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成駕駛不會用 大車視野輔助系統 白裝了?
為了降低大型車輛視野死角,公路總局從一○七年起,規定新領照的大客車與大貨車應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甚至還編列預算補助,不過儘管裝設率已近乎百分之百,但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大型車輛A1件數不減反增,比前年增加廿三件之多;交通部運研所的成效評估報告更顯示,右轉時會使用者僅二成一,顯示有近八成的駕駛人使用情形欠佳。
對此,中華民國遊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建良直言是「慣性問題」,很多司機就是習慣看照後鏡;消基會交通組副召集人李克聰則認為,駕駛員實際上路時,不一定有空看視野輔助系統,建議應升級為「主動預警」,一旦有「危險」就出聲提醒。
交通部強制規定,今年元旦起,將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列入定期檢驗項目,公路總局也編列預算補助裝設。截至今年二月底,累計已補助八點四萬餘輛,補助金額達四點六億餘元,裝設率超過百分之九十九。
不過根據警政署統計,去年一整年的A1車禍事故總計一八一四件,其中大貨車、大客車肇事件數合計一六六件,相較於前年的一四三件,增加廿三件,顯示大型車輛車禍件數並未因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的裝設減少。今年因內輪差不慎撞到行人、機車騎士的死亡車禍案件也不少,截至六月底止,大貨車A1件數八十件、大客車十一件。
此外,根據運研所的成效評估報告,發現大型車輛駕駛員左轉時,真的有在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車內螢幕的比率僅百分之十七點八,右轉時會看螢幕者,也只有百分之廿一點六,倒車時為百分之卅六點五,使用情形顯然不理想。
首都客運集團總經理李建文認為,好的行車輔助系統應該是要讓駕駛員不必費心去看,而是主動提醒。另坊間很多行車輔助系統,建議交通部除了提高補助金額外,也可幫忙檢驗品質,不要讓大客車駕駛人只裝「入門款」。
公路總局表示,會請道安會幫忙加強宣導,另也會列入道安講習、大型車輛駕駛考照訓練等課程科目,不要讓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只是裝好看的。
駕駛注意!6月交通新規上路
立法院在去(2020)年12月30日三讀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之1、第43條,增訂未依規定裝設及使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罰則、修正拆除消音器造成噪音罰則及延長危險駕駛行為應吊扣汽車牌照期限等規定,今(28)日交通部提醒用路人,新規定將自6月1日上路,其中若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最高可罰24000元。
交通部說明,此次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包含第18條之1,新增未依規定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者,處汽車所有人12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補助系統無法正常運作,仍繼續行車者,處汽車所有人9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並均責令其參加臨時檢驗。
另第43條,對於汽車駕駛人違反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的處罰,除原處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外,新增一年內再度違反者,併處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及吊扣該汽車牌照期限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之加重處罰。另外,該條第一項、第三項所列「蛇行」、「嚴重超速」、「惡意逼(擋)車」「在道路上競駛(技)」等危險駕駛行為,除處罰鍰外,吊扣汽車牌照期限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
交通部表示,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為重要行車輔助設備,國內22.4萬輛大型車輛皆已全數裝設行車視野輔助系統,資料顯示109年全年大型車左右轉彎造成機車、自行車、行人之死亡人數,較107至108年同期之平均值合計減少11人(18%),已發揮安全成效,另外在0402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事故中,大貨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的影像紀錄也協助提供事故調查還原真相之重要佐證資料。
此外,為讓駕駛人善用且熟悉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及功能,公路總局109年已全數完成運輸業者對大型車輛駕駛人訓練、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使用流程及操作方式之靜態及動態教材及影片,已分送運輸業列入自主訓練課程教材,並自2月1日將該系統操作列入大型車輛駕駛人駕照考試項目,以提升大型車輛駕駛人對於行車視野輔助系統操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