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港府《禁蒙面法》 陸官媒總編:外國勢力滿肚子壞水
香港特區政府宣布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於 10 月 5 日午夜起實施,不少香港民眾得知消息後相當憤怒,但北京態度截然不同。中國大陸官媒《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撰文,力挺港府制定《禁蒙面法》,認為此舉有利於維護香港法治。
胡錫進在文中表示,過去 100 多天中,香港出現激進示威者以蒙面做掩護,大肆從事暴力活動的極端現象,這些「暴徒」大多是蒙面人,因此《禁蒙面法》是以暴制亂急需邁出的一步。胡錫進痛批香港反對派議員,一方面宣稱制定《禁蒙面法》會產生寒蟬效應,使得香港民眾不敢參加集會,另一方面則又說制定該法將會使得示威升級,兩種說法「總體上根本站不住腳」。
胡錫進指出,香港人參加和平示威一向是大鳴大放的,根本不存在對參加合法示威的歧視。《禁止蒙面法》將把香港街頭的政治活動置於陽光之下,這是「法治的題中之義」,而香港不應陷入爭論,有關立法相關的政治和司法正義都不容置疑。他強調,該法的立法邏輯十分清晰,與這項立法相關的政治和司法正義亦不容置疑,呼籲香港反對派「千萬不要為了政治利益而犯糊塗,給那些暴徒做幫兇。」
胡錫進也批評西方國家「搞齷齪的雙重標準」,希望他們做一次「坦蕩的君子」,破壞香港這一立法。他表示「西方國家裡反對香港製定《禁蒙面法》的那些勢力,我們只能說他們沒安好心,滿肚子都是壞水。」
香港「遍地烽火」!示威者燒車站 港鐵全線停駛交通癱瘓
自香港《禁止蒙面規例》於 4 日通過後,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 5 日零時起,正式實施「禁蒙面法」,此舉引發大量香港民眾不滿,進而開始上街遊行,甚至「到處破壞」和「蓄意縱火」。而港鐵於晚間 10 點 30 分宣佈,因受到遊行示威的民眾影響,車站被破壞以及許多員工受傷,因此為顧及乘客和員工安全,「港鐵全線暫停服務,輕鐵及港鐵巴士服務也同時停止」。
根據香港媒體報導,香港政府宣布引用緊急法禁止蒙面,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調措施是為了止暴制亂,讓香港回復平靜,不過大量香港民眾仍然非常不滿,陸續有示威者佔領馬路,堵路設路障,破壞港鐵站,甚至開始縱火和破壞,這也是反送中運動爆發以來首次「全部十八區同時有示威」,港鐵更宣布全線停駛。
受到公眾運動的影響,許多店家為了保護賣場人員及顧客的安全,商場在 6 點整正式關閉,比平常打烊時間提早了 4 小時。而面對香港交通近乎陷入停擺,香港運輸署也呼籲香港市民留在家中,避免外出。
若蒙面法讓情況惡化? 林鄭:找其他方式解決
禁蒙面法在香港將正式實施,50人以上集會或30人以上的遊行,不管警方有沒有批准,參加者一律不准蒙面,特首林鄭月娥被記者問到,如果實施後情況更糟該怎麼辦,林鄭坦言此法未必能百分之百制止暴力行徑,如果情況惡化,會找其他方式來解決。
抗議民眾:「救救香港,為自由而戰。」
10月5日凌晨12點之後,戴口罩,走上街抗議,在香港,通通都是犯罪行為。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早上我召開了特別行政會議,會同行政委員確定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一條名為禁止蒙面規例。」
特首林鄭月娥果真如外界所預料,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法,法條規定,不管集會有沒有獲得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一律都禁止蒙面,但有些條件可允許。
新聞旁白:「但若因宗教理由需戴面紗,傳媒在示威現場工作需要戴防毒面罩,又或因醫學原因,都是可獲豁免的合理辯解。」
以後示威者戴口罩或防毒面罩,阻擋催淚煙,都屬犯罪行為,此法還賦予警察權力,在攔查民眾時,可要求對方摘下面罩。
抗議民眾:「戴面罩也是個人自由,禁止它只會讓香港人更生氣,刺激更多人走出來。」
宣布禁蒙面法這天,有許多上班族戴口罩聚集到中環,縱使知道和平抗議,改變不了港府決定,還是要站出來,人潮多到湧到大馬路,坐在叮叮車上的外國遊客,還對他們豎起大拇指。
香港民眾:「當然這很愚蠢,但他們會說你看一些西方國家有,我們(應該)也要有禁止蒙面法,你知道諸如此類的,但那些國家是可自由選舉的啊。」
支持港府訂定禁蒙面法的一派,指出很多西方國家像是美國多州、德國的集會都有禁蒙面法,加拿大則是針對非法集會跟暴動才禁止蒙面,但數據顯示,這無法有效減少暴力。4號下午,中環天橋下,又出現抗議者路上燒雜物的情況,民眾氣憤難平有記者問林鄭月娥,如果蒙面法不能制止暴力,你們打算怎麼做。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我們無法100%保證這一步,今天這個決定可以達成目標。」
當然如果情況更糟,我認為這是你剛要問的問題,身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我們會繼續找出其他辦法,來處理這個情況。
蒙面法只針對示威者,警方沒有受到限制,針對這一點,保安局局長稱,警隊有編號可辨認。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軍裝警務人員有編號,便裝警務人員有委任證,大家經常談的速龍小隊,他們的頭盔都有特別編碼可以識別他們。」
但真實情況並非如此,警員的編號,可不是那麼容易取得。
記者vs.港警:「我問你你的號碼是什麼,剛才搜查你的講過了,我現在問你,你號碼是什麼,是我要投訴你,不是他啊,你什麼號碼啊,如何投訴你啊,你沒有警員證要怎麼投訴你啊。」
泛民派議員對蒙面法可以不用透過立法會,快速通過、執行,質疑這已違反基本法。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這個肯定是香港邁向極權的一大步,回歸後都有基本法,基本法充分、清楚地訂明,香港只有一個立法機關,就是立法會,禠奪了立法會的立法權力,自己行政機關一個人說了算,就去訂立這條條例,我們認為是違憲的。」
路透報導指出,香港為了解決進行快四個月的抗議活動,已經放寬了警察使用武力的準則,才生效沒多久,1日國慶日就首度發生實彈打傷人的事件,現在還加碼禁蒙面法,恐怕只會雪上加霜。
警察自己可以蒙面,抗爭者蒙面就違法,這樣公平嗎?港府記者會與媒體舌戰實錄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4日宣布《禁止蒙面規例》5日上路,香港社會一片譁然。媒體在發問時間不斷挑戰港府,質疑為何警察就可以隱密自己的員警編號,林鄭月娥何時下台,反蒙面法不能奏效港府該如何收場。包括林鄭在內的港府官員幾乎都避重就輕,堅持《禁止蒙面規例》用心良苦、完全沒有問題。
記者質疑,港府動用《緊急法》是否打開了「潘朵拉盒子」,未來會不會以「公眾利益」之名,進而管制網路、外匯?
林鄭月娥稱「動用緊急法並非一個容易的決定」,《緊急法》之名容易帶來誤會,強調這並不等於香港進入緊急狀態,只是不希望目前的暴力狀況繼續升級,不希望市民生活受到影響。林鄭強調,如果暴力不升級,政府便不會動用其他應對手段,但情況若繼續惡化,政府就會繼續尋求適當方法。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則說絕對不會管制外匯,因為香港不實行外匯管制已寫入《基本法》第112條。
記者質疑,港府強調禁止蒙面有利警方調查案件,但元朗7月21日出現數百名白衣暴徒打人,通通沒有蒙面,為何警方兩個多月來只抓了30多人,其中更是只有6人被控暴動?
林鄭月娥回應,警方仍在不斷努力調查721元朗事件,當時有人蒙面有人不蒙面,目前仍繼續有新的疑犯被捕,但調查需要識別身份,亦有人可能已潛逃。她相信大部分市民都奉公守法,有了禁蒙面法之後,相信大部分活動會回復正常。
記者提問,媒體在示威現場採訪是否同樣受到新法限制,譬如記者生病戴口罩採訪示威遊行,是否會觸犯法例?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禁止蒙面規例》設有四種豁免情況,包括在集會遊行現場工作、安全、宗教、健康等等,法庭有權裁決是否構成合理辯解。
記者(英國天空電視)提問,香港日前發生一名中五學生遭警方以實彈射擊,他認為港府應該做兩件事,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此事,以及林鄭月娥下台。他質問這兩件事會不會發生?
林鄭月娥表示,目前香港有大批年輕人與學生參與暴力示威,中槍學生也已經被控暴動與襲警,這並非政府想見到的場面。她說因此呼籲學校要求學生不要參與暴力,禁蒙面法也可加強阻嚇。關於獨立調查一事,她認為9月4日已明確回應訴求,她下台也無助解決目前亂局。
記者(CNN)質疑,如果推行《禁止蒙面規例》無助制止暴力,港府有何打算?
林鄭月娥表示,當然不能百分之百肯定這個方法可以解決問題,但希望各界攜手合作,讓香港社會早日回復秩序。如果推行《禁止蒙面規例》讓情況更差,港府會繼續動用其他手段,但一切都會考量公眾利益。
記者質疑,《禁止蒙面規例》只針對示威者,在場警員卻不用受到限制,甚至許多警員身上根本沒有編號,無從識別身份,新法的規範內容是否合乎比例?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包括防暴警察、速龍小組都有警員編號,警隊可以識別有關警員身份,警方亦有內部文件可以識別警務人員身份。他強調暴徒如果蒙面,幾乎沒有機會識別,暴徒也會離開現場,但警員執法不可離開崗位,所以才需要適合裝備保障人身安全。李家超說,如果暴徒不犯法,就不需要警方執法。但現場多名記者要求李家超進一步澄清,他們表示採訪時完全無法識辨警察身份,現場氣氛一度緊張。
被問及新法是否授權警方脫他人的口罩,李家超表示,《禁止蒙面規例》規定當警察在公共場合見到有人戴著蒙面物品,該物品可能身份辨識,警察就可以要求該人士脫下,若民眾不從就會犯法,警方也有權脫下該物品。
記者質疑(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全世界現在都看著港府這次的行動,甚至將其視為邁向極權,就像中國大陸一樣。此外,林鄭日前去了一趟北京,此事是否得到北京批准?
林鄭月娥回應,她也注意到香港的情況引起全世界關注,但希望全世界應全面了解香港情況,也強調所見並非現實。林鄭表示她不認為港府的決定是邁向極權,而是負責任地處理難題與困局,希望全世界都能了解。
至於推行《禁止蒙面規例》是否得到北京批准,林鄭表示此舉完全是根據香港的「一國兩制」處理,並不存在中央政府(北京)與行政長官、行政會議一起制定法例,她強調赴北京只是帶領代表團慶賀國慶。
禁蒙面法通過!港迪士尼米奇將消失?
香港「反送中」抗爭越演越烈,港府為了止暴制亂,訂定《禁蒙面法》,也就是說,遊行時只要遮蔽部分面容,最嚴重會被監禁一年。消息傳開後,立刻引發討論,還有人指出,迪士尼裡面有遊行,人人穿著布偶裝,將臉遮起來,「香港迪士尼的米老鼠要失業了!」
《禁蒙面法》將於5日零時零分生效,任何人只要參加公眾集會或是遊行,都不能使用可能隱藏身分的蒙面物品,以免觸法,原則上,學生在校內外也不應戴上口罩,除非有宗教或健康因素。要是《禁蒙面法》實施下去,港警也不該蒙面,「防毒面具、特戰、特警,大家都不能蒙面啊!不然港警不就帶頭違法,自己把自己關起來」。
文章曝光後,引發網友討論,紛紛留言表示,「特勤蒙面執行任務是法規允許」、「你怎麼會有警察不能蒙面的錯覺」、「那警察追賊看到紅燈要急剎車嗎」、「警察有特權」。
也有人從「蒙面」聯想到其他事物,「香港迪士尼頭抱著在燒」、「米老鼠失業囉」、「假面超人難道錯了嗎」、「V怪客該出來了」、「連蝙蝠俠都不能生存了,慘」。
蒙面法 總統府:強化壓制手段 只會升高衝突
香港情勢升高,特首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天宣布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明起開始實施;總統府今表示,民主的洪流從未受強制力量所阻止,強化壓制手段,只會升高衝突的潛勢,期盼香港政府審慎思考。
總統府指出,府方高度關注香港情勢,也提醒港府當務之急應該是誠意的與香港人民對話,具體回應港人渴求自由民主的心聲,而非進一步限制港人的自由。
總統府表示,回顧歷史,民主的洪流從未受強制力量所阻止,強化壓制手段,只會升高衝突的潛勢。期盼香港政府審慎思考,以真誠的對話與溝通,讓社會真正復歸平靜。
引用《緊急法》 香港走向獨裁的第一步
香港反送中抗爭持續已 4 個月,特首林鄭月娥在今( 4 )日下午 3 點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又稱緊急法)通過《禁止蒙面規例》(又稱禁蒙面法),從 5 日零時起正式實施。
什麼是《緊急法》?
香港《緊急法》於 1922 年港英政府時期頒布,於 1997 年過渡到特區政府繼續適用,近百年來,僅在 1967 年由親北京團體所策動的「反英抗暴」鬥爭中(又稱六七暴動)使用過。根據香港《緊急法》規定,一旦特首及行政會議認定情況緊急、公共安全受到危害,可繞過立法會,自行訂立「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主要包括:對刊物、文字、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將民眾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對陸路、航空、水上運輸及運送者、物品的管制;授權進入與搜查處所;對違反規例或任何香港法律者進行拘捕、審訊及懲罰。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中表示,政府引用《緊急法》為禁蒙面立法,是個「負責任的決定」,是政府審慎研究一段時間作出的,並承諾當條例無需要時可以撤回。然而,林鄭憑主觀意志,繞過立法會制訂《禁蒙面法》,從頭到尾未經立法會仔細審議和辯論,倉促上路,不僅是破壞香港人最引以為傲的法定程序,更是建立極權管治的方便捷徑,「以法之名」,將香港從民主帶向極權。
令人擔憂的是,《緊急法》猶如潘朵拉的盒子,一旦開了先例,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特別是《緊急法》內容用字粗疏,啟動門檻含糊不清,可自由心證解釋何為「緊急」,並自行立法,讓特首及行政會議擁有極大權力,甚至製造更多濫灌的空間。這次,港府決定禁止蒙面,下一次又要禁止什麼呢?可能是封鎖網路,包括不能使用 Telegram 、 Facebook 、 Twitter 等社群媒體,又或者是不能批評政府、晚上 9 點過後不能出門。《禁蒙面法》並不嚇人,而是政府失去了制衡與監督,打破原有的規則,是對香港既有的法治社會最大的傷害。
當林鄭月娥引用《緊急法》那一刻,她已加速了香港走向極權的過程,將昔日的東方明珠推向無可挽回的深淵。藉時,香港人就算得翻牆上網,也沒什麼好令人意外的了。
元朗驚傳港警槍擊14歲學生大腿 港鐵夜間全面停駛
香港即將在午夜零時施行《禁蒙面法》,但反送中抗爭在入夜後仍持續進行,晚間近10點時元朗地區驚傳1名男學生左大腿遭警方射擊實彈,現場還遺留彈殼,該名男學生目前已經送醫。
據星島網報導,港九新界都有示威者大肆縱火破壞,抗議港府實施《禁蒙面法》。一名休班警員在元朗大馬路遭大批示威者圍困時,遭拳打腳踢,期間遭人投擲汽油彈。
現場消息指出,一休班警員曾開一槍實彈槍,有示威者大腿中槍。一名14歲少年的大腿中彈。
據學聯前常委張秀賢facebook透露,事發時元朗大馬路近大棠路站路口,有示威者大腿受槍傷,晚間10時許,已經送了醫院救治,現場有人尋獲彈殻。
《禁蒙面法》午夜將生效,激發港民群起不滿,進而上街遊行,演變成一連串社會事件。港鐵晚間10點30分指出,受到公眾運動的影響,許多車站被惡意破壞、縱火,因此目前港鐵全線停駛。
暴風雨前夕!港人憂情勢失控 湧入超市搶購食物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今( 4 )日下午宣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通過《禁止蒙面規例》,該法自 5 日凌晨正式生效。示威者從下午起開始聚集,入夜後多處傳出暴力示威,情勢一觸即發水。許多香港市民傍晚下班後,立刻趕到超市搶購糧食,荃灣兩個超市裡,貨架上的商品幾乎被掃空,排隊付錢的人龍更圍繞超市一大圈。可以看出,恐慌情緒正在港人心中蔓延,宛如暴風雨前夕。
根據《香港01》報導,大約晚間 7 點左右,荃灣的兩間超市已擠滿人潮,全部都是來買食物的市民,民眾搶購的食物以米、泡麵為主,還有一些冷凍食品與冷藏肉類。一名受訪的江小姐痛批港府,引用《緊急法》導致社會恐慌,又要求民眾購買糧食、提早回家等,更加深一般市民的疑慮。江小姐表示,政府訂立《禁蒙面法》必然激發對立,演變成警民衝突,一旦警方施放催淚彈就很難出門,自己準備好三天份的食物,包括泡麵和水果。至於如果港府未來宣布戒嚴,江小姐無奈地說,「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另一位受訪的梁小姐一樣是到超市搶購食物,她擔心周末情況會相當混亂,可能連外出吃飯都沒辦法,「家裡有小孩,一定要準備食物」,強調港府引用緊急法後,香港的氣氛猶如暴風雨前夕,心情「很不開心、很灰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