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怒了!103-1修正案是?
交通部今年二月預告修訂俗稱「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引發Uber司機的不滿。21日有超過5000名司機、上千輛Uber上凱道,抗議103-1修法。
這項令Uber司機氣結的第103-1修正草案,規範汽車運輸業如下:
1.租賃車輛必須以時租、日租方式計費,最低起租時數為一小時,不得以折扣或優惠規避:換句話說,未來搭十分鐘的車程,也須付一小時的錢。
2.租賃小客車不得外駛巡迴:未來司機結束一趟行程,必須先回到車行,才能再接下一位客人,將使得叫車變得不便捷,進而降低乘車效率。
3.應提送營運計畫書,報請主觀機關核定才能提供服務。
4.車輛應黏貼專用標籤。
對此,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提出三點訴求,呼籲政府能採納:
1.撤銷103-1條運管新規修正草案,因為這無法解決計程車的問題,只會摧毀了另一個駕駛族群、產業與創新的機會。
2.我們要求政府不要只是各別回應每一個利害關係人或是團體的意見,應該要讓所有相關的團體都能坐下來一起討論,找出一個正面且合理的解決方案。大家只能分別提交意見書、個別要求會議,個別與媒體發表意見。這些都不是一個可以一起找出解決方法,而且讓整個諮商過程的正當性也受到質疑。
3.如果我們想為乘客、代僱駕駛和產業創造正面價值,就不能排除科技和平台創新服務。
計程車工會問Uber:25億罰款何時繳?
交通部認定Uber與租賃車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業行為屬違法,2月就預告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眼見預告期的26日逼近,Uber司機急如熱鍋上的螞蟻,要走上凱道抗議。計程車工會反問,Uber暫停平台服務逼迫司機上街,積欠25億罰款也不繳,交通部本來就該硬起來,捍衛政府公權力。
細看交通部預告修訂的運輸業管理規則,要求租賃車輛巡迴攬客,必須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最低起租時數為一小時,等於判Uber死刑,也被稱為Uber條款,其實新規則並不是反對Uber,內容也不是新增,而是將規定說得更清楚,希望輔導代僱駕駛轉為多元化計程車。
一位不具名的Uber駕駛就痛批,Uber在台灣與租賃業合作營運已2年時間,現在政府花2個月要修正一個法規,接著把現在的營運模式全打破,而且這個修法只是限制代僱駕駛的機會,沒有帶來其他的進步,甚至是走回頭路,原本全家靠他開Uber維生,一旦沒了這份工作,一家人生活馬上會出現困難。Uber在台團隊也撂話,要是交通部原封不動的通過修法,Uber會重新評估在台灣的營運模式。
計程車工會坦言,以前開計程車每月收入最少也有3、4萬,但現在司機真的很苦,每月收入僅2萬元或2萬都不到比比皆是,如果大家都是合法,公平競爭就算,Uber是鑽漏洞經營客運服務業,嚴重壓縮了正規計程車的生存空間。計程車公會再批Uber,花了上千萬宣傳預算,在網路散佈不利於計程車業者,抨擊政府決策,又攻擊合法的計程車業者,積欠高達25億罰款也不繳,也不接受政府規劃的合法營運模式,態度根本惡劣,行徑根本是將台灣當成運輸殖民地。
計程車工會五點聲明全文:
一、保障民眾行的權益,計程車將全力動員協助增加服務,確保乘客權益不受影響!目前大台北地區計程車空車率因 Uber 惡性競爭之故已接近六成,故Uber 停派,計程車將可完全吸收,不會影響乘客搭乘權益。聯盟也已協調合法計程車衛星網路派遣車隊於當天增加派遣司機提供服 務,聯盟成員中華民國計程車派遣產業發展協會所屬會員包括 55688 台灣大車隊、大都會、TaxiGo、大愛、婦協、泛亞、志英、祥賀等車隊都已同意全力動員司機於當日增加服務,Uber停派將不會造成乘客受影響!
二、為避免此類跨國叫車平台再次藉勢藉端要脅政府,立法院應立法全面納管跨國叫車平台在台營運必須先落地守法,依照台灣運輸業法規,以防杜類似跨國企業再次犧牲台灣駕駛及乘客壓迫政府卻無法可管之窘境!
三、 針對 Uber 以「太上皇」姿態運用其派遣管理運輸業車輛、駕駛之權力壓迫政府的行徑,再次證明Uber實質負責運輸業業務,卻完全未申請任何運輸業執照接受納管,交通部應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對Uber開罰!另就杜絕Uber現行「假租賃,真載客」的違法營運所預告之運管規則第103 條之一修法應立即公告實施,以防止Uber 非法營運情況持續擴大,讓台灣淪為Uber的運輸殖民地予取予求!
四、 計程車產業將針對現有數千名 Uber 駕駛提出「大溫暖」方案,從輔導 執登考試、協助車輛掛牌、車貸無縫轉換及優惠補助等面向全面協助 Uber 司機轉業成合法駕駛,確保其生計不再受 Uber 剝削與綁架!
五、 呼籲全台民眾比照倫敦市民發起全民卸載 Uber APP(#deleteuber)運動! 2017 年 6 月 3 日倫敦發生恐怖攻擊,大量市民叫車要逃離市區避難, 結果 Uber 的車資隨著「浮動定價」(surge pricing)調整,當時車資 竟漲了 2.1 倍,許多乘客批評 Uber 不公平,引發倫敦市民在網路上發 起「#deleteuber」運動。
現在 Uber 不僅利用地震捷運停駛期間漲價, 又為了持續在台違法營業而惡意停止平台服務,但在歐盟、美國等地Uber卻又願意以運輸業身分遵守當地法規,獨獨在台灣故意違法並規避責任的行徑不啻是將台灣當成運輸殖民地,不僅積欠高達25億罰款不繳,亦不接受政府為其規劃之合法營運模式,態度惡劣,呼籲民眾共同譴責抵制!也請交通部硬起來捍衛台灣政府公權力,儘速針對Uber無照營業問題重罰!
怒!萬名Uber司機走上街頭抗爭 嗆「小英恐失選票」
為抗議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包括限制透過APP媒合載客,每趟次需達1小時以上,等於幾乎判Uber死刑,Uber司機號召,下午自稱超過1萬名UUber駕駛上凱道陳情,Uber App也暫停服務6小時,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痛批,「103-1惡法通過後,小英總統可能會得罪廣大年輕叫車大眾,這是小英總統現在遺失最多的一群。」
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說:「要很慎重的跟小英總統說,不要錯估情勢,以為103-1條可以解決,囤積已久的空牌,獲得計程車司機的票源,獲利只是囤積車牌的車隊,不會照顧到運將大哥,只是圖利車隊業者,過了之後,會得罪廣大年輕叫車大眾。」他提醒小英總統:「年輕選票才是小英總統最該重視的,這是小英總統遺失最多的一群,交通部不要認為是在幫助小英總統,這是害小英總統。」
由Uber駕駛組成的自救會,上午就陸續進場,出動200輛車輛排成「103-1 NO」字樣,以行動向交通部喊話。Uber也發出通知,為維持平台服務品質及使用體驗,下午1時至晚上7時,全台Uber暫停服務。Uber也陸續發出e-mail給常客致歉,強調選擇暫停服務並不是要逼駕駛去抗議,而是希望可以維護載客的品質,體驗沒有Uber的不便。
自救會最後說,今天是Uber司機團結的一天,今天只是開始,如果政府堅持,繼續站在計程車業者的角度,不排除會有更激烈的抗爭行動,至於是什麼樣的抗爭行動,李威爾說,他相信小英總統會有思考,後續行動看政府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