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CNN報導台灣交通險象環生宛如「行人地獄」!洗刷行人地獄北市警今起大執法抓車輛不讓行人,直接罰3600元

洗刷行人地獄 北市警今起大執法抓車輛不讓行人

美媒CNN報導台灣交通險象環生,宛如「行人地獄」,交通部宣布3月31日起,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直接罰3600元。台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今起至6月啟動「行人路權大執法」專案,警方首日在重要路口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行人違規、車輛行駛人行道、人行道違規停車共4行為。

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北市府成立「行人安全友善計畫專案小組」,以提升行人通行環境安全。交通局長謝銘鴻說明,市府團隊就工程、教育與執法已有整合性計畫;工程面為路口路型改善,如行穿線退縮、庇護島、行人綠燈早開等;教育面是透過各管道提醒行人與駕駛人對於法規、路權、罰款等認知;執法是由警方加強取締。

今天是大執法專案首日,市警局14個分局同步在松江路與南京東路、忠孝東路與敦化南路、羅斯福路與和平路口等行人多事故路口執法取締。交大大隊長陳勇華一早也到萬華的中華路與成都路口,視察第一線執法現況,謝銘鴻也到場關心。

台北市警局統計,去年行人死亡交通事故19件、19死,是近5年最低,然而今年1月至3月22日,已有10件行人死亡交通事故,相較去年同期增加5件。

陳勇華指出,10人均為65歲以上高齡長者、70至91歲不等,自身有違規行共9件,占比高達9成,分析肇事原因不乏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行人闖紅燈、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等。

陳勇華說,針對里民活動中心、晨間運動場所、菜市場等高齡長者出入場所,警方會加強宣導,建立高齡長者的法治觀念,以免事故發生。

交大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可處500元;車輛行駛人行道可處600元至1800元罰鍰;人行道違規(臨時)停車可處300元至1200元罰鍰。

交通部預告將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 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 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提升為最高額3600元罰鍰。警方籲車輛駕駛人行經路口或轉彎時,務必減速慢行停讓行人。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開車不讓行人罰則加重 3/31起最高處罰7200元

台灣「行人地獄」臭名遠播國際,對此,交通部為改善行人事故,讓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112年3月31日起提高對於車輛未禮讓行人的罰責,警方將嚴格執法,以維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安全。

平鎮警分局交通組組長王瑞程表示,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也將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此次也針對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部分一併修正,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皆從現行處罰6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則由現行處罰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

警方呼籲,行人通行穿越道時應注意交通狀況,遵守交通規則,不可隨意穿越,應走人行道或行人穿越道。同時,駕駛人也應該遵守交通規則,尊重行人優先通行,共同落實交通安全,就能營造出更加友善的城市環境。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自112年3月31日施行

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罰責,自112年3月31日施行,另非號誌化路口停讓之裁罰,亦於此次一併修正。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此次修正重點包括行人安全及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兩部分,在提高行人安全部分,為改善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故提高相關違規裁罰金額。

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

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在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部分,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皆從現行處罰6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

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則由現行處罰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籲請汽機車駕駛人禮讓行人,並落實遵守非號誌化路口之停讓觀念,以避免交通事故,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別讓荷包失血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今年3/31起施行

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罰責,自112年3月31日施行,另非號誌化路口停讓之裁罰,亦於此次一併修正。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本次修正重點包括行人安全及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兩部分,在提高行人安全部分,為改善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故提高相關違規裁罰金額;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在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部分,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皆從現行處罰6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則由現行處罰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呼籲,請汽機車駕駛人禮讓行人,並落實遵守非號誌化路口之停讓觀念,以避免交通事故,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自112年3月31日施行

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罰責,自112年3月31日施行,另非號誌化路口停讓之裁罰,亦於此次一併修正。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表示,本次修正重點包括行人安全及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兩部分,在提高行人安全部分,為改善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故提高相關違規裁罰金額。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在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部分,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皆從現行處罰6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則由現行處罰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

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籲請汽機車駕駛人禮讓行人,並落實遵守非號誌化路口之停讓觀念,以避免交通事故,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注意!汽車未禮讓行人加重處罰 3月31日開始施行

為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條附表,提高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罰責,自112年3月31日施行,非號誌化路口停讓之裁罰,亦於此次一併修正。

台南市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本次修正重點包括行人安全及非號誌化路口安全兩部分。提高行人安全部分,為改善行人事故,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保護行人及弱勢用路人,故提高相關違規裁罰金額。

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處罰(機車維持1,200元),若不暫停讓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的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小型車由現行處罰3,600元提高為4,800元,大型車由現行處罰4,500元提高為7,200元(機車維持2,400元)。

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部分,若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或是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皆從現行處罰6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另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則由現行處罰900元提高為機車處罰1,200元、小型車處罰1,500元、大型車處罰1,800元。

王銘德籲請汽機車駕駛人禮讓行人,並落實遵守非號誌化路口之停讓觀念,以避免交通事故,共同維護行車安全。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Forums  ›  新聞話題  ›  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