指出,現行補習班退費辦法由各地方政府自行訂定,嚴苛程度也相異,造成消費者權益無法被保障,呼籲主管機關教育部應訂出標準。

一名消費者劉小姐投訴,她以每期付款3300元、共24期的分期方式支付學費7萬9200元報名,但上了5堂課後覺得不適合想申請退費,不料業者卻依「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之退費規定,開課日起第2日上課後且未逾全期3分之1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只需退還50%學費,也就是3萬9600元,她大呼:「虧很大!」

消基會進一步調查六都發現,各地區退費標準皆不同,整體看來,台中市對消費者最為友善,學生只要在開課日第10天前提出退費要求,都還可以拿回8成學費;反觀最不友善的是台北市,學生如果在上完第2堂課後提出退費要求,代價就是一半學費拿不回來。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由於目前針對補習班退費,教育部下放給地方政府自訂管理辦法,導致各地不一致,消費者權益也相差很大,建議主管機關應就不同性質的補習班,訂定相關退費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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