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修訂俗稱「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引發Uber司機的不滿、25億罰款何時繳?

Uber怒了!103-1修正案是?

交通部今年二月預告修訂俗稱「Uber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引發Uber司機的不滿。21日有超過5000名司機、上千輛Uber上凱道,抗議103-1修法。

這項令Uber司機氣結的第103-1修正草案,規範汽車運輸業如下:

1.租賃車輛必須以時租、日租方式計費,最低起租時數為一小時,不得以折扣或優惠規避:換句話說,未來搭十分鐘的車程,也須付一小時的錢。

2.租賃小客車不得外駛巡迴:未來司機結束一趟行程,必須先回到車行,才能再接下一位客人,將使得叫車變得不便捷,進而降低乘車效率。

3.應提送營運計畫書,報請主觀機關核定才能提供服務。

4.車輛應黏貼專用標籤。

對此,Uber台灣區總經理吳罡提出三點訴求,呼籲政府能採納:

1.撤銷103-1條運管新規修正草案,因為這無法解決計程車的問題,只會摧毀了另一個駕駛族群、產業與創新的機會。

2.我們要求政府不要只是各別回應每一個利害關係人或是團體的意見,應該要讓所有相關的團體都能坐下來一起討論,找出一個正面且合理的解決方案。大家只能分別提交意見書、個別要求會議,個別與媒體發表意見。這些都不是一個可以一起找出解決方法,而且讓整個諮商過程的正當性也受到質疑。

3.如果我們想為乘客、代僱駕駛和產業創造正面價值,就不能排除科技和平台創新服務。

計程車工會問Uber:25億罰款何時繳?

交通部認定Uber與租賃車業合作,卻從事計程車業行為屬違法,2月就預告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眼見預告期的26日逼近,Uber司機急如熱鍋上的螞蟻,要走上凱道抗議。計程車工會反問,Uber暫停平台服務逼迫司機上街,積欠25億罰款也不繳,交通部本來就該硬起來,捍衛政府公權力。

細看交通部預告修訂的運輸業管理規則,要求租賃車輛巡迴攬客,必須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最低起租時數為一小時,等於判Uber死刑,也被稱為Uber條款,其實新規則並不是反對Uber,內容也不是新增,而是將規定說得更清楚,希望輔導代僱駕駛轉為多元化計程車。

一位不具名的Uber駕駛就痛批,Uber在台灣與租賃業合作營運已2年時間,現在政府花2個月要修正一個法規,接著把現在的營運模式全打破,而且這個修法只是限制代僱駕駛的機會,沒有帶來其他的進步,甚至是走回頭路,原本全家靠他開Uber維生,一旦沒了這份工作,一家人生活馬上會出現困難。Uber在台團隊也撂話,要是交通部原封不動的通過修法,Uber會重新評估在台灣的營運模式。

計程車工會坦言,以前開計程車每月收入最少也有3、4萬,但現在司機真的很苦,每月收入僅2萬元或2萬都不到比比皆是,如果大家都是合法,公平競爭就算,Uber是鑽漏洞經營客運服務業,嚴重壓縮了正規計程車的生存空間。計程車公會再批Uber,花了上千萬宣傳預算,在網路散佈不利於計程車業者,抨擊政府決策,又攻擊合法的計程車業者,積欠高達25億罰款也不繳,也不接受政府規劃的合法營運模式,態度根本惡劣,行徑根本是將台灣當成運輸殖民地。

計程車工會五點聲明全文:

一、保障民眾行的權益,計程車將全力動員協助增加服務,確保乘客權益不受影響!目前大台北地區計程車空車率因 Uber 惡性競爭之故已接近六成,故Uber 停派,計程車將可完全吸收,不會影響乘客搭乘權益。聯盟也已協調合法計程車衛星網路派遣車隊於當天增加派遣司機提供服 務,聯盟成員中華民國計程車派遣產業發展協會所屬會員包括 55688 台灣大車隊、大都會、TaxiGo、大愛、婦協、泛亞、志英、祥賀等車隊都已同意全力動員司機於當日增加服務,Uber停派將不會造成乘客受影響!

二、為避免此類跨國叫車平台再次藉勢藉端要脅政府,立法院應立法全面納管跨國叫車平台在台營運必須先落地守法,依照台灣運輸業法規,以防杜類似跨國企業再次犧牲台灣駕駛及乘客壓迫政府卻無法可管之窘境!

三、 針對 Uber 以「太上皇」姿態運用其派遣管理運輸業車輛、駕駛之權力壓迫政府的行徑,再次證明Uber實質負責運輸業業務,卻完全未申請任何運輸業執照接受納管,交通部應依公路法第77條規定對Uber開罰!另就杜絕Uber現行「假租賃,真載客」的違法營運所預告之運管規則第103 條之一修法應立即公告實施,以防止Uber 非法營運情況持續擴大,讓台灣淪為Uber的運輸殖民地予取予求!

四、 計程車產業將針對現有數千名 Uber 駕駛提出「大溫暖」方案,從輔導 執登考試、協助車輛掛牌、車貸無縫轉換及優惠補助等面向全面協助 Uber 司機轉業成合法駕駛,確保其生計不再受 Uber 剝削與綁架!

五、 呼籲全台民眾比照倫敦市民發起全民卸載 Uber APP(#deleteuber)運動! 2017 年 6 月 3 日倫敦發生恐怖攻擊,大量市民叫車要逃離市區避難, 結果 Uber 的車資隨著「浮動定價」(surge pricing)調整,當時車資 竟漲了 2.1 倍,許多乘客批評 Uber 不公平,引發倫敦市民在網路上發 起「#deleteuber」運動。

現在 Uber 不僅利用地震捷運停駛期間漲價, 又為了持續在台違法營業而惡意停止平台服務,但在歐盟、美國等地Uber卻又願意以運輸業身分遵守當地法規,獨獨在台灣故意違法並規避責任的行徑不啻是將台灣當成運輸殖民地,不僅積欠高達25億罰款不繳,亦不接受政府為其規劃之合法營運模式,態度惡劣,呼籲民眾共同譴責抵制!也請交通部硬起來捍衛台灣政府公權力,儘速針對Uber無照營業問題重罰!

怒!萬名Uber司機走上街頭抗爭 嗆「小英恐失選票」

為抗議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包括限制透過APP媒合載客,每趟次需達1小時以上,等於幾乎判Uber死刑,Uber司機號召,下午自稱超過1萬名UUber駕駛上凱道陳情,Uber App也暫停服務6小時,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痛批,「103-1惡法通過後,小英總統可能會得罪廣大年輕叫車大眾,這是小英總統現在遺失最多的一群。」

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說:「要很慎重的跟小英總統說,不要錯估情勢,以為103-1條可以解決,囤積已久的空牌,獲得計程車司機的票源,獲利只是囤積車牌的車隊,不會照顧到運將大哥,只是圖利車隊業者,過了之後,會得罪廣大年輕叫車大眾。」他提醒小英總統:「年輕選票才是小英總統最該重視的,這是小英總統遺失最多的一群,交通部不要認為是在幫助小英總統,這是害小英總統。」

由Uber駕駛組成的自救會,上午就陸續進場,出動200輛車輛排成「103-1 NO」字樣,以行動向交通部喊話。Uber也發出通知,為維持平台服務品質及使用體驗,下午1時至晚上7時,全台Uber暫停服務。Uber也陸續發出e-mail給常客致歉,強調選擇暫停服務並不是要逼駕駛去抗議,而是希望可以維護載客的品質,體驗沒有Uber的不便。

自救會最後說,今天是Uber司機團結的一天,今天只是開始,如果政府堅持,繼續站在計程車業者的角度,不排除會有更激烈的抗爭行動,至於是什麼樣的抗爭行動,李威爾說,他相信小英總統會有思考,後續行動看政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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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上凱道抗議無效,交通部給唯一合法選擇:成立計程車行

超過5,000名 Uber 司機21日在總統府前凱道抗議,希望政府能停止修改《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並新增「網約」小客車相關法令,讓租賃車產業有機會以新形態方式經營載客。不過,交通部在幾個小時後快速回應,強調「分業管理」方向不變,僅提供唯一選項給 Uber——「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即可合法派車。」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將限制租賃車以小時計價,且不得巡迴攬客。Uber 司機認為,若法令正式生效,將嚴重影響其生計,21日除了上街抗議,也找來180台車排出「終止103-1」字樣,盼政府能改變想法。

交通部回絕Uber訴求,給「唯一」合法選項

不過,對於 Uber 司機的訴求,交通部仍堅持立場,並表示,若以 Uber 合作的1萬輛車來看,僅在全台約17萬輛租賃車中占6%,大多數小客車租賃業者不受新規定影響。對於這些受影響的司機,交通部則會輔導其轉入多元化計程車,駕駛考執業登記證可繼續開 Uber Taxi,生計不受影響。

另外針對 Uber,交通部則希望輔導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並強調「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經營派遣業務,最低資本額新台幣500萬元,其成立門檻不高。」

距離4月26日預告期越來越近,交通部丟出的「合法活路」,Uber 會考慮接受嗎?

Uber 台灣區總經理吳罡表示,交通部突然改變營運規則,將會影響10,000多名駕駛與200多家中小型租賃車業者的生意,Uber 當然很希望可以有新的討論機會出現,不過「 在台灣不會登記為計程車運輸業,因為計程車法規充滿過多的限制 ,會失去以科技為基礎,能帶給台灣社會創新營運模式和服務的各種機會。」

卡在「動態費率」,Uber不願成為計程車

對 Uber 來說,彈性費率一直是其服務特點,也能讓平台駕駛獲得更多收入。Uber 在 IPO 募股說明書中,更將需求預測、定價(pricing)視為其科技強項之一。但是,計程車主打固定費率——「跳錶」,這樣的計費方式,無法發揮 Uber 的技術優勢,因此雙方沒有交集。

交通部認為,國外面對 Uber 之處理方式,包括多數歐洲國家,多採禁止或依當地交通運輸法規規範管理;允許以網路運輸公司營運者,僅美國部分州(多屬計程車服務極度缺乏地區),這代表多數國家對於 Uber 仍採禁止或依當地交通運輸法規規範管理。

目前看來,Uber 在台的合法營業方式陷入僵局。除了平台上的「Uber Taxi」,雖能提供小型計程車業者媒合服務,卻也因為法令限制,必須收「現金」。

Uber 北亞區公共政策總監 Emilie Potvin 先前曾表示,他們在新加坡推出的「Uber flesh」服務,可幫助計程車透過彈性費率,賺取更多收入。平常,計程車以路邊攔車、固定費率為主,但若遇到尖峰時間、上下班時間,則可以開啟 Uber 平台,使用彈性收費,藉由這樣的方式,讓駕駛的收入增加一成。

雖然這樣的模式,同樣也複製到日本市場,但能否適用於台灣,目前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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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條款倒數!自救會衝交通部抗議 拋5問題要林佳龍回應

引發Uber業者及代僱業者反彈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距離26日的修訂預告期只剩1天,代僱駕駛自救會今(25)日下午號召20多人到交通部門口抗議,並拋出5大問題要交通部長林佳龍出面回應。

交通部日前宣布將修訂「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草案明確規定租賃車輛不得外駛巡迴、排班待客,且必須依1小時為起租時數,以日租、時租方式計費,該修訂內容嚴重衝擊現有Uber營運模式,也引發Uber駕駛上街抗議。

繼22日上凱道抗議之後,交通部的立場堅決,認為此法規影響的是少數小客車租貸業者,對於這些受影響的司機,交通部則會輔導其轉入多元化計程車,駕駛考執業登記證可繼續開 Uber Taxi,生計不受影響,回絕Uber業者訴求。

眼看Uber條款新規倒數上路,代僱駕駛自救會今天下午至交通部門口抗議,自救會會長李威爾強調,雖然1.2萬的司機看起來是少數,但背後代表的是是300萬的消費者,而且大部分都是年輕選票,政府不用重視嗎?

李威爾也說,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有答應過,絕對不會草率再諮商期第一天就做公布,明天一早起來如果發現是假的,當司機面臨政府再一次欺騙拋棄,沒辦法告訴大家他們會做什麼,現在都還是相信政府會照顧大家,希望相信政府的信念不要被瓦解。

自救會也拋出五個問題要林佳龍出面回應:

一、請問部長,為什麼要叫我司機去一個空車率40%,只能看天吃飯、靠政府補貼的產業?政府只想把一萬多名代僱駕駛轉去做計程車,為什麼不想想怎麼大家一起把餅做大?

二、請問部長,這樣的修法真的對小黃司機好嗎?把Uber業者納入多元計程車行列,大車隊連地標叫車都還沒有做出來,要我們怎麼相信他可以為我們帶來良好的收入?

三、請問部長,交通部要修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一昧的強迫Uber業者納入多元計程車行列,難道運輸產業只有計程車嗎?

四、請問部長,此次修法引發許多網路聲量,支持UBER的佔絕大多數,民調更顯示七成以上民眾不支持修法,難道要漠視這些消費者的聲音,丟棄選票嗎?

五、請問部長,此次修法政府不但沒提出好的解決方案,還放任計程車團體抹黑、造謠,製造小黃司機和我們間的仇恨、對立,為什麼部長不能勇敢說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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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條款10月上路 違法載客將重罰

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本周部務會議通過後,預計6月初公告,為使代僱駕駛順利轉業,交通部預留4個月的緩衝期,將開放37場計程車登記證考試,可吸收1萬人以上報考,該法將在10月初正式上路,屆時Uber司機將有兩條路可以選擇,即轉行改開計程車,或是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Uber若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須以小時作為起租單位,否則可對租賃業者處以9000元到9萬元的罰款。網路叫車平台自救會痛批,交通部所謂廣納意見都是虛晃一招,今午將至政院前抗議。

交通部公路總局長陳彥伯表示,Uber司機若要轉行加入計程車業,僅欠缺執業登記證,將在6月到9月辦理37場計程車登記證考試,約可吸收1萬名以上考生報考;6月18日將於台北市開辦第一場考試,該場次考場可容納1680人,過去北市每場多約400人報考,但該場已有800人報名,可見已有多名司機準備轉行。

如果Uber司機繼續與租賃業者合作,陳彥伯說,租賃業者應向公路機關提出營運計畫書,且須以小時作為起租單位。將透過網路公布的資訊,檢查車輛是否提出計畫申請,並以交易紀錄檢視承租時間與收費模式是否合法,若有違規,將對租賃業者處以9000元到9萬元的罰款。

交通部次長王國材表示,Uber在各國都是強行闖入,是「違法切入、尋求合法」,交通部無法為其更改遊戲規則,否則對計程車司機並不公平。

對此,計程車發展聯盟表示肯定,其中台灣大車隊全新入隊獎勵方案6月上線,Uber則指交部未審慎看待民眾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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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Uber條款」十月上路最高罰9萬,Uber:無比失望也難以置信

Uber在台灣市場恐將面對第二次重大衝擊。交通部29日宣佈,被稱為Uber條款的「汽車業運輸管理規則第103-1條」修正草案,將在六月正式公告後,提估四個月緩衝期,於十月份實施;違法租賃業者將收到9千至9萬元罰鍰。

《聯合報》報導,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強調,「Uber不需要再期待政府立場會改變,若希望能繼續保有品牌,就應該去申請計程車服務業、成立車隊,門檻是500萬資本額。」

交通部宣佈「十月」正式開罰,Uber:難以置信

公路總局表示,103-1條款上路後,小客車租賃業若希望和Uber等平台業者合作,需提交營運計畫書,說明合作平台、服務內容、車輛數,提供稽查每輛車是否符合時租、日租規定。

至於和Uber合作的代雇駕駛,交通部則希望能輔導成為職業駕駛,會協助從租賃車轉成多元計程車,減免驗車、換行車等監理規費。

對此,Uber發表聲明回應:無比失望也難以置信。

Uber指出,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中,有7千多則民眾發表相關看法,交通部卻認為沒有任何值得採納修改的地方,且草案衝擊大眾權益和交通發展,在沒有任何諮商的情況下就通過,不僅對代僱駕駛和中小型租賃車行帶來財務負擔,也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

Uber表示,在四個月緩衝期內,仍會維持現行營運,不會有改變。但對於103-1條款上路後,是否更改營運方式與收費機制,並未做出回應。

在台灣的營運項目中,目前僅有媒合計程車的「Uber Taxi優步小黃」不受影響,不過,這種僅能收現金與固定跳錶費率的模式,並非Uber首選。

2017年,Uber曾因累積天價罰款而暫時退出台灣市場;2019年,將是第二次面對營運挑戰。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修正內容:

一、不得將租賃車輛外駛巡迴、排班待客租賃;

二、造冊列管駕駛人及車輛資料,並提供租賃資訊供主管機關查核;

三、平台應充分揭露車輛、駕駛人、計費方式等訊息;

四、以日租或時租方式計費,並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但地方政府另有決定者,得報公路主管機關備查後實施之;

五、車輛應黏貼專用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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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限期!8000名台灣Uber駕駛將獲喘息,但美零工經濟正被顛覆

交通部要求 Uber 在台灣需轉型成多元計程車隊,距離官方給出的合法期限— 10 月 6 日,時間已不到一個月,卻仍有約 8 千名駕駛尚未取得計程車執業登記證。

面對自救會成員上週陳情,交通部長林佳龍今(10)日回應,將與內政部合作加開考照場次,「提供法規緩衝期,在下個月新法規生效後,有時間協助 Uber 在台永續經營。」

網路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召集人李明達指出,自從交通部 6 月 6 日預告實施「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103- 1 條」後,雙方曾透過會議、電話進行不少次溝通。交通部強調要「人合法、車合法」,但隨著時間逼近,關於執業考照、車貸平轉、 靠行、車牌等問題卻一直未解決。

「雙北市有最多的代雇駕駛,卻只有約 2 千多人考上計程車駕駛執業登記證。」網路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強調,考照場次分佈不均,北部過少、南部太多,導致到了 9 月初還有 8 千多人未考照,要趕上 10 月 6 日合法大限的難度很高。

林佳龍今天在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表示,將給於 Uber 法規緩衝期,搭配已經鬆綁的計程車牌跨區過戶、預告車資等法令,加速加速駕駛人合法。

Uber 台灣區總經理吳罡回應,對於政府宣布給予平台更多時間,讓合作駕駛和租賃業者能準備轉型成多元化計程車,Uber 除了表示肯定,也將持續和汽車運輸業者,包含和計程車產業共同努力合作,提升台灣交通服務。

Uber在台灣合法有望,駕駛收入、權益成隱憂

交通部表態將盡量協助 Uber 駕駛加入多元計程車,對 Uber 來說絕非壞事,問題在成為「小黃司機」後,這些人是否還能有相同收入?當自身權益受損時,現在的戰友也可能會翻臉,Uber也對此法案提出抗議。

以美國為例,加州眾議院根據當地最高法院判決 ,推動一項「第五號法案」(Assembly Bill 5),要求Uber 和 Lyft 等網路叫車平台業者必須將司機列為正式員工,而非代聘或合約身份。

由於這項法案很可能會順利闖關,《紐約時報》撰文分析,若 Uber等公司依照正式員工身份提供駕駛薪資、福利,將增加兩至三成成本。

這也讓依靠大量駕駛人才能生存的網路公司相當緊張,包含 Uber、Lyft 和外送平台業者 DoorDash 等業者共投入 9000 萬美元(約新台幣 28.1 億元),打算推動公投另闢新法,提供如:職災保護、載客期間會有21美元的底薪保障等福利。

自Uber成為上市公司後,他們在世界各地面對的挑戰,逐漸從商業模式是否合法?

轉變成能否提供股東、駕駛人更多權益。

Uber條款延後上路 林佳龍盼小黃駕駛多點同理心

俗稱 Uber 條款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103-1 條原定 10 月 6 日上路,不過交通部承諾延長 Uber 駕駛轉型的緩衝期,引發計程車司機不滿,今( 11 )日上午集結逾 3 千輛計程車「慢行」行政院抗議,交通部長林佳龍回應,人車納管的政策目標不變,但需要多一點時間協調,希望大家都可以同理心。

林佳龍表示,現在 Uber 駕駛要取得職業登記證和貸款需要一點時間,從大方向來看,這項政策獲得計程車和 Uber 駕駛的支持,希望大家能多給予一點時間和配套,讓每個想要人車合法的駕駛都能參加考試。因為過去考試場次不足,因此交通部也協調內政部增加場次,但增加場次、員額需要時間,一切在依法行政原則下辦理。

至於緩衝期會多長?林佳龍指出,時間不會拖太久,駕駛需要時間參加考試,可能考一次沒過,就需要考第二次,希望大家能更有同理心,雖然 Uber 和計程車業是競爭關係,但都是希望提供乘客更高品質的服務,多點時間就能讓事情更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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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步!Uber營運模式轉彎,改與多元計程車合作

Uber今(1)日發表新聞稿指出,歷經幾個月與交通部協商,決定配合政府政策轉變營運模式,從租賃業改為與計程車產業合作,維持資訊平台身分服務多元化計程車隊業者。但關於新服務上線時間,Uber僅表示目前沒有時程表,將視與多元小黃車隊洽談情況而定。

你叫的Uber將是計程車,多元小黃將取代租賃車

交通部於今年6月6日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預告四個月執法緩衝期,要求與資訊平台合作的小客車租賃業駕駛人,需取得計程車駕駛人資格才合法,使得Uber駕駛多次上街抗議。

不過,隨著交通部端出一系列轉型措施,包含允許多元化計程車免用計費錶、採用「預告車資」,以及牌照活化等措施,這場網路平台叫車合法危機,終於將劃下句點。

Uber強調,將持續與交通部積極合作,確保平台代僱駕駛和租賃業車行夥伴能順利轉換至新的多元化計程車營運模式,特別是在取得計程車駕駛執業登記證和計程車牌照方面能有充裕時間完成轉型作業。

Uber重申,不會在台灣「成立多元計程車隊」,而是以平台身分協助多元車隊業者服務;原先提供的「優步小黃」服務,因為是與皇冠大車隊等計程車業者合作,採現金收費,預期不會受新制度影響。

不過,即便Uber、交通部和小黃達成三方和解,消費者最在意的Uber收費機制,仍沒有細節出爐。

多元計程車過去主打的「彈性車資」,是以尖峰、離峰時段和車種等條件,由各車隊自行定價,常見方式為:計程車跳錶費用直接乘上X倍。

由於計程車在台灣被定位成公共運輸一環,調整資費需送主管機關審核,Uber過往習慣發送搭車折價券、提供搭乘多趟優惠的促銷模式,恐怕很難在新模式上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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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條款明日上路 未取得執登駕駛直接掰掰

Uber條款明(1)天正式上線,駕駛如果沒有備齊執業登記證等文件,將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之1條,正式取締開罰。Uber也從明(1)天凌晨零時起,系統將完全阻絕沒有備齊執業登記證等文件的駕駛。

所謂「Uber條款」指的是與Uber合作的租賃業者,未來收費要採一小時以上收費,未依相關規定可罰9000到9萬元,而且必須有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考試證明、也要掛計程車牌。

另外,因為程序轉換問題,Uber也公告新竹將暫時停止營運,台中、高雄縮小營運範圍(市區),台北、新北、基隆、桃園則是不受影響,但估計等車時間會比過去增加許多。

Uber目前為了求生存,也積極在北北桃基與各家車隊業者合作,未來民眾用App叫車,每一台都將有車隊、駕駛資訊等,原本提供Uber靠航的合作租賃業者,部分也依Uber條款繳交營運計畫書,試圖想要轉型長途的機場接送載客服務。

Uber轉型多元計程車卡關,12月起哪些地方營運受影響?

交通部要求,Uber需在12月1日前完成與多元計程車的合作轉型,他們準備好了嗎?

Uber轉型遇難題,短期內營運範圍縮小

Uber今(29)日宣布,為配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1條,將調整營運模式與多元化計程車隊和租賃車業者合作,不過因為程序轉換問題,新竹將暫時停止營運,台中、高雄縮小營運範圍(市區),台北、新北、基隆、桃園不受影響,但等車時間預計會比過去增加。

除了桃園機場的接機服務仍與租賃業者合作、「優步小黃」由計程車隊提供服務,其他皆由多元化計程車隊派遣車輛。

對消費者而言,原先的App叫車流程、預先得知車資、信用卡付款,以及安全功能如GPS定位、110緊急救援、即時提供職業駕駛及車隊資訊和乘車品質等,都不會改變。

至於何時能恢復新竹營運,Uber並未給出時間表,僅強調與合作夥伴努力中,會在第一時間以電子郵件通知消費者。

Uber表示,自政府公布多元計程車修改方案後,Uber團隊與多元計程車隊、租賃車夥伴、職業駕駛努力數月至今,針對法令規章、車牌取得、保險制度、運作機制等各種問題,協調折衝尋找最佳方案,不過由於轉換時間急迫,交通部雖盡力輔導,但「相關配套未能同步到位,加上主管計程車的各地方政府行政程序腳步不一,更面臨了許多法令無法鬆綁的問題,使得服務轉換受到影響。」

閒置牌照被車隊掌握,更有哄抬價格問題

依規定,Uber司機要改為駕駛多元計程車,需取得「計程車牌照」,但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指出,多數閒置牌照仍被計程車隊掌握,甚至有車隊出現哄抬牌照價格情況。

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召集人李明達指出,至27日為止,台中市代僱駕駛仍有上千人無法取得牌照,且台中計程車行開出每張牌照四萬價格,希望市政府與車行協調,不得違規收取靠行月費以外的牌照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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