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劍橋分析醜聞尚未平息,媒體質疑Google蒐集用戶的資料可能更多、用Chrome所造訪的網站、搜尋紀錄、或是GPS的時間軸

臉書劍橋分析醜聞尚未平息,媒體質疑Google蒐集用戶的資料可能更多

就在臉書正被外界檢討用戶個資外洩與隱私政策的同時,英國媒體Daily Mail上周披露,Google所蒐集的用戶詳細資料更勝臉書,光是Google蒐集該報記者Jonathan Bucks一年來使用Google服務的紀錄就可印出約57萬張的A4紙,疊起來比比薩斜塔還高。

Daily Mail雖未說明此一數據的來源,但於報導中指出可於Google的「我的帳戶」(My Account)服務看出端倪。當使用者登入My Account時,即可檢視Google所蒐集的個人資料,例如在點選「我的活動」(My Activity)之後,可發現自己利用Chrome所造訪的網站、搜尋紀錄、或是GPS的時間軸。

在GPS的時間軸上,只要使用者於裝置上開啟了定位紀錄功能,它就會列出使用者所造訪的所有地點,就算是使用者沒有打卡,它仍然知道你在某個時間去了某個餐廳、書店、車站、公園、市場,知道你去哪個修車廠,去過哪家飯店,經常去哪個大賣場。

Bucks說,即使是透過瀏覽器的「無痕模式」(incognito mode)造訪網站,一樣會有紀錄。

另一名網頁開發人員Dylan Curran則發現,Google甚至保留了他從雲端服務中刪除的檔案,包括他用手機所拍攝的所有照片。專家預估Google使用了2.8%的全球電腦儲存空間來存放30億名用戶的資料。

Google則說,當使用者申請Google帳號時,該公司即已取得用戶同意,得以紀錄用戶資料。

華爾街日報也認為,提供Gmail、YouTube、Chrome瀏覽器、Android平台等熱門服務的Google所蒐集的個人資料應該遠勝臉書。

這兩大媒體皆認為Google的服務使用條款太過模糊,就算是專家也很難確切地理解所按下的每個「同意」鍵究竟允許了哪些資料蒐集或使用行為。

Google也許沒有外界想像地那麼純潔或無辜,加州消費者隱私保護組織Californians for Consumer Privacy才在上周呼籲Google不要再贊助反對《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 )的活動,並應阻止Google Play上的程式追蹤兒童。

《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的三大訴求為企業蒐集個人資料的透明化、消費者應有權阻止業者銷售與分享自己的資料,同時要求外洩用戶資料的企業負起全責。包括Google、AT&T、Verizon、Comcast與Facebook都曾資助反對該法案的活動,但臉書在遭爆外洩8700萬名用戶資料後,已自行退出贊助名單。

Facebook 資料風波之後,Google 將是下一位

專家警告儘管 Facebook 是目前的標靶,被國會叫去出席聽證會。但論規模和影響深度,Google 收集的個人資料,年代比起 Facebook 更久,而且範圍更大,恐怕是下一個被指控處理資料有問題的公司。

對於同樣依靠廣告賺取金錢的狀況來說,Google 可沒辦法在旁邊笑 Facebook 遇到麻煩。社群網站 Twitter 也是一樣。Google 從透過在各大網站內嵌的 Google Analytics 程式碼,遍布 3,000 萬到 5,000 萬的網站,只要上網很難逃過 Google 的追蹤。

Facebook 在聽證會被議員問 Shadow Profile 的事情,意即為沒有臉書帳號的使用者,建立虛擬對應的帳號記錄特定使用者的網路行為。Facebook 承認他們的確有這麼做,但是內部並不用 Shadow Profile 稱呼,而是非註冊用戶。

 

Google 也有像 Facebook 一樣的 Shadow Profile。TrackOff 執行長 Arvind Narayanan 說:「這是系統性問題,並不侷限於 Facebook 這一家公司。」即便選擇關掉帳號退出服務,Google 如同 Facebook 一樣,繼續記錄你的生活。

Google 網路服務,如 Gmail、Google 地圖、Google 雲端硬碟、Google 文件,儘管方便而且功能相當強,但背後統合一切的 Google 帳號,在簽下使用者合約的同時,也把諸多數據簽給 Google 了。目前市佔第一的網頁瀏覽器 Chrome,也是儘可能貼近使用者網路生活,記錄使用者上網的足跡。

更別提大量由 Android 驅動的 200 億支手機,要使用 Android 手機必須有 Google 帳號。Android 手機成為 Google 的行動偵測器,記錄各式各樣的資訊,包括使用者的位置資訊。

透過比對不同的資料,Google 不必直接記錄你的種族、性別、性傾向、收入等個人敏感資料,就能大概推算出來,可能比你自己還要了解你。

由於 Google 對於資料的饑渴程度,需要滿足其網路廣告的需求,Google 常會用法律上允許,但是誤導、哄騙消費者的黑暗模式 (dark patterns),讓消費者做出有利 Google 收集資料的行為。

波士頓的倡議組織 Commercial-Free Childhood 總監 Josh Golin 說:「我相信 Google 是下一個對象,而且他們已經長期濫收集資料了。」

至於包括 Google 在內各家公司,怎麼因應各界質疑,看來只有誠實為上策,說出他們拿了什麼資料,要消費者清楚說出要不要交換。走到這一步,Google 的資料濫用收集問題解決了,但也同時嚴重影響 Google 的賺錢命脈,因為大家選擇不交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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