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停電、核二跳機懲處25人 這2名高官各記1大過
針對513、517兩次停電及核二廠727跳電,經濟部今(27)日做出懲處,認定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及總經理鍾炳利督導不周,各記大過1次。對於因513停電造成4.7億元損失,經濟部也要求台電與承包商必須各自負擔一半的賠償金。
台電513、517兩次停電,及核二廠的727跳電,經濟部6月將報告送交行政院後,今天下午宣佈懲處結果。經濟部長王美花親自主持記者會說明調查結果,513大停電主因匯電排受人員操作不當造成,517的狀況則是疫情期間居家辦公、上課,造成用電需求暴增,而水情不佳水力發電減少,加上台電有機組歲休未及加入供電造成。
至於核二727跳電是核二廠2號機控制室值班人員在移動座椅時,不慎碰觸壓克力保護罩,導致主蒸汽隔離閥關閉跳機。經濟部共對25名台電相關人員祭出懲處,分別記申誡2次至大過1次不等,點名楊偉甫董事長及鍾炳利總經理必須負起督導責任,各記大過1次。
513大停電造成全台4.7億元損失,王美花表示,台電與承包商在這事件中各有責任,台電也會跟承包商求償,各自負擔約2.35億。
513停電涉管理疏失 台電擬向承攬商求償2.35億
513大停電造成台電須賠償新台幣4.7億元,由於涉及承攬商管理問題,經濟部長王美花今天表示,事故鑑定確立承攬商應負一半責任,台電已向業者提出求償,約賠償金的一半、2.35億元。
513大停電肇因台電人員操作失當,導致全台分區停電5小時,415萬受影響戶電費打95折,總計台電賠償金額高達新台幣4.7億元。
王美花今天表示,513停電事故是台電進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釀憾事,造成匯流排接地事故,引發興達電廠跳機、通霄電廠降載;基於當時這項工程尚未完成驗收,認定設備工地管理不當為承攬商責任。
因此,除了於5月26日將停電檢討報告提交行政院,為釐清工程承攬商責任認定問題,台電與承攬商也在6月17日委託第三方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並於8月4日收到正式鑑定報告。
王美花並表示,行政院也於8月9日核復經濟部檢討報告,台電隨即根據這些報告進行人員懲處,後續經第三方鑑定,也確立台電和承攬商責任歸屬各半,因此求償金額朝向4.7億元的一半,並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
經濟部表示,根據第三方鑑定報告書,台電相關連帶責任包含,台電測試人員未落實設備試驗標準作業程序,誤操作管制設備隔離開關;送電中管制點,運維單位未落實管制措施;工程監造單位對於承攬商監督不周等。
至於承攬商責任部分,由於事故發生時仍在施工期間內,承攬商負有工作場所指揮、監督、協調及巡視等責任,包含直流電源及氣動閥座閉鎖、掛卡嚴禁操作等各階段管制作為,因此判定承攬商工作場所負責人應負工地管理責任。
經查證,除負責人工作場所巡視未到位,且更換現場控制箱後,未將控制箱面板鑰匙交由台電控管,同時未張貼「禁止操作標誌」等,因此須負擔相關賠償事宜。
停電又跳機…台電董、總記過 無人下台
五一三及五一七兩次大停電已滿三個月,昨天調查報告終出爐,內容包括五月兩次停電與七二七核二廠跳機,共三次事故檢討。經濟部長王美花昨表示,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及台電總經理鍾炳利各記大過一次,另有廿五位台電員工分別記申誡二次至大過一次不等,同時向承攬商追償約二點三五億元事故損失。
台電接連事故,僅記過、無人下台,經濟部也沒人被檢討。王美花說,五一三是電廠操作、五一七是供電問題、七二七也是核二廠操作,都屬於台電執行問題,並非政策問題。
至於台電員工今年是否可續領四點四個月年終?王美花說,事故要懲處,但台電平時也有負擔穩定供電努力,相信國營會將會綜合評估。
王美花說,台電在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事故,五一三與七二七為人因,五一三與五一七影響範圍遍及全台,台電董總要負督導不周責任,各記大過一次。此外,五一三、五一七及七二七核二廠停機事故均有人員疏失,總計廿五位副總經理、處長到廠長等高階主管遭記申誡二次至大過一次不等。經濟部已經成立電力系統改善小組,將提出完整電力系統改善報告。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電力系統改善小組由經濟部召集,自五月召開,每月大概開兩次線上會議。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指出,行政院長蘇貞昌要求除了懲處相關人員,更重要的是供電安全要穩定確保。
513、517大停電與727核二跳電 經濟部記台電董總大過
513及517兩次大停電已滿三個月,今(27)日調查報告終出爐,內容包括5月兩次停電與727核二廠跳機,共三次事故的檢討報告。經濟部長王美花於經濟部記者會中表示,最後決議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及台電總經理鍾炳利各記大過1次,另有共25位台電員工分別記申誡2次至大過1次不等,其中包含兩位副總,同時向承攬商追償513事故一半的事故損失。
根據經濟部檢討報告,513事故是因為台電於執行路北超高壓變電所容量擴充工程時,測試人員誤操作開關造成接地事故,引興達電廠跳機及通霄電廠降載,導致分區輪流停電;517事故是因為今年5月氣候異常、水情不佳、景氣好及疫情在家上班等因素大幅推升用電需求,加上興達電廠一號機控制模組故障,而台電前一年度排定機組大修排程無法及時調整,因此造成分區輪流停電。兩次損失金額分別為513事故4.7億元、517事故1.1億元。
報告也指出,727事故則是因為核二廠2號機控制室值班人員在移動座椅時,不慎碰觸壓克力保護罩,導致主蒸汽隔離閥關閉跳機,台電已經完成控制室紅外線管制區內增設紅外線入侵感應偵測儀、控制台增設安全防護桿和壓克力擋板、關鍵開關改善為磁溪式壓克力保護罩,移動式椅子也改成固定式限制移動,控制室監視器新錄影功能等。
王美花表示,三次都是執行上問題,非政策問題,因此對台電人員懲處。其中,包括515事故15人、517事故2人為副總階級、727事故共8人,大部分是高階主管,分別記申誡2次至大過1次不等;又因台電在短時間內連續發生重大事故,513與727為人因,513與517影響範圍遍及全台,經濟部認為台電董總要負督導不周責任,各記大過一次。
檢討報告也指出,513大停電,承攬商負有工作場所指揮、監督、協調及巡視等責任,台電依據鑑定結果,於8月20日發函承攬商追償事故損失,求償金額約為該次損失金額的一半。
王美花表示,經濟部已經成立電力系統改善小組,將提出完整電力系統改善報告。同時也將檢討機組檢修進度、預防性維護、電力設施作業程序等。另外,引入再生能源案場智慧電表資訊及強化氣象預測,目標為降低推估誤差,乃至強化掌握再生能源發電能力;也將重新檢討長、短期負載預測模式,精準計算並掌握備轉容量。
大停電懲處 台電董總記過
513及517兩次大停電至今三個月,懲處名單終於出爐。經濟部長王美花昨(27)日舉行記者會時表示,513及517事故造成全國性電力影響,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及總經理鍾炳利負督導不周之責,各記大過一次。
王美花說,除董事長及總經理各記大過一次,513、517及727核二廠停機事故均有人員疏失,總計有25位副總經理、處長到廠長等高階主管遭記申誡二次至大過一次不等。
台電接連發生三次事故,台電董事長及總經理僅有記過無人下台,經濟部也無人被檢討,外界質疑是否「輕輕放下」? 王美花表示,513是電廠操作、517是供電問題、727也是核二廠操作,都屬於台電執行上的問題。
對於台電董總遭記大過有何影響,王美花說,對考績及年終獎金都有影響。而發生三次事故後,台電員工今年年終是否可續領4.4個月,王美花緩頰說,事故懲處是要的,但台電平時也有負擔穩定供電努力,相信國營會將會綜合評估。
另外,因513大停電涉及台電及承包商責任,台電與包商共同委託中華民國電機技師公會辦理事故鑑定,台電本月4日接獲電機技師公會鑑定報告書。據鑑定結果,台電及包商均有責任,因台電於513大停電後向停電戶賠償4.7億元,台電已於20日發函包商,以「台電、包商責任各半」索賠。
經濟部表示,513、517兩次大停電後,經濟部督導台電針對供應面、電力調度、運轉維護及需求面確實加強管理,並成立「穩定供電專案小組」提出改善電廠運轉、電網輸送及精進大修排程等改善作業。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行政院長蘇貞昌已要求王美花,在懲處相關人員之後,更重要的是檢討措施要徹底落實,供電安全要穩定確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