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數位中介法》黃揚明怒轟:詐騙國家隊別再騙!網:參考對岸?《網路安全法》

數位中介法惹議 NCC公聽會急喊卡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爭議大,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踩煞車」,他下午受訪時表示,言論自由是堅持的價值,相關部會要加強溝通,做到大家都能接受才來進行;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隨後宣布,下周公聽會延後召開,虛心接受各界指教,將持續與各界對話。

中介法修法衝擊言論自由,國內三大數位協會也共同發表聲明指出,中介法應以數位發展為目的,盼主管機關能再與產業、專家及學者多方研議,共同商榷以數位發展為前提的執法可能性,建請暫緩立法上路。

在野批中國式言論管控

在野黨也同聲反對中介法,時代力量、民眾黨質疑,中介法宛如「中國式的言論管控」。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公開反對數位中介法,桃園市長參選人張善政邀請對手鄭運鵬,一起反對這部法律,守護台灣網路言論自由。

中介法爭議太大,連執政黨內都有異議,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昨在臉書貼出「自由時代」雜誌總編輯鄭南榕照片,表示「言論自由絕對是所有民進黨人都該誓死捍衛的」。不過,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陳時中說,他和高嘉瑜立場一樣要誓死捍衛言論自由,但該法應不妨礙言論自由又要有管理,預料強度不會很強,扣帽子討論法案方式不好。

公共政策平台99%反對

NCC日前舉辦三場說明會,各界質疑聲浪不斷,NCC原訂八月廿五日公聽會已確定延後召開。行政院官員說,中介法各界疑慮深、仍需多方溝通,蘇貞昌因此定調「修法踩煞車」;但NCC是獨立機關,只能從政院的角度建議,要由NCC做最後決定。

官員也指出,數位中介服務法前身為「數位通訊服務法」,上屆立法院未審,且屆期不續審,這次再提出;由於涵蓋面向多,目前聚焦爭議點涉及網路言論自由也較敏感,看起來尚未形成普遍共識,蘇揆才會決定先踩煞車。

中介法引發網友大反彈,就連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中介法草案意見徵詢頁面,百分之九十九的網友都投下反對票。

下周四公聽會延後召開

對業者而言,中介法要求下架違法內容,但實務上如何認定違法,本身將是一大問題;中介法還規定,法院還沒有裁定訊息是否違法前,政府單位有權加註警語,對隱私、個資帶來非常大風險,專家學者期期以為不可。

NCC昨表示,八月十一、十六、十八日已辦理三場分眾說明會,會虛心接受各界指教,並充分納入考量;三場說明會所蒐集的意見多元,尚需時間充分研析,故暫緩下周四公聽會,至於何時再辦,尚無時間表。

拿N號房護航《數位中介法》 黃揚明怒轟:詐騙國家隊別再騙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強推《數位中介法》意圖箝制言論自由,引爆民怨。綠營側翼與民代為貫徹黨的意志,竟稱「中介法又還沒送立院」,並用韓國N號房事件護航。對此媒體人黃揚明毫不客氣地痛批,就算修法通過,你政府能下架國外網站嗎?「詐騙國家隊,不要騙人了。」

NCC版本的《數位中介法》草案,讓不少網友已開始惡搞「自我審查」,留言「本文因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諷刺民進黨政策向共產黨看齊。除了網友外,不少社群平台業者、政界從業人員也紛紛跳出來表態反對中介法,高嘉瑜19日就在臉書貼出《自由時代》雜誌總編輯鄭南榕的照片並表示「言論自由絕對是所有民進黨人都該誓死捍衛的」,並引用同黨台北市議員王世堅的名言「over my dead body」;國民黨籍台北市議員徐巧芯也發文呼籲反對民進黨設立網路東廠,連署反對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討論。

早就放話「對背叛黨內同志者不再留情」的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則隔空嗆高嘉瑜「中介法又還沒送進立法院。」林靜儀宣稱,中介法議題非常複雜,全世界民主國家都面臨挑戰,目前研議階段是:針對草案定義、納管範圍、資訊限制令執行細節、知悉構成要件、免責條款設計、國內產業環境評估、救濟程序等議題收集意見,大嗆「不用帶風向什麼強推。」

針對為中介法護航說法,黃揚明指出,拿台版N號房等色情內容來護航數位服務中介法草案,「簡直是把人民當白痴。」黃揚明表示,這類訊息現在已經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法律,規範網站應立刻下架相關內容;況且即使通過數位服務中介法,這些訊息若放在外國網站或祕網,「你政府真的就能下架嗎?」黃揚明狠批民進黨「不要騙人了,詐騙國家隊。」

由於中介法18日說明會引爆輿情激憤、反彈聲浪越演越烈,NCC原預計在25日舉辦公聽會,開放業者、社會大眾報名參加,19日下午卻緊急喊卡,決定延期舉辦。NCC表示將持續與各界對話,凝聚社會共識,待各界意見討論釐清後,再行辦理。

超級比一比!《數位中介法》與對岸《網路安全法》第58條好類似 網:參考對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18日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與會學者專家對侵犯言論自由表達相當多的質疑,也有網友翻出草案,其中提到「各該法規主管機關如依調查認為有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為減輕或避免公共利益之危害所必要,得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由法院作成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對該資訊為移除、限制使用者接取或採行其他必要措施之命令,以為言論自由與公共利益之衡平。」簡而言之就是若流言有危害「公共利益」主管機關可以向法院提出「限制令」進而透過法院將該留言移除,對此網友表達強烈不滿,有網友認為這與中共的《網路安全法》如出一轍。

對岸《網路安全法》第58條規定,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與數位安全法中提到「可透過法院將該留言移除」一說超類似,對此網友傻眼「果然是一中原則,兩個中國都一樣」、「綠共進化速度遠勝紅共」、「同文同種。被侵略的時候應該不會有適應不良的問題了」。

數位中介法暫緩公聽會 蘇貞昌:民主成熟運作過程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聽會引起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研擬法案辦公聽會,讓各界表示意見,實務面有待進一步精緻化,可好好溝通,這是民主成熟運作的過程。

NCC近日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聽會引起爭議,政院官員表示,數位中介法原是為了避免違法內容在數位平台等擴散,但各界疑慮仍深,需多方溝通,蘇貞昌定調修法先踩煞車。

蘇貞昌今天到台中市永安宮參拜祈福,會前接受媒體訪問,關於外界質疑數位中介法是沒收言論自由。

蘇貞昌表示,任何的立法過程,從研擬到送至立法院,都必須要有相關當事人、業者以及各界的意見請教、傾聽,而相關部會在研擬法案的時候,就辦公聽會,來讓利害關係人、業者以及各界表示意見,這中間本來就會有利害的不同,見仁見智。

蘇貞昌說,如果在實務面、技術面還有待更進一步精緻化,或意見有待溝通,本來就可以好好地再來進行,這是民主成熟運作的過程,也尊重各部會的運作,也請各界繼續指教。

政院:數位中介法仍需多方溝通 蘇貞昌出手踩煞車

NCC近日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聽會引起爭議,政院官員今天表示,數位中介法原是為了避免違法內容在數位平台等擴散,但各界疑慮仍深,需多方溝通,院長蘇貞昌定調修法先踩煞車。

蘇貞昌下午出席2022第二屆綠色餐飲年會暨頒獎典禮前受訪時說,堅持言論自由價值,但民眾也因假訊息受害無數,如何在實務作業上做到最好,需要各方多溝通。

他說,如果在實務面、操作面還有不及,或者需要再溝通部分,請相關部會要積極溝通,必須等到大家都能接受時,再繼續進行。

政院官員下午對中央社記者表示,院長意思已經很清楚,數位中介法修法就是要踩煞車,待各界都同意才實施。

他表示,數位中介法原是為避免私密影像、造謠假訊息等違法內容在數位平台擴散,但經過近日公聽會溝通,各界疑慮仍深,尚需多方溝通,因此蘇貞昌決定先擋下來。

NCC6月底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經過近日3場公聽會後,除平台業者擔心侵害言論自由、影響產業發展,實務上難以遵循,網路上反彈聲浪也不止,NCC傍晚臨時宣布,暫緩辦理原訂8月25日的草案公聽會,等各界意見釐清後再行辦理。

數位中介法急煞 蘇貞昌:再精緻化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聽會引起爭議,行政院長蘇貞昌定調修法先踩煞車。今他再度強調,任何立法過程本就會因利害不同而見仁見智,若實務面、技術面待精緻化,可以好好意見溝通,這是民主成熟運作的過程。

NCC近日舉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公聽會引起爭議,被批評是台灣言論自由末期,行政院昨表示,由於各界疑慮仍深、需多方溝通,院長蘇貞昌定調修法先踩煞車。

蘇貞昌今(20日)上午到台中市永安宮參拜祈福,會前媒體詢問數位中介服務法一事,蘇貞昌表示,任何立法過程,相關部會研擬法案時,辦理公聽會向各界請教,本來就會因利害不同,有見仁見智的看法。

蘇貞昌進一步說,如果實務面、技術面需要再精緻化,或意見有待溝通,可以好好進行,這是民主成熟運作的過程,他尊重各部會的運作,也請各界繼續指教。

NCC推中介法草案 挨批向中國看齊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於6月底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盼約束網路平台違法或假訊息樣態,卻遭到眾多網路業者及使用者反彈,憂心箝制網路言論自由,等於是向中國看齊。時代力量立法委員王婉諭、時代力量新北市三重蘆洲議員候選人王景弘、數據輿情師吳靜怡、網路名人「四叉貓」劉宇今(19)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應廣納各界意見,檢討現行草案版本。

王景弘表示,現在政府的著重點應該是放在「如何提高司法對於網路案件的處理速度、量能與專業度」,並非是採用特定專法「未審先判」,要求平台業者配合,甚至暗示平台業者「自肅自律」,根據草案內容,平台自律機制的參與還包含了政府官員,此舉將會在網路上掀起新一波的「言論審查」。

王景弘表示,對於「一眼即知」的違法事情,如毒品、槍械、詐騙、兒童色情等等,要求業者在收到檢舉並搭配內部查核後,鎖定文章或刪除文章,這本來就是合理的要求。但是對於不實訊息這種尚需要調查、審理的事情,如果要由平台去主動偵測、調查,對於平台端來說幾乎等於不可行,這樣的事實認定有根本上的困難,反而可能會扼殺社會討論、對話的空間。他痛批《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範圍之大、管理之嚴格已經媲美中國,「難道台灣言論管制上得向中國看齊嗎?」

王婉諭指出,在現行草案的第18條中明確的提到:「當主管機關認定網路上某則貼文為假訊息時,可以在未經法院裁定前,要求平台業者加註警語」,即便這樣的內容來自歐盟2018年所訂的《視聽媒體服務指令》,但在歐盟也沒有主管機關有權責來直接介入、審理不實言論或謠言。所以,NCC目前所提出來的《數位中介服務法》,其實是超出歐盟所訂的法規之上,同時也讓行政機關有過大的權力,這也是在近期為何引起那麼多反彈與討論的原因。

王婉諭表示,在2013年NCC就也曾經提出電信法第9條的修正草案,當時的草案同樣是讓主管機關認定內容是否違法,可以移除或下架其相關內容。對於這項草案,當時仍是在野黨的蔡英文總統曾反對指出:「使用網路發表意見、接收資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權利不容剝奪」。如今,蔡政府卻端出了一個相似的草案,實在讓人非常感概

王婉諭提到,過去有關於性私密影像如果違反了相關法令要進行移除,相信全國人民及平台業者都會支持並給予肯定。然而,無論是所謂的「不實言論」,或是台灣政治文化中的「網軍」,在認定上都無法有非常即時、明確的界定。她以前一陣子林智堅的論文案為例子,這樣的揭露是否屬於不實言論,如果讓主管機關或是執政黨的政府來作仲裁,可能就會引起更大的爭議。因此,在法規條文上應該要作更細緻的討論,過與不及都不是對的方向。

針對《數位中介服務法》不只引爆鄉民、平台與在野黨反彈,就連部分綠委也反對,政院官員今日表示,《數位中介服務法》原是為了避免違法內容在數位平台等擴散,但各界疑慮仍深,需多方溝通,院長蘇貞昌定調修法先踩煞車。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數位中介法引發反彈 陳偉杰:請林佳龍別再裝「龍」作啞

數位中介法引發各界的反彈,網路更是一片撻伐之聲,讓行政院長蘇貞昌急踩煞車;媒體人翻出2013年在民進黨在立法院的提案文件,提案中指出「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而連署的第一人就是現今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

新北市議員陳偉杰批評,民進黨當年提案的時空背景,正是網路方興未艾之時,借用網路進行負面攻擊當年執政的馬政府;昔日提案保障言論自由,今日對中介法卻默不吭聲,雙標黨終究是雙標黨,套句林佳龍的話,「大家看不下去啦,醜媳婦還是要見公婆」,請林佳龍別再裝「龍」作啞,出來表態一下吧!

陳偉杰認為,蔡政府自連任後醜態盡露,民進黨從林智堅的論文門、球場門,到今日的柬埔寨詐騙陷阱,在網路宣傳上一連串的吃鱉,民進黨政府早已按耐不住,就想提出醞釀已久的數位中介法箝制網路言論;民進黨早已忘了當年爭取言論自由的歷史過程,更讓當年參與野百合學運的同伴蒙羞。

陳偉杰質疑,更可笑的是,就連自己提案保障「謠言自由」都已忘記,身為連署保障「謠言自由」的第一人林佳龍,怎能在此時對於真正的言論自由卻默不吭聲呢?蔡政府如今堂而皇之的提出數位中介法,若還想強渡關山通過立法,將成為台灣自由民主化後最黑暗的一天,更成為台灣民主的罪人。

陳偉杰表示,如今在輿論的批評下,蘇貞昌這才急踩煞車,這證明NCC根本不是「獨立機關」,而是民進黨政府打擊異己的「特務機關」;不管是在野政黨、媒體還是一般民眾,所面對的是民進黨府院黨、檢警調,再加上特務機關的強大體制威脅。

陳偉杰直指,日前林佳龍說他的靠山是蘇貞昌,如今面對靠山所提出的數位中介法,請林佳龍也拿出緊逼新北市長侯友宜出來辯論的氣魄,先出面解釋民進黨為何過去可保障「謠言自由」,如今卻想箝制「言論自由」,並聊聊當年身為連署保障「謠言自由」第一人時的心情吧!

時空背景不同?當年這些綠委曾提案保障「謠言的言論自由」

國民黨今天質疑,民進黨政府意圖推動之「數位中介服務法」有戕害言論自由之虞,若政府認定網路資訊不實,可依該法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加註警示或法院裁罰,甚至斷網。難道民進黨政府又要創造網路新東廠?忘記民進黨立委曾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要保障「謠言的言論自由」嗎?

國民黨表示,社會輿論多對「數位中介服務法」表達反對,業者亦表示質疑,呼籲政府切勿橫柴入灶,強渡關山,更呼籲曾提案要保障「謠言的言論自由」的民進黨地方首長參選人,應站出來反對中央粗暴立法。

國民黨表示,民進黨過去已多次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法辦網友,現在民進黨政府又可在無法院裁判的情形下,先令平台加註警語。若此法通過,不能討論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的論文抄襲事件,因為國安局長陳明通親自背書沒抄襲,且總統蔡英文更親自回應「智堅辛苦了」;不能討論台灣人被詐騙集團當豬仔的事件,因為網紅的拯救影片已被外交部說他誤導國人;不能討論中共飛彈飛越台灣上空,因為國防部說沒飛過領空;也不能討論缺電危機,因為經濟部說沒有缺電。

國民黨說,難道民進黨政府已像喬治歐威爾小說「一九八四」那樣,成為了能夠判定真相的「真理部」,能夠決定民眾該說什麼、不該說什麼?像專制獨裁的明朝皇帝那樣,創建了一個足以監控人民、迫害忠良的網路新東廠?如此一來中華民國還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嗎?

國民黨說,民國102年時任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蔡其昌、黃偉哲、陳其邁、李俊俋等人,曾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公開指稱「現今言論自由的意識高漲,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障」。現在這些人分別是民進黨所提名的縣市首長參選人,「數位中介服務法」要破壞言論自由,難道不用站出來說清楚自身立場?難道不該站出來「保障謠言的言論自由」,呼籲中央停止立法?

國民黨指出,該法若通過,還將捐助25億成立公設財團法人,立法委員無從監督,可能成為執政黨染指網路言論的白手套。目前已有多家民間事實查核機構可與業者合作協助判定網路傳言真偽,尚有若干爭議,為何非得將事實查核工作收回由政府或者政府實際掌控的財團法人一把抓?民進黨政府以打假消息為名行管制言論之實,所作所為又與中共「網信辦」有何不同?如此看來,綠共紅共難不成一家親?

若政府執意立法,等於是逼迫他們關站、或者是禁止所有政治性言論;甚至連「LINE」都質疑,難道政府連民眾所有的私人對話都要納入監管、加註警語?甚至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等數位產業相關代表性團體也已發表聲明反對立法。

國民黨說,對於如此傷害言論自由、網友及業者都不埋單的惡法,呼籲民進黨政府聆聽民意,回頭是岸退回草案,民進黨立委也應站在人民立場,拒審此案,民進黨縣市首長候選人更應出來表態,呼籲中央政府收回成命。國民黨將堅持與人民站在一起,反對數位中介服務法立法。

「謠言也算言論自由」 黃暐瀚找出綠委9年前提案狠打臉

「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發各界反彈,近日也出現網友紛紛在各社群平台文章留言「此則留言因為違反中介法已被刪除」,反諷中介法。行政院長蘇貞昌昨天踩煞車。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說,民進黨立委2013年是怎麼高喊言論自由不可碰觸的,現在不用言論自由了?「即使是謠言,也算言論自由」。

蘇貞昌昨天表示,會請相關部會要積極溝通,而要等到相關能夠做到大家都能夠接受,才會繼續進行。黃暐瀚在臉書表示,因為網路輿情「大炸鍋」,原訂8月25日中介法的第四場公聽會,延緩舉辦。

黃暐瀚找出2013年立法院議案文件,上頭寫「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他表示,別的不多說了,自己看看2013年,民進黨立委是怎麼高喊言論自由不可碰觸的?「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這提案還列在立院的議事處,想否認都甩不開。「現在不用言論自由了?」

黃暐瀚說,他比較在意的是,明明原本叫做「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通傳法),為什麼突然改名變成「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中介什麼?明明就是網路「管理」、網路「管制」,甚至都可以算是「網路戒嚴」了。「在那邊「中介」什麼?想騙誰?」

網友留言「年輕人一定會炸鍋,上次抗中保台之間的差別,就在台灣有網路言論的自由,民進黨是打算自毀選路」、「在野跟執政的標準不可能一樣的」、「如果人民連言論的自由都沒有,那就等著被推翻了」、「又是一樁兩套標準的演出戲碼,爛爆了」、「中介=中央介入?」。

數位中介法戕害言論自由?國民黨批民進黨創造網路新東廠

針對民進黨政府意圖推動之《數位中介服務法》有戕害言論自由之虞,中國國民黨今(20)日質疑,若政府認定網路資訊不實,便可依該法要求網路平台業者加註警示,甚至可以交由法院裁罰,違者最重還可斷網,難道民進黨政府又要創造網路新東廠?輿論多表反對,業者亦表質疑,國民黨呼籲政府切勿橫柴入灶,強渡關山,更呼籲曾提案要保障「謠言的言論自由」的民進黨地方首長參選人,應站出來反對中央粗暴立法。

國民黨表示,民進黨過去已多次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法辦網友,現在民進黨政府又可在無法院裁判的情形下,先令平台加註警語。若此法通過,不能討論林智堅的論文抄襲事件,因為國安局長陳明通親自背書沒抄襲,且總統蔡英文更親自回應「智堅辛苦了」;不能討論台灣人被詐騙集團當豬仔的事件,因為網紅的拯救影片已被外交部說他誤導國人;不能討論中共飛彈飛越台灣上空,因為國防部說沒飛過領空;也不能討論缺電危機,因為經濟部說沒有缺電。

國民黨質疑,民國102年時任民進黨立委林佳龍、蔡其昌、黃偉哲、陳其邁、李俊俋等人,曾提案修正《社維法》,公開指稱「現今言論自由的意識高漲,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障」,現在這些人分別是民進黨所提名的縣市首長參選人,《數位中介法》要破壞言論自由,你們難道不用站出來說清楚你們的立場?難道不該站出來「保障謠言的言論自由」,呼籲中央停止立法?

國民黨指出,該法若通過,還將捐助25億成立公設財團法人,立法委員無從監督,可能成為執政黨染指網路言論的白手套。目前已有多家民間事實查核機構可與業者合作協助判定網路傳言真偽,尚有若干爭議,為何非得將事實查核工作收回由政府或者政府實際掌控的財團法人一把抓?民進黨政府以打假消息為名行管制言論之實,所作所為又與中共「網信辦」有何不同?如此看來,綠共紅共難不成一家親?

若政府執意立法,等於是逼迫他們關站、或者是禁止所有政治性言論;甚至連《LINE》都質疑,難道政府連民眾所有的私人對話都要納入監管、加註警語?甚至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DMA)、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DEAT)等數位產業相關代表性團體也已發表聲明反對立法。對於如此傷害言論自由、網友及業者都不買單的惡法,呼籲民進黨政府聆聽民意,回頭是岸退回草案,民進黨立委也應站在人民立場,拒審此案,民進黨縣市首長候選人更應出來表態,呼籲中央政府收回成命。國民黨將堅持與人民站在一起,反對《數位中介法》立法。

中介法喊卡!綠營9年前說法狠打臉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期以約束網路平台違法或假訊息,包含YouTube、臉書等平台都將納管,令各界質疑是限制言論自由;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在臉書發文,翻出2013年民進黨立委高喊言論自由不可碰觸,「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他質疑「現在不用言論自由了?」

NCC原預計下周四(8/25)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公聽會,昨天下午緊急喊卡;黃暐瀚在臉書貼出2013年的立法院文件,白紙黑字寫著,由民進黨立委提出「現今言論自由的意識高漲,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

對此,黃暐瀚痛批,2013年時,民進黨立委是怎麼高喊言論自由不可碰觸的?「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這提案還列在立院的議事處,想否認都甩不開;他也質疑「現在不用言論自由了?」

黃暐瀚表示,個人比較在意的是,明明原本叫做「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通傳法),為什麼突然改名變成「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中介什麼?明明就是網路「管理」、網路「管制」,甚至都可以算是「網路戒嚴」了,在那邊「中介」什麼?想騙誰?」

不少網友紛紛留言,「現在先延緩舉辦,等選舉完馬上火速通過」、「在野跟執政的標準不可能一樣的」、「由於此訊息不符合國家網路中介法,已被屏蔽」、「你現在不站出來發言,以後恐怕連開口說話的機會都沒有!」等。

昔日發文打臉中介法!蔡英文說話了

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日前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期以約束網路平台違法或假訊息,包含YouTube、臉書等平台都將納管,令各界炮轟根本是限制言論自由;總統蔡英文9年前的貼文也被挖出,內容高喊「使用網路發表意見、接受資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權利不容剝奪」,讓民眾大嘆根本是自打臉,稍早蔡英文在彰化為候選人站台,被媒體問起中介法是否要喊卡中止,僅冷淡2字「謝謝」,並未多做說明。

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8日辦理第3場《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說明會,包括LINE、巴哈姆特、臉書、電子商業務業者與公協會等資訊儲存服務及線上平台服務業者到場,痛批《中介法》針對言論自由規定,讓業者無所適從,同時引發廣大反彈聲浪,原本預計在8月25日辦理第4場說明會也緊急喊卡。

蔡英文在2013年6月17日針對電信法第九條修正案的看法也被挖出,當年蔡英文在臉書寫道「使用網路發表意見、接收資訊是人民的基本權利,這樣的權利不容剝奪,身為這個民主國家的一份子,我反對政府提出的『電信法第九條修正草案』,也呼籲行政院主動把這個案子退回,不予審議」。

蔡英文當時說,繼不久前智財局打算以侵權為由,逕自以行政命令封鎖境外網站開始,到最近的電信法第九條修正案,準備授權給主管機關可以逕自以有「妨害公序良俗」之嫌,要求業者斷網或刪除網路內容,政府接二連三的試圖限制人民網路活動的舉措,已經引起社會相當的疑懼,擔心政府正一步步的剝奪人民的自由。

蔡英文也強調,一旦行政權力可以經由這些不明確的法律概念獨斷至此,那麼原本像是『反對媒體壟斷』這樣的社會改革運動,也可以視為『違反社會秩序』而被禁止在網路宣傳、討論,而從來就應該多元而充滿創造力的網路平台,也將因為行政權基於各種主觀喜惡,動輒戴上『違反善良風俗』的大帽子,而終究斷絕了這個社會活躍的動力。

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也在臉書翻出2013年立法院提案,民進黨立委高喊言論自由不可碰觸,「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讓黃暐瀚痛批,提案還列在立院的議事處,民進黨想否認都甩不開,同時質疑當年要言論自由,「現在不用言論自由了?」。

高嘉瑜再出怪聲「誓死捍衛言論自由」 林靜儀護航「又還沒送進立法院」打臉9年前蔡英文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強推《數位中介法》意圖箝制言論自由,引爆民怨。綠委高嘉瑜繼日前「一屍五命」說遭黨內撻伐後,19日再出「怪聲」,貼出鄭南榕照片、表示誓死捍衛言論自由,疑似反對強推中介法;但也引來日前烙狠話「背離黨內同志者,不再留言面」的綠委林靜儀疑似對號入座,隔空開嗆「中介法又還沒送進立法院。」但一席話卻打臉多年前曾反電信法的那個蔡英文。

NCC版本的《數位中介法》草案,讓不少網友已開始惡搞「自我審查」,留言「本文因違反數位中介法已被刪除」,諷刺民進黨政策向共產黨看齊。除了網友外,不少社群平台業者、政界從業人員也紛紛跳出來表態反對中介法,高嘉瑜19日就在臉書貼出《自由時代》雜誌總編輯鄭南榕的照片並表示「言論自由絕對是所有民進黨人都該誓死捍衛的」,並引用同黨台北市議員王世堅的名言「over my dead body」,引發討論。

高嘉瑜「出怪聲」違逆黨意也不是第一次,毫無意外又招來不少死忠綠營支持者出征;而早就放話「不再留情」的同黨立委林靜儀,也疑似對號入座,隔空嗆高嘉瑜「中介法又還沒送進立法院。」林靜儀宣稱,中介法議題非常複雜,全世界民主國家都面臨挑戰,目前研議階段是:針對草案定義、納管範圍、資訊限制令執行細節、知悉構成要件、免責條款設計、國內產業環境評估、救濟程序等議題收集意見,大嗆「不用帶風向什麼強推。」

不過林靜儀或許沒聽到平台業者心聲,許多業者表示NCC過往的說明會都僅是告知,大家怕事後一份新聞稿就讓各平台「被強行達成共識」,因此紛紛出席表達「沒有達成共識」的立場。林靜儀一句「又還沒送進立法院」和出征高嘉瑜的側翼說詞如出一轍,更是被其他網路瘋狂吐槽「民進黨立委多少人,進了直接等於通過好嗎?」、「這種草案連提都不該題!還等它送進立院喔?」

有網友翻出蔡英文於2013年時反對電信法第九條的說詞,她當時聲稱該法條將賦予行政權過大權力,扼殺言論自由與社會活力;2022年卻企圖再次透過中介法草案,走回國民黨威權老路。也難怪屢次違逆黨意的高嘉瑜,被同黨死忠的恨的牙癢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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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中法爭議4-1】《數位中介服務法》為何被炎上?一次看懂草案內容、爭議條款!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進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三場公開說明會,部分業者提出質疑,表示該法有對平台的不適性。另外,在野黨、網友們看了草案內容,也認為有戕害言論自由之虞,紛紛在網上痛批民進黨政府意圖推動該法是讓民主走回頭路。對於該草案備受爭議,近期外傳行政院長蘇貞昌出手踩煞車,要求續辦的公聽會暫緩。不過許多民眾人仍不太懂法案爭議在哪,為此,《CNEWS匯流新聞網》替讀者整理懶人包,讓不了解法案內容以及爭議事項的民眾一目瞭然!

今年6月2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希望透過多方協力參與網路治理,保障數位基本人權,建立自由、安全及可信賴的數位環境。NCC日前指出,草案內容架構參考歐盟的數位服務法(DSA)的規定,將納管5類對象,分別是連線服務者、快速存取服務者、資訊儲存服務者、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以及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也就是說民眾平常使用的應用程式、通訊連線服務、論壇平台等,如YouTube、Facebook、Instagram、巴哈姆特、LINE,都在列管範圍內。

NCC表示,《數位中介服務法》涵蓋了中介服務提供者資訊揭露、公告服務使用條款、提出透明度報告等一般義務。針對網路上的違法內容,草案要求業者必須建立通知及回應機制,以供任何人通報違法內容。如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認定網路上有違法內容散布,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的危害,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移除或限制該違法內容接取。另外,草案亦規範各該法規主管機關及業者需將資訊限制事項登載於共同資料庫,供公眾線上查詢,以強化資訊透明及問責。

不過該法最大爭議莫過於草案的第 18 條規定,若主管機關認為,平台上的資訊為「謠言」或為「不實消息」,且違反法律規定者,能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而法院則必須得在 48 小時內做出裁定,在法院裁定前,主管機關也有權對其認為是謠言或不實消息的資訊、且違反法律規定者的內容加註警示;也就是說,被列管的平台須遵守8項基本義務、2項資訊儲存義務、以及自身的7項義務,若違反將被開罰,若不刪除假訊息,還可能被處以最高500萬元的罰鍰。因此被認為新法意圖管制所有網路平台「行政部門認定的不當言論」,包括網路平台、雲端儲存空間,甚至網路通訊的基礎建設。

對於該法國內外商業、非營利平台在說明會上全數出聲反對,據臉書粉絲專頁「己爸偶」特別整理各代表說法。LINE台灣表示,私人通訊也受介入,我們很遺憾。開後門繞過法院,讓行政機關有權詮釋法律,嚴重影響個資;我們非營利平台也被列入太奇怪,沒有言論自由等於逼我們關站;Meta台灣則認為,台灣今年才加入國際組織,呼籲不要使用強制斷網,尊重言論自由;蘋果台灣則說要業者揭露演算法與篩選機制等行為,已經觸及商業機密;原本以為不符合 230 萬人標準,但 NCC 又說個案管理,我們無所適從;巴哈姆特則說,有人發文論文有抄、有人發文沒抄,業者沒有能力判斷哪方為假訊息。未來此類案件,雙方論點的文會全數刪除,以求免責,嚴重危害言論自由。

「己爸偶」也整理出能定義不當言論的主管機關分別為衛福部、文化部、交通部、經濟部、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教育部、金管會、公平會、中選會、數發部等,意即行政院下方,所有的行政主管機關,皆有定義「不當言論」的權力。只要平台不刪除不當言論,講依據法案第 46 條,將面臨單項最高台幣 1,000 萬元罰緩;另外,依據法案第 55 條,採「屬地主義」,透過電信手段「阻斷使用者接取或使用服務」,禁止不限境內平台的網路連接。

據了解,《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三場說明會有太多知名平台表達立場,且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上,草案的意見徵詢也被廣大的網友們紛紛留下反對意見。對此,NCC在19日宣布暫緩辦理原定於8月25日,期盼進行充分研析與討論,並再行檢討以提升草案品質,續行對外溝通。同時強調NCC將秉持開放態度,盼持續與各界對話,凝聚社會共識,共同精進草案內容。

【數中法爭議4-2】《數位中介法》草案引眾議 平台業者、NCC說法一次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進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三場公開說明會,不少知名平台表達反對立場,此外在野黨以及網友們也一面倒痛批民進黨政府。針對各界疑義,《CNEWS匯流新聞網》整理各方說法,交由讀者們自行評斷該法立意究竟是好是壞。

數中法說明會上諸多知名平台齊反對 業者:無所適從且恐危害言論自由

在第三場公聽會上,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表示,作為原生社群平台,針對法案對言論自由的相關規定,業者無所適從,並以最近備受爭議的論文門為例,表示若有人張貼某候選人論文涉及抄襲,但平台看到貼文卻不知道是否要進行刪文,畢竟也不知道去哪裡找人才來進行判斷,難道對難以判斷的貼文只能採取刪除以求免責嗎?這將對言論自由造成嚴重危害。

LINE也認為,若政府要管理所有一對一對話,還要加註警語和限制,涉及言論管制以及憲法的機密保障等原則,且條文規定只要有人檢舉要求就要把疑似違法言論下架,將會有可能發生過露濫用或限制不清的疑慮,恐怕會讓有心人士為了選舉,造成極大問題。

數中法引爭議 國內3大數位協會發聲明提訴求

對於《數位中介服務法》引發爭議,國內3大數位協會(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及台灣數位平台經濟協會)共同發表聲明,直指數中法影響範圍甚大,納管對象、行為定義模糊,讓業者無所適從,且恐面臨限縮網路言論自由、箝制數位發展。

聲明指出,草案文字過於簡略,並試以一法所有在台提供數位服務的平台業者,納管對象定義不清,不符合立法明確性原則;草案授權行政機關進行資料調取、增訂資訊限制令,若認為平台資訊為謠言或不實訊息,主管機關更可不經法院審理,即要求業者對特定訊息加註警告標示,若執行稍有不慎,對言論自由的限制與侵害將不易恢復,並對特定言論形成標籤化、扼殺鼓勵對話的負面效果。

聲明也表示,草案指出將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設立專責機構,協助業者訂定自律行為準則、快速通知服務,那專責機構應維持獨立與公平性,呼籲邀集多方單位、產業專家或透過相關公協會,建立溝通平台,消弭機構落入球員兼裁判的疑慮;另外,法案應以鼓勵數位產業發展精神為主,法治監理為輔,監管法案的過早介入,將阻礙創新商業模式發展的可能。

聲明同時也表明,法案所揭櫫的管理措施,將直接或間接地對於服務貿易,若要實施,應不論境內或境外公司都一致對待,否則只是加重國內業者法遵成本,無法解決實質治理問題;而草案在立法精神與內容規管缺乏歐盟漸進式推動的精神與方法,業者與政府相關單位都缺乏因應調整時間,讓法案執行無法到位,也易使得法案在缺乏朝野共識情況下,引發箝制言論自由之疑慮,所以呼籲NCC應暫緩立法,廣邀各界討論,以讓法案符合各界期待並兼顧數位治理與國家發展的平衡。

數中法引民怨 NCC澄清無「強推」

對此,NCC回應表示,目前草案僅為初版,沒有部分人士所稱「強推」的情事,同時也說明,8月舉辦3場公開說明會蒐集意見,後續將審慎檢視、檢討各項不足之處,關於規範範圍、執行方式及專責團體等會進一步討論;草案尚未經該會的委員會議最後審議確定,也未提送行政院、立法院,因此沒有「需要撤回」的問題;同時也強調,自由、安全及可信賴的網路環境需要各方利害關係人一起努力建構,NCC將秉持公開透明原則,持續與各方溝通,遵守自由民主法治的基本精神。

NCC強調,言論自由是台灣最珍貴的民主資產,也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但諸多網路犯罪問題也亟需解決,該如何拿捏分際是門艱難的課題,希望草案能回歸理性討論,促進相關政策的研議。

【數中法爭議4-3】《數位中介法》草案疑慮重重 律師、藍綠白說法看這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8日進行《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三場公開說明會,不少知名平台表達反對立場,此外在野黨以及網友們也一面倒痛批民進黨政府。針對各界疑義,《CNEWS匯流新聞網》整理各方說法,交由讀者們自行評斷該法立意究竟是好是壞。

有律師在臉書粉專上發文表示,草案第18條令她深感疑慮,雖然48小時內做出裁定需通過法官審查,而不是直接由主管機關決定這點是好的,但根本沒有考量到現在法院量能已經緊繃,又要求48小時以內就要做出裁定,法官是否能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審查,令人很難不質疑審理品質;另外,雖然主管機關要做出資訊限制令必須要通過法院裁定,但是在法院還沒裁定之前,又給主管機關權限可以針對他們認為謠言或不實訊息,且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直接加註警示,而且最高可以執行30天,但這樣的做法可能對特定言論產生標籤化的負面效果。

不過也有律師指出,近來網路上廣傳一個粉絲專頁整理出的草案懶人包,某段落寫著「實際上就是行政院下方,所有的行政主管機關,皆有定義『不當言論』的權力」,但自己看了草案,找來找去都沒看到「不當言論」四個字。每個領域的主管機關,一般法律都會有這個規定,主管機關有什麼權力,還是要看後面的法條,沒看過用一個主管機關法條可以腦補這麼多的。此外,明明是法院決定是否撤文,粉專卻卻講成行政機關認定。而粉專說:「如果不配合刪文,重罰,依照第 46 條,最高罰 1000 萬!」林智群指出,第 46 條根本不是處理「拒絕刪文」的規定,第 54 條不配合法院刪文,可以罰 5-50 萬。另該律師認為這個基本上也是一種帶風向。簡單來說,草案裡面,根本沒「不當言論」這個詞,到底是哪裡出來的,因而發現,原來謠言傳播鏈是長這樣子的,可想而知假訊息有多厲害了。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蔣萬安表示,民進黨一直以來把鄭南榕追求100%言論自由奉為聖經,蔡總統也曾在臉書公開反對修改電信法第9條,但如今藉由中介法來箝制言論自由,背棄信念,令人非常遺憾。蔣抨擊,陳時中還在為這部法案擦脂抹粉,甚至說假新聞需要評議這樣的藉口,完全無視這部法案對於台灣民眾言論自由的傷害,「我是律師出身、現任的立法委員,我直接直接公開反對這部惡法」。

同為台北市長候選人的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法案要看內容,遏止謠言的精神是大家支持的,但這個內容不可思議、用審查制不可思議,全世界民主國家的言論自由絕對不可能接受條件,並不是朝野政黨都曾提修法保障網路被害人就可以提這樣法案。同時也表示,目前法案停下來是正確決定,當公共政策提出來時,政府可能要顧慮到提出草案、辦公聽會前要更審慎。

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表示,NCC討論法案草案開過3次會,絕對不會在3次會議裡面能夠解決。世界各國有關臉書、Google等都有相關爭議過,政府進行相關的管理措施還是要因應基本精神與社會需要,NCC有一些構想所以提出修法的建議並進行社會對話,蘇院長認為此時可能尚未成熟,需要更多社會對話,所以暫緩,是一個正確的決定,NCC將來一定會提出更好的版本,進行更好的社會對話,社會要進步就是要對話。

台中市長盧秀燕針對數中法爭議,她表示,社會上普遍認為該法是一個管制言論、打壓言論自由的惡法,希望中央能夠撤銷,但目前為止中央政府沒有明確表態,只說要延後再討論,她呼籲中央應明確的表態,這部惡法不要再提出,讓人民安心。同時,也在臉書寫道,現代網路論壇、社群媒體已是創作者重要的發表場域,若要立法管制數位平台,應站在使用者的立場,傾聽社會的聲音,讓創作者在網路上仍能暢所欲言,自由創作。

民進黨台中市長參選人蔡其昌認為,他一向支持言論自由,現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引起民眾錯愕與批評,相信都是很短期的現象,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我們都要全力來支持,以前是如此,現在也是如此。而對於數中法,就他所知,NCC並沒有要強推,包括行政院都覺得這個有爭議。

高雄市長陳其邁說,從過去當學生到現在,他支持捍衛言論自由的立場從未改變,法案的審議有分成非常多的階段,包括徵詢意見到整個法案的草擬,或經過行政院會、立法院,必須經過非常多的立法程序。

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表示,她強烈反對數中法惡法,並呼籲在2013年曾簽署要言論自由的提案立法委員都應該站出來。畢竟法條第18條竟然是告訴大家,網路上的部分言論中央主管單位竟然可以涉入審查,對號稱民主自由、言論自由的國家而言是奇恥大辱。

【數中法爭議4-4】歐盟數位雙法被稱「網路憲法」但台《數位中介法》被罵爆 兩版差異曝光!

今年6月2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架構參考歐盟的數位服務法(DSA)的規定,將納管連線服務者、快速存取服務者、資訊儲存服務者、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以及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等5類對象,沒想到近來卻爆發爭議,產官學者齊批該法將成「網路戒嚴」、「箝制言論自由」。不過究竟為何歐盟在推法案時不僅高票通過,甚至還有「網路憲法」的美名,到底台灣NCC訂定的數中法草案與其有何差別,《CNEWS匯流新聞網》特別整理報導,將帶讀者一探究竟!

今年7月,歐盟議會通過《數位服務法》及《數位市場法》,在網路空間建立公平與安全的環境立下里程碑。根據歐盟公布的規範,《數位服務法》主要是創建一個更安全、更開放的數位空間,且範圍廣泛到涵蓋幾乎所有的數位服務與數位平台;《數位市場法》則為大型數位平台濫用其壟斷力量,對消費者與潛在競爭者形成不公平競爭;兩法案相輔相成,既確保用戶的基本權益,也建立業者公平的競爭環境,並可創建一個更安全的數位化空間,極具具憲法高度,因此兩者被媒體合稱為「網路憲法」。

簡而言之,歐盟所推出的數位雙法,《數位服務法》將納管線上中介服務、社交網絡、搜索引擎、操作系統、在線廣告服務等多項問題,包括社群平台如何處理用戶資料、如何偵測平台假消息以及與對手的競爭方式等等;《數位市場法》則是對科技業者提出一系列要求,像是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打壓或併購競爭對手、不得未經用戶允許推送廣告或安裝軟體、不得將收集用戶數據移作他用等,透過管制平台壟斷等市場亂象,讓數位經濟市場更健康。

只是台灣在訂定《數位中介服務法》時,僅取樣《數位服務法》,讓人不免認為是否只想管制假訊息,但市場壟斷的相關法令卻毫無重視,加上草案內容屢遭質疑納管對象、行為定義模糊,讓業者無所適從,致使被批不只未移植兩部歐洲法律的精髓,反而有向「中國大陸的數位獨裁」靠攏之嫌,恐造成網路民主的實質倒退。

台灣數位媒體應用暨行銷協會指出,《數位服務法》因對言論自由與網路發展可能造成的限制,歐盟委員會與會員國與仍處於研議階段,何時實施上路,後續執行成效,以及是否衍生司法訴訟案件國際仍保持高度關注,台灣是否有必要超前立法、管制言論自由,還是依循國際網路世界多方參與、開放治理的精神價值是個應該共同思考的議題。

而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則表示,中介法的設計需考量台灣與歐盟兩者社會文化與經濟體量級差異,並在數位網路產業的跨國性議題及法規治理上與業者充分溝通,且應採漸進式逐步推進與動態修正,才能持續開放創新。

民眾黨立委邱臣遠也曾拿台灣的數中法草案與歐盟數位雙法作比較,指出NCC以無權認定以及下架違法內容為理由,透過「實質影響力」,掌握實質干涉民眾「認知的權力」,掩蓋並達成行政權的實質擴權。更以即便是歐盟的《數位服務法》也沒有針對是否應由「行政部門」判斷訊息真實性的問題進行討論。同時也指出,草案第6條中規定,數位中介服務提供業者不負主動調查或監控違法活動之義務,但同時第35條又要求業者對於「違法內容」、對選舉造成「負面影響」的內容,必須進行有效管理,並規定將對違反規定的業者進行處罰,恐有逼迫業者自我審查,達成實質干涉言論自由之疑慮。

對此,邱臣遠、立委蔡壁如、台北市議員參選人楊寶楨、台南市議員參選人江明宗日前也要求NCC收回草案,重新擬定符合歐盟《數位服務法》(DSA)精神的數位治理法案。邱臣遠強調,《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賦予政府各部會對業務相關資訊的管轄權限,讓具有執政黨立場的行政權介入,與歐盟DSA執行須由公正透明、不受政府機構或私人指揮的「數位服務協調者」的規定大相徑庭,凸顯執政黨意圖把行政權深入網路公民社會,進行監管的實質惡意。

數位中介法草案惹議 吳怡萱批與憲法抵觸 審查大家想說的話?

針對NCC《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的爭議,台灣民眾黨今(22)日由立委蔡壁如及邱臣遠偕同多位民眾黨參選人於NCC的門口召開「反對獨裁、反對言論審查」記者會,提醒總統蔡英文及民進黨勿剝奪人民基本權利。中正萬華區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吳怡萱批評,數位中介法根本與憲法保障的基本權言論自由相抵觸,憑什麼可以審查大家想說的話?

吳怡萱提到,大法官在釋字744號解釋文中提到,言論的事前審查是對言論自由的重大干預,應以必須有「立即且難以回復之危害」的特別重要「公共利益目的」為限。她指出,所以必須要更加清楚明定違法理由的內容,而不是空泛訂出7項「不當言論」,空白授權主管機關認定。

吳怡萱表示,其中更令人不解的是一但認為是不當言論,要交由法院在48小時之內做出裁定,若判定是不當言論就能進行資訊限制,還沒裁定之前還可以先加註警語。她質疑法院的量能足夠?這麼短時間之內,法官如何充分判斷是否為「不當言論」,更何況這7項內容如此空泛,難道要法官自由心證?

大新店區新北市議員參選人張凱鈞提醒,政府應思考「法令限制的是所謂違法事實,或是人民的言論自由」?他說,過去曾聽過親友分享,什麼事情都沒做,卻突然被臉書設定成「限制帳號」,在網路上什麼都不能做:「現在數位中介法,就好像大型的限制帳號。」

張凱鈞指出,法案的第3條,行政院轄下的文化部、交通部、經濟部、法務部、教育部、農委會等各大部會都有直接認定權力,最近我國農產品多處遭到打壓,很多鄉民調侃說「這些鳳梨、石斑魚又要成為國軍的加菜」,難道未來連這些都要列為禁語?至於第18條規定的資訊限制令,如果機關認定網路圖文為不實且違法訊息,可要求業者對特定訊息加註警告標誌,他認為,根本和當初日本人用來牽制台人的「保甲制度」沒兩樣。

中和區新北市議員參選人王如意則提到,NCC 7位委員在2020年11月18日一致通過中天電視新聞台不予換照,中天電視新聞台在同年12月12日停播,NCC猶如民進黨打壓異己、打壓新聞自由的工具。

有關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雖然NCC說還未定案,王如意質疑,今年底選舉過後,為了追求2024年政權保衛戰的勝選,若民進黨一聲令下,NCC敢不強推數位中介服務法?在民進黨掌控國會多數的情況下,在野黨有辦法阻擋嗎?因此,王如意呼籲,要保障台灣的言論自由,一定要全民一起來,甚至不惜走上街頭,否則民進黨肯定會讓台灣的言論自由大倒退。

中壢區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林昭印主張:「台灣的言論自由如此寶貴,誓死捍衛言論自由!今天不說話,明天我們說不了話!」林昭印表示,「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鄭運鵬說絕對不會影響言論自由」,可惜民進黨的保證都是笑話,就像之前挺林智堅論文抄襲一樣,早已信用破產。

林昭印指出,巴哈姆特都出來抗議,數位中介法只要有疑慮,「政府可以警示你的言論,你自己不刪文,可以強制刪文和重罰500萬」,如此荒謬的惡法,NCC才會被綠營民代當成豬隊友。他強調,選舉將近,行政院長蘇貞昌暫緩推動數位中介法,不過是選票考量,選後一定會再次以全面執政優勢強行通關,如果有那麼一天,請大家跟一起走上街頭,誓死捍衛台灣言論自由。

柯文哲:推中介法 政府可信度太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提出《數位中介法》草案,擬針對網路平台違法或錯誤訊息進行納管,不過此舉也引發各界反彈聲浪,讓NCC不得不出面聲明沒有要強推。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今(23)日接受媒體訪問時,明確指出「網路不是說不能管,但是要講清楚要怎麼管?」並強調「政府可信度這麼低的狀態下要推,當然有困難,這就是最大問題。」

針對中介法遭到民眾反彈一事,民進黨立委林靜儀指出,國民黨與民眾黨日前都提案說要管制網路言論。不過林靜儀的此番說法挨批是在帶風向,對此柯文哲也語帶酸意,表示「反正民進黨也有中央空廚,發布命令誰要負責幹什麼,這個我們都曉得。」柯文哲說,林靜儀現在就是那種負責帶風向的,這個不去理她。

至於針對中介法引發民眾反彈一事,柯文哲則直言最大的問題在於「政府與人民的溝通不足」。「不是說網路不可以管,可是你要講你要怎麼管,講清楚。」柯文哲說,以現階段政府可信度這麼低的情況下,要推中介法當然有困難,這就是最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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