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Uber在歐洲再遇挫,法國有權以經營非法計程車服務罪名,起訴優步2名當地法籍主管

法官司踢到鐵板 Uber歐洲再遇挫

美國叫車服務軟體公司優步(Uber)今天在歐洲再遇挫,歐洲聯盟法院佐審官表示,法國有權以經營非法計程車服務罪名,起訴優步2名當地法籍主管。

路透社報導,Uber低調面對佐審官無約束力的意見,並表示這只適用於招募無計程車駕駛執照的UberPop,而這項服務在法國已經停止。

法官將在今年稍後做出最終判決。然而,他們通常聽從佐審官的建議。事實上,2個月前,還有另一項意見駁斥Uber稱本身只是數位平台,並非運輸公司,因此受制的相關法規較少的論點。

Uber共同創辦人和執行長卡拉尼克(TravisKalanick)在公司爆發一連串醜聞後,甫於上月宣布去職。歐洲法院的官司還在打。

這起告上歐洲聯盟法院的最新Uber官司,由法國里爾(Liile)法院提出,有關法國2014年1項和計程車及私家車司機服務的法規,規定成立非法計程車服務公司屬於刑事罪名,並對利用軟體在路上攬客設限。

Uber則反駁稱自己不是計程車公司,法國的計程車法違反歐盟法規,法國當局對該公司2名法籍經理人祭出的罰款無效。根據歐盟法規,對區域內數位服務設限必須先取得歐盟的同意。

歐盟法院佐審官茲普納(Maciej Szpunar)表示,他不認同Uber的論點,並且認為法國有權禁止和懲罰諸如UberPOP的非法活動,無須尋求歐盟批准法國法律。資普納今年5月也對西班牙的Uber官司提供法律意見。

歐洲法院佐審官意見出爐 法國UBER業務非法營運

UBER風波再添一樁,UBER與法國政府之間的衝突鬧上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日前法院的佐審官(advocate general)發表聲明,認為法國政府有權對UBER進行裁罰,且不須受限於歐盟法規限制。 

UBER災厄不斷

共享經濟的運輸業龍頭UBER公司在這2年災難不斷,包含內部爆發的性騷擾醜聞、執行長怒斥司機、使用違法程式等事件。

6月,UBER為了挽救公司聲譽展開大動作,公司首先聘請美國前司法部長霍爾德(Eric Holder)針對公司內部的性別歧視問題進行獨立調查,接著遭批領導不力的執行長卡拉尼克(Travis Kalanick)也決定辭職。

然而止血的速度似乎趕不上衰事出現的速度。《路透》(Reuters)報導,UBER在法國的服務可能被歐洲法院判為違法。

UBER與法國政府的戰爭 

UBER所開發的UberPop主打廉價線上租車服務,由於該程式不要求旗下司機須具備相關執照,法國政府認定UberPop違反計程車產業的相關法規。

位在里爾(Lille)的法院判決UBER的軟體必須被限制,並且對2名法國主管進行開罰,裁罰金額到達80萬歐元(約新台幣2800萬元)。

不過UBER辯駁,稱它只是一個數位化平台而非計程車公司,此外,UBER也聲稱法國計程車法規違反了歐盟相關規定。依照歐盟規定,當會員國要對數位服務施加限制之前必須先取得歐盟總部的同意。

因此,目前最關鍵的問題就是:「UBER究竟是否該受計程車法規管理?」,相關案件目前正由歐洲法院司法法庭負責審理,預計將在今年作出判決。

歐洲法院審理 

依規定,在法官做出判決前,佐審官會根據個案給予法律意見讓法官參考。特別的是,根據歷史經驗,佐審官的意見通常對判決具有相當影響力。

佐審官茲普納(Maciej Szpunar)發表聲明,支持法國政府有權利針對像UberPop的非法運輸業進行制裁,且不需要取得歐盟總部的同意。

茲普納的聲明還提到,歐盟的成員國皆有權力針對不法的載客行為進行開罰,無論UBER被視為客運公司或者是資訊服務公司,會員國皆無須徵求歐盟同意。

專精競爭法(competition law)以及經濟學的荷蘭蒂爾堡大學(Tilburg University)教授傑拉爾丹(Damien Geradin)表示:「這個聲明最重要的是,它再次表達了茲普納反對UBER僅被視為資訊服務的立場。」

但傑拉爾丹也推論,他的聲明不會對UBER在法國營運產生重大衝擊,但可能會對接下來整個歐洲管理UBER的方式產生衍生性的影響。


Uber稱本身只是數位平台,並非運輸公司?think「自駕技術是Google前員工偷來」所以是「小偷數位平台」公司!yell

從Google無人車自駕車公司Waymo控告Uber:他們的自駕技術是Google前員工偷來的!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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