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前專委喬建中燒「3座大安森林公園」玉山森林大火狂燒五天!盜木生火狂燒玉山12天「犯後態度不佳」遭檢方起訴求重刑

玉山森林大火狂燒五天 起因竟與NCC官員有關

嘉義林管處玉山國家公園八通關杜鵑營地第52林班森林,16日下午5時發生森林大火,火勢延燒數日,至今已進入第五天,起火原因經查是因山友煮食引起火災,未料,引起火災的竟還與NCC官員有關。

玉山國家公園森林大火,目前已經延燒超過52公頃,南投縣消防局接獲報案,登山客表示是因為煮早餐踢到瓦斯爐,肇事5人已遭移送法辦。

未料,在網路登山社團上流傳,這場火災的的源頭竟與NCC官員有關,根據中央社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專門委員喬建中表示,自己就是登山5人團隊的領隊,也證實是因煮早餐不小心弄翻瓦斯爐火,他表示,當時曾試圖踩熄,但後來發現火不斷從它處冒出,無法控制,隨後就打給消防局報案。

喬建中也強調,事發後,圖隊下山就做刑事偵查筆錄,絕對沒有逃逸。

NCC高官玉山野炊燒「3座大安森林公園」 陳吉仲:刑、民事追究到底

在山上生火「蒸鼎泰豐小籠包、烤牛排」的NCC前專委喬建中日前野炊時踢倒爐火,導致玉山森林大火,至今未滅,已燒燬近3座大安森林公園的面積,農委會主委陳吉仲22日說,今年已有60起森林火災,其中98.1%是人為因素引起,重傷台灣國土及珍貴森林,政府會在計算出森林損害及國家支出後,將對肇事者提告求償,觸犯《森林法》刑事的部分也已移送地檢署偵辦,不論是什麼身份都會一視同仁,追究到底。

玉山事業區第52林班16日清晨發生大火,火勢延燒面積高達65公頃。對此,陳吉仲22日在臉書貼文指出,肇事者的行為已觸犯森林法第53條的公訴罪,要負刑事責任,保七總隊已經偵訊並移送地檢署由檢察官追訴。民事部分,政府將在火災撲滅後計算總額,向肇事者提告求償,一定追究到底,絕不輕饒。陳吉仲也強調,防範森林火災,只靠官方的預防並不夠,還有賴每名入山者注意自己的行為,行為不當引發森林火災,不論是什麼身分,絕對都會一視同仁嚴懲不貸。

陳吉仲表示,根據統計,今年已經發生60起森林火災,其中98.1%是人為因素引起,原因包括亂丟菸蒂、燃燒冥紙、燃放爆竹、燃燒雜草或垃圾等,加上今年乾旱,因此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火災。森林火災的預防除了林地監測外,還包括事先移除高風險地區的可能燃料、加強林地巡視、強化防火宣導等,各林區管理處也針對高風險地區架設火煙動態偵測系統,搭配部落及社區通報,以及24小時開設的森林火災應變小組,及時發現林火、動員搶救。

根據喬建中在臉書社團的公開發言,他常自毫在山上不用一般山友使用的瓦斯罐煮食,而是取材生火。他上月16日Po文說:「同行的小朋友有時看我任性的在蒸鼎泰豐小籠包,有時聽我嚴令把柴火中不是扁柏的雜木全部抽掉再開始炭烤牛排」,還在留言補充:「我不燒雜木,只接受扁柏」。另根據網友提供照片,在喬建中的臉書上,不時秀出在山上生營火的照片,並聲稱「生火是我家從小唯一的訓練課程」,將營火形容為「超亮營燈」,並秀出用營火烤麵包的照片。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缺水還屢傳森林大火 專家籲重視損害非火燒面積

玉山國家公園森林火災,在及時雨協助下終於獲得控制。中大鹿林天文台森林火災防救技術顧問、森林博士林朝欽認為,台灣不只有一處國家公園,部分區域地形險惡、救災難度高,因此要建立森林火防救新思維,救災應該朝向重視損害而非火燒面積,才能降低救災人員的壓力。

亞熱帶生態學會理事長林朝欽同時是鹿林天文台森林火災防救技術顧問,與潘孝隆、中大張光祥等人發表森林火防救新思維概念。

玉山國家公園這一場森林火災,林朝欽博士認為,台灣不是只有玉山是高山森林國家公園,還有幾處類似的國家公園,園內也區劃了自然保護區,一旦發生火災,如認定屬於災害,就採用災害處理方式,但是有些區域沒有人群居住,因此在救災策略上,應該要與城鎮交界的森林火災救災方式不同。

他舉例,這次玉山森林火地區只能靠空中運補人員物質,加上地形陡峭,依林務局發布的資料,燃燒主要在地表枯枝落葉層,且累積甚厚,因此主要是地表火燃燒緩慢,所以採開防火線圍堵方式滅火。

今年面臨乾旱,若以森林火發生地評估,林朝欽表示,依發生地域性區分,大致可分為三類:偏遠山區、城鎮交界區以及原野地,所以搶救策略不應該停留傳統的搶救經濟林地思維。

林朝欽認為,在國家公園範圍,應思考容許森林火的生態角色,不見得非要以災害角度看,雖然火燒是人為引起,但也因為達到火燒條件具足的情境才能促成。所以可以容許搶救緩些,降低救災人員的壓力,如果要避免這樣的不可控野火,可考慮使用人工計劃引火減少地表燃料累積的新方式。因此建議極端氣候下,面對森林火要有新思維、新思考。

玉山大火/盜木煮食釀山林浩劫 NCC前專委被求償2.2億

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等五人,五月攀登玉山在杜鵑營地引發森林大火,燒掉七十九公頃山林。喬建中聲稱是踢倒爐火引起,但南投地檢署檢察官上山勘查,發現喬建中等人違法盜採林木生火煮食,才釀成山林浩劫,事後企圖掩蓋事實,昨依違反森林法將五人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這場火造成林木被害面積逾廿二公頃,且延燒十二日才熄滅,林務局、空勤總隊、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消防局等動用大量人力物力救災,火場還位於海拔三千二百公尺,當地缺乏水源,光步行前往就要三天。

農委會林務局昨說,為此將向喬建中等五人求償包括救災成本、林木及生態服務價值共二億二八五九萬元損失,創下台灣森林大火史上最高求償紀錄,其中光是碳吸存、水源涵養、土砂流失防治及生物多樣性等生態服務價值,就損失一億九七三三多萬元;南投地方法院已裁定同意對五人提出假扣押。

過去求償最高紀錄為二○○一年的梨山大火,當時林務局求償一億六百萬元。

喬建中等人辯稱是不小心踢翻瓦斯爐才造成,但外界質疑一般登山爐傾倒也不可能造成這麼嚴重大火。南投地檢署檢察官鄭文正與南投消防局、嘉義林管處及保七總隊等人,特地前往杜鵑營地勘查,並使用衛星影像偵測受害山林面積,從喬建中等人的LINE群組上,發現五人早已約定上山鋸樹生火煮食,涉嫌竊盜林木並違法生活。

南投地檢署昨偵結,依違反森林法起訴五人,其中竊盜林木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徒刑,併科一百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下罰金;生火燒毀森林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卅萬元以下罰金。檢方還痛批喬建中五人,因為一己之私,造成高山森林生態浩劫,犯後意圖滅證及掩飾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NCC將專委停職

NCC說,尊重檢方對於該案偵辦的處理結果,並依法將喬建中停職,且主動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已於五月廿四日函送監察院審查,後續將依懲戒法院審理結果執行相關懲戒決定。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NCC前專委盜木生火狂燒玉山12天「犯後態度不佳」遭檢方起訴求重刑

NCC前專委喬建中等5名登山客今年5月疑違法生火導致玉山森林大火,狂燒12天,破壞超過70公頃的自然生態,相當於燒毀「3座大安森林公園」,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明將追究到底。南投地檢署查出喬建中等人乃盜伐森林主產物、撿拾杜鵑營地四周枯損之竹木及餘留之殘材生火,依「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罪嫌將喬建中等5人提起公訴,並認為喬建中等5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喬建中等5人於5月間赴玉山國家公園,經八通關古道於杜鵑營地紮營,疑違法生火炊煮導致蔓燒12天的森林大火;檢方遠赴現地、經3個月偵辦,發現喬建中等人乃盜伐森林主產物、撿拾杜鵑營地四周枯損之竹木及餘留之殘材,以供生火,延燒面積達79.7公頃、森林區被害全損面積達22.0877公頃。喬建中坦承當時不小心弄翻爐火,NCC隨即將他調離現職,林務局也揚言將求償上億的災損及救災成本。

南投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及同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罪嫌,將喬建中等5人提起公訴,並認定喬建中等5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林務局日前表示,此案初估救災支出、造林地費用及生態價值已逾億元,將創林務局求償金額新高。外界也要求政府儘速執行假扣押,以防相關當事人脫產卸責。

根據喬建中在臉書社團的發言,他常自豪在山上不用一般山友使用的瓦斯罐煮食,而是取材生火。他上月Po文說:「同行的小朋友有時看我任性的在蒸鼎泰豐小籠包,有時聽我嚴令把柴火中不是扁柏的雜木全部抽掉再開始炭烤牛排」,還在留言補充:「我不燒雜木,只接受扁柏」。另根據網友提供照片,在喬建中的臉書上不時秀出在山上生營火的照片,並聲稱「生火是我家從小唯一的訓練課程」,將營火形容為「超亮營燈」,並秀出用營火烤麵包的照片。

燒12天玉山森林大火 檢警林消跋涉60公里還原現場

今年5月中旬玉山國家公園八通關古道杜鵑營地內引發森林大火,延燒長達12天,南投地方檢察署25日偵查終結,被告喬、朱、吳、彭、鍾等5人依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及同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罪嫌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透過檢警林國土保護平台通報,獲知有民眾於今年5月15日上午8時許,自南投縣信義鄉八通關古道入山,在抵達杜鵑營地紮營後疑似違法生火,致引發森林大火,且延燒範圍涵蓋玉山事業區第51及52林班,檢察長張云綺隨即指示國土專組吳錦龍主任檢察官立即啟動「國土聯繫平台」機制,確認雖火勢延燒範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管處所管轄,但起火點及火場範圍均為南投縣信義鄉境內,南投地檢署具有管轄權後,即第一時間 指派鄭文正檢察官指揮偵辦。

鄭文正檢察官隨即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及嘉義林管處組成專案小組共同深入追查,除密切掌握玉山火勢延燒及救災情形外,於第一時間綜整既有證據過濾分析後,即主動積極於5月31日針對5名被告,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並於6月2日由專案小組成員前往5名被告住處同步執行搜索,並透過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南投地檢署數位採證室之專業協助,就查扣之相關證物進行數位採證及還原分析,藉由科技偵查之手段,迅速還原被告等人之行動軌跡及違法生火情節。

張云綺檢察長在掌握以上案情後,隨即再召集國土專組吳主任檢察官、鄭檢察官等人研議,認為本件森林火警延燒範圍之損害甚大,有必要親自前往火災現場進行蒐證,遂責由鄭檢察官親率林務局嘉義林管處阿里山工作站、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及保七總隊第七大隊等專案小組成員,夥同高山協作人員,在排除經費困難下,於6月3日至6月7日,共計五天四夜,來回步行60公里前往八通關古道杜鵑營地實地現場勘查,進而發現被告另盜伐森林主產物及撿拾杜鵑營地四周枯損之竹木及餘留之殘材以供渠等違法生火之犯行;繼之,再度運用科技偵查作法,使用衛星影像進行被害面積偵測,確認失火點周遭之受損範圍。

而為求迅速還原真相及避免被告等人脫罪,雖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鄭檢察官仍多次召開專案會議、整合辦案資源,並就偵辦過程中應行注意事務及辦理方向進行完整規劃,進而分工執行,得以於第一時間保全證據。案經縝密蒐證,透過專案小組團隊分工合作、集思廣益及快速、有效地充分運用科技偵查,方能在被告等人意圖滅證及掩飾犯行下,仍能釐清整起過程,進而確認被告等人犯嫌,並於案發3個月左右時間順利偵查終結據以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表示,本案因被告為一己之私所引發之森林火災,致森林火勢延燒長達12日,延燒面積達79.7公頃、森林區被害全損面積達22.0877公頃,並導致大量臺灣二葉松、鐵杉、臺灣冷杉、刺柏、玉山杜鵑及玉山箭竹等林木焚燬,造成之損失費用高達2億多元,致使我國長期復育的生態多樣性環境遭受嚴重損害,造成生態浩劫,實屬不該,且審酌被告等人犯後態度不佳,故乃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而本案的偵查終結只是究責的開始,地檢署將持續透過國土平台,協助相關單位追究被告等人之行政與民事賠償責任,不容究責有任何破口出現,以維護法律實踐之整全性。

吳錦龍主任檢察官呼籲,「開放山林」並非「破壞山林」、「親近山林」更非「佔有山林」、世代傳承與永續發展應該落實在日常生活秩序中,珍惜得來不易的豐富生態環境更是當代公民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如此方能為後代保存永續發展的幸福指數。最後,守護「我們共同的未來」人人有責,民眾切勿再心存僥倖,應避免相同憾事再度發生,而本署更將持續與國土平台各成員合作,針對任何破壞生態環境之不法行為予以嚴厲偵辦,決不寬貸,以維護生態之永續,讓山林美景成為跨世代間的共同美好記憶。

南投地檢署同時亦感謝民間力量於案發期間主動熱心提供相關照片、影像等資料,協助專案小組成員過濾比對案發前後之現場實地狀況,讓專案小組偵辦能順利進展,並取得成果,展現公私部門齊心捍衛生態環境之決心。

NCC前官員喬建中伐木煮晚餐釀森林大火 林務局求償2.2億元

山林冒出濃濃白煙,5月中,NCC專門委員喬建中,帶了4名好友攀登玉山,在八通關杜鵑營地釀禍,發生森林大火,當時喬建中聲稱,煮早餐時不小心把瓦斯爐打翻了,但檢方登山現勘、比對影像資料,認定喬建中企圖掩蓋事實,並發現鍾姓友人行前在手機群組問說,怕臨時要烤鹿肉,瓦斯不夠怎麼辦?喬建中回應,烤鹿肉當然不會用瓦斯,他確實考慮要不要帶鋸子,到了5月15日傍晚,鍾姓友人就鋸下刺柏等木塊生火,晚餐結束沒有徹底撲滅,營火下方的腐質層悶燒,16日凌晨1點多,喬建中等人擔心被發現,因此自行滅火,沒通報消防隊,凌晨4點火勢再起,接著一發不可收拾,耗時12天才終於撲滅。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表示,被告5人另涉有盜伐森林主產物,違法生火的犯嫌、被告等5人為一己之私,引發森林火災,造成損失費用初步高達2億多。

檢方依違反森林法對5人提起公訴,最重刑期是7年,加上喬建中等人犯後態度不佳,也請求法官從重量刑。NCC回應,已對喬建中停職,靜候司法調查。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這件事情在5月的時候,NCC已經把喬專調離原職,一經地檢署偵結起訴以後,NCC馬上將他停職。

該場森林大火,破壞山林面積達79.7公頃,林務局則對5人提出2億2859萬元的鉅額賠償。

林務局副局長廖一光說:「經過調查,顯然不是用瓦斯爐去煮食,他是砍伐樹木的這樣一個行為。」

林務局表示,為防止行為人脫產,法官已裁定同意假扣押,而這也創下台灣森林大火史上,最高求償紀錄。

火燒玉山12天 檢求重刑

南投地檢署偵辦今年五月玉山國家公園轄內八通關古道杜鵑營地內引發森林火災乙案,檢察官經登山現勘及採衛星影像等資料,查出場火是喬建中等五名登山客稱是不慎踢翻爐火引起,昨(二十五)日將喬建中等五人依違反《森林法》提起公訴,最重刑為七年,因喬等人犯後態度不佳,請法官從重量刑,並將協助受害者求償。

起訴書指出,被告喬○中、朱○銘、吳○娟、彭○汝、鍾○志等五人,於一一○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八時許自南投縣信義鄉八通關古道入山,在抵達杜鵑營地紮營後疑似違法生火,致引發森林火災,且延燒範圍涵蓋玉山事業區第五十一及五十二林班。

十五日晚間起火,燒了十二天,延燒面積七十九點七公頃,嘉義林管處動員總人次九百一十人次、直升機總計八十三架次,投水量大約為一百六十公噸,並導致大量臺灣二葉松、鐵杉、臺灣冷杉、刺柏、玉山杜鵑及玉山箭竹等林木焚燬,造成之損失費用高達二十二億多元。

南投地檢署由檢察官鄭文正偵辦該案指出,期間與保七總隊、嘉義林管處和南投縣消防局等人員上山,經五天四夜現勘及民間提供影片和衛星影像,查出喬建中揪四名好友上山,群組對話有人提及生火瓦斯不夠要帶鋸子,當晚在杜鵑營地紮營生火,供生火煮晚餐和取暖,隔日凌晨喬建中起床發現營火堆下方腐質層形成悶燒,並引燃地面的玉山箭竹、松針及林木,火勢失控才通報119,卻一發不可收拾。而為求迅速還原真相及避免被告等人脫罪還,雖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鄭檢察官仍多次召開專案會議、整合辦案資源,並就偵辦過程中應行注意事務及辦理方向進行完整規劃,進而分工執行,得以於第一時間保全證據。

案經縝密蒐證,透過專案小組團隊分工合作、集思廣益及快速、有效地充分運用科技偵查之手段,方能在被告等人意圖滅證及掩飾犯行下,仍能釐清整起過程,進而確認被告等人犯嫌,並於案發三個月左右時間即順利偵查終結據以提起公訴,且審酌被告等人犯後態度不佳,故乃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火燒玉山12天損失2億 檢認喬建中未吐實求重刑

NCC前專委喬建中等5 人今年5月不慎造成玉山八通關杜鵑營地附近林地大火,延燒12天,損失2億元;南投檢方認為事發後喬建中辯稱在營地踢翻瓦斯爐火,毫無悔意,今天依法將5人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台灣南投地方檢察署發出新聞稿說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和朱男、吳女等5人,今年5 月相約登玉山賞花,喬建中等人5月15日在玉山八通關杜鵑營地紮營搭設帳篷,在營地生火煮晚餐。

檢方指出,喬建中等人在提出入園申請時就知道不能生火,杜鵑營地也立有告示禁止生營火,但喬建中仍在營地生火,要進帳篷休息時未確實把營火撲滅,造成營火堆下方悶燒,喬建中16日凌晨0時左右發現營火堆的箭竹葉、松針因高溫起火造成火勢,決定自行滅火沒有報案,遷移帳篷位置後進入營帳休息。

喬建中16日凌晨4時左右發現火勢失控,叫醒朱男等4人,打119報案通報南投縣消防局失火位置,南投消防局也通報嘉義林管處發生森林火災。

檢方指出,喬建中自恃具有野外生火豐富經驗,未確實澆熄營火堆,直到發現已引發森林火勢,也過分自信能靠己力撲滅火勢,拒絕隊友協助撲滅火勢,未即時通報消防隊,導致火勢延燒,嚴重破壞自然生態,事發後,喬建中也未能坦認犯行,反而在警詢時辯稱是踢翻瓦斯爐火造成,否認有生營火,並在社群網站臉書貼文,試圖誤導偵查方向。

檢方也查出,喬建中、吳男、朱男等人在事發後,將手機內關鍵群組對話及照片刪除,檢警前往喬建中等人住處搜索,因疫情沒有進屋內搜索, 還有人傳訊息通風報信,讓吳男提供無資料的備用手機供檢警查扣,犯後態度不佳。

檢方指出,喬建中等5人,竊取森林主產物及失火燒燬他人森林,造成森林火勢延燒長達12天,延燒面積達79.7公頃,森林區被害全損面積達22.0877公頃,造成救災人事、設備支出、林相改良費用、林木損失以及生態系服務價值損失總計新台幣2億2800多萬元,涉犯竊取森林主產物、失火燒燬他人森林等罪,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NCC前專委喬建中釀森林大火 監察院彈劾送懲戒法院

監察院今天說,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帶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任由隊員違法就地砍伐、生火,釀森林大火,有損國家文官官箴及政府形象,監察院全數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在民國110年5月15、16日帶團途經玉山國家公園杜鵑營地,任由隊員違法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釀成延燒12天、近80公頃林地的重大森林火災。

經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賴鼎銘調查相關事證後,認為喬建中利用假日從事登山活動,用火不慎,引發森林大火,雖屬非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但身為通傳會法制人員,負責主管法規解釋與疑義並協助訴訟案件等,卻利用其法律智識規避刑責,而隱瞞就地取柴、違法生火等情,還辯稱是因踢倒爐火致災等言論,嚴重敗壞國家文官及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今天審查,全數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理由指出,喬建中是具豐厚法律專業、法制與公關實務經驗的國家高階簡任文官,明知在國家公園內營火屬不法行為,非但不思遵守法律,行前主動提出杜鵑營地、南營地及大水窟等3營地生火可行性,且已知杜鵑營地離水源來回距離1.5公里,卻任由同行隊友攜帶鋸子,在杜鵑營地就地砍伐、取柴及生火,引發林火致災。

監察院表示,喬建中在案發當天接受警方詢問時,隱瞞前晚在杜鵑營地生火事實,並辯稱是因5月16日凌晨2時準備早餐時,不慎踢倒爐火導致地火悶燒釀災,意圖規避森林法刑事責任,企圖以其法律智識誤導檢方及視聽大眾。經消防與林務機關鑑定及認定是砍伐樹枝生火致災而戳破謊言,有失國家高階文官品位,已損及政府及機關形象,顯已違反公務員誠實謹慎義務。

監察院指出,喬建中在108年6月到110年6月的2年期間,向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提出12次入園申請,其中11次都擔任登山隊領隊;105年7月到110年7月的5年期間,向警政署提出41次入山申請。110年4月間,獲邀隨同行政院政務委員踏勘玉山首登路線及八通關沿線山屋整建規劃案,足以證明喬建中深入山林頻繁且經驗豐富。

監察院說,因喬建中任職於通傳會,更應知台灣山區通訊不良一向是山林救災救難的限制,卻背離其職能知識而違法用火,導致歷時12天、近80公頃的重大森林火災,難辭其咎。

監委調查發現,喬建中曾在109年10月3日在巒大事業區第206林班內露營營火,已遭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函送違反森林法查報書。據登山社群媒體截圖顯示,喬建中曾在102年到109年間,多次上傳並公開野炊生火照片,地點位於多加屯稜線西側、丹大溪、巒大溪、郡大溪等山林環境,並經監察院詢問坦承「是,那是我臉書文章」。凸顯喬建中生火成性,無視森林保護的責任。

監察院指出,喬建中利用假日從事登山活動,引發森林大火,除涉犯森林法刑事責任,並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誠實謹慎義務,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嚴重影響政府信譽,有懲戒之必要。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Forums  ›  📰新聞  ›  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