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在本周指控,華為及其設於美國的子公司,共謀侵犯了當地的《反敲詐及受賄組織法》(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另也指控它們串謀自美國競爭對手竊取商業機密,同列被告的,還有包括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在內的4名高層,以及包括Skycom在內的多家非正式華為子公司。
美國司法部表示,華為及其在美國與中國的子公司,在這數十年來陸續竊取了美國6家科技公司的智慧財產權,以用來擴大及經營華為的業務,涵蓋程式碼、路由器的操作手冊、天線技術及機器人測試技術等。
調查指出,華為與這些智財權的所有人簽訂了保密協議,卻打破彼此的協議把對方的技術挪為私用,還挖角其它企業的員工並指示他們採用前雇主的智慧財產,也教唆在研究機構中任職的教授將技術提供給華為,甚至制定獎勵計畫來鼓勵那些竊取競爭對手機密的員工。
司法部指控,華為透過上述行為取得了各種智慧財產,以大幅降低開發成本,消弭技術落差,爭取不公平的競爭優勢,且在面臨質疑時,一再向美國官員作出不實陳述。
除了竊取商業機密之外,該起訴書也指控華為不顧美國、歐盟或聯合國的禁令,與伊朗及北韓等國進行貿易往來,還企圖隱藏所有證據。
先前美國司法部即曾針對華為、華為子公司或孟晚舟提出類似的指控,包括欺詐、洗錢、竊取商業機密及妨礙司法等二十多項罪名。
另一方面,華為也針對司法部的指控提出了反駁,表示美國祭出了敲詐企業的新罪名,無非是重新包裝了近20年對華為的所有指控罷了,這些指控缺乏重大判決基礎,華為將會證明它們是不公平且毫無根據的。
就在美國司法部控告華為及其子公司詐欺與竊取商業機密的同時,美國商務部宣布,再允許華為和美國國內客戶交易45天到4月1日。
商務部下的產業與安全局(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周四再將華為及其非美國關係企業的臨時通用許可證(Temporary General License,GL)再展延45天到2020年4月1日。這紙臨時通用許可證,是為免商務部啟動華為交易禁令後,造成美國偏遠地區電信業者營運中斷而實施的緩衝期,旨在讓這些企業有時間轉向其他網路軟、硬體與技術。
商務部指出,有必要再給現有電信業者45天緩衝期,好在找到華為的替代方案之前,能暫時而安全營運其網路。TGL商務部表示,還會再決定未來是否有必要再展延TGL。
雖然去年5月商務部將華為列入實體名單,旨在防止華為取得美方技術,從事顛覆美國國家安全或圖利外國,但是商務部仍分別在去年5月、8月及11月,對華為發出90天的展延許可。
美國正式起訴華為!控竊取機密等16項罪名
美國政府昨14日以共謀詐欺和密謀竊取商業機密等16項新罪名起訴中國電信大廠華為技術公司,指控華為涉嫌「數十年來」竊取美國企業商業機密的行為,此舉更加劇了美國與中國的5G大戰。
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公開的起訴書指出,美國司法部指控華為及其代理人違反「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案」(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共謀從6家美國科技公司「侵佔智慧財產」,藉以擴展全球業務。起訴書中也提到,華為被控挖角其他公司的員工,並指示他們盜用前公司的智慧財產權,且華為利用任職研究機構的教授扮演代理人角色,竊取商業機密,並設立一項獎金制度,以鼓勵員工從對手竊取機密資訊。
美國司法部發表聲明指出,根據起訴書,華為長期以來利用詐欺和欺騙手段,侵佔美國同業的尖端科技。司法部還表示,華為取得「網路路由器原始程式碼、蜂巢式天線技術和機器人等有關的非公共智慧財產權」,以獲得相對於競爭對手的「不公平競爭優勢」。
華府憂心華為和北京政府及情治單位的關係,將華為打入黑名單。不過,美國商務部今天表示,將延後45天實施華為產品禁售美國企業的禁令,同時尋找能取代這家中國電信巨擘的供應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