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五度出包 鏡面爆驚人變化
華視近來五度出包,Hit FM《嗆新聞》主持人黃揚明昨(30)觀察到華視新聞又出現變化,整個鏡面都變得不一樣了。
昨天華視左側邊欄訊息又出錯,出現「上海日增1181萬例確診」,正確數字應為1萬181例。如今華視已把左邊訊息欄拿掉,更早之前跑馬誤植「共軍飛彈來襲」、「大屯山噴發」等烏龍訊息,現在鏡面上也沒有跑馬燈了,新聞畫面上只有標題跟氣象、時間,看上去總覺得少了什麼,黃揚明則表示:「鏡面越來越清爽了!」
這次鏡面大改版,據了解是華視近期加嚴編審制度,調配人力,進行滾動式的修正,目前清爽化的現象算是過渡期,未來會變回來或繼續如此還不知道。
華視6度出包!蔡英文總統誤植蔡EE
華視新聞自上月20日開始頻頻誤植新聞,陳郁秀請辭公廣董事長後,華視董事長將由鄭自隆接任,不過今(3)日又傳出華視第六度出包,播報午間新聞時,下方標題竟將蔡英文總統,誤植為「蔡EE」,對此,華視向《NOWnews今日新聞》表示稍後會做出回應。
有觀眾看到華視新聞出包新聞後,拍下畫面上傳到爆料公社臉書,小編寫下:「五度五關獎五萬、你來演、我來唱、大家都來看,你健康、我健康、大家都健康。」甚至在留言區開放大家以「EE」造句,也令大批網友相當傻眼:「這字幕應該有討厭總統」、「我以為是卡提諾狂新聞」、「蘇揆:下一個會不會輪到寫我『蘇GG』 」、「這是另類行銷手法,不要騙我轉台,我還是堅持看台灣民間故事。」
華視首次誤植,是在新聞上出現聳動標題「新北市遭共軍導彈擊中」、「板橋車站疑似遭特攻縱火施放爆裂物」,怎料才隔2天又將行政院長蘇貞昌的職稱寫成總統,日前又有讀者發現體育新聞上錯美國職棒大聯盟(MLB)中球隊的隊徽,還有跑馬燈上提供的上海確診案例也離譜出錯,如今連總統的名字也誤植,讓大家紛紛猜測華視是否被惡搞。
華視道歉了!誤植蔡英文總統為「蔡EE」 出包者是累犯
華視六度出包,今(3)中午播報劉任遠接任空軍司令,蔡英文總統親自授階,竟將蔡英文名字誤植成「蔡EE」,讓人傻眼。對此,華視回應表示:「再度發生失誤,華視除向全國觀眾致上最深歉意,也向總統蔡英文女士誠摯道歉。」
華視聲明全文:
華視新聞午間標題再次發生錯字,事發過程特此說明。
為嚴格審核相關新聞內容,華視新聞台於各時段再加派編審。
當值彭姓編審審核文稿,卻誤將審核標示「E」加入正確標題,導致錯誤內容於午間新聞出現10秒鐘。由於該員亦為4/20早上七點晨間新聞出錯之相關人士,將加重懲處。
再度發生失誤,華視除向全國觀眾致上最深歉意,也向總統蔡英文女士誠摯道歉。
華視根本問題在哪? 基層員工心聲曝光
華視近來風波不斷,除了字幕跑馬燈二度出包,還將行政院長蘇貞昌職稱誤植「總統」,引來外界罵聲連連。其中,華視內部近來人心惶惶、士氣低迷,基層員工也向本報吐露真實心聲。
華視三度出包都跟製播中心有關,甚至還被外界謾罵「華視很散漫」,以致內部工作氣氛低迷。有基層員工認為,幾個人犯錯,不代表整個華視,若要追溯根本問題,就是歷任總經理入主華視,都會帶來自己的人馬當主管,不把本來員工當自己人,導致原本認真工作的員工沒有升遷機會,影響士氣。
基層員工表示,每任總經理一到任都帶自己的人馬來,大部分主管都是空降部隊,原來的總經理離開後,留下了一批人,新的總經理上任,又帶來一批自己的人,長久循環下來,團隊根本無法有互信基礎。
至於今有立委提到華視仍有「老三台」的陳年習氣,導致許多積習惡性循環,華視員工也指出,華視併入公廣集團已16年,原本老三台期間的員工現剩約一成左右,跟「老三台習氣」根本無關,而且老三台時期留下來的這些人反而是支撐華視的基礎。華視要改變,要從總經理、主管開始做起,真正走入華視基層,了解內部作業跟基層員工的需求,才能上下一心,共同做事。
政府管太多:NCC管制跑馬燈 電視台跳腳
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年5月9日明文規定衛星廣播電視使用插播式字幕(俗稱跑馬燈)認定原則,要求電視台只能跑馬跟該節目有關的內容,電視台紛紛抱怨管太多,有業者批節目上檔卻不能在同時段跑馬宣傳不合理,民視節目部副總許念台表示,跑馬燈應交由電視台自律,或由觀眾反映,由市場機制去選擇。
須與該段節目相關
NCC過去2年接獲80件申訴,投訴跑馬燈出現收費活動訊息、與該節目無關訊息、畫面出現多串跑馬燈,造成疲勞轟炸、畫面呈現混亂等,NCC發文各電視台要遵守《有線電視廣播法》第48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1條,明定業者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插播式字幕︰1、天然災害、緊急事故訊息。2、公共服務資訊。3、頻道或節目異動。4、與該播送節目相關,且非屬廣告性質之內容。5、依其他法令之規定。若違規第一次記警告,一年內再犯,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台幣罰鍰,並限期改正。
過去電視台可跑馬介紹該台任何節目,現在只能在同節目中跑馬相關內容,節目異動的文字要求精簡,不能有宣傳字眼,連誰演都不能提,因「節目預告」屬商業宣傳,不屬於頻道或節目異動。
「由市場機制決定」
業者抱怨,若新戲上檔辦粉絲見面會,不能在播出時段跑馬預告,只做成廣告,觀眾很容易轉台;也有業者認為NCC要管應先管干擾視覺的新聞台,報導也可能有置入。
民視副總許念台認為數位時代來臨頻道多,跑馬燈是提供節目資訊的重要管道,新聞台跑馬反應兩極,有人批雜亂,有人讚訊息多,觀眾可向電視台反映,甚至選擇其他節目,由市場機制決定。
東森發言人孫嘉蕊建議:「NCC可放寬一點,新聞時段專訪到重要人物才能打跑馬燈,若是新聞節目專訪就不行,但新聞節目對觀眾來說,也有新聞價值。」中天發言人黃俊仁認為:「以前曾因跑馬燈被NCC警告,但跑馬燈是讓觀眾知道資訊最方便快捷的方式,不希望因為NCC法條,限制部分觀眾的收看自由。」
政府回應
NCC衛星傳播內容科科長陳金霜表示,NCC是接到民眾反映,依法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行事,5月9日才會明定認定原則,新聞台的跑馬內容須是公共服務資訊,至於電視台要宣傳節目,可做成廣告,不會算在電視台的商業廣告秒數。
新聞在播,周圍的跑馬燈要有——電視畫面的視覺暴力
電視裡播報著由行車記錄器、監視器剪輯而成的車禍新聞,右側最新消息標示了近幾日的天氣不穩畫面,下方跑馬燈中閃過某則「國際傳真」,而在整個新聞畫面的左下方同時顯示著新聞事發地點、各地天氣現況、時間與日期⋯⋯
這樣的新聞畫面是台灣人習慣的日常,當你觀看著新聞頻道,便會在不經意中得到許多片面的資訊,而別人問起這起事件的前因後果時,你往往語塞,因為「新聞沒講清楚」。
你喜歡這樣的畫面設計嗎?「眼花撩亂」可以說是台灣電視新聞畫面的特徵之一,但從其歷史脈絡來看,亦是受到傳播技術發展的影響才演變至今,而其中牽涉的不僅是視覺設計上的美學,更體現媒體將訊息轉譯過程中所做出的選擇。
由簡至繁——科技、市場促成新聞頻道鏡面改變
電視「畫面」一詞套用於報紙電視之版面,又稱電視鏡面(Television Graphics),是指電視新聞將欲報導之內容經過重點化及構圖整理過程後,在畫面上呈現的外貌。進而論之,便是將新聞材料經過重點篩選後,藉由主播形象、圖卡字串及色彩運用的過程,讓閱聽人獲得深刻印象,引發其興趣。
台灣電視鏡面受美國影響甚深,早期有線電視未加入競爭,因傳媒科技尚未發展成熟,於鏡面成像部分電視台並無過多修飾。1993年《有線電視法》的通過讓有線電視台暴增,而科技進步使得SNG車獲得廣泛使用,同時,側標、子母框等特效開始被引入。有線電視台運用分割畫面、現場連線報導方式在收視率上對傳統三台造成衝擊,進而使電視台開始取經國外,跑馬燈、電腦螢幕的視窗概念等獲得關注。
2003年美伊戰爭可謂一分界線,當時中天新聞之報導收視率亮眼,依靠的便是大膽的鏡面呈現,除了主播或主持人的角色扮演外,也利用「視訊鏡頭」、手寫板及創造主題鏡面等方式,呈現出鏡面的多元化(註一)。此種活潑的特效與場景布置獲得許多其他電視台的效法跟進,也漸趨演變至如今閱聽眾所看見的樣貌。
如果可以簡單,為何要複雜?
現在我們所熟悉的鏡面設計,各頻道相似度高,上部除電視台名稱外,通常會有節目或標榜「獨家」等醒目字卡;畫面之左或右側則會呈現最新消息或新聞要旨;最下部則主要提供主畫面播放新聞之摘要或字幕,並於最下方以插播式字幕之方式提供即時新聞標題、緊急宣達事項等內容。
若將現在與過去之新聞鏡面比較,可以發現資訊之豐富性增加、視覺上較艷麗,水平跑馬燈與直式字卡的運用亦相當普遍。現今的鏡面設計可同時呈現多則訊息,也有讓關注不同類型報導之民眾可以更快速掌握資訊的優點;但相對地,主畫面呈現受到壓縮,於報導新聞時觀眾容易被下方或左右兩側之條目吸引,容易模糊閱聽者之焦點。
相比台灣新聞頻道使用高度對比、字體大的新聞標題,綜覽國外各主要新聞電視台之畫面,日本ANN(All-Nippon News Network)、韓國SBS及英國BBC的鏡面設計均採簡單且色調統一樣式,美國CNN則稍顯龐雜。除日本電視新聞節目普遍沒有跑馬燈的運用外,美、英、韓等國之電視新聞鏡面與台灣相似,不同的是台灣新聞標題與跑馬燈之文字大小明顯較大,且多在新聞播報過程中同時提供天氣訊息。
台灣新聞鏡面走向複雜、豔麗化並非憑空而生,筆者認為其主要原因可歸咎於以下三點:
一、產業競爭者眾多
台灣市場狹小,電視新聞業者眾多,常常形成同一起事件,每家新聞電視台的報導甚至新聞畫面均相同之情況,因此,領先他台更快速的傳達訊息便至關重要。跑馬燈提供一個利用簡短一行字,便可以迅速傳達資訊的平台,也變成電視台最好的工具。
二、新聞內容與傳播技術的變化
新聞報導內容本就有其時效性,再加上媒體崇尚收視率,導致電視新聞的內容趨向煽色腥化、去政治化、個人化及戲劇化等方向。此種新聞除多用監視器、行車紀錄器等畫面外,利用電腦繪圖技術運用各種圖表呈現資訊是家常便飯。適度使用方便閱聽眾迅速理解新聞內容,但若氾濫使用導致動畫特效模糊新聞焦點,便會造成本末倒置的結果。
三、新聞形式的感官主義
一般電視新聞目的在於拍攝並紀錄新聞事件現場的真實畫面,台大新聞所教授王泰俐曾於其著述中表示,訴諸感官主義的電視新聞,其視覺形式的呈現,最主要目的在於「促進閱聽人娛樂、感動、驚奇或好奇感覺,訴諸感官刺激或情緒反應甚於理性」。呈現新聞的真實面未必是考量重點,不論影像鏡頭或後製效果,主要都是為了刺激感官收視的經驗。
法令管制跑馬燈內容,但資訊零碎化現象仍存
事實上,台灣閱聽人最熟悉的「跑馬燈」不是毫無規範。2017年8月16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警告民視新聞台,於「政經看民視」節目播送時,螢幕下方出現「民視股東會委託書 防中資收購」等插播式字幕(俗稱跑馬燈),已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34條及59條規定,超過插播式字幕容許使用的範圍。
《衛星廣播電視法》
第34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使用插播式字幕:
一、天然災害、緊急事故訊息之播送。
二、公共服務資訊之播送。
三、頻道或節目異動之通知。
四、與該播送節目相關,且非屬廣告性質之內容。
五、依其他法令之規定。
第59條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境外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分公司、代理商或他類頻道
節目供應事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或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
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二十三條或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準用第二十三條規定。
二、違反第三十四條或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準用第三十四條規定,使用插播
式字幕。
這已經不是新聞跑馬燈第一次被外力介入規範,早在各家電視台在新聞畫面大作文章之後,NCC便陸續接收到民眾檢舉,於是在2003年4月NCC便通過〈衛星廣播電視使用插播式字幕認定原則〉,限制因電視台播出節目預告或商業宣傳資訊,最大程度限制跑馬燈的內容運用,希冀改善干擾民眾正常收視之問題。
現今,電視新聞畫面儼然成為媒體產製者展現電腦繪圖與動畫技術的場域,但其本質應是提供事實檢證,以具體畫面幫助閱聽人彌補文字、廣播所無法帶來的真實。當一個畫面中同時存在多則新聞時,閱聽人亦應避免被零碎化的資訊所影響。媒體業者與民眾間是一雙向互動的關係,新聞鏡面的排版仍是要依照業者內部對多數觀眾的喜好判斷後產出。
如何破除視覺暴力,體現媒體素養?
新聞畫面的呈現可說是「視覺媒體素養」中重要的一環,從畫面的選擇到後續的排版製作,閱聽眾所看見的產出不見得就是真相,而是經過篩選而成「新聞真實」。
視覺暴力不單指畫面本身的腥羶色,更意涵媒體業者作為資訊守門人,利用電視新聞平台「暴力」地提供無數條簡短、片面甚至尚未確實查證後的消息。「只有壞事才會上新聞」的印象烙印在許多人的腦中,新聞不斷報導車禍、情殺等社會案件,負面畫面渲染之情緒不知不覺中已經傳遞給閱聽人,尤其對心智尚在成長、發育中的兒童及青少年而言影響更深。
在資訊匯流迅速的當下,台灣的新聞鏡面已經形成其獨特的類型,繽紛視覺畫面轟炸著刺激人的視覺感官。然而,筆者認為,無論觀看何種新聞節目,透視被色彩堆疊出來的層層屏障、反思媒體所提供資訊之真實性與重要性,才能幫助閱聽人避免被視覺暴力畫面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