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廢除網路中立規定 料將引發司法挑戰
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今天表決通過,取消所謂「網路中立性」規定,這項規定意在確保網路自由與開放,讓消費者公平取得網路內容。這項決定將面臨反對陣營的司法挑戰。
路透社報導,白宮隨即表示,支持聯邦傳播委員會這項決定,但也持續支持讓民眾能夠廣泛使用網路。
不過,民主黨籍的紐約州檢察長史奈德曼(EricSchneiderman)表示,他將率領各州對聯邦傳播委員會這項決定提出法律挑戰,透過訴訟尋求翻盤。美國民權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也誓言將告上法院。
法新社報導,聯邦傳播委員會是以3票對2票,通過共和黨政府所任命主席裴伊(Ajit Pai)取消網路中立性規定的提案。裴伊表示,他推出的「恢復網路自由」計畫將終結這些不利投資和創新的「拙劣」規定。
表決時共和與民主兩黨委員壁壘分明,兩位民主黨委員投下反對票,其中的柯里本(Mignon Clyburn)批評,聯邦傳播委員會這麼做無異是「把開啟網路的鑰匙交給少數擁有千百億美元資產的大企業」。
裴伊在表決前表示,他的計畫將恢復「寬鬆」的規範,讓網路能夠蓬勃發展,而且能促進投資,以利推出新的服務。
他表示:「數位世界與水管、電線或下水道毫不相同。企業家和革新者比政府的嚴格規定更能引領網路發展。」
不過,另一位投下反對票的委員羅森沃賽爾(Jessica Rosenworcel)痛批,取消網路中立性規定將不利消費者。她說:「網路中立性就是網路自由。我支持這種自由。這個決定讓聯邦傳播委員會站在歷史錯誤的一方,法律錯誤的一方,及美國大眾錯誤的一方。」
2015年民主黨政府掌控的聯邦傳播委員會通過網路中立規定,禁止寬頻業者阻斷或減緩民眾取得網路內容的速度,或為了特定內容向消費者收取更多費用。這些規範目的在確保網路自由與開放,讓消費者公平取得網路內容,並防止寬頻業者偏好自家內容。
聯邦傳播委員會如今決定廢除這些規定,將對網路服務供應商、新興網路公司和消費者帶來重大影響,重繪數位世界版圖。
對反對網路中立性規定的AT&T公司(AT&T Inc)、康卡斯特公司(Comcast Corp)和威瑞森通訊公司(Verizon Communications Inc)等大型網路供應商來說,聯邦傳播委員會這項決定可謂一大勝利,將讓這些供應商獲得廣泛權力,決定消費者所取得的網路內容。
這對呼籲裴伊不要撤銷相關規範的谷歌(Google)母公司Alphabet Inc和臉書公司(Facebook Inc)來說則是一大挫敗。
在對消費者的影響方面,自由市場的支持者認為,付費優先的作法,意味在寬頻基礎建設上會有更多投資,使得上網和整體資料傳輸速度大為增加。
但是支持網路中立規定的人指出,消費者如果不想在網路上塞車,可能被迫支付額外的費用。消費者對於網路服務供應商的選擇可能會減少,寬頻使用費可能也會增加。
美FCC將廢網路中立規定 誰是贏家和輸家
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CC)預料將在今天廢除網路中立規定(Netneutrality),此舉將對網路服務供應商、新興網路公司和消費者帶來重大影響。
「洛杉磯時報」報導,2015年民主黨掌控的FCC通過網路中立規定,寬頻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得封鎖合法網路內容以及合法網路應用,也不得降速,或是以加速網路服務等手段,額外收取優先服務費用。
為了執行這項規定,FCC把寬頻網路服務提供者納入電信法中類似公共事業規範的Title II類別。
但今年1月,美國總統川普任命裴伊(Ajit Pai)擔任FCC主席,裴伊是共和黨人,他大聲疾呼要廢除網路中立規定。他認為,FCC 2015年決策背後的憂慮只是「歇斯底里的喪氣話」。他並說,FCC設下「懸垂的高壓規定」傷害寬頻網路服務提供業,並且妨礙擴大網路服務的投資。
FCC今天的表決預料將會遵循黨的路線,FCC目前是占多數的共和黨所控制。
根據新規定,可能的贏家和輸家如下:
●贏家:網路服務供應商
網路中立規定支持者的主要憂慮就是付費優先,網路服務供應商提供差別化待遇,支付額外費用者傳輸速度更快。
由電信業者組成的「美國寬頻」聯盟(Broadbandfor America)已在「華盛頓郵報」登刊全版廣告,向消費者暗示將會實施付費優先,並說這麼做可以維護「開放的網路」。
●贏家:大型內容提供商
網路中立規定一旦取消,大型內容提供商Netflix和Google可能要付更多費用才能以同樣速度把內容送到消費者面前。
大型內容提供商必須和網路服務供應商談判,以更有效率的方式把內容傳輸給消費者。大型內容提供商擁有資金和大批訂戶做為談判籌碼,有利於爭取到所謂的快速傳輸線,取得競爭上的優勢。
●贏家:連線攸關重大的服務業
裴伊指出,仰賴速度提供服務的企業,例如針對重症患者提供偏遠醫療監控的業者,將是網路中立規定取消後的潛在受惠者。
●輸家:新興網路公司
反對廢除網路中立規定的人指出,所謂的付費決定傳輸線,可能扼殺新興網路公司,因為他們沒有錢或是影響力取得更快速的內容傳遞。
●尚待觀察:消費者
自由市場的支持者認為,付費優先的作法,意味在寬頻基礎建設上會有更多投資,使得上網和整體資料傳輸速度大為增加。
但是支持網路中立規定的人指出,消費者如果不想在網路上塞車,可能被迫支付額外的費用。消費者對於網路服務供應商的選擇會可能會減少,寬頻使用費可能也會增加。
美國將表決撤銷規範 4點了解網路中立性
美國監管機構明天將針對撤銷網路服務供應商相關法規的計畫進行表決,聯邦傳播委員會此舉可能將為所謂「網路中立性」劃下句點。
法新社整理出有關網路中立性的4大重點如下:
●網路中立性是什麼?又為何如此重要?
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的概念可追溯至網路誕生初期,主張網路服務供應商平等處理所有數據,禁止以競爭為由封鎖網站或是服務,以及為了各種網路流量阻斷「快速」與「緩慢」的網路運輸道。
網路中立性支持者主張,少數美國高速網路供應商有動機在串流影音、通話,甚至是網路搜尋方面,封鎖或降級競爭者的服務。
支持取消網路中立規範的人則主張,中立性規範限制了寬頻公司,也阻止外界投資視訊會議、遠距醫療與連網汽車等需要「快速道」的新型高速服務。
●網路中立性為何突然受到熱議?
創造「網路中立性」一詞的法律專家吳修銘(TimWu)表示,這項概念可追溯至1970年代,當時監管機構尋求確保獨占電信市場的AT&T公司,沒有封鎖或是差別對待電話線外的新興數據服務。
聯邦傳播委員會(Federal CommunicationsCommission)在2000年代初期,試圖將這些概念納入法規,但聯邦法院兩次裁決,由於網路服務供應商不像電信公司是「一般電信業者」,聯邦傳播委員會沒有權力這麼做。
聯邦傳播委員會2015年不顧法院裁決,宣布寬頻公司事實上是「一般電信業者」,可以受到1934年一項法律規範。
美國總統川普任命的聯邦通訊委員會主席裴伊(Ajit Pai),之後表達有意取消2015年通過的這些規定,並將此稱為「恢復網路自由」(Restore InternetFreedom)計畫。
目前並不清楚大型網路服務供應商會如何回應,他們主要的交易團體曾誓言,將避免讓任何「合法」內容或應用程式遭到阻斷、降速或是降級。
●目前狀況為何?
AT&T、康卡斯特(Comcast)與威瑞森公司(Verizon)等大型寬頻公司表示,網路運作方式不會產生變化,只是他們能夠更自由地創新並投資新科技。
這些網路服務供應商未來將不會單純地封鎖對手,而可能會提供更多優惠給消費者,例如提供以行動裝置觀看比賽的免費管道。
然而,民主科技中心(Center for Democracy andTechnology)政策顧問文恩(Ferras Vinh)表示,這項新措施可能受到法院挑戰,因為「擁護者主張,聯邦傳播委員會的結論與網路運作方式不符」。
一些運動人士擔心,網路服務供應商將向Netflix或其他串流服務等使用大量數據的公司,索取更高額的費用,而這些費用最終將由消費者承擔。
受到更大打擊的可能會是少了谷歌或臉書資源的新興新創公司。
文恩說:「這一仗的重點就是,下一代科技公司未來究竟有沒有創新與散播新想法的空間。」
●這對全球網路會有什麼影響?
世界各地許多國家以美國為借鏡設立標準,但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規定。
美國情況相當特殊,因全國仰賴民營業者創造並投資自己的網路,其他國家則是從一間壟斷市場的電信公司共享網路基礎建設。
支持取消網路中立性規範的人說,新的規定將會適用於美國制度。
無視抗議 美將表決撤銷網路中立性規範
川普政府打算針對撤銷禁止阻斷或減緩網路傳輸的網路中立性規範進行表決,包括部分國會成員在內的抗議人士預計於表決前在聯邦傳播委員會外集會。
路透社報導,美國聯邦傳播委員會(Federal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預計明天針對主席裴伊(Ajit Pai)撤銷所謂網路中立性規範的計畫進行表決。民主黨籍前總統歐巴馬倡導網路中立性,主張對待網路服務供應商如同公共設施一般。
美國民權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與消費者權益保護團體也反對撤銷網路中立性規範。
蘋果公司(Apple Inc)共同創辦人沃茲尼亞克(Steve Wozniak)與網路先鋒柏內茲李(TimBerners-Lee)、塞夫(Vinton Cerf)和幾名其他科技大咖11日致函聯邦傳播委員會,要求取消表決。
這項2015年設立的規範禁止寬頻業者阻斷或減緩民眾取得網路內容的速度,或為了特定內容向消費者收取更多費用。這些規範目的在確保網路自由與開放,讓消費者公平取得網路內容,並防止寬頻業者偏好自家內容。
裴伊的提議對反對網路中立性規範的AT&T公司(AT&T Inc)、康卡斯特公司(Comcast Corp)和威瑞森通訊公司(Verizon Communications Inc)等大型網路供應商來說可謂一大勝利,同時也讓這些供應商獲得廣泛權力,決定消費者所取得的網路內容。
這對呼籲裴伊不要撤銷相關規範的谷歌(Google)母公司Alphabet Inc和臉書公司(Facebook Inc)來說則是一大挫敗。
美國 FCC 正式廢除網路中立法規:網路人人都有使用權,但某些人將可以看得比別人更遠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FCC)14日投票確定,取消從歐巴馬政府時代所訂下的網路中立監管法規,這意味著美國的ISP網路供應商手中的權力將大幅擴增,對於未來美國的網路使用者可能會有很大的影響,甚至其他國家的用戶也可能會受到牽連,不光引發許多美國網友的不滿,其他國家也擔心自己國家的政策會跟進。
回顧一下甚麼是「網路中立性」(net neutrality),雖然法規是歐巴馬時代定下來的,但這個概念可追溯至網路誕生初期,當初學界主張ISP必須要平等、中立地處理所有資料,不得以競爭為理由,來封鎖特定網站或特定是服務,或是為了各種原因來阻斷或是限縮使用者的頻寬。
舉三個例子來說明:
- 假設你使用A電信公司的服務,合約到了,你想要更換B電信公司的服務,但當你連到B電信公司網站的時候,你發現你連不上這個網站、或是雖然連到了但是連線速度很慢。這就是出於競爭關係,A電信公司不想讓自家的用戶可以輕易的連上B電信公司,也就是違反網路中立性。
- 假設你是BT的重度愛好者,在加每天都在BT,整天全速在上傳下載。結果網路公司為了不讓你吃掉其它用戶的頻寬,就把你限速在只有10MB的下載流量,這也是違反網路中立性。
- 由於海盜灣散佈大量盜版資源,因此ISP將海盜灣網站連接直接阻斷,不讓用戶連過去使用下載盜版資源。這也是違反網路中立性。
由上面兩個例子可以看出,第一個例子或許你會覺得很不合理,甚至會造成每一間ISP公司都可以自己建構自家版的「網路長城」。
不過,第二個例子可能你並不陌生,在早期BT剛推出的時候,可能很多人都懷疑過,自己使用BT的服務是不是被自家的ISP給限速。至於第三個例子,就算你也曾使用BT下載過盜版資源,但你可能也覺得站在保護版權的角度來看,這個作法理所當然。
所以其實你可以看出,站在一般使用者的角度來看,當然希望網路中立性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站在ISP的業者角度來看,網路中立性則有利有弊,甚至是弊大於利。而川普任命的聯邦通訊委員會主席阿吉特‧派(Ajit Pai),他將取消網路中立性法規的作法取了一個漂亮的名字,稱為:「恢復網路自由」(Restore Internet Freedom)計畫。
不過,也不用擔心美國會變成一個一個的網路長城,畢竟在這個時代,ISP業者也不大可能真的因為競爭的理由,去封鎖消費者觀看特定的對手網站。不過,在抬面下,他們可能會向 Netflix 或其他使用大量頻寬的串流服務公司,索取更高額的費用。而到了最終,基於使用者付費的原則,Netflix可能會將這個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你必須要付更高的費用來觀看影音。
該不該網路中立?
網路中立法其實自歐巴馬政府推行以來,就飽受爭議,支持的人認為網路服務應該屬於基礎公共設施,人人都有平等存取使用的全力,同時網路中立也能促進言論自由和平等參與;不過,反對的人則是主張,網路中立拖慢網速,而且使用者付費、價格區分本來就是合理的商業競爭,政府介入的話只會扼殺產業發展和投資。雙方其實都有道理。
如果依照使用者付費的原則的話,每個人使用網路的需求量並不相同,一旦所有人都可以以相同的價格使用網路流量,確實會有可能拖累其他使用者的網速,明明不需要這麼多流量,卻佔著茅坑不拉屎。那麼網路是不是不該中立?
其實倒也不能這樣斷定,對於消費者而言,網路中立的原則是保障其權益的根本,因為網路中立最主要的目的,在於確保電信業和網路內容消費市場的供需平衡,防止電信業的「巨頭」利用變相補貼的手段,在另一個市場製造「寡頭優勢」。我們可以把這個例子拿來用國內電信業來舉例,中華電信在國內電信五雄中,算是財力最大的巨頭,假設今天中華電信聯合某線上串流平台建立綁約優惠方案,價格將比其他競爭對手還要更加低廉,試問這個線上串流平台的其他競爭對手該如何和這個平台抗衡。
對於消費者而言,其實最好的監管辦法還是保持市場公開、公平競爭,以美國這次廢除「網路中立」法案的結果來看,消費者在購買一家電信商的套餐以後,還能免費享受該公司旗下的內容服務,短時間來看似乎是一件好事,但這種「變相補貼」的作法,其實只能帶來短時間的甜頭,長期來看,廢除網路中立化對於消費者來說是最侵犯權益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