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5年遊覽車 未大修就退場
交通部公路總局擬對遊覽車訂出退場機制,前天邀集遊覽車業者開會,初步規畫15年以上遊覽車,要先經過車身及底盤零件更換,才可延長行駛3至5年;若未通過,則轉換為交通車或淘汰,今年將推動修法實施。目前全台遊覽車約有1100輛車齡滿15年。
公路總局表示,高齡大客車退場,目前先鎖定遊覽車,理由是遊覽車行駛路線與路況非固定,業者維修後要提出原廠證明,至於哪些項目和零件要更換或大修,仍待與相關單位、遊覽車業者討論,「目前尚未定案」。
遊覽車公會全聯會祕書長陳日中透露,公路總局將對高齡遊覽車設退場機制,要求車齡15年以上遊覽車,底盤零件、剎車系統、懸吊系統、車體等必須大修,通過才可繼續當遊覽車且延長使用5年;若僅檢修部分,只能延長3年。未通過則不能再當遊覽車使用,須轉為交通車。
此外,車齡15年以上、未通過大修的遊覽車,也擬禁止行駛於目前公告的283條「應特別注意路段」。公路總局說,將推動修法,希望能在今年完成。
陳日中指出,歐系遊覽車約8、900萬元,日系車600萬元,中國或韓國出廠則約500萬元,一台遊覽車大修,可能要花上百萬元,其實遊覽車年過15就可說沒有市場了,即便延長使用到20年,高齡車也難以租出去,不如增加補助辦法,讓車主選擇報廢,「給50萬、80萬也好」,以補助金換新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