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停課期顧童要求簽同意書,小孩在校染疫不得求償但傳染學校需賠100萬,該簽嗎?

幼兒園停課期顧童要求簽同意書,小孩在校染疫不得求償但傳染學校需賠100萬,該簽嗎?掀網友論戰

無後援家長持續把孩子送幼兒園,被要求簽「同意書」

新冠本土疫情蔓延,全國進入三級防疫警戒,教育部宣布公私立幼兒園停課延長至6月14日,但也強調,若家長無法在家照顧幼童,仍可與幼兒園溝通,送幼童到園學習、照顧及用餐。

本來對於延長停課實在傷腦筋,真的感謝孩子的幼兒園有持續提供托育,不過卻突然要求家長簽一張同意書,家長表示,裡面內容:「小孩在學校染疫無條件不得跟學校求償/但傳染給學校要賠償學校且不得低於100萬元…」看完後十分猶豫,到底該不該簽?

同意書合不合理、該不該簽?引起網友論戰

許多家長第一時間看完貼文,直覺是「不平等條約」,認為園方這份同意書並不合理,理由包括:「假如寶貝不小心生病染疫,怎麼確認是因為小朋友生病傳染給學校,說不一定現在學校的人包括老闆、投資人、園長、老師、員工都是無症狀感染者,也可能潛伏期後變異然後傳染給孩子」、「反應給政府看合不合理」、「不能簽,誰都不願意染疫,哪來的賠償的問題」、「被傳到不可求償,那跟傳給人的要的補償是給誰」等。

但也有人認為,根本不必簽,直接回覆依法辦理就好,因為不管是傳染人或被傳染衛生局都會去做疫調,有違法就會開罰!「若被傳染有遭受損失,你還是可以依法提出損害賠償,相反的別人也可以對你提出賠償,訴訟這是每個人的權利,不會因為你簽這張而有什麼改變。」

另有多位網友強調,園方這樣做沒有不合理!「我看了內容,覺得蠻合理的啊,他說的故意隱匿,才會有罰款產生」、「你們家長傷腦筋,園方也很傷腦筋,因為誰都不想感染到」,加上「學校也是保護其他小朋友與老師為前提,合理,出發點是對的」,甚至有家長提到,已經簽了同意書:「我也有簽,我覺得是自己的問題才送到幼兒園,不管是處於自願或不自願,幼兒園也有保護其他孩子及每位老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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