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前專委盜木生火狂燒玉山12天「犯後態度不佳」遭檢方起訴求重刑
NCC前專委喬建中等5名登山客今年5月疑違法生火導致玉山森林大火,狂燒12天,破壞超過70公頃的自然生態,相當於燒毀「3座大安森林公園」,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明將追究到底。南投地檢署查出喬建中等人乃盜伐森林主產物、撿拾杜鵑營地四周枯損之竹木及餘留之殘材生火,依「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罪嫌將喬建中等5人提起公訴,並認為喬建中等5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喬建中等5人於5月間赴玉山國家公園,經八通關古道於杜鵑營地紮營,疑違法生火炊煮導致蔓燒12天的森林大火;檢方遠赴現地、經3個月偵辦,發現喬建中等人乃盜伐森林主產物、撿拾杜鵑營地四周枯損之竹木及餘留之殘材,以供生火,延燒面積達79.7公頃、森林區被害全損面積達22.0877公頃。喬建中坦承當時不小心弄翻爐火,NCC隨即將他調離現職,林務局也揚言將求償上億的災損及救災成本。
南投地檢署今偵結,依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及同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罪嫌,將喬建中等5人提起公訴,並認定喬建中等5人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林務局日前表示,此案初估救災支出、造林地費用及生態價值已逾億元,將創林務局求償金額新高。外界也要求政府儘速執行假扣押,以防相關當事人脫產卸責。
根據喬建中在臉書社團的發言,他常自豪在山上不用一般山友使用的瓦斯罐煮食,而是取材生火。他上月Po文說:「同行的小朋友有時看我任性的在蒸鼎泰豐小籠包,有時聽我嚴令把柴火中不是扁柏的雜木全部抽掉再開始炭烤牛排」,還在留言補充:「我不燒雜木,只接受扁柏」。另根據網友提供照片,在喬建中的臉書上不時秀出在山上生營火的照片,並聲稱「生火是我家從小唯一的訓練課程」,將營火形容為「超亮營燈」,並秀出用營火烤麵包的照片。
燒12天玉山森林大火 檢警林消跋涉60公里還原現場
今年5月中旬玉山國家公園八通關古道杜鵑營地內引發森林大火,延燒長達12天,南投地方檢察署25日偵查終結,被告喬、朱、吳、彭、鍾等5人依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及同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之森林等罪嫌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透過檢警林國土保護平台通報,獲知有民眾於今年5月15日上午8時許,自南投縣信義鄉八通關古道入山,在抵達杜鵑營地紮營後疑似違法生火,致引發森林大火,且延燒範圍涵蓋玉山事業區第51及52林班,檢察長張云綺隨即指示國土專組吳錦龍主任檢察官立即啟動「國土聯繫平台」機制,確認雖火勢延燒範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管處所管轄,但起火點及火場範圍均為南投縣信義鄉境內,南投地檢署具有管轄權後,即第一時間 指派鄭文正檢察官指揮偵辦。
鄭文正檢察官隨即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及嘉義林管處組成專案小組共同深入追查,除密切掌握玉山火勢延燒及救災情形外,於第一時間綜整既有證據過濾分析後,即主動積極於5月31日針對5名被告,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並於6月2日由專案小組成員前往5名被告住處同步執行搜索,並透過臺灣高等檢察署與南投地檢署數位採證室之專業協助,就查扣之相關證物進行數位採證及還原分析,藉由科技偵查之手段,迅速還原被告等人之行動軌跡及違法生火情節。
張云綺檢察長在掌握以上案情後,隨即再召集國土專組吳主任檢察官、鄭檢察官等人研議,認為本件森林火警延燒範圍之損害甚大,有必要親自前往火災現場進行蒐證,遂責由鄭檢察官親率林務局嘉義林管處阿里山工作站、南投縣政府消防局及保七總隊第七大隊等專案小組成員,夥同高山協作人員,在排除經費困難下,於6月3日至6月7日,共計五天四夜,來回步行60公里前往八通關古道杜鵑營地實地現場勘查,進而發現被告另盜伐森林主產物及撿拾杜鵑營地四周枯損之竹木及餘留之殘材以供渠等違法生火之犯行;繼之,再度運用科技偵查作法,使用衛星影像進行被害面積偵測,確認失火點周遭之受損範圍。
而為求迅速還原真相及避免被告等人脫罪,雖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鄭檢察官仍多次召開專案會議、整合辦案資源,並就偵辦過程中應行注意事務及辦理方向進行完整規劃,進而分工執行,得以於第一時間保全證據。案經縝密蒐證,透過專案小組團隊分工合作、集思廣益及快速、有效地充分運用科技偵查,方能在被告等人意圖滅證及掩飾犯行下,仍能釐清整起過程,進而確認被告等人犯嫌,並於案發3個月左右時間順利偵查終結據以提起公訴。
南投地檢署表示,本案因被告為一己之私所引發之森林火災,致森林火勢延燒長達12日,延燒面積達79.7公頃、森林區被害全損面積達22.0877公頃,並導致大量臺灣二葉松、鐵杉、臺灣冷杉、刺柏、玉山杜鵑及玉山箭竹等林木焚燬,造成之損失費用高達2億多元,致使我國長期復育的生態多樣性環境遭受嚴重損害,造成生態浩劫,實屬不該,且審酌被告等人犯後態度不佳,故乃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而本案的偵查終結只是究責的開始,地檢署將持續透過國土平台,協助相關單位追究被告等人之行政與民事賠償責任,不容究責有任何破口出現,以維護法律實踐之整全性。
吳錦龍主任檢察官呼籲,「開放山林」並非「破壞山林」、「親近山林」更非「佔有山林」、世代傳承與永續發展應該落實在日常生活秩序中,珍惜得來不易的豐富生態環境更是當代公民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如此方能為後代保存永續發展的幸福指數。最後,守護「我們共同的未來」人人有責,民眾切勿再心存僥倖,應避免相同憾事再度發生,而本署更將持續與國土平台各成員合作,針對任何破壞生態環境之不法行為予以嚴厲偵辦,決不寬貸,以維護生態之永續,讓山林美景成為跨世代間的共同美好記憶。
南投地檢署同時亦感謝民間力量於案發期間主動熱心提供相關照片、影像等資料,協助專案小組成員過濾比對案發前後之現場實地狀況,讓專案小組偵辦能順利進展,並取得成果,展現公私部門齊心捍衛生態環境之決心。
NCC前官員喬建中伐木煮晚餐釀森林大火 林務局求償2.2億元
山林冒出濃濃白煙,5月中,NCC專門委員喬建中,帶了4名好友攀登玉山,在八通關杜鵑營地釀禍,發生森林大火,當時喬建中聲稱,煮早餐時不小心把瓦斯爐打翻了,但檢方登山現勘、比對影像資料,認定喬建中企圖掩蓋事實,並發現鍾姓友人行前在手機群組問說,怕臨時要烤鹿肉,瓦斯不夠怎麼辦?喬建中回應,烤鹿肉當然不會用瓦斯,他確實考慮要不要帶鋸子,到了5月15日傍晚,鍾姓友人就鋸下刺柏等木塊生火,晚餐結束沒有徹底撲滅,營火下方的腐質層悶燒,16日凌晨1點多,喬建中等人擔心被發現,因此自行滅火,沒通報消防隊,凌晨4點火勢再起,接著一發不可收拾,耗時12天才終於撲滅。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錦龍表示,被告5人另涉有盜伐森林主產物,違法生火的犯嫌、被告等5人為一己之私,引發森林火災,造成損失費用初步高達2億多。
檢方依違反森林法對5人提起公訴,最重刑期是7年,加上喬建中等人犯後態度不佳,也請求法官從重量刑。NCC回應,已對喬建中停職,靜候司法調查。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這件事情在5月的時候,NCC已經把喬專調離原職,一經地檢署偵結起訴以後,NCC馬上將他停職。
該場森林大火,破壞山林面積達79.7公頃,林務局則對5人提出2億2859萬元的鉅額賠償。
林務局副局長廖一光說:「經過調查,顯然不是用瓦斯爐去煮食,他是砍伐樹木的這樣一個行為。」
林務局表示,為防止行為人脫產,法官已裁定同意假扣押,而這也創下台灣森林大火史上,最高求償紀錄。
火燒玉山12天 檢求重刑
南投地檢署偵辦今年五月玉山國家公園轄內八通關古道杜鵑營地內引發森林火災乙案,檢察官經登山現勘及採衛星影像等資料,查出場火是喬建中等五名登山客稱是不慎踢翻爐火引起,昨(二十五)日將喬建中等五人依違反《森林法》提起公訴,最重刑為七年,因喬等人犯後態度不佳,請法官從重量刑,並將協助受害者求償。
起訴書指出,被告喬○中、朱○銘、吳○娟、彭○汝、鍾○志等五人,於一一○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八時許自南投縣信義鄉八通關古道入山,在抵達杜鵑營地紮營後疑似違法生火,致引發森林火災,且延燒範圍涵蓋玉山事業區第五十一及五十二林班。
十五日晚間起火,燒了十二天,延燒面積七十九點七公頃,嘉義林管處動員總人次九百一十人次、直升機總計八十三架次,投水量大約為一百六十公噸,並導致大量臺灣二葉松、鐵杉、臺灣冷杉、刺柏、玉山杜鵑及玉山箭竹等林木焚燬,造成之損失費用高達二十二億多元。
南投地檢署由檢察官鄭文正偵辦該案指出,期間與保七總隊、嘉義林管處和南投縣消防局等人員上山,經五天四夜現勘及民間提供影片和衛星影像,查出喬建中揪四名好友上山,群組對話有人提及生火瓦斯不夠要帶鋸子,當晚在杜鵑營地紮營生火,供生火煮晚餐和取暖,隔日凌晨喬建中起床發現營火堆下方腐質層形成悶燒,並引燃地面的玉山箭竹、松針及林木,火勢失控才通報119,卻一發不可收拾。而為求迅速還原真相及避免被告等人脫罪還,雖在疫情三級警戒期間,鄭檢察官仍多次召開專案會議、整合辦案資源,並就偵辦過程中應行注意事務及辦理方向進行完整規劃,進而分工執行,得以於第一時間保全證據。
案經縝密蒐證,透過專案小組團隊分工合作、集思廣益及快速、有效地充分運用科技偵查之手段,方能在被告等人意圖滅證及掩飾犯行下,仍能釐清整起過程,進而確認被告等人犯嫌,並於案發三個月左右時間即順利偵查終結據以提起公訴,且審酌被告等人犯後態度不佳,故乃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火燒玉山12天損失2億 檢認喬建中未吐實求重刑
NCC前專委喬建中等5 人今年5月不慎造成玉山八通關杜鵑營地附近林地大火,延燒12天,損失2億元;南投檢方認為事發後喬建中辯稱在營地踢翻瓦斯爐火,毫無悔意,今天依法將5人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台灣南投地方檢察署發出新聞稿說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前專門委員喬建中和朱男、吳女等5人,今年5 月相約登玉山賞花,喬建中等人5月15日在玉山八通關杜鵑營地紮營搭設帳篷,在營地生火煮晚餐。
檢方指出,喬建中等人在提出入園申請時就知道不能生火,杜鵑營地也立有告示禁止生營火,但喬建中仍在營地生火,要進帳篷休息時未確實把營火撲滅,造成營火堆下方悶燒,喬建中16日凌晨0時左右發現營火堆的箭竹葉、松針因高溫起火造成火勢,決定自行滅火沒有報案,遷移帳篷位置後進入營帳休息。
喬建中16日凌晨4時左右發現火勢失控,叫醒朱男等4人,打119報案通報南投縣消防局失火位置,南投消防局也通報嘉義林管處發生森林火災。
檢方指出,喬建中自恃具有野外生火豐富經驗,未確實澆熄營火堆,直到發現已引發森林火勢,也過分自信能靠己力撲滅火勢,拒絕隊友協助撲滅火勢,未即時通報消防隊,導致火勢延燒,嚴重破壞自然生態,事發後,喬建中也未能坦認犯行,反而在警詢時辯稱是踢翻瓦斯爐火造成,否認有生營火,並在社群網站臉書貼文,試圖誤導偵查方向。
檢方也查出,喬建中、吳男、朱男等人在事發後,將手機內關鍵群組對話及照片刪除,檢警前往喬建中等人住處搜索,因疫情沒有進屋內搜索, 還有人傳訊息通風報信,讓吳男提供無資料的備用手機供檢警查扣,犯後態度不佳。
檢方指出,喬建中等5人,竊取森林主產物及失火燒燬他人森林,造成森林火勢延燒長達12天,延燒面積達79.7公頃,森林區被害全損面積達22.0877公頃,造成救災人事、設備支出、林相改良費用、林木損失以及生態系服務價值損失總計新台幣2億2800多萬元,涉犯竊取森林主產物、失火燒燬他人森林等罪,依法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