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星人基地」入侵全台最大養殖區,吸金坑殺投資,彰化縣府竟輔導合法

違法風機詐騙案01》「外星人基地」入侵全台最大養殖區,吸金坑殺投資,彰化縣府竟輔導合法

彰化芳苑是台灣重要的養殖業重鎮,其中王功養殖區裡的一筆十公頃土地,竟長出一座由432 支金屬自軸式風機組成的風電廠,因特殊外觀被取名為「外星人基地」, 成為網美打卡自拍熱點,然而這是一座未經合法申請的超大型違建,不但是當地養殖戶心中的痛,更是一場綠能詐騙案。

業者在農業區的養殖用地上,先違法興建風機,事後才向經濟部能源局取得開發綠能的同意核備,荒謬的是,漁民在風機動工時即已檢舉,彰化縣府不僅未勒令停工恢復原狀,反而縱容業者繼續完工,並著手輔導業者就地合法。

業者拿著政府核可文件,將一支風機以數十萬不等價格,以「風利幣」名義招募投資,吸金成功後,即將場址設備轉賣給別家公司,負責人捲款落跑,新接手公司對過往一概不認,投資客投訴無門。面對養殖用地興建風機,最後淪為一場騙局,彰化養殖協會理事長林濟民認為,政府應該還給漁民一個交代,應能將風機拆除,讓養殖區恢復養殖使用。

違建風機鑽法規漏洞,10公頃土地切割72筆,獲取高額利益

這起違規風機案的基地,原先是一筆十公頃養殖用地,業者將之分割為72筆小土地,每塊約一分多(約1250平方公尺),土地細分是為了利用法規漏洞,獲取風機投資的不當利益。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對農漁牧土地開放一定空間容許興建設施,可以做電線杆、高壓電塔或抽水站,其中包括再生能源設施,每一塊地號上限是660平方公尺。依法,一筆十公頃土地面積僅能興建一個660平方公尺的設施,於是業者將土地分割72筆小土地,每一塊皆有660平方公尺得興建設施。

接著,業者在每一筆土地裝置「6支」小型風機,合計發電量是18 KW發電量,刻意壓在「20KW級距以下」,也充滿利益巧門。為了鼓勵全民參與發電,2017年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在20KW級距以下躉購電價每度8.97元,20KW以上每度僅2.8元,簡而言之,業者「偽裝」成72筆小型民間發電,以牟取高於大型發電商近乎三倍的發電利益。

儘管分割土地是業者的權力,但「使用660 平方公尺」的綠能開發模式,業者仍應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業者卻未申請即動工,當業者暗渡陳倉時,被當地漁民檢舉違規動工,違法開發才首度曝光。

養殖發展協會:全國最大最好的養殖專區,可以這樣一塊一塊被失去?

這被當地人稱「打蛋器」的風電廠,周邊是廣達300公頃的養殖區,這筆十公頃養殖用地輾轉落入業者手中,2017年5月業者違規動工興建風機,鄰近漁民質疑為何養殖區可以動工興建電廠,即刻反應給彰化縣養殖漁業發展協會,協會在當年8月即發文向縣府檢舉。

養殖協會檢舉後,2017年10月縣府始對業者開罰,然而並未勒令停工,反讓業者一路蓋到底,直到2018年年5月縣府才第二次開罰,但432座小風機已全數完工,縣府顢頇態度讓林濟民氣憤不已:

「動工階段我們很早就發文給縣府,沒想到縣府卻不積極管理,本應該全數拆除,重新依程序辦理,現在卻是要給他就地合法,豈有此理?」

曾當選2005年十大傑出漁民的協會理事長林濟民,長期關注西部海岸環境問題,林認為,王公養殖區與北面福寶養殖區,南面永興養殖區,相連將近1300公頃成為全國最大養殖聚落,不該輕易破壞。

「養殖區以養殖作業優先,發揮專業化、規模化優勢,政府有提供漁電共生專案,我們也不反對,但也必須照法規程序來走,還是必須做養殖使用,但這個案子卻是把養殖用地插滿風機,這塊地已無法再做養殖使用。」林濟民感到大呼不解,痛批政府與業者任意糊弄法律。

以政府核可文件作為誘餌,商人精心布下綠能騙局

除了以違規風機破壞養殖地,業者更以綠能進行黑心詐騙,對外將一支風機以數十萬不等價格,以『風利幣』名義到處招募投資,吸金成功後將場址設備再轉手給別家公司,負責人捲款潛逃。

Ting是這場綠能騙局的投資者之一,因為認識公司負責人親戚而拿出存款投資,她向記者說明,當時的開發業者─兆邦公司(Rich Star Group.) 以台電簽訂之《第三類風力光電發電系統購售契約》,說明台電收購20年,躉購電價每度將近九塊,保證未來穩定收益大餅。取信投資者。

依照Ting提供的《WGGT風利幣白皮書》內容,兆邦公司將開發每一處風力電場的預期收益,換算為公司收益,投資人按實際投資金額換算為購買「風利幣」,聲稱每一期公司收益將撥入投資人網路帳戶。

業者吸金後捲款落跑,將風機廠轉賣給另一業者

除了出示台電20年購電合約,兆邦公司也把客戶帶到現場親見電廠實景,Ting回憶,「2017年看到432支小型風機,眼見為憑才肯把錢拿出來投資」,她被朋友說服後拿出存款投資。然而實情是,兆邦公司並未實際投入營運,而是將整廠設備再度轉賣給另一業者,負責人帶著所有資金捲款落跑。

「某一天整個網站、帳戶都消失,我都不知道我的錢去哪裡。」Ting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究竟有多少投資人上當受損,Ting不清楚,然而她的朋友,為了這個投資案抵押房屋,綠能發財夢不僅成為泡影,房屋也遭法拍。

Ting無法理解,為何兆邦公司取得能源局備案、與台電簽訂合約、十公頃風機電場也順利建場完成,然而不僅無法營運賣電,綠能竟然變成一場騙局?

彰化縣府縱容業者先上車後補票

整起事件原本在2017年8月彰化縣府接獲檢舉後,即該拆除落幕,但卻一路從違規興建風機,演變成綠能騙局,本案相關行政單位,包含主管農漁業的農業處,管制土地使用的地政處,監管建設開發的建設處、以及最關鍵的綠能產業地方主管機關─經濟暨綠能發展處,以及中央綠能主管機關─能源局,各自扮演什麼角色,為何一路縱放業者違法?

經濟暨綠能發展處:中央能源局已同意備案,縣府有責任輔導合法化

彰化縣經濟及綠能發展處綠能科張科長表示,2017年10月開罰後,2017年12月業者已取得中央經濟部能源局核准備案,並在2018年1月向縣府遞交第一次開發申請。因業者取得能源局核准備案,縣府有責任輔導業者合法化。

「業者一開始想以十公頃內72筆土地,每筆660平方公尺的容許使用來申請,但是縣府做檢討之後,要求業者重新做整區變更分區才能開發」張科長解釋。

但荒唐的是,業者2017年8月已遭漁民團體檢舉,縣府在10月開罰,不僅未勒令停工、恢復土地原狀,反讓業者從容於12月取得能源局「同意備案」、取得台電合約,並在2018年1 月向縣府提交開發案,待風電廠5月完工。

簡而言之,業者違法在先,縣府竟縱容業者施工長達半年,到2018年5月風電廠完工,造成既成事實後無人敢拆,縣府乾脆不裁罰,轉而輔導業者提出整區變更開發案。

地政處:零碎分割土地是業者的合法權利

經濟及綠能發展處綠能科強調,縣府輔導不表示一定會核准,依經濟部能源局規定,必須取得合法土地變更、設置安裝,通過「設備登記」審核,台電才能依合約向業者購電。如果業者無法完成合法土地變更,那麼業者也將自行承受損失風險。

但針對該筆土地明顯存在違規使用問題,經濟綠能處則將責任推給地政處。地政處土地使用科王科長表示,已依照《區域計畫法》21 條違反分區使用規定,兩度開罰業者,但在業者申請開發進入補正程序後,「按慣例會尊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綠能處),給予業者爭取合法化的時間。」

問題是,最初業者將十公頃土地分割為72筆小土地時,地政處難道對業者開發意圖毫無起疑?王科長僅表示:「養殖用地不若農牧用地有0.25公頃分割規模限制,零碎分割土地是業者的合法權利。」

縣府主動掩護,縱容國土淪喪,公門淪為共犯

依分工,經濟綠能處僅能受理「興辦事業計畫」,土地變更仍由建設處辦理,然而建設處同樣是拆除違章建築的單位。建設處代理處長陳威宏一開始表示「沒有看到這個變更案」,隨後又改口「有收到,案件仍在補件中。」

陳威宏隨後坦言「綠能是特許事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並支持,後面才有土地變更行為。」陳並表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綠能處才是關鍵,其他機關農業處、環保處辦環評、建設處僅配合辦理程序。

縣府包闢綠能蠶食農漁用地,農地農用成為空話?

面對魚塭用地被風機違規佔用,主管農漁業的農業處漁業科譚科長尷尬表示「一切以主政機關經濟綠能處意見為準」。當初接獲檢舉的承辦人王技士則補充「站在農業處立場,養殖區是政府投入大筆預算改良的海埔地,理應作為專業養殖,不該零碎化開發。」

綠能是彰化縣主推政策,但彰化也是農漁大縣,面對綠能與農漁爭地,有公務人員私下透露,「中央欠缺統籌規劃,能源局沒有政策主導土地盤點,變成能源業者四處開發農漁牧土地,各縣市都發生類似事件,作為農政單位相當無奈。」

違法風機詐騙案02》不肖業者崩壞綠能,能源局坐視違法業者有恃無恐,營建署:應勒令提工

彰化芳苑養殖專區內土地,被違法興建風電廠,動工時已遭漁民檢舉,但彰化縣府不但縱容完工,甚至協助就地合法化。業者更仗恃政府背書,發行「風利幣」吸金後轉手坑殺投資人,衍生成「綠能詐騙」。

對此,彰化縣經濟綠能處表示,因業者已取得經濟部能源局發出的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縣府有責任給予輔導合法化。經濟部能源局則稱「事後才知情」撇清責任,但也不會撤回同意許可。

目前接手該塊土地及違規風機的業者如保興業負責人王百年表示,「政府應該積極來輔導,而不是取締或打壓,一開始大家都不熟悉,難免犯錯。」對於未來合法化的審查程序,王百年充滿信心,「已經好幾億元投下去,時間拖的再久,也會爭取完成合法。」針對吸金詐騙部分,王表示,為前一手公司所為,與他無關。

能源局:業者投機取巧,能源局「事後知情」

依照綠能開發程序,業者第一步須向經濟部能源局取得「同意備案」,然後與台電簽訂《電能購售契約》,之後才能申請動工,但位於彰化芳苑的違規風電廠,於2017年5月違規動工,8月遭檢舉,10月遭縣府罰款,但經濟部能源局、台電竟在2017年12月分別發給同意核備及簽約,程序完全顛倒。

能源局能源技術組長陳崇憲對此表示,「政府部門是以公文往來為準,當初能源局核發同意備案時,縣府未通知土地已違法動工」,且《同意核備函》已特別註明「土地使用必須合乎法規」,陳崇憲強調,能源局是「事後知情」。

針對業者將整筆10公頃土地分割成72塊,每塊土地皆有660公尺面積做風電開發,明顯鑽法律漏洞,陳則表示,這10公頃即便分割72筆地號,仍是同一筆綠能開發案,業者可有兩個改善空間:「一、如果要走容許使用,10公頃內最多就是660平方公尺做風電,其他的部分必須進行拆除。二、如果走「整區變更」,也必須依照法律規範提出開發計畫,變更使用分區。」

「彰化縣府輔導業者並非認定這十公頃合法,而是提供業者資訊,讓其知道補救措施的繞行路徑在哪裡?」陳崇憲不斷強調「業者已經申請延展好幾次,縣府已要求業者補件,須合乎土地法規才會准,否則不會拖延至今仍無法取得執照售電。」

能源局坐視違法,卻不撤回「同意核備」業者有恃無恐

然而,從2018年1月縣府受理業者申請以來,至今(2020)兩年多過去,業者仍未完成補件,業者也有恃無恐,仍持續更新設備,擴大違規事實。對此,陳崇獻認為,縣府與中央已善盡責任,「政府態度是給予輔導,但是業者要自行負擔投資風險,有可能這筆投資他無法回收啊!」

但令人疑惑的是,為何能源局寧可坐視違規業者申請變更,為何不撤回「同意備案」?陳崇獻表示,「2017年以前,綠能開發程序的土地合法性,是到最後『設備登記』時才有審核,因此,2017年年度以前,核發『同意備案』並不需土地合法性作為要件。」

然而,能源局說法前後矛盾,先以「該案土地使用必須合法」為但書,給於該開發案同意核備,又以「同意備案並不需土地合法性」作為「無法撤案」之理由,究竟土地合法性對於綠能開發案的必要性為何?

陳崇獻表示,過去僅規定「光電開發」須在申請同意備案時,需附上土地合法使用證明文件,而「風電開發」則不需要土地合法文件。到了2019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修訂,增列風電項目亦須提供土地合法使用文件。能源局雖亡羊補牢,但是本案縱放業者違法,不但重創綠能形象,從中央到地方互踢皮球,無人負責。

營建署:按法令應勒令業者停工並限期恢復原狀,必要時移送地檢署

依照土地變更法規,開發面積在30公頃以下地層下陷區,「光電開發」得由縣市政府逕行審查變更使用分區,但本案屬「風力發電」,審查權則在中央營建署。

營建署負責審核土地變更業務的綜合計畫組第二科科長朱偉庭,了解本案後感到不可思議:「業者違法在養殖區搭建風電廠,按《區域計畫法》21條應立即勒令停工並限期恢復原狀,即便要補送開發計畫,也不該讓業者繼續擴大違規,可按次處罰必要時可停水供電,必要時移送地檢署。」

朱偉庭表示:「養殖用地屬廣義農地,要變更其他使用,必須經過農地主管機關同意,如果送到內政部(營建署)來審,地方農地主管機關是農業處,中央則是農委會。」因此未來本案若進入營建署審理,農委會意見將扮演關鍵角色。

接手業者:不管要花多久時間,一定會把風電廠完成合法

這起違規風機開發案,在原始業者吸金潛逃後,目前由如保興業向第一手業者兆邦公司買下全部權利。如保興業是台南一家頗具規模汽車螺帽工廠,負責人王百年預計將老螺帽廠升級為風機設備廠商,未來將進駐開發中的沙崙綠能產業園區,芳苑王功養殖區的小型風機廠即成為該公司最佳宣傳。

面對本案的土地開發爭議,王表示:「小企業響應政策做綠能,政府應該積極來輔導,盼望政府給予輔導,而不是取締或打壓。一開始大家都不熟悉,沒有明確的法律依循,難免犯錯。」

至於本案曾經對外募資引發的投資糾紛,王認為「前一手(兆邦)在106年5月就把設備權利讓渡,還對外繼續宣傳招攬,行為相當惡質。」但他表示「非法吸金問題跟本公司完全無關,已對投資者說明並委請律師處理。」

談到未來合法化的審查程序,王百年顯然有信心「投資那麼多,不可能現在放棄,到現在已經好幾億元投下去。時間拖的再久,也會爭取完成合法化。」他拉高聲調,向政府喊話「如果這一場沒能做成,以後誰還有哪家企業敢響應投入?」

外星人基地降落漁村,漁民:破壞全台最大養殖專區

面對這批造型獨特,被視為「外星人基地」的違規風機群,芳苑鄉當地居民分成兩種意見,有人認為風機電廠十分突兀:「海風鹹濕,金屬風機沒兩三年就會鏽蝕損毀,根本無法發電」;也有人認為「沿海地區難得有一個媲美高跟鞋、水晶教堂的景點,可以吸引外地人來此拍照打卡。」

當地的新寶里里長梁祥盛就贊同留下這個奇特的「外星人基地」,冀望能為沒落的漁村帶來一線生機,「畢竟文蛤越來越難養,漁村生活會越來越困難,多一個新景點總是好的」他強調「在沒有污染,不妨礙養殖前提下」抱持肯定態度。

曾當選2005年十大傑出漁民的協會理事長林濟民表示,王公養殖區與北面福寶養殖區,南面永興養殖區,相連將近1300公頃成為全國最大養殖聚落,不該輕易破壞。面對養殖用地興建風機,最後淪為一場騙局,林濟民認為政府應該還給漁民一個交代,期望能將風機拆除,讓養殖區恢復養殖使用。

「一旦縱放違規,其他違規就跟著進來」

芳苑在地藝術家陳炳臣長期關注地方文化與海岸自然景觀,他無法認同違規風電廠能作為芳苑的新興景點,他認為「農漁村出現這種怪物,本質上就是放棄農漁業,根本原因在於土地取得便宜。」

陳炳臣認為「人工製造的是流行,不是真正的美」,在他眼裡芳苑並不需要「外星人基地」或巨大風車,「芳苑特色就是落日、雲彩跟海景,及純樸的漁村生活。」他認為保有純樸與自然才是芳苑的美景資產。

「農地就是應該農用,不該變成違章工廠或者風機電廠。」他更擔憂「一旦縱放一個案例,其他違規使用就跟著進來,這些專業養殖怎麼辦?漁民怎麼辦?」當地漁民也透露,不少地主盼望「漁電共生」帶來利潤,養殖地租金也已蠢蠢欲動。

以開發綠能為名,大開國土開發後門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王公養殖專業區具備產業群聚優勢,業者要設置風電廠應尋找更合適地方。」她認為業者違法動工在先,縣府竟幫業者解套,她擔憂「破窗效應」讓更多業者會把手伸到漁塭地,若失去養殖專業區的群聚優勢,「越來越多漁民棄養,將加速漁村衰敗。」

地球公民基金會主任蔡卉旬痛批「本案是不肖業者拖綠能政策下水,這個案子絕不能讓它通過,假綠能真吸金,一場騙局將造成綠能形象崩壞。」蔡建議政府單位應開罰業者並恢復原狀,否則「此例一開,以後農漁用地先插風機、蓋光電,先上車再補票,對守法的業者不公平,而且是很糟糕的案例。」

近年從中央到地方政府,為衝刺綠能開發績效,大開國土後門,坐視業者違法動工,再以輔導為名,協助業者就地合法,縱容農漁土地遭浮濫開發,類似案例還有多少?值得檢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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