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菊前攝影官入侵韓國瑜市長室行竊 判10月
高市前市長陳菊攝影官吳建鴻侵入韓國瑜市長辦公室行竊一案,喧騰一時,還扯出竊聽風波。25日下午高雄地院宣判,吳男5次入侵市長室行竊,依竊盜罪判10月,可易科罰金30萬元及上訴。
吳男2007年2月進入市府,佔養工處技工職缺,具公務員資格。2008至2010年借調至室長室擔任機要職,成為市長陳菊的隨行攝影官,2010年傳出表現不佳,歸建原單位。2019年爆發侵入四維行政中心市長室事件後,吳男4月底已被記兩大過、兩小過予以免職。
據了解,吳男因職務之便,持有市長室鑰匙,趁著去年過年期間深夜潛入市長室行竊,被市府巡邏駐衛警發現,報警處理。
去年事件爆發後,市長韓國瑜透過時任新聞局長王淺秋表示,犯錯者只是一個小小公務員,不想給他過大壓力,也不想有政治聯想,才不讓外界知道此事。
檢方查出,吳男於2018、2019年間4度利用深夜潛入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市長室行竊。2019年2月1日晚間吳男第5次侵入被市長秘書發現,報警送辦。吳男事後交出紅包袋、花燈、帽子、春聯等136樣物品,坦承犯行。
開庭過程中,吳男一度說詞反覆、聲稱記不得偷過什麼東西,遭法官當庭怒斥「不要想用認罪來換緩刑」,要吳男拷貝監視器畫面回去想清楚。法院最後認定吳男成功行竊4次,各判3月,被逮時未遂,判2月,應合併執行10月,可易科罰金並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