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反擊「佔頻寬大戶」 嚴重超量恐遭回溯收費及求償
針對網路使用量異常過大,每月可高達數百GB的「行動數據使用魔人」,中華電信已調整門號合約同意書,將熱點分享等行為納入禁止範圍。違規者除了被暫停或限制使用行動網路,還有可能被收取超量使用的費用,甚至遭中華電信求償。
因台灣電信業情況特殊,「吃到飽」已成為資費常態,導致部份用戶每月用量高達數百GB甚至TB,嚴重影響同一地區其他用戶的權益。
針對這類用戶,部分業者以降速方式處理,有些業者則放任不理。過去鮮少傳出對用戶實施超量降速的中華電信,已將門號合約書第七條有關「Fair Usage Policy網路通信公平使用原則」內容做出調整,新版同意書預計在11月20日後正式啟用。
在原版同意書中,中華電信已註明包括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P2P檔案分享、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應答)等,是不允許的行為。在新版中,中華電信新增了更多的具體違規項目,包括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的熱點分享(如超量、長時間連結等)、涉及違法的不當行為,以及利用合約優惠,從事不符優惠目的的使用行為。
需注意的是,原版同意書中,中華電信在發現用戶有異常使用情況後,僅會中斷服務,新版除了保留暫停或限制通信、降速等處罰方式外,嚴重者將對用戶超量使用的流量回溯收費,也會要求用戶賠償中華電信的損失。
4G「吃到飽」影片抓到爽?中華電信調整合約書將BT抓檔、超量熱點分享列禁,違者將罰款甚至求償
歷經了499之亂之後,一波電信用戶大洗牌,國內吃到飽用戶已經成為資費的常態。但是許多用戶不光只是「吃到飽」,有些還想「吃到撐」,每個月網路用量異常大到數百GB,影響到其它用戶的頻寬。而中華電信日前悄悄調整了4G門號合約同意書,將對4G流量過大用戶做出更多規範限制。
在先前的版本,其實中華電信已經針對P2P檔案分享行為進行了規範,原本的版本為:
「中華電信之行動寬頻服務各型資費提供之行動上網服務,係提供客戶經由中華電信行動網路,瀏覽網際網路與中華電信行動加值網路服務,客戶若長時間持續連結行動網路使用時,包括但不限於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訊務使用(如:自動 應答、自動刪除、類似自動或手動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連結之替代或備援、P2P 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 等情形時,中華電信得暫停或限制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 」
所以在先前的規範中,已經將4G網路作為長時間持續使用的伺服器、網路攝影、廣播、資料備援、P2P檔案分享等等列為禁止的項目,中華電信可以限制客戶使用。
而在這次修改的新版中,中華電信新增了更多的違規項目,包括:長時間FTP及雲端檔案分享、不合理的熱點分享(如超量、長時間連結等)、涉及違法的不當行為,以及利用合約優惠,從事不符優惠目的的使用行為。
除此之外,先前的版本這一條是講如果違規者,中華電信「得暫停或限制客戶使用行動網路服務。」但是新版本中,則增加了更重的罰則,「嚴重者將對用戶超量使用的流量回溯收費,也會要求用戶賠償中華電信的損失。」
由於國內的吃到飽用戶很多,有些甚至被發現每月還可以用到TB等級的流量。而且有些人申辦之後,還拿來當成家中的共用網路,與其它人共享,甚至拿來當成小型辦公室網路,造成流量的資源浪費。隨著這種調整方式,希望能夠讓異常用戶行為慢慢減少,讓一般用戶也能正常使用。新版同意書預計將在11月20日後正式啟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