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phabet旗下自駕車公司Waymo控告Uber:他們的自駕技術是Google前員工偷來的!
從Google無人車專案分拆出來,現隸屬於Alphabet的自駕公司Waymo,控告Uber和旗下自駕卡車新創Otto竊取其自動駕駛商業機密,特別是Uber使用的雷達掃描技術(LiDAR),已經侵犯了Google的專利技術。
前員工曾下載超過14,000份機密文件
「Waymo在開發其客製LiDAR系統上努力了好多年,但被告(Uber)利用竊取來的資料,得以縮短步驟,9個月就做出一款類似的LiDAR系統。」Waymo在訴訟書中稱。
根據Waymo部落格聲明,現任於Uber、開啟Google無人車專案的關鍵人物李文多斯基(Anthony Levandowski),在離職前曾下載超過14,000份關於Waymo多種硬體系統的高度機密和專利設計文件,其中包含了LiDAR和電路板,他離職後創辦了自動駕駛卡車公司Otto,接著Uber以6.8億美元(約合新台幣210億元)收購。
涉嫌的員工還不只一人。他們發現,其他現任職於Uber的Google前員工,同樣也下載其他關於LiDAR的高度機密資訊,包含供應商名單、製造細節,以及含有高度技術資訊的說明文件。
Waymo認為,這就是為什麼Google花了7年時間才做出來的自駕車雷射掃描系統,Uber只花了9個月就做出類似技術。
由於Otto在創立沒多久後即被Uber收購,Waymo因此指出,Otto多名員工「預謀竊取Google的自駕技術」,替他們賺進至少5億美元。
供應商錯把Uber電路設計圖寄給Waymo
而整起事件之所以東窗事發,也充滿戲劇性。Waymo指出,有次與他們配合的一間LiDAR元件供應商,不小心將一封信CC(副本通知)給Waymo,該信正好附加了Uber的LiDAR電路板機械圖。「這個電路板和Waymo擁有的高度機密和專利設計,有著驚人的相似之處,也含有Waymo的商業機密。」Waymo表示。
「盜用這項技術,就像從一間飲料公司偷走秘密食譜。」Waymo形容。Waymo要求法院禁止Otto和Uber使用他們的自駕技術,並且還回那些據稱遭竊取的文件。
對此,Uber發言人Chelsea Kohler僅簡短聲明:「我們相當嚴肅看到這些對Otto和Uber的指控,我們會仔細檢討。」並未多做其他回應。
自駕領域人才和專利大戰開打
在Google於2009年開啟無人車專案至今,有越來越多新創透過網羅資深自駕工程師而加入該領域,也讓自駕技術專利和人才大戰越演越烈。
今年1月,特斯拉控告自家前自駕軟體Autopilot總工程師Sterling Anderson,不僅盜竊高達數百GB的機密文件,還試圖挖走超過10名特斯拉自動駕駛工程師到由他和Google無人車專案前技術長Chris Urmson所創辦的新創Aurora Innovation。
本月,由Waymo和Uber前資深自駕工程師所創辦的人工智慧新創Argo.ai,也獲得福特汽車10億美元大手筆投資。
Waymo不像其他汽車商或叫車服務、將直接向消費者提供自駕服務,而是希望透過打造自家的軟硬體,再將技術賣給其他汽車商,因此留住人才和持有專利,更是其商業模式成功的關鍵。
過去幾年,Uber曾一度傳出要和Google合作,打造自駕叫車網絡,且Alphabet旗下的投資公司Google Ventures也在2013年以2.58億美元(約合新台幣79.7億元)投資Uber、迄今仍是Google Ventures的最大筆投資。不過最終Uber決定自己開發自駕車,也讓雙方成為競爭對手。
Waymo選在此時控告Uber,對Uber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Uber本月才剛捲入,還因和沾上邊而遭用戶大規模抵制,現在更多了專利大戰,看來Uber要傷腦筋的事情又多了一件了!
自駕車官司開打,Waymo控告Uber竊取機密
科技大廠相繼投入自駕車業務,技術競爭之外也引發商業官司戰。Alphabet旗下自駕車子公司Waymo周四控訴Uber及子公司Otto員工竊取自駕車商業機密,侵犯其專利權。
Waymo聲稱Google前員工Anthony Levandowski離職前6周竊取該公司包括光達系統(LiDAR)系統及電路板等超過14,000筆機密資料後,成立自駕車公司Otto,後來加入Uber。隨後Uber將之用於自己的自駕車中。Waymo因而向加州聯邦法院提出控告。
Waymo指出,為了存取Waymo的設計資料伺服器,Levandowski在公司配發的電腦中下載了專用軟體,隨後成功從伺服器上下載Waymo極機密檔案及商業機密,包括設計藍圖、設計檔和測試文件等9.7GB,隨後將資料儲存至外接硬碟,再將資料刪除並重新格式化電腦,企圖湮滅犯罪跡證。
Levandowski隨後離開公司成立了Otto,並於2016年7月為Uber收購。當時Uber指稱Otto的光達系統是收購該公司的主要理由。 Uber去年宣佈將成立自駕車隊,就是使用Otto的光達技術。
近日Waymo意外接到一封光達系統供應商的電子郵件,信中不小心附上的Uber光達電路板工程圖,和Waymo自有設計驚人地相像,引發該公司深入追查。此外,Waymo還發現另一名也加入Otto及Uber的前Waymo員工也有類似行動,下載了關於Waymo光達的其他極機密資料,包括供應商清單、詳細製造資料及包含大量技術資訊的工作說明書等。
Waymo相信這是一宗有計畫竊取商業機密及智財權的合謀行動,該公司並聲稱Levandowski在犯案前幾個月曾對同事表示他計畫在競爭者處複製Waymo的技術。
Waymo表示,由於公司技術被竊情節重大,告上法院乃不得不然。Waymo控告Uber及Otto侵吞商業機密、侵犯專利及不公平競爭,並尋求法院發佈禁制令阻止這些行為,交還所有商業機密資訊及停止侵權行為。
自駕技術是Google前員工偷來的?
Google的Android也一樣是Apple的「前員工」弄出來的!
「前員工」真的很不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