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其實不需要聯合國承認?
野菜國明明就想辦法,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或是「重返」聯合國!
而且「世界上的列強都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權」絕對沒有包括「山寨國」!
前駐外大使: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 可行嗎
下個月又到了聯合國一年一度的大會期,外交部尚未對外公布今年的推案主軸,可是民間已經有人躍躍欲試,在報紙上發表文章了,他們主張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認為對於今年聯合國的推案,蔡政府有可能「不會像去年那樣保守」,說巴勒斯坦五年前已成為聯合國「非會員觀察國」,台灣入聯不是不可能。建議蔡總統「勇敢地」推動入聯,寫信給聯合國秘書長,表達台灣參與意願。
我們先回顧一下歷史。1949年到1971年,兩岸在聯合國爭奪「中國」代表權地位。國民黨政府原始的立場是「漢賊不兩立」。一心想要維持自己的正統地位,極力在聯合國進行代表權保衛戰。可是1971年,中共取得了聯合國代表權,藉由聯合國2758號決議,獲得國際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今天我們想要「重返」聯合國,只有以下三種方式:第一、奪回聯合國代表權,把中共趕出去。第二、以新會員身分加入。第三、以「一個中國,兩個代表團」的方式參與。
第一種方式在理論上可行,但實務上做不到。因為中共在聯合國中有176個邦交國的絕對優勢,我們不可能推翻2758號決議。
第二種方式要按照聯合國規定進行。聯合國憲章第二章第四條規定:愛好和平之國家,得為聯合國會員國。將由大會經安全理事會之推薦以決議行之。
換言之,新會員國加入,要經安全理事會同意,再提交聯合國大會討論表決。所以,依照聯合國規定,台灣申請加入的程序,簡單的講大概可以分為以下五個步驟:
第一步:蔡總統寫信給聯合國秘書長,表達台灣參與意願。
第二步:聯合國秘書長收到後,把信交給安全理事會處理。
第三步:安全理事會開會討論。如果同意此項申請,將提交聯合國大會處理。
第四步:聯合國大會將此案交由總務委員會討論,決定此案屬於重要案件(三分之二絕對多數決)或一般案件(相對多數決),並排入大會議程。
第五步:聯合國大會討論後表決。
第一步及第二部都只是行政程序。第三步由安全理事會處理,才進行實質審查及討論。安全理事會有15個成員,包括10個非常任理事國,及5個包括中共在內的常任理事國。5個常任理事國都有否決權。安理會審議我們入聯案時,中共必然會投反對票!
中共也可能為了討好台灣人民,故意在安理會中放水。讓提案送交大會審議。通過了第三步及第四步後,等到第五步大會審議本案時,再動員他們的176個邦交國投反對票。中共可以說大陸沒有反對,是多數會員國反對。
事實上,聯合國根本不在乎我們用甚麼名義申請加入。不管是中華民國,還是台灣,甚至是台灣共和國,中共一律封殺。
以台灣的現況,要想加入國際組織,光靠志氣不能成功。不管我們高興與否,要想加入聯合國,必需要中共點頭,這是國際現實!
在2009到2016年間,我們連續8年參加聯合國體系下的世界衛生大會,為台灣參與聯合國活動開創新局,本來可以逐步推廣至其他聯合國組織,甚至有可能發展成「一個中國,兩個代表團」的理想模式。可惜蔡總統上任後,兩岸關係惡化,我們又退回原點。
建議以台灣名義入聯的人,不妨再想想,還有沒有其他的方法加入聯合國?
連看都不看!台灣入聯信遭聯合國原件退回
台灣聯合國協進會三週前寄雙掛號信給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反映台灣想要加入聯合國的民意,但信件卻原封未拆遭聯合國退回。對此,台灣聯合國協進會理事長蔡明憲表示,永不放棄,會續推入聯。
「寄去秘書長辦公室,今天被退回了!」蔡明憲說,聯合國大概是看到「台灣」信件就退件,與2007年前總統陳水扁寫給聯合國的申請入聯信退回一樣。
蔡明憲說,既然我方寄信過去,至少要看一下台灣的訴求,若不同意,也要回覆一下說明理由,或者加入聯合國要做什麼樣處理,結果連看都不看,很不尊重台灣民意與聯合國普世人權原則。
台灣入聯宣達團副團長曾琮愷表示,連收下都不願意,會發動更多人寫信給潘基文表達台灣要入聯,也要求聯合國應該循巴勒斯坦模式讓台灣成為聯合國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