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不准外資獨自營運雲端服務要求,Amazon旗下的雲端服務出售部份資產予當地業者

中國不准外資獨自營運雲端服務要求,AWS出售部份資產予當地業者

Amazon旗下的雲端服務Amazon Web Services(AWS)周二(11/14)對外證實已出售部份中國資產予當地業者,以迎合中國政府的外資投資規定。

AWS在中國的合作業者—光環新網(Sinnet)於周一(11/13)透露,已以20億元人民幣(約3億美元)買下AWS在中國的公有雲資產,引起路透社與華爾街日報分別報導AWS將退出中國市場,促使AWS發表緊急聲明。

AWS指出,有鑑於中國法令不允許外國公司擁有或經營特定技術,也不允許境外業者提供雲端服務,為了遵循該法規,AWS將特定的基礎設施資產出售給光環新網,但在全球仍擁有AWS服務的智慧產權,且並未出售中國業務。

相關法源很顯然來自於中國政府於今年6月1日實施的《網路安全法》,該法除了要求要求網路存取、行動電話與即時通訊服務的使用者不得匿名之外,也要求重大訊息基礎設施的營運商在中國境內所蒐集的個人訊息與重要數據都應存放在中國,並規定雲端服務必須由中國業者負責運作。

順應中國政府法規的做法不只是Amazon,今年7月蘋果向媒體證實,為了符合《網路安全法》的規定,除了將在中國貴州成立資料中心之外,也將與雲上貴州大數據產業發展公司(GCBD)合作提供當地的iCloud服務;微軟在中國的Azure雲端服務亦是與當地的世紀互聯(21Vianet Group)合作。

分析師則預測包括甲骨文(Oracle)與IBM等在中國經營公有雲業務的業者應該也會採取類似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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