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3線區間測速龍潭超速最嚴重 1重機失血1.2萬最高
桃園市警局在台3線大溪區30.5至31.8公里、龍潭區50.5至51.7公里2處雙向道路實施區間測速照相之後,警方今天上午表示,台3線2處區間測速取締超速至今1.5個月,以龍潭段汽機車超速最嚴重件,其中一輛重型機車超速82公里、被開罰1萬2000元最高,荷包失血得不償失。
桃園市台3線過去交通事故頻傳,市警局今年在客委會「浪漫台3線」經費補助下,自今年2月16日起分別在台3線大溪區30.5至31.8公里、龍潭區50.5至51.7公里雙向路段增設2處區間測速照相執法路段,大溪段速限50公里、龍潭段速限60公里,汽機車超速者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處1200元至2萬4000元不等罰鍰。
警方表示,統計台3線2處區間測速執行超速取締至今,大溪段開單取締613件,龍潭段開單取締3758件,又以台3線龍潭段汽機車超速最嚴重,造成汽機車主荷包大失血,也在警方科技執法及宣導取締1.5個月以來,大溪段交通事故從啟用前2件、降從0件,龍潭段交通事故從啟用前4件丶降為1件,有效遏阻汽機車超速件數。
不過仍有汽機車主不明或不理會區間測速取締開單,行車呼囂而過,尤其龍潭段區間測速最被汽機車主忽略超速件數高,其中一輛重型機車車主2月25日16時58分,行經台3線南下龍潭段50.5公里至51.7公里路口,以時速142公里行駛,超速82公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超速最高80至100公里危險駕駛,開罰1萬2000元及吊扣牌照3個,為至今開罰最高案件,警方呼籲汽機車主遵守交通規則行車,勿超速飆車,維護生命安全,避免荷包失血。
台62、62甲區測宣導期每天超速破百件 飆148公里如玩命
基隆往新北的台62線及台62甲線因貨櫃車、砂石車等大型車多,常因車速快、彎道多,又未保持安全車距車禍頻傳,兩處路段4月1日起區間測速強力執法。但警方發現宣導期每天超超破百件,還測得有車子飆速到148公里,超過速限80高達68公里,警批簡直在「玩命」。
交通隊指出,台62線速限80公里,因貨櫃車、砂石車等大型車多,常因車速快,又未保持安全車距,致發生嚴重交通事故;台62甲線基隆端東海街口速限40公里,沿路彎道且坡度大,兩路段雖都設有固定式測速照相,但效果有限。
基隆市警察局於「台62線西向11.3K至6.2K(全長 5033.46公尺)」及「台62甲線北向2號隧道至東海街出口(全長1068.53公尺)」兩處易超速肇事路段建置區間平均速率偵測科技執法設備,3月11日起公告宣導。
警局統計3月14至20日共7天,行駛台62線西向偵測車輛數計8萬9752輛、超速違規528件;台62甲線北向偵測車輛數計1萬6371輛、超速違規188件,兩處偵測路段測得最高行駛速度分別為148、92公里。
有不少駕駛在社群反映速限太低,一片哀號聲,「速限40、80公里還叫快速道路嗎」、「大型重車橫衝直撞才是車禍主因」等,還有人說「萬里隧道都拆了基隆為何還要裝區測」。
交通隊副隊長吳誌權說,宣導期期間,不少民眾對於區間測速設置、道路速限、車禍肇因等有不同意見表達,警察局均表示尊重,未來將視交通流量、車行速度、違規及肇事件數等情況,滾動式檢討修正,並將相關數據提供公路總局作為訂定、調整道路速限及優化道路工程參考,提升道路服務水準。
交通隊提醒駕駛人,宣導期內警方雖不會開罰,但確保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更為重要,4月1日零時起將開始執法,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呼籲駕駛人養成遵守交通規則的良好習慣,勿逞一時之快,造成終身遺憾。
交通隊說,兩路段自96年通車以來,大小車禍不斷,不時有大型車翻覆。統計近3年事故,110年106件、109年145件、108年139件,共造成1人死亡、62人受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