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控告高通Qualcomm專利授權政策打壓對手,蘋果也曾受迫

美國政府控告高通專利授權政策打壓對手,蘋果也曾受迫

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周二控告晶片業者高通(Qualcomm)為維持壟斷地位,打壓競爭對手,對手機及其他消費性商品廠商施行強迫授權方式, 就連蘋果曾遭受要脅。

FTC周二向北加州地方法院遞交的起訴書指出,高通對手機OEM廠商採行了一個其他半導體業者都沒人有的「沒授權,沒晶片(no license, no chips)」政策,要求這些廠商同意在銷售使用別家基頻處理器(baseband processor)時,需支付相當權利金給高通,等同收取額外稅收。如果手機廠商不同意這樣的條款,就不供貨給手機廠商。FTC指出,這種作法導致排擠市場對高通競爭者的需求,進而維護該公司在基頻處理器市場的壟斷地位。

高通且並涉嫌在2011到2016年期間迫使蘋果簽定獨家協議, 要求蘋果不得採用高通競爭對手的基頻處理器(即數據晶片), 否則將支付更高的專利授權費用。在起訴書中,FTC指出,高通與蘋果的獨家供應安排,阻斷其他基頻處理器業者與重要手機廠商合作的效益,妨礙他們發展為有能力的競爭者。

直到2016年秋天蘋果推出iPhone 7時,才開始同時使用高通及英特爾的數據晶片。

此外,FTC還表示,高通擁有行動連網產業標準的關鍵技術專利,但該公司違反「FRAND」(公平、合理、無歧視) 原則,拒絕將其專利技術授權給基頻處理器競對手。

FTC表示在行動技術擴及各種新應用的今天,高通的作法已傷害自由競爭,威脅競爭與創新極為重要的產業,進一步對消費者構成傷害。

高通立即反駁美國政府的控訴,表示它從未停止或威脅停止供貨給客戶,以取得他們同意不合理或不公平的授權條款。高通也質疑FTC在主席Edith Ramirez及美國政府改朝換代前夕何以匆促做出此項控訴。
 
高通表示,FTC控訴立論根據充滿瑕疵,也不了解行動科技產業,反而為已在行動產品賺得數十億美元的業者增加談判籌碼。
 
事實上,這已不是高通第一次因反競爭手段被起訴。2015年中國政府也曾對高通提出告訴,罰款9.75 億美元,並要求其降低對中國手機廠商授權費,並修改專利授權條款,高通當時未提出異議。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也開始修理高通,指控高通濫用專利壟斷強迫廠商購買授權

高通的專利壟斷事件一路延燒,2015年2月被中國政府重罰9.75億美元,然後在2016年12月底被南韓重罰8.54億美元,高通儼然成為世界各國政府眼中的手機製造商專利公敵。而現在,這股風潮也燒到歐美國家,美國政府現在看來也打算對高通開刀了。

高通由於其利用技術優勢,採用綁約的方式要求廠商除了3G、4G專利的使用費用之外,與其它專利一起綁定一併購買,藉此來推銷高通的其它技術,也造成手機廠商不得不以更多的價格來購買高通的產品。對於手機廠商來說敢怒不敢言,因此由各國政府來出面對高通進行制裁。

美國FTC聯邦貿易委員會,於17日正式在加州聯邦法院對高通提出了三點指控:

  • 高通採取了「不買授權就沒有晶片」(no license, no chips)的政策。高通不僅是基頻晶片的主要供應商,同時它也提供3G、4G網路廣泛採用的基礎專利授權。然而,只有在手機廠商同意了有利於高通的授權條款的情況下,高通才會向其供應其出售基頻晶片,以此迫使手機廠商向其支付高昂的專利費。因為對於手機廠商來說,失去高通基頻晶片的風險太高了。
  • FTC指出,其他廠商都不會採用類似的「不買授權就沒有晶片」的政策。FTC表示,高通授權的專利都屬於「標準要素專利」,意味著這些技術已經被業內企業廣泛採用,應當以公平、合理、不歧視的條款對外授權(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 或者簡稱「FRAND」原則)。
  • 其次,高通拒絕向競爭對手提供「標準要素專利」。儘管有「FRAND」原則的存在,但高通還是一直拒絕向同樣做基頻晶片的同行授權專利。

而在這樣的條件下,在美國最大的受害者當然就是蘋果,蘋果在行動處理器上當然擁有相當的優勢,但是蘋果也沒有行動網路的專利授權,因此蘋果也是高通的主要客戶。但是高通面對蘋果一樣採用「不買授權就沒有晶片」的策略,而且要求蘋果只能使用高通的晶片。

FTC在起訴的文件中表示:

高通意識到,任何能夠贏得蘋果業務的競爭對手都會變得更加強大,因此利用獨家協議避免蘋果與其他企業合作並提升高通競爭對手的影響力。

蘋果多年來在供應鏈上一向不單找一家廠商,藉此來維持供應商的平衡,像是處理器的代工都會找三星以及台積電來處理就是一例。但是在過去五年裡頭在基頻晶片上僅採用高通一家的晶片, 一直到了iPhone 7這一代才使用了Intel XMM7360基頻晶片。

對於 FTC 所提請的訴訟,高通表示公司從未為了獲得授權,而在協議中威脅廠商將停止晶片的供應。此外,高通還批評了這項指控的時間點,因為川普即將要宣示出任美國總統,而 FTC 現任主席艾迪斯·拉米雷茲(Edith Ramirez)將於2月10日卸任。

不過,就現實面來看,高通在3G、4G網路的專利依然強勢,類似的問題恐怕還是會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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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正式起訴高通:把你答應退還的 10 億美元專利費退給我!

在 1 月 17 日,美國聯邦貿易協會(Federal Trade Comission,以下簡稱FTC)起訴高通,質控高通強迫蘋果進行獨家交易以購買其繫帶晶片,當蘋果尋求降低支付給高通的專利使用費時,高通以此作為條件要求蘋果在 2011 年和 2016 年期間獨家購買高通的晶片。

日前蘋果也正式發起了對高通的訴訟,表示高通非法利用手機晶片領域的壟斷地位,要求高通退還 10 億美元曾經承諾退還的專利使用費。蘋果在聲明中指出,高通為了報復蘋果與 FTC 的合作,非法扣留了原本承諾退還的 10 億美元專利使用費用。並且表示:

多年來,高通一直以在不公平的方式來收取與他們沒關係的技術專利費用。蘋果在 Touch ID、顯示螢幕、相機等方面的創新越多,高通所收購的專利費用就高,而且是毫無理由的。對於蘋果來說,創新之路也就變得越來越昂貴。雖然高通只是這一行資料標準的眾多貢獻者之一,但他們向蘋果收取的費用,是其它授權者向蘋果收費總和的至少五倍。

儘管蘋果 A 系列處理器一直可以算得上是性能最優異的處理器之一,但是由於蘋果缺少行動網路方面的專利,所以在處理器的通訊繫帶上,主要使用的是高通的 MDM ,同時蘋果也是高通的第一大客戶。不過目前蘋果與高通的獨家協議已經到期,iPhone 7 這一代產品中,蘋果在使用高通產品的同時,也使用了英特爾的產品。

高通的壟斷問題顯然已經引起了多方關注,2015年2月,在經歷14個月的調查後,高通在中國支付了9.75億美元的罰款,並被責令調整專利授權模式。同年12月,歐盟也指控高通濫用市場地位,打壓競爭對手。上個月,韓國反壟斷監管機構宣佈對高通開出約 58.6 億元人民幣罰單,原因是其專利許可協議觸犯了反壟斷法律法規。而對於高通來說,蘋果和三星業務佔到高通營收的近半壁江山,上一財年高通營收為 1614 億元人民幣。

在專利使用的收費方案上,高通通常會打包向客戶授權專利,即使客戶只會使用到高通很少的技術。手機廠商需要向高通繳納相當於手機售價 5% 左右的專利使用費。在遭到韓國政府起訴時高通解釋稱:其創新推動了行動通信的爆炸性增長,惠及業內其他廠商。它指出,對於手機和晶片廠商來說,其打包許可策略是划算的,按零件計算專利使用費會進一步上漲,所以自家多年來一直以打包方式對外許可專利。

蘋果跳出來告高通 多年遭索不正當費用

蘋果(Apple)今天提告高通(Qualcomm),控指加州這家晶片製造商濫用市場力,索取不正當的專利費用,此舉呼應數日前美國反托辣斯主管機關對高通的告訴。

法新社報導,蘋果向法院提訴,晶片供應商高通以「不法銷售組合」,已向蘋果超額收取「數十億美元」。

蘋果還控稱,高通積欠10億美元拒絕償還,是為了報復蘋果與南韓反托辣斯主管機關合作,調查高通在南韓的商業行為。

蘋果在電郵聲明中指出:「多年來,高通不當地堅持收取多項與他們無關的技術專利費用。」

「為了保護這類商業組合,高通採取愈來愈多極端手段,最近更扣留蘋果將近10億美元,報復蘋果如實回應執法單位對他們的調查。」

蘋果控高通索不正當費用

蘋果公司(Apple)今天告高通(Qualcomm),控指這家晶片製造商濫用市場力,索取不正當的專利費用,此舉呼應數日前美國反托辣斯主管機關對高通的告訴。

蘋果向法院提訴,晶片供應商高通以「不法銷售組合」,已向蘋果超額收取「數十億美元」。

蘋果還控稱,高通積欠10億美元拒絕償還,是為了報復蘋果與南韓反托辣斯主管機關合作,調查高通在南韓的商業行為。

蘋果在電郵聲明中指出:「多年來,高通不當地堅持收取多項與他們無關的技術專利費用。」

「為了保護這類商業組合,高通採取愈來愈多極端手段,最近更扣留蘋果將近10億美元,報復蘋果如實回應執法單位對他們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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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高通翻臉,高通官網回應蘋果案:蘋果刻意誤導隱瞞事實,10億美元索賠毫無根據

蘋果在加州正式向高通提起訴訟,索賠10億美元,表示高通長期以來利用其專利在手機領域向手機廠商利用專利綑綁的方式,收取不合理的費用。看來蘋果對兩間公司在蘋果A系列處理器的合作,背後累積了長期的不滿。而現在高通也正式在官網做出了回應。

在高通正式的官方新聞稿中表示,他們檢視完蘋果的起訴之後,高通非常肯定的認為蘋果的起訴毫無根據。他們表示蘋果在起訴中故意扭曲蘋果與高通所達成的協議以及談判,刻意營造高通壟斷的形象,並且貶低高通發明的專利技術所代表的價值以及分享這些專利帶給手機製造商巨大的利益。

高通的聲明全文如下:

“While we are still in the process of reviewing the complaint in detail, it is quite clear that Apple’s claims are baseless. Apple has intentionally mischaracterized our agreements and negotiations, as well as the enormity and value of the technology we have invented, contributed and shared with all mobile device makers through our licensing program. Apple has been actively encouraging regulatory attacks on Qualcomm’s business in various jurisdictions around the world, as reflected in the recent KFTC decision and FTC complaint, by misrepresenting facts and withholding information. We welcome the opportunity to have these meritless claims heard in court where we will be entitled to full discovery of Apple’s practices and a robust examination of the merits,” said Don Rosenberg, executive vice president and general counsel, Qualcomm Incorporated.

高通表示,他們將會在法庭上對這一切做出合理的解釋以及說明。簡單的講,就是雙方法庭見。

其實業界很多人都很意外,蘋果會對高通提起訴訟。畢竟過去iPhone手機每一次的推出,幾乎都離不開與高通的合作。而高通在亞洲從中國到韓國接連被罰了好幾億美元,現在官司打到自家主場,如果他們覺得在國外受到政治因素的委屈的話,不知道這次的判決是否會對他們而言比較「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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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控告高通要求配合作假證、超收專利權利金

蘋果周五向南加州地區法院控告晶片業者高通(Qualcomm)不但濫用壟斷地位超收專利授權金,同時還以10億美元的回饋金要脅蘋果在法庭上做假證。

去年韓國公平會審理Qualcomm壟斷市場、打壓競爭對手時,蘋果曾出席作證。蘋果指出,當時Qualcomm以不支付應該支付蘋果的近10億美元回饋獎金為脅迫,要求該公司對此做假證,但遭到蘋果拒絕。Qualcomm遂扣押這筆費用作為報復。
 
此外,蘋果還指控Qualcomm針對蘋果不當超收專利權利金。Ars Technica引述蘋果發言人指出,Qualcomm多年來一直和他們無關的技術收取權利金,蘋果創新的獨特功能愈多,像是TouchID、進階顯示器及相機,Qualcomm則無端收取愈多,導致蘋果創新的成本愈來愈昂貴。Qualcomm的業務奠基於舊式標準,卻利用獨家策略和超收權利金來維持其獨大地位。
 
蘋果指出,Qualcomm向蘋果收取的專利權利金,是蘋果其他合作的行動專利授權業者總和的5倍。蘋果並向Qualcomm要求數字不詳的賠償金,不過彭博報導索賠金額為10億美元。
 
就在上周,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控告Qualcomm採行一個其他半導體業者都沒人有的「沒授權,沒晶片(no license, no chips)」政策,要求手機廠商同意他們在銷售使用別家基頻處理器(baseband processor)時支付權利金給高通的條款。如果手機廠商不同意Qualcomm就不供貨給手機廠商。FTC同時點名蘋果在2011到2016年就受到Qualcomm的脅迫。
 
路透社及Techcrunch引述Qualcomm駁斥蘋果的指控為「毫無根據」,指出從去年的南韓到近日美國的官司,蘋果透過誤導事實及隱瞞真相積極搧動當局對Qualcomm發動攻擊。該公司表示歡迎大家上法庭把一切講清楚,他們也將全盤揭發蘋果的所作所為。
 
去年底高通因壟斷案遭遭韓國公平會裁罰1兆韓圜(約259億台幣)。2015年2015年中國政府也曾對高通提出類似告訴,並罰款9.75 億美元(約307億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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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怎樣的商業模式,讓你每買一部 iPhone,高通就坐收 40 美元?

還記得 2017 年 1 月底蘋果對高通的起訴嗎?蘋果起訴高通,要求高通退回之前許諾退回的 10 億美元專利收取費。10 億美元看上去著實不少,但在 10 億美元背後,牽扯出的是蘋果與高通之間百億的生意。

庫克在今年年初的財報會議上就表示:「我不喜歡訴訟,我們將訴訟視為最後的手段,但是這一次,我們別無他法。」

儘管蘋果沒有在起訴文件中談及與高通合作鎖支付的總費用是多少,但庫克用這樣一句話表達了對高通的不滿:「高通堅持對一些他們毫無關聯的技術收取專利費用。當前我們的處境是,創新越多,高通無理由收取的專利費用就更多,導致我們的創新成本越來越高。這就像是一個人去買沙發,沙發店老闆要根據這位顧客以購買房子的價格為沙發定價。」

遭受起訴也給高通帶來了不利的連鎖反應,高通股價猛跌 12%,市值一年蒸發數十億美元,之後又出現了蘋果在中國起訴高通的消息,導致高通一天之內股價再次下跌 5%。

估計不少人會認為,早知如此,兩家協商解決 10 億美元的糾紛,對於雙方來說都是雙贏。然而這一次次糾紛背後,是高通與蘋果每年接近百億的生意往來,以及高通賴以生存的商業模式。

高通年收入將近 1/3 來自蘋果

回過頭看看一月底的那次起訴糾紛,蘋果起訴高通扣押了早先承諾退回的 10 億美元專利使用費。那麼每年蘋果與高通的生意往來究竟有多少?答案是接近百億。

根據 Foss Patents 的報導,雖然蘋果沒有在起訴中談及詳細的專利授權費用,但是從高通在其他方面的收費標準來看,蘋果每打造一部 iPhone 或 iPad 時,都需要交上 40 美元左右的專利授權費。從 2015 年開始,iPhone 的年銷量將近 2 億台,這也就以為這蘋果每年要向高通繳納 80 億美元的專利授權費。

從財報中可以得知,高通的 2016 年全年收入大概是 265 億美元,這也意味著,高通大約 1/3 的年收入來自於蘋果。

所以這樣來看,儘管訴訟官司僅僅涉及 10 億美元,對這兩家大公司來說都不算什麼,但這背後牽扯到高通的年收入。所以激烈的爭鬥也是不可避免的了。

你以為高通是一家晶片公司,但通訊專利是它的命根

儘管在不少人的印象中,高通是一家晶片公司,目前市面上主流 Android 旗艦機大多都使用的是高通晶片。認知更深一點的,瞭解高通是一家晶片設計公司,只設計晶片,然後將晶片的生產交給 TSMS 或三星等代工廠使用。

然而高通在創立之初,是一家通信方案解決公司,通信方面的專利是它絕對的立命之本。1985年,Irwin Jacobs,Andrew Viterbi等人組建了高通,隨後在第一個產品卡車定位系統 OmniTRACS 後,推出了自己的獨家科技,CDMA 技術。

1990 年,高通第一次將 CDMA 技術用在手機中,隨後這一技術大放異彩,如果說 2G 時代 GSM 還算主力,到了 3G 時代,高通的 CDMA 技術和相關專利已經成了所有通信標準繞不開的絕對基礎。幾乎所有的手機廠商都要向高通繳納專利授權使用費。

另一方面,高通用專利帶來的巨大收入來扶持自家的晶片專案。在公司成立第 7 年的 1992 年,高通正式開始了自己的晶片業務。並且在專利收入的扶持下,使晶片業務也發展壯大了起來。

這其中的商業邏輯十分簡單,就是專利換佔有率。高通用專利授權利潤來進行晶片的研發,並將晶片賣給手機廠家。反正手機廠無論如何都要為高通繳納專利使用費,使用高通的晶片就可以在專利使用費上打折。

看起來像是一場用買晶片授權打折的促銷,實際上對於手機廠商而言,這樣的商業模式就像是吸毒,想要避免專利糾紛,用高通晶片是最省事的選擇,本就必須要交的專利授權費也能打折。但一旦對高通晶片產生了依賴,想要再更換那就不是那麼容易了,佔有了足夠多的市場份額,無論是晶片還是專利費用,高通都可以賺。

保護傘下的黑箱作業,還能持續多久?

手機廠商願意與高通合作,還有另外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對於手機廠商來說,高通不僅僅是專利提供方,還是一個巨大的專利保護傘。

在與高通簽署專利授權協定的同時,高通一般還會要求手機廠商與其簽署一個反授權協議。說的簡單些,也就是手機廠商,把自己申請的專利,反向授權給高通,並且放棄對其他與高通簽署同樣協定的手機廠商的起訴權。舉個例子,如果其中一家廠商侵犯了另外一家手機廠商的專利,只要這兩家手機廠商都與高通簽署了反授權協定。這兩家手機廠商之間,就不會產生相關的專利訴訟。

這對於手機廠商來說,是一個省事且離不開的保護傘,畢竟如今手機市場趨同化如此之強,各家手機廠商都會申請在相應領域繁雜的專利保護。一旦不慎侵權,會給自己惹來不少麻煩。但進入高通的專利保護傘,就相當於進了一個手機專利保護聯盟,在專利授權的問題上,自己就不會遇到太多麻煩。

然而進入保護傘的代價著實不低。即使蘋果對高通進行起訴,並且高喊高通收了太多錢,也沒有公佈高通與蘋果的實際專利授權費用。那就是因為,高通對手機廠商的專利授權費,就像是一個黑箱,不對外公開,不同手機廠商獲得的定價是不一樣的。

定價黑箱使手機廠商在與高通合作時的資訊不對稱,在自己無力避開專利問題的情況下,議價能力就比較弱。

那麼,保護傘下面的黑箱還能堅持多久?其實在 4G 時代,高通的專利優勢已經沒有 3G 時代那麼強,所以高通會使用更強硬的商業方式來確保自己的收入,通常會使用“專利綁定晶片”以及“按照整機價格比例收取專利費”的方式。但這樣的模式,已經引起了各國政府對高通的不滿以及反壟斷調查。

不過從現在 4G 通訊技術來看,高通的專利優勢仍將持續,政府的反壟斷機制可能也不能對高通的行業主導趨勢起大的影響。留給通訊業的機會,恐怕就是幾年之後的 5G 商用,畢竟從 3G 到 4G 時代,高通 CDMA 積累的優勢已經有所稀釋,到 5G 時代,壟斷的地位進一步淡化,屆時高通的專利收入也將進一步減少,此前晶片市場佔領的市場份額,就會發揮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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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控告高通超收權利金,高通反擊:沒有我,你不會有今天

今年1月遭到蘋果控告的晶片業者高通(Qualcomm)在周二(4/11)於美國加州南區地方法院對蘋果提出反訴(Counterclaims),說明了高通各種技術的價值,還說若沒有高通的技術,蘋果無法成為全球獲利最豐的企業,掌控全球9成的智慧型手機銷售利潤。高通也揭露了蘋果並未如實發揮用於iPhone 7中的高通晶片效能。

蘋果今年1月指控高通濫用壟斷地位超收權利金,並以扣押原本該付給蘋果10億美元的回饋金要求在法庭上作假證,蘋果執行長Tim Cook說,這是不得已的手段,他比喻高通的作法就像是賣沙發卻根據買主的房價來收取費用。

高通則指責蘋果破壞了彼此的協議,同時也曲解了協議以及與高通談判的內容;干涉與高通擁有長期授權協議的iPhone及iPad製造商;以不實的陳述鼓勵全球政府與高通為敵;在iPhone 7中沒有利用高通晶片的全部性能,誤導外界對高通及競爭對手晶片的認知;企圖威脅以阻止高通公開比較基於高通晶片的iPhone效能。

高通打算要求蘋果履行彼此多項協議中的損害賠償,也希望能禁止蘋果再干涉高通與iPhone及iPad製造商之間的協議。

高通的法律總顧問Don Rosenberg則說,高通為全球行動技術的領導者,現在高通的專利技術仍為行動裝置主要價值的推手,在過去的10年間,蘋果以其受歡迎的產品及服務佔有一席之地,但若沒有高通的行動技術,便無法造就iPhone風潮,也無法讓蘋果成為全球獲利最豐、握有全球智慧型手機9成利潤的公司。

Rosenberg批評,現在蘋果拒絕承認高通的技術價值,並於全球對高通展開攻擊,企圖利用蘋果的市場影響力逼迫高通接受不公平的授權協議,高通將會全力捍衛其商業模式,並爭取對其技術貢獻的合理價值。 

高通爆料:iPhone 7通訊數據晶片效能有差別

在高通的聲明中,另一個受到外界矚目的是該公司揭露了蘋果的iPhone 7並沒有發揮高通晶片的全部效能。

從2007年到2010年的iPhone使用的是英飛凌(Infineon)所生產的數據機晶片,之後到2016年則都獨家採用高通數據機晶片,一直到去年第三季發表的iPhone 7才同時使用高通與英特爾的數據機晶片。

高通於訴狀中指出,蘋果在iPhone 7中選擇不利用高通晶片特定的高效功能,儘管如此,基於高通晶片的iPhone 7效能還是凌駕了基於英特爾晶片的iPhone 7,但蘋果卻不實宣稱兩者沒有明顯的差別,甚至阻止高通進行公開比較。

蘋果與高通壟斷官司戰火延燒至中國,索賠10億人民幣

蘋果與高通專利壟斷官司戰火愈演愈烈。上周蘋果才在美國控告晶片大廠高通(Qualcomm)做假證、超收權利金,周三又告上了中國法院,並且求償十億人民幣。
 
蘋果昨天透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官方微信知產北京公佈這項行動。蘋果指出,高通作為行動通訊技術研發與IC設計業者,擁有眾多行動通訊標準的必要專利,且為全球最大基頻晶片廠商,在行動通訊標準的必要專利許可及基頻晶片銷售上具有主導地位。作為專利權利持有人,高通有義務按公平、合理、無歧視(FRAND)的原則授權蘋果,然而高通卻違反這項原則,濫用行動通訊標準專利及基頻晶片市場主導地位,持續拒絕授權或提供不符合FEAND原則的專利報價。
 
和在美國提出的控訴類似,蘋果指控高通壟斷市場具體行為包括,對蘋果收取過高的標準必要專利權利金費用及過於嚴苛的授權條件,拒絕對某些技術實作的業者授權專利,並且限制蘋果使用其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其他還包括違反《反壟斷法》的搭售行為及對蘋果實行差別待遇。
 
蘋果並依此向高通索賠10億人民幣(約台幣45.6億元。)
 
高通這廂也不甘示弱反擊蘋果說法毫無根據。 CNET引述高通執行長Steve Mollenkopf本周在財務分析師電話會議的說法,指出蘋果在起訴中雖然論點很多,但歸究到最後就只是IP的價錢。他表示蘋果只是不想付高通那麼多錢,雖然蘋果靠著那些技術賺了幾十億美元,這是該公司儘可能壓榨供應商的作法而已。而且高通專利雖然愈來愈多,但卻從未調漲權利金費用。
 
蘋果近來對高通大舉反撲,有媒體分析,這除了顯示蘋果與高通在專利授權上積怨已深,在iPhone銷售放緩的今天,蘋果想要藉此調降權利金支出及iPhone價格,進而在中國與中低價手機相抗衡,此外,也有可能中國舖設800M LTE+VoLTE網路,iPhone是否支援CDMA也不再那麼重要,也就沒必要再對高通低聲下氣。


不利用高通晶片特定的高效功能?think為什麼一定要「利用高通晶片特定的高效功能」!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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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高通官司戰:高通反告蘋果作弊!動手腳讓 Intel 的數據機晶片效能勝過高通

今年年初,蘋果才正式對高通提出告訴,要求高通退回專利金,雖然高通事後發出新聞稿解釋,但顯然這家晶片大廠並沒打算就此收手。近日高通也對蘋果展開提告,因為他們認為蘋果故意讓高通的數據機晶片在 iPhone 7 上的表現輸給 Intel。

據高通所述,蘋果似乎有意不採用高通數據機晶片在 iPhone 7 上的特定高效能表現,明明高通的數據機晶片表現得比 Intel 好,但蘋果卻對外聲稱兩者並無顯著差別。另外,高通也表示,蘋果避免公開哪些 iPhone 7 是採用高通晶片或是 Intel 晶片,甚至還要脅高通不得張揚此事,也禁止高通公開測試兩者的差別。

還不僅如此,高通提出的告訴內容中還聲稱蘋果破壞了與高通之間的協議,放出不實的消息還有製造假議題讓市場攻擊高通,甚至干涉高通已經跟其他企業簽訂的協議。

高通執行副總裁 Don Rosenberg 表示:「過去十年來,蘋果以其受歡迎的裝置及服務在行動市場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少了高通的數據機晶片技術,蘋果不可能憑藉著 iPhone 囊括超過 90% 的智慧手機利潤,成為全世界獲利最高的公司。」

蘋果與高通的衝突似乎越演越烈,高通所提出厚厚的 100 多頁檔案中,多是高通多年來研發的各種專利技術,同時也回應了蘋果今年一月初的告訴,並以嚴厲的指控反擊。若高通句句屬實,蘋果真的故意要讓高通的數據機晶片與 Intel 齊頭,這樣權益受損的終究是消費者,也不知道蘋果今年的新機是否會繼續採行 iPhone 7 的策略,一部分用高通晶片,一部分用 Intel 的,抑或是乾脆跟高通一刀兩斷,全部改成 Intel 數據晶片?


故意讓高通的數據機晶片在 iPhone 7 上的表現輸給 Intel?think只要iPhone 7可以正常使用,普通user完全不管,也完全不在意什麼「高通的數據機晶片」還是「Intel的數據機晶片」有多好!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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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與蘋果的戰局開始白熱化,最新消息指出高通要求禁止 iPhone 進口到美國

高通與蘋果決裂的戰局看來現在才要開始,除了先前高通反控蘋果在數據機晶片上動手腳之外,現在高通又傳出可能向美國貿易調查委員會提出請求,希望能禁止蘋果的 iPhone 繼續進口到美國。

根據彭博社的報導指出,高通正考慮要向美國貿易調查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提出請求,希望能禁止蘋果進口 iPhone 到美國,這也是兩家科技巨擘「開戰」以來的最新行動。

此外,高通還希望 ITC 能優先處理這項請求,好讓 iPhone 在美國「斷貨」,也給予高通更大的優勢。因為 iPhone 及 iPad 皆是在中國生產製造,即便蘋果是一家美國的公司,iPhone 及 iPad 也是在美國設計而成,蘋果還是必須將這些裝置「進口」到美國,不然沒有辦法在自己的家園販售。不過外媒也評估,ITC 不可能全面禁止蘋果的 iPhone 進口到美國,但這也可以被視為是高通的一個策略,好替自己爭取一點時間,並從各個角度進擊。

不過高通會出這步險招也不是沒有原因的,稍早,蘋果以現行金額不合理為理由,宣布不再支付權利金給高通,這也意味著,高通每一季將會損失數百萬美元的權利金營收,對高通而言無疑是一計重拳。

蘋果自 iPhone 7 開始使用兩家不同廠商的數據機晶片,分別是 Intel 及高通,這個前提相信大家都已經相當清楚。而高通握有相當大數量的無線傳輸技術專利,可以說只要牽扯到無線傳輸都跟高通脫不了關係,也因此,就算是採用 Intel 晶片的 iPhone 7,也多多少少涵蓋了高通的專利技術,蘋果同樣得付出相當的權利金給高通。

蘋果表示,他們付出了超出合理範圍的權利金,而且高通實在針對太多專利提出權利金的請求,加上每一台 iPhone 還得分利給高通,對蘋果而言這也是個不可忽視的成本。

簡單來說,蘋果想要少付一點權利金,所以透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而高通想要繼續透過權利金賺錢,萬一讓蘋果少付一點權利金,這樣他家手機廠商也可能會提出同樣的請求,所以高通只能跟蘋果槓到底。至於下一步蘋果會怎麼反擊,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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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敵眾多!? 英特爾與三星支持FTC告高通

通訊晶片龍頭高通(Qualcomm)樹立的敵人愈來愈多了,在遭到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及蘋果的控告之後,高通的競爭對手英特爾(Intel)及另一家主要客戶三星(Samsung)也在上周藉由意見陳述書(amicus brief)以聲援FTC。

率先對高通開槍的是FTC。FTC於今年1月控告高通違反反壟斷法 ,指稱高通拒絕將必要的標準專利授權給競爭對手,也要求那些使用高通數據晶片的客戶必須接受有利於高通的授權協議,例如若使用競爭對手的晶片就必須付給高通更高的授權費(或稱抽稅),提高客戶使用第三方晶片的成本或是降低競爭對手的獲利空間。

蘋果同月跟進FTC的腳步,向法院控告高通濫用壟斷地位並超收授權費,還要蘋果於法庭上作假證。

今年4月初,高通向加州北部地方法院提出動議,要求撤銷FTC的指控。高通表示,該公司所要求的授權費用並未根據客戶所使用的數據晶片來源而有所變動,因此並無所謂的罰款或抽稅可言。

高通解釋,客戶同時向高通購買專利授權與數據晶片的整體成本低於客戶只向高通購買專利授權,並向第三方購買數據晶片的整體成本,FTC即據此宣稱高通向客戶抽稅,但事實上高通並未變更專利授權價格。

FTC在上周五(5/12)出面反對高通的動議,表示高通對客戶同時施以蘿蔔及棍棒,等於是威脅利誘兼有之。FTC說,高通向客戶所收取的專利授權費用明顯高過市場上其他業者,意謂著高通所收取的並不只是合法的專利費用,額外的費用所代表的正是高通於數據晶片市場上的壟斷勢力。

在FTC反對高通撤銷訴訟的同一天,英特爾與三星分別祭出意見陳述書(amicus brief)來聲援FTC。

身為高通競爭對手的英特爾表示,高通透過交錯的專利優勢與商業手法來妨礙競爭,迫使客戶只能購買高通的晶片,FTC揭露高通的惡行對整個產業來說是非常重要的,這使得他們決定支持FTC。

既是高通主要客戶也是潛在競爭對手的三星則說,高通拒絕基於FRAND原則授權必要專利予三星,將全力協助法院理解此案中反壟斷原則的重要性。

近年來高通的反壟斷官司不斷,2015年曾遭中國判罰9.8億美元,去年底再遭南韓判罰8.65億美元,此次四面楚歌的高通恐怕很難全身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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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槓上蘋果,台廠遭殃!在加州正式提告富士康、和碩、緯創和仁寶等四家蘋果代工廠

高通公司在加州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為蘋果公司製造iPhone 和iPad的四家製造商——富士康、和碩、緯創和仁寶違反了他們與高通之間的許可協議和其它承諾,並拒絕就使用高通向其許可的技術付費。

高通在此案中請求法院命令被告向高通履行其長期以來一直存續的合同義務,並同時向法院請求了確認性救濟措施和損害賠償。

高通表示,雖然長期以來這些製造商一直都按照許可協議支付專利許可費,但是現在卻拒絕為其製造的蘋果公司產品支付專利許可費。這些製造商對他們就使用高通的發明所應承擔的付費合同義務本身並無異議,只是表示他們必須遵照蘋果公司的指令,停止支付費用。

據悉,高通與這些製造商的許可協議大多是在蘋果公司銷售iPhone之前簽訂的,蘋果公司並非這些協議的當事方。此外,被告方仍在按照適用於蘋果公司產品的同一份許可協議,繼續為非蘋果公司的產品中所使用的高通技術向高通支付專利許可費。高通已經針對蘋果公司非法干涉高通與這些製造商之間的許可協議的做法另外提起了訴訟。

高通執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對外界表示:「很遺憾,我們不得不起訴這些與我們有長期合作關係的被許可廠商,以確保我們之間的協議能夠得到履行,但是,我們不能允許這些製造商和蘋果公司在使用我們高價值的知識產權的同時卻不支付其本已承諾支付的公平、合理的許可費。」

高通表示,蘋果仍在透過銷售由高通技術驅動的產品獲得數以十億美元計的收入,但是卻利用其作為全球最富有公司的市場支配力,在全球對高通發起攻擊,試圖脅迫高通接受不公平和不合理的許可條款。高通與蘋果公司製造商的許可協議仍然有效且可依法執行。這些製造商必須根據許可協議繼續履行他們的義務,而蘋果公司則應立即停止其已構成侵權的干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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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回應蘋果指控:沒有我們的技術,你們連iPhone都做不出來

蘋果公司近日向聯邦法院指控高通公司的智慧手機晶片授權協議無效,蘋果認為高通的專利授權存在雙重收費的情況。此案如果一旦蘋果公司的訴訟得到最高法院的支持,將會對高通原有的核心業務模式造成巨大的打擊。

對此,高通進行了回應。據CNET報導,高通在回應蘋果的指控時稱,如果沒有高通的專利技術,蘋果連他們的iPhone甚至都做不出來。高通的高級副總裁Don Rosenberg表示,高通的創新技術存在於每一部iPhone之中,讓這些裝置的最重要的功能得以實現。

蘋果認為,雖然蘋果依賴於高通的技術,但是高通的這種雙重收費的做法是不合理的。蘋果希望能夠購買高通的晶片,而不需要簽署專利授權協議,因為簽署授權協議會讓高通從iPhone銷售額中抽取一定的比例。iPhone買的越貴,專利費也會隨之越高。

如果兩家的官司繼續下去,蘋果公司可能會把大量的訂單交給英特爾,但是由於英特爾的Modem晶片目前還不具備Gbps級傳輸能力,所以今年下半年即將發佈的新款iPhone上,有可能會出現這項能力的缺失。


iPhone甚至都做不出來?think不然「高通」自己去做一個完整的「智慧手機」!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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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本事就學華為在5G和高通開幹,專利訴訟最無聊了tongue-out

我要成為幸運的一般會社員

所以Apple很顯然要開始自己發展5G!以後就不用靠什麼「高通」「低通」「完全不通」!yell

蘋果向美國FCC申請實驗執照,蘋果布局5G,要提升新世代iPhone傳輸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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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控告蘋果侵權,要求禁止特定的iPhone、iPad輸美

高通與蘋果衝突愈演愈烈,周四高通以蘋果侵犯該公司六項專利為由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聲請禁止使用競爭廠商晶片的iPhone及iPad輸入美國。

高通指出,蘋果將包含6項侵害高通關鍵技術的iPhone違法輸入並在美國銷售。這些iPhone使用的是非由高通供應的行動基頻處理器。高通已經要求ITC介入調查,並發佈限制性禁制進口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 LEO)禁止這些iPhone及其他產品輸入美國,以禁止美國違反且不公平使用高通的技術。高通並未明指,這些iPhone搭載的是英特爾提供的處理器。

高通宣稱這六項專利讓iPhone具備高效能同時延長電池續航力,並提供相關資訊以示証明。

此外,高通也要求法院發佈制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以禁止蘋果已經進口美國境內的產品進行銷售,以及在美國從事行銷、廣告、展示、從事囤貨等行為。高通另外也向南加州地方法院提出蘋果專利侵權訴訟,並要求賠償。 

高通法務長暨執行副總裁Don Rosenberg指出,高通的發明是每支iPhone的核心,遠超過單純的數據機技術或行動標準而已,該公司聲稱的專利代表6項重要技術,每項都攸關iPhone功能,然而蘋果持續使用高通的技術卻拒絕付費。上述訴訟旨在扼止蘋果對其專利技術的侵犯。

高通這項行動將兩公司的緊張情勢推到最高點。蘋果指稱高通對iPhone內含的LTE晶片收取高額授權金,甚至還針對和他們無關的技術向蘋果收取不合理的費用,已經傷害蘋果創新能力。 

蘋果iPhone 7分別採用了高通及英特爾晶片,然而根據雙方協議,蘋果及其iPhone代工廠對未使用高通晶片的手機,還是得支付高通權利金。

高通則指責蘋果破壞彼此的協議,曲解協議以及與高通談判的內容,誤導外界對高通及競爭對手晶片的認知,並以不實的陳述鼓勵全球政府與高通為敵,但歸結其因,只是不想支付供應商費用。連台灣4家代工廠包括鴻海、緯創、和碩及仁寶都被捲進兩者衝突風暴中,6月被高通控告違反與高通的授權合約,並要求損害賠償。

事實上高通授權金收費作法已經引起相當爭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年初控告高通的作法違反了反壟斷法,隨後高通競爭者英特爾及三星也於5月加入聲援。 


禁止使用競爭廠商晶片的iPhone及iPad輸入美國?think很顯然「高通」快完了!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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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撐腰,鴻海、仁寶4台廠代工夥伴反控高通

華爾街日報及路透社報導,4家蘋果合作夥伴,包括鴻海、仁寶、和碩及緯創在5月間被高通告上法院後,周三向南加州地方法院控告高通違反反托拉斯法。
 
這4家蘋果iPhone等產品代工夥伴五月間遭高通控告,要求支付他們在蘋果授意下不支付給高通的專利授權金。
 
路透社引用4家廠商的代表律師的聲明指出,高通已經公開承認這樁官司劍指蘋果,「我們的客戶因為和蘋果合作而連帶受罰。」4家公司控告高通違反旨在「維護自由與無限制競爭」的美國1890年的謝爾曼法案(Sherman Act)。
 
本訴訟其實是蘋果與高通專利訴訟案延燒到第三方。事件起源於蘋果認為高通透過不合理的授權方案收取iPhone上LTE數據晶片過高的技術授權金,因而在全球包括美國、中國、南韓興訟拒絕支付。高通則指控蘋果不但自己不付,也唆使上述台灣代工廠不付款,因而於5月間將4家公司告上法院。
 
這些代工廠控告高通對他們的告訴「再次突顯高通打壓競爭的手段,意圖壟斷數據晶片市場、收取不合理的授權金及違反以公平、合理及無歧視授權行動技術的協議。」
 
華爾街日報報導,蘋果將支付4家夥伴和高通打官司的相關費用。蘋果也對路透社證實在這場官司中將出手相助。
 
雙方戰火愈演愈烈,本月初高通已使出殺手鐧,以蘋果侵犯該公司六項專利為由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聲請禁止使用競爭廠商晶片的iPhone及iPad輸入美國。本周高通執行長Steve Mollenkopf才表示雙方不無庭外和解可能,昨天又向德國法院控告蘋果侵犯二項專利。

高通纏鬥 科技大廠表態挺蘋果

1個代表主要科技公司的團體在高通公司(Qualcomm Inc.)與蘋果公司(Apple Inc.)的法律糾紛中聯手對抗高通,呼籲監理機關駁回高通所提禁止iPhone進口的要求。

路透社報導,代表Alphabet旗下谷歌公司(GoogleInc.)、亞馬遜公司(Amazon.com Inc.)、微軟公司(Microsoft Corp.)與臉書(Facebook)的遊說團體,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提出他們的意見。

他們主張,若依照高通所要求,禁止海外組裝、使用英特爾公司(Intel Corp.)晶片的iPhone進口,將對手機供應造成「重大衝擊」,使消費者權益受損。

英特爾和蘋果對手三星(Samsung),都是這個叫做電腦與通訊產業協會(Computer & CommunicationsIndustry Association)的團體成員。執行長布萊克(Ed Black)聲明:「如果ITC批准這項禁令,將有助高通藉由壟斷力在未來與蘋果相抗衡,使他們調高消費裝置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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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罰天價台幣234億元 高通不滿:將上訴

美國晶片大廠高通(Qualcomm)因違反公平交易法,遭公平會調查,11日宣布將重罰高通高達台幣234億元,可再上訴。

公平委員會經歷2年多的調查,11日宣布調查結果,因涉及對台韓手機廠收取不當專利授權費等案,屬重大情節,故重罰高達台幣234億元的天價,創下委員會創會27年以來最高罰鍰紀錄。

高通歷年來遭中國、南韓等國家重罰,歐盟也指出高通排擠競爭對手獨佔市場,故台灣在2015年2月對其展開調查。

高通表示,不認同公平會的決定,在收到公平會正式通知後,會向台灣法院提起上訴。

此外,高通強調,公平會的罰鍰與高通在台灣的營收或是活動沒有對等利益關係,針對罰款金額與計算方法將提起上訴。

【史上最高罰鍰】美商高通壟斷市場 公平會重罰234億

公平交易委員會自2015年起調查高通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11日公布調查結果。公平會認為,高通公司在CDMA、WCDMA及LTE等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具獨占地位,然而拒絕授權晶片競爭同業並要求訂定限制條款、採取不簽署授權契約則不提供晶片之手段,並與特定事業簽署含有排他性之獨家交易折讓條款等,高通的經營手段損害晶片市場競爭,是利用不公平手段,阻礙其他業者參與市場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1款規定。

公平會指出,高通違法期間長達7年,違法期間向國內相關事業索取的授權金總額約新台幣4000億,另有國內企業向高通採購晶片總額約新台幣1兆2000億,屬於情節重大案件。公平會認定高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裁罰234億,是公平會自民國81年運作至今,對單一公司對高額的裁罰。

針對高通涉嫌壟斷案件,中國在2015年對其重罰274億元、南韓在2016年裁罰256億元,目前歐盟也正在調查高通是否涉及壟斷。

我國公平會2015年起對高通展開調查,曾派員到南韓取經,調查對象也遍及國內外手機製造商(含品牌商及代工商)、晶片供應商及通訊設備業者等共20餘家企業。

高通遭公平會重罰台幣 234 億元!並要求高通應停止要求廠商簽署不公平契約條款

繼韓國以及中國都對高通開罰創下新高後,歷經 3 年調查,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宣布無線通訊晶片巨擘高通因違反公平交易法,重罰新台幣 234 億元,為我國的公平會創立至今以來,對單一公司的最高罰鍰。而高通目前並沒有發表回應。

公平會於10月11日第1353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美商Qualcomm Incorporated(下稱高通公司) 於CDMA、WCDMA及LTE等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具獨占地位,然拒絕授權晶片競爭同業並要求訂定限制條款、採取不簽署授權契約則不提供晶片之手段及與特定事業簽署含有排他性之獨家交易折讓條款等,核其整體經營模式所涉行為,損害基頻晶片市場之競爭,屬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業者參與競爭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1款規定,處新臺幣234億元罰鍰。

公平會除處罰鍰外,並要求高通公司停止以下行為,包括:

(一)停止適用與晶片競爭同業已簽署須提供含晶片價格、銷售對象、銷售數量及產品型號等敏感經銷資訊之契約條款;

(二)停止適用與手機製造商已簽署之元件供應契約有關未經授權則不供應晶片之契約條款;

(三)停止適用與案關事業已簽署排他性之獨家交易折讓之契約條款。

另要求高通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應以書面通知晶片競爭同業及手機製造商,得於收受該通知之次日起60日內向高通公司提出增修或新訂專利技術授權等相關契約之要約,高通公司於收受要約後,應即本於善意及誠信對等原則進行協商;協商範圍應涵蓋但不限於協商對象根據處分書而認有不公平之契約條款,且協商內容不得限制協商對象透過法院或獨立第三方之仲裁途徑解決爭議。又高通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每6個月,應向公平會陳報與前項協商對象之協商情形,並於完成增修或新訂之契約簽署後30日內向公平會陳報。 

公平會表示,本案緣自於2015年2月中旬主動立案調查。鑒於我國為手機產銷之主要國家,供應鏈完整,自晶片製造、手機代工及手機品牌產銷均有之,涉及層面極廣。調查範圍至少包括國內外手機製造商 (含品牌商及代工商)、晶片供應商及通訊設備業者等共20餘家事業,並徵詢相關產業主管機關及研究機構之意見,期間並與其他國家競爭法主管機關交換經驗與心得。

公平會表示,行動通訊係無線通訊的一種,欲達到其通訊與數據傳輸目的,須有符合該通訊及數據傳輸所定通訊標準協定之終端終置(手機)及該終端裝置(手機)需內建可以達到通訊及數據傳輸之關鍵零組件,基頻晶片為行動通訊關鍵零組件之一。我國自2005年開啟3G行動通訊服務,主流標準包括CDMA及WCDMA,2014年起導入4G之通訊服務,主流標準為LTE。各世代之通訊標準,彼此間並不替代,但有向下相容之特性。為生產各行動通訊標準之基頻晶片產品,仍需取得不同技術標準之專利授權,而本案行動通訊基頻晶片之產銷與CDMA、WCDMA及LTE等行動通訊標準必要專利息息相關。

經查,高通公司擁有相當多數之CDMA、WCDMA及LTE等行動通訊之標準必要專利(SEP),同時也是CDMA、WCDMA及LTE各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之獨占業者,高通公司以其垂直整合支配市場之地位,挾其於行動通訊標準之優勢,拒絕授權競爭同業行動通訊標準必要專利,防止專利因授權競爭同業而於基頻晶片層級耗盡,並增加手機業者與競爭同業交易之成本,以遂行其於終端裝置專利授權金繳付之實現;要求手機業者不簽署專利授權契約則不提供基頻晶片,致使手機業者於晶片需求之考量下接受對高通公司較為有利授權之條件;而高通公司再利用對主要交易對象提供獨家交易以獲取授權金優惠之誘因,使競爭同業因無法取得授權,喪失或降低爭取交易之機會,或立於價格競爭之劣勢。高通公司競爭同業因無法迴避高通公司標準必要專利(SEP)又無法取得授權情況下,礙難不與高通公司簽署須提供含晶片價格、銷售對象、銷售數量等敏感性資訊以供查核之契約。故高通公司拒絕授權競爭同業並要求訂定限制條款、不簽署授權契約則不供應基頻晶片及對特定業者以獨家交易為條件提供授權金優惠等作為之交互作用,環環相扣,致提升高通公司競爭同業供應基頻晶片之價格,降低交易相對人對於高通公司競爭同業基頻晶片的需求,排除高通公司競爭同業競爭,進而穩固其商業交易模式,經核高通公司整體經營模式所涉行為,損害基頻晶片市場之競爭,以確保、維持或加強在基頻晶片市場支配地位,其違法行為業已嚴重影響我國競爭秩序且事證明確。

公平會另表示,由於本案違法期間至少持續7年之久,且違法期間高通公司向我國事業所收取之授權金總額約新臺幣4千億元,以及我國事業向高通公司採購之基頻晶片之總金額約3百億美元,衡諸其違法行為於違法期間內所獲商品或服務銷售金額逾新臺幣1億元,屬情節重大案件,另衡酌高通公司違法行為之動機、目的、預期不當利益、違法行為影響CDMA、WCDMA、LTE等標準之基頻晶片市場之危害程度、違法行為危害交易秩序之持續期間、因違法行為所得利益,及業者之規模、經營狀況、營業額及其市場地位、以往違法情形、悛悔實據及配合調查、應受責難程度及資力等情狀後,爰依該會訂定之「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及第15條情節重大案件之裁處罰鍰計算辦法」處以罰鍰。本案之罰鍰亦是公平會成立以來處分之最高罰鍰。該會希望本案之處分能消弭市場上不公平競爭的環境,促進行動通訊產業良好競爭的實現。

高通因違反公平競爭遭公平會重罰234億元,高通:將上訴

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對高通(Qualcomm)市場壟斷及不公平競爭進行調查,週三宣佈高通因違反公僤競爭的事實,處以新台幣243億元罰鍰,約7.7億美元,創下公平會歷來裁罰案件最高金額紀錄。高通則對調查結果及罰款不滿,表示將上訴。

公平會是2015年主動立案調查,有鑑於台灣在手機製造的供應鏈上完整,涵蓋晶片、手機代工、品牌,調查國內外20多家業者,包括手機業者(含品牌及代工業者)、晶片供應商、通訊設備業者,參考產業研究機構、主管機關,並與其他國家競爭主管機關交流。

根據公平會的說明,高通在CDMA、WCDMA、LTE等行動通訊標準的基頻晶片上具有市場獨占地位,但拒絕授權晶片競爭同業並要求訂定限制條款、以不簽署授權契約則不提供晶片、與特定事業簽署排他性的獨家交易折讓條款等等,已損害基頻晶片市場的公平競爭,以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1款規定,處234億元罰鍰。

公平會調查發現高通利用種種手段限制其他業者的公平競爭,包括以必要專利(SEP)是否授權,要求晶片競爭同業須提供晶片價格、銷售對象、數量等資訊的契約行為,與手機業者間未經授權則不供給晶片的契約條款,或是與相關業者間的排他性獨家交易條款等。除了祭出天價罰金外,公平會也要求高通在收到處分書2個月內和相關業者基於誠信、善意原則重新修訂契約內容。

考量違法行為長達7年,違法期間向國內企業收取的授權金逾4000億元,加上國內業者向高通採購基頻晶片總金額達300億美元,以及產品、服務銷售所獲台幣1億元,因此裁罰台幣234億元,創下公平會裁罰金額新紀錄。

對於公平會祭出的重罰,高通在周四發出聲明,表示不認同公平會的決議,將在收到處分書後向法院請求中止公平會的要求並提出上訴,也會就罰鍰計算方式提出上訴。

高通近來飽受各國政府反壟斷調查所苦,2015年高通因濫用壟斷地位,遭中國政府裁罰60億人民幣,2016年底韓國公平會也以高通濫用行動通訊市場的壟斷地位,以不合理的授權、晶片供應等方式限制公平競爭,對高通裁罰1兆韓圜,當時折合台幣約278億元,今年初美國FTC也控告高通以專利授權打壓競爭對手,蘋果也以超收授權金、要求配合作偽證,與高通對簿公堂。

重罰高通 杜紫宸:先倒霉的是台積電

公平交易委員會昨(11)天指出,布無線通訊晶片巨擘高通因違反公平交易法,重罰新台幣234億元,為公平會創立後對單一公司的最高罰鍰。

公平會說,美商Qualcomm Incorporated(高通公司) 於CDMA、WCDMA及LTE等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具獨占地位,然拒絕授權晶片競爭同業並要求訂定限制條款、採取不簽署授權契約則不提供晶片手段及與特定事業簽署含有排他性的獨家交易折讓條款等,違反公平交易法罰234億元。

對此,工研院前主任杜紫宸說,重罰高通,先倒霉的是台積電、華碩、宏達電。「我不能確定,公平會委員清不清楚高通在台的上下游夥伴」。

杜紫宸說,這個處份,對台灣百害而無一利。首先,不會有手機品牌放棄高通而採用聯發科,因為除了 hTC,没有手機廠在台灣製造,罰不到。其次,高通的晶片不會再委託給台積電生產、日月光封測。最後,台灣的 IC 設計公司和華碩手機,照樣要付專利授權金給高通,一毛也少不了,除非不賣美國市場和在大陸生産。

「歐盟和中國大陸可以處罰高通,是因為他們有市場,台灣手機市場有多大?高通會繳 234 億罰金?除非他腦袋壞掉了…」

杜紫宸還說,建議公平會再判罰一下微軟、谷歌、英特爾,還有波音、空中巴士、三星 (DRAM、OLED)、Fanuc,把所有外商趕出台灣。「日本 Fanuc 工具機控制器壟斷程度絕對高於高通,也沒有將關鍵技術授權給台灣廠商,請問公平會敢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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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再提專利訴訟,要求中國全面禁止製造與販賣蘋果手機

晶片製造商高通(Qualcomm)與蘋果(Apple Inc.)的專利案僵持半年多,再度正面交鋒。高通9月29日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訴訟案,要求全面禁止中國製造與銷售使用高通技術的蘋果iPhone,《彭博社》報導形容,這是高通目前為止對蘋果最強烈的攻擊。

蘋果使用三項高通非標準必要專利未付費 

高通在訴訟中表示,蘋果的iPhone使用了三項高通的非標準必要專利,包括電源管理以及名為「Touch Force」的觸控螢幕技術,但未付專利費用。高通聲明,「列舉的僅是一小部分蘋果用來改善iPhone的高通專利技術。」

彭博社認為,高通意在逼蘋果回談判桌

大中華地區占蘋果總營收22.5%,中國又為iPhone銷售最大國,同時也是iPhone的製造地,《彭博社》認為,高通在中國提出這項訴訟,是為了將蘋果逼回談判桌。,認為高通獨佔手機晶片市場,並有超收晶片產品費用的嫌疑,從年初起開始拒絕支付10億美元的專利費用,至今已累積至20億美元的金額。蘋果發言人Josh Rosenstock表示,「多年來,蘋果一直維持與高通的溝通,但如今高通提到的專利侵權項目,從未在過往提及,」蘋果相信,高通提出的訴訟並不會成功。

中國法院在這之前並沒有受理過來自美國公司的類似案件。中國必須考慮停止iPhone生產對國內勞動市場的影響,但反之,若支持高通打擊蘋果,亦可振興國內手機品牌發展如Oppo等。《彭博社》報導認為,投資者並不會因此擔心iPhone產線中斷,蘋果在必要時必定會妥協。 

高通遭台灣公平會罰款234億台幣,創下史上最高罰款記錄

手機晶片專利向來是高通的主要收入來源,然而幾天前,高通才因收取不當專利費用,遭台灣公平會罰款234億台幣,創下公平會史上最高罰鍰記錄。除此之外,高通也曾在韓國、美國受過類似的罰則。

這項訴訟對蘋果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蘋果才剛推出iPhone 8與iPhone X,試圖鞏固在中國手機市場的地位,再加上節日季節即將來臨,iPhone供貨吃緊,任何意外都將造成可觀的損失。

高通在中國控告蘋果侵權,要求禁售iPhone

高通(Qualcomm)上周向彭博社(Boomberg)證實,已於北京的智慧財產法院控告蘋果侵犯該公司的專利技術,同時提出禁售iPhone的請求。

根據報導,高通宣稱蘋果侵犯該公司3項與電力管理及Force Touch功能相關等非必要的標準專利,而蘋果則宣稱在與高通協商的多年間,這3項專利從未浮上檯面,是個毫無根據的指控。

這是高通第二次提出禁售iPhone的請求,今年7月,高通也曾以蘋果侵犯6項專利技術為由,希望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ITC)禁止iPhone及iPad輸入美國。

市場認為高通只是對蘋果提出反擊,真能阻止iPhone銷售的可能性並不高,且已有不少國家針對高通於行動通訊市場上違反競爭的壟斷手法祭出法律行動。

2015年2月先是中國指稱高通壟斷市場並判罰60.88億元人民幣(310億元新台幣),2016年12月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控告高通濫用市場主導地位,判罰1.03兆韓圜(約新台幣278億元),今年1月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控告高通違反反壟斷法,上周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亦因高通違反公平競爭,處以高達新台幣243億元的罰款,不論是在中國、韓國或台灣都創下最高罰金的紀錄。

蘋果則是在FTC展開行動之後,於美國及中國控告高通壟斷市場並超收權利金,且在美國的法律行動還獲得英特爾與三星的聲援。


很明顯「高通」在野菜國「罰款234億台幣」所以只好去山寨國看看能不能「罰款234億人民幣」!yell但是因為「高通」沒有拿很多$$給黑心中共,所以絕對是「罰款234元人民幣」都拿不到!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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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不滿被罰來硬的,暫時中斷多項與工研院合作5G計畫

高通遭公平交易委員會重罰新台幣 234 億元,公平會表示高通整體經營模式所涉行為,損害基頻晶片市場之競爭,以確保、維持或加強在基頻晶片市場支配地位,其違法行為業已嚴重影響我國競爭秩序且事證明確。

不過在當時公平會裁定之後,高通已經發表聲明表示,不認同公平會的決定,將在收到公平會正式通知後,採取任何必要措施,向台灣法院提起上訴。高通指出,公平會的罰鍰與高通在台灣的營收或活動沒有合理關係,將就罰款金額與計算方法提起上訴。

不過,如果你還有印象的話,在今年的九月份,工研院才與高通攜手宣佈,將共同發展由5G新空中介面技術所驅動的小型基地台,希望透過本次合作加速台灣OEM和ODM廠商在5G 新空中介面技術的小型基地台及基礎設備之上市與全球商轉時程。而經濟部也已設立5G辦公室,並於日前稱正在籌組「5G智財權國家隊」,其中高通也扮演了重要的合作角色。

昨天就有立委表示,高通原本與工研院有許多研發案及合作案,而裁罰出爐後,包括投資、研發人員等交流均暫停。而今天,工研院發聲明稿證實,已接獲高通口頭通知,暫緩5G合作會議召開。

由這件事,我們再回想六天前的新聞也不難看出端倪。原本經濟部對於公平會裁罰高通一事表示尊重,不過 17 日發新聞稿指出,「高通向來都是臺灣資通訊及半導體產業不可或缺的合作夥伴,其業務範圍包含整個行動通訊生態系統,但本次裁決結果未能衡量高通對整體產業的貢獻及未來的合作商機,恐將影響外商在臺投資,像 5G 及 AI 技術更觸及汽車、醫療保健、智慧工廠等領域。」

不過,針對經濟部的質疑,公平會主委黃美瑛表示,依規定高通要在2周內繳交罰款。近日高通已經與公平會聯繫,表示2周內要來談如何繳罰款。而他也表示,如果這個案子不開罰,「我不知道,我們公平交易法還有什麼用處」。


野菜國「重罰新台幣 234 億元」當然是「絕對永遠暫緩5G合作會議召開」!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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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再告蘋果侵權,這次要ITC禁賣iPhone X

美國媒體報導,高通(Qualcomm)於本周三(11/29)向美國聖地牙哥地方法院提出3起訴訟,宣稱蘋果侵犯了該公司的16項專利,緊接著在隔天(11/30)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ITC)禁止侵權的iPhone X輸入美國。

這一系列的訴訟連續劇始於今年初,先是美國聯邦交易委員會(FTC)在1月控告高通妨礙市場競爭以維持其壟斷地位,蘋果也在同月發動攻擊,指控高通濫用壟斷地位超收專利授權費用,隨後高通展開反擊,在4月對蘋果提出反訴,5月控告與蘋果合作的製造商違約,7月控告蘋果侵犯6項專利,11月指控蘋果將該公司的晶片技術外洩給英特爾。

最新的進展是,蘋果上周指控高通處理器侵犯了攸關電池壽命的8項蘋果專利,本周高通則再度回擊,從檯面上的行動看起來,雙方迄今尚未和解意願。

其實高通早在今年7月就要求ITC禁止iPhone及iPad等侵權產品輸入美國,本周除了新列16個遭蘋果侵犯的專利之外,也將禁售產品名單擴充到蘋果最新發表的iPhone 8系列與iPhone X。

根據聖地牙哥聯合論壇報(The San Diego Union-Tribune)的報導,由於iPhone 8與iPhone X同時採用了英特爾與高通所生產的數據機晶片,因此,高通並未要求ITC禁止輸入所有的iPhone 8與iPhone X,而只要求封鎖那些採用英特爾數據晶片的iPhone機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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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重罰12億美元 高通稱將立即上訴

美國晶片巨擘高通花錢買通蘋果,要求iPhone和iPad產品,獨家採用高通晶片。歐洲聯盟(EU)今天對高通重罰12億美元(約新台幣353億元)。高通對此表示,將立即提起上訴。

法新社報導,歐盟主管市場競爭事務執委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表示,高通(Qualcomm)在2011年和蘋果達成協議,「濫用市場壟斷地位」,不當排除英特爾(Intel)等對手,剝奪消費者選擇的機會。

彭博社報導,高通表示,將立即提起上訴,並強調歐盟執委會開罰,對公司目前營運沒有影響。

這是歐盟對美國科技巨擘開罰的最新案例,也是高通受到的最新打擊。

全球智慧型手機晶片龍頭高通,去年遭台灣開罰8億美元。

維斯塔哲在記者會上說:「高通在5年間非法排除對手,以鞏固本身市場地位。高通於2011至2016年付錢給大客戶蘋果數十億美元,要求蘋果不向對手採購。意味著在這個市場沒有對手可以挑戰高通,不論它們的產品有多好。」

維斯塔哲還說,高通「阻礙消費者和其他公司更多選擇和創新」。維斯塔哲指出,歐盟歷經兩年半調查發現,內部文件顯示蘋果公司數度「認真考慮轉換至高通的對手英特爾」。

維斯塔哲說:「這勢必會對英特爾帶來很大的不同。蘋果是全球智慧型手機和平板電腦的數一數二生產廠商。蘋果最終決定不轉換。」

高通和蘋果目前因專利和授權金問題打官司。蘋果2017年1月在美國提告,指控高通濫用在特定晶片組市場的壟斷優勢,索取不當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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