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申要Uber「納管、納稅、納保險」立場不變、職業駕照租賃車開Uber仍違法

交通部長接見Uber亞太區總監,重申要Uber「納管、納稅、納保險」立場不變

1/13日上午交通部賀陳旦部長接見Uber亞太區總監Damian Kassabgi 一行,就Uber日前來信表達「已與計程車工會對談、共乘對職業駕駛有利」、「願意有條件將相關資料提供政府」等建議交換意見。

在當日會談中,交通部對於Uber釋出將陸續與國內運輸業者合作之訊息表示樂見,以小客車客運服務平台來說,臺灣現在已有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同樣是透過網路科技及App進行乘客媒合與車輛派遣的服務,因此歡迎Uber依法申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來提升國內計程車產業之經營效率;在此前提下,Uber對現行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管理規定,倘有任何疑義或具體建議,皆可進一步與各部門溝通,交通部定會以開放的態度來檢討精進。

此外,交通部要求Uber在臺灣「納管、納稅、納保險」之立場從未改變,會談過程中也再次提醒Uber,媒合派遣自用車載客,仍是不被允許的,在公共運輸已有一定發展的都會地區,亦沒有開放自用車載客營利之合理性;106年1月4日公布施行之公路法修正案,背後代表了廣大的民意基礎與社會共識,交通部嚴正執法亦是職責所在,沒有退讓空間,但重罰絕非目的,只要Uber願意落地合法經營,交通部樂意持續與Uber對談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至於雙方多次針對運用 Uber 運輸服務補足偏鄉公共運輸系統無法到達之處,Uber表達有意願投入,交通部也表示,如果Uber確有投入偏鄉服務意願,未來當可以因地制宜的角度,在公共運輸服務不及之地區,進一步研議納入私人運具共乘、分享,以較低的服務成本來滿足偏鄉公共運輸需求的可行性。

Uber自營運以來,在世界各地已有不少因應當地環境調整營運策略之情形,而各個國家隨著Uber之擴張,亦或多或少有法規調適之案例,Uber可持續蒐集具體資料提供交通部參考;至於Uber在臺灣之稅務、保險、以及與國內運輸業者合作進度等倘有具體進展,亦可提供交通部進一步瞭解,兼利對消費者更完善的保障。

職業駕照租賃車開Uber仍違法

近來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表示,這對是錯誤訊息,不論用職業駕照或租賃車輛,加入Uber載客就是違法。

公路總局說,不論民眾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若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都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的違規行為。

另依公路法第34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是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的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

若小客車租賃業者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由其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的規定。

公路總表示,依新修正後的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

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將依法處租業者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也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的車輛,保障自身安全權益。

Uber拜會交通部長釋善意,計程車業者批無心合法經營

國內新版公路法對違法經營交通運輸業者祭出最高2500萬元重罰在1月初上路後,為解決違法經營難題,Uber亞太區總監Damian Kassabgi上周五來台拜會交通部,承諾依法納稅及提供當地保險。不過,今天北市駕駛員職業工會與計程車業者批評Uber根本無心合法化,將組檢舉大隊,並號招民眾加入檢舉行列。

Uber上週五拜會交通部部長賀陳旦及相關官員,聲稱進行一場有建設性的會談,為解決困境,Uber釋出善意,包括承諾願遵守國內稅法規定,包括遵守近期通過的跨境電商法,並提供取得本地保險進度。

該聲明中指交通部長肯定創新科技平台對台灣的幫助,希望Uber能推廣到偏鄉,協助大眾公共運輸無法到達之處。雙方將以全球其他城市考量各方利益的成功法規環境作後續的討論。Uber期待後續和政府進行更多對談。

交通部上周五則表示,Uber日前發信給交通部,表示已和國內計程車業者洽談合作可能性,交通部對協助提昇國內計程車產業經營效率樂見其成,但重申對Uber要求納管、納稅、網保險三項要求不變,強調新修正的公路法並非以重罰為目的,只要Uber願意落地合法經營,交通部願持續與Uber對談並提供協助。

對於Uber提出願將共享服務推至偏遠地區,交通部回應可因地制宜,在公共運輸不及地區,研議以私人工具,較低的服務成本滿足偏鄉的運輸需求。並歡迎Uber提供其他城市因應Uber調整法規的相關資料提供交通部參考。

不過,北市駕駛員職業工會與計程車業者今天召開記者會,批評Uber違法經營,對外宣稱和國內計程車業者洽談合作,但並沒有計程車業者與其洽談,政府已通過多元化計程車方案,也未見Uber提出申請,批評根本無心合法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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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終結與國內計程車對立局面?UberTAXI 與國內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合作,未來可以用 Uber 叫計程車

即便爭議不斷,Uber 近期仍是動作頻頻,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Uber 在今天宣布將推出「uberTAXI」未來用 uber 也叫得到計程車。

算起來 Uber 登陸台灣已是四多的事情,而 Uber 台灣也宣告即將在今年二月讓「uberTAXI」上線,為 Uber 平台新增一個選項。這項消息無疑令許多人感到意外,過往傳統計程車業者與 Uber 在立場與輿論上往往互相傾軋,難有共識,但這次 Uber 選擇與「中華民國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合作,讓 Uber 使用者未來可透過 Uber App 搭計程車。

UberTAXI 首先將於大台北地區優先推出,其所提供的「保障」也將比照 Uber 辦理,每一趟行程都會透過 GPS 全程紀錄,在每一趟乘車結束後,乘客和駕駛將會被邀請互相評分、並提供評價,恰巧補足了計程車最缺乏的評等制度。

另一方面,UberTAXI 也歡迎現有的計程車駕駛人加入,而不需要花費太多時間在路上繞行等客人,並提高載客率,這對業者便利性與交通負擔來說都會是一項利多。

這項合作對 Uber 以及計程車業者來說都將會是雙贏的局面,一方面補足了 Uber 法令上的不周全(雖然仍不合法,但相對增加了乘客的保障),二方乘客也有制約小黃的評等制度,間接提升小黃的服務素質。但,關於乘客保險以及相關肇事責任的負擔比例,主導合作的 Uber 目前仍未對外說明。

Uber 台灣總經理顧立楷表示:「今日宣布在台灣推出 uberTAXI 展現了車輛分享經濟和計程車可以在台灣這樣健全、蓬勃且多樣化的市場中共存,也有利於駕駛和乘客們。此外,此合作也展現了 Uber 對台灣市場的承諾,我們會持續與政府相關部會協商,期望為台灣的車輛分享經濟制定適切的完整法規。」

中華民國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聖河表示:「我們很期待與 Uber 合作,並善用其創新科技為旗下的計程車提供服務,協助計程車駕駛因有機會參與更多經濟活動而提高收入,也為台灣民眾帶來安全、可靠且優質的計程車服務選擇,這對計程車駕駛、乘客和當地經濟都將帶來正面的影響,同時也促進計程車產業發展。」

計程車工會打臉計程車工會:大多數計程車司機並不接受與Uber合作

Uber 台灣今天上午才宣告即將在今年二月讓「uberTAXI」上線,選擇與「中華民國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合作,讓 Uber 使用者未來可透過 Uber App 搭計程車。為 Uber 平台新增一個選項。

這項消息無疑令許多人感到意外,過往傳統計程車業者與 Uber 在立場與輿論上往往互相傾軋,難有共識。但是到了下午,消息又有新的變數,顯示似乎不見得有這麼多計程車駕駛願意跟Uber合作。

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台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鄭力嘉跳出來表示,上午「uberTAXI」的新聞,純屬於「中華民國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聖河個人行為,許多計程車工會理監事均是看了報紙才知道,對於這種合法掩護非法的方式表示不滿。

而目前擁有兩萬名計程車司機會員的「台北市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表示,他們的立場很簡單,並不會排斥與Uber 合作,但是前提是要 Uber 先停止非法行為,有了運輸業相關執照後歡迎隨時來談。

除此之外,Uber 與計程車業者合作的新聞,對於Uber本身的粉絲也引起不滿,他們認為當初選擇Uber就是因為Uber強調能有更好的服務品質,而他們也認同這種理念。那麼現在用Uber叫小黃,不是讓他們感到自相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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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 爭議懶人包:三個爭議面項、Uber與交通部雙方說法總整理

爭議不斷的 Uber 在昨日交通部即將祭出歇業處分時緊急發出停業聲明,並緊接著在今天再度發表進一步說明,試圖針對繳稅、保險、運輸業三大爭議做解釋。到底 Uber 與交通部的爭議在哪裡?兩方是否是空集合?這篇文章整理了兩方觀點,幫助你一次釐清。

在昨日的停業聲明中,Uber 重申以下四點:

  • 遵從通過的跨境電商法案支付營業稅;
  • 和保險公司合作為乘客提供安全保障;
  • 分享國外成功制定車輛分享經濟法規案例,以及提出與計程車業者合作;
  • 願意與在地計程車業者合作。

但很顯然的,這樣的說法與目前交通部立場仍是空集合,我們稍早引自科技新報的文章「如果 Uber 已經納保、納稅,為什麼還要歇業?釐清 Uber 和台灣政府的認知模糊戰」當中亦可看出雙方認知差異。

在今天 Uber 官方再度發出聲明,針對繳稅、納保與運輸業等三點做出說明,在這三點立場上,我們整理了 Uber 官方與交通部兩造說法(引自此文)做對比,相信大家看完之後應該不難理解雙方爭議所在。

管理面:Uber 應註冊為運輸業?

Uber 說法

交通部說法

首先,這很簡單:我們不是一家計程車公司,所以要我們登記為計程車公司是很荒謬的。我們是一家運用手機上的 App,媒合願意分享車輛的駕駛和有交通需求的乘客。全世界 72 個國家已經接受了車輛分享,或者以私人交通工具基於需求而與民眾有效分享的概念,因為它滿足了計程車無法做到的事。

其接受的方式不管是制定專法或是鬆綁舊有的法規。而不是硬把 Uber 規範為計程車。我們希望接受規範,但如果先把 Uber 定位在計程車業,並強行要求套用符合該業者的所有規範,並且沒有任何彈性鬆綁空間。這就像是喝湯硬是要用筷子一樣,這行不通的。

在台灣要合法經營運輸業,應該依法辦理汽車運輸業登記 ,旗下車輛也必須是營業車,不能是自用車。此外,Uber 也可以選擇當服務業,也就是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一樣須依法辦理登記,並跟台灣運輸業者合作,同樣不能是跟自用車合作。交通部強調,自用車對消費者的保障不足,也完全沒有管理機制可以處理。

目前 Uber 在台灣設立的台灣宇博公司申請的是資料處理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等,但經營的內容卻是媒合自用車提供載客服務,交通部認為其經營項目不合法,應該要依法辦理汽車運輸業或是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納稅面:Uber 是否應繳稅?

 Uber 說法

 交通部說法 

從四年前我們在台灣落地開始,我們就超明白:我們要繳納所有適用於 Uber 車輛分享營運模式的稅。我們願意遵從台灣稅法,即使在還沒有相關的稅法之下,我們就願意做此承諾。我們還是協助推動跨境電商稅法案之一的公司。

我們先前與其他業者如 Apple、Agoda 和財政部一起坐下來針對法案內容做討論,後續並以書面承諾,一旦這個法案開始實施,我們會遵守相關的機制繳稅。還有一個最終最要緊的稅務的事實是:Uber 合作駕駛保有絕大份因提供服務而獲得的車資收入,因此,經濟效益是留台灣的,這個很多跨境科技公司的模式很不一樣。

Uber 若依法成為汽車運輸業,應該繳納汽車運輸業載客所得的營業稅和營所稅,但 Uber 目前只以台灣宇博在台灣處理的資訊服務業和第三方支付業繳納營業稅。台北國稅局在 2016 年 11 月針對 Uber 在台營運 4 年之間的漏稅,開出約 1.34 億元的營業稅漏稅款加罰鍰,營所稅部分的問題還沒算清。

Uber 雖然在今日的聲明中,說到「我們已經與財政部表達樂意遵從通過的跨境電商法案支付營業稅」,但財政部方面強調,繳稅應該要依主管機關交通部認定的營業範圍來繳,交通部判定 Uber 在台灣有固定營業場所,執行的業務是汽車運輸載客業,那就應該繳納汽車運輸業載客所得的營業稅和營所稅,而不是以跨境電商法案支付營業稅。 

保險面:Uber 是否應納保?

Uber 說法

交通部說法

保險?請明鑑啊!您知道嗎,每一趟在 Uber 平台上媒合的搭乘服務,都會受到保障。每一趟搭乘服務,從一上車開始到下車那一刻結束,都有安全保障。在全世界各城市都是如此,台灣當然也是。在某些國家,我們找了在地保險夥伴制定了額外的保障。在台灣,我們也這麼做。

但很遺憾的,我們的台灣保險夥伴,雖然已為台灣 Uber 量身訂造好保單,但是對於實際使保單生效及提供承保服務感到有顧慮,全因為要等待台灣政府願意為車輛分享營運模式制定合宜的法規規範。我們的保險合作夥伴需要政府放行才可開始承保,而政府卻又不斷挑戰 Uber 沒有提供在地保險。政府的一意孤行造成目前各方進退兩難的局面。

Uber 表示「已立與在地權威保險公司合作為乘客提供安全保障」,然而事實上真的有這份保障了嗎?交通部表示:並沒有看到保單。

據悉 Uber 和富邦金控旗下保險事業洽談 Uber 對台灣乘客和駕駛的保障,但因為 Uber 沒有汽車運輸業許可,等於是違規經營,金管會不會允許保險公司為違規經營的營業項目設計保單。

雙方的呼籲

Uber 立場

 政府立場 

這些 #Uber事實 #uberfacts,清楚明白。敬請廣為分享給您的朋友家人,最最重要的,請傳給蔡總統跟政府單位。別忘了提醒蔡總統:台灣車輛分享的新經濟的未來掌握在她手上。 Uber 在暫停營業聲明中不斷表現出自己態度良好、配合政府,是政府不願意擁抱創新,但事實上政府的要求一直很明確,那就是不允許自用車運輸載客,Uber 媒合載客也需以汽車運輸業辦理,又或者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出發媒合國內暨有運輸業者。若是遵循這兩種營業模式,其管理規則裡自然會有保險與納稅的完整配套方案,也不用像今天雙方為了納哪個稅、保哪個險大打模糊戰。

如果 Uber 已經納保、納稅,為什麼還要歇業?釐清 Uber 和台灣政府的認知模糊戰

Uber 昨日宣布,自 10 日起將暫停在台灣的共享服務,即媒合自用車載客的「菁英優步」,Uber 發出的聲明中提到,已經遵從繳稅、與保險公司合作提供安全保障,但政府不擁抱創新,只好暫停服務。許多人看到 Uber 這段聲明不禁問,政府要求 Uber 納稅、納保,Uber 不是已經做到了嗎,為什麼又要搞得 Uber 不得不歇業?

事實上,Uber 這段聲明頗有誤導民眾之嫌,主管機關交通部對 Uber 的要求是「申請汽車運輸業」,並依汽車運輸業的規範納保和繳稅,Uber 因營業項目已經不符合規定,導致保險和納稅根本沒達到標準。 

交通部對 Uber 的要求是納管、納稅、納保三原則;Uber 說自己納稅、納保了。

兩造說法不同,雙方存在的認知落差究竟在哪裡?

管理方面:

在台灣要合法經營運輸業,應該依法辦理汽車運輸業登記 ,旗下車輛也必須是營業車,不能是自用車。此外,Uber 也可以選擇當服務業,也就是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一樣須依法辦理登記,並跟台灣運輸業者合作,同樣不能是跟自用車合作。交通部強調,自用車對消費者的保障不足,也完全沒有管理機制可以處理。

目前 Uber 在台灣設立的台灣宇博公司申請的是資料處理服務業、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等,但經營的內容卻是媒合自用車提供載客服務,交通部認為其經營項目不合法,應該要依法辦理汽車運輸業或是計程車客運服務業。

納稅方面:

Uber 若依法成為汽車運輸業,應該繳納汽車運輸業載客所得的營業稅和營所稅,但 Uber 目前只以台灣宇博在台灣處理的資訊服務業和第三方支付業繳納營業稅。台北國稅局在 2016 年 11 月針對 Uber 在台營運 4 年之間的漏稅,開出約 1.34 億元的營業稅漏稅款加罰鍰,營所稅部分的問題還沒算清。 

Uber 雖然在今日的聲明中,說到「我們已經與財政部表達樂意遵從通過的跨境電商法案支付營業稅」,但財政部方面強調,繳稅應該要依主管機關交通部認定的營業範圍來繳,交通部判定 Uber 在台灣有固定營業場所,執行的業務是汽車運輸載客業,那就應該繳納汽車運輸業載客所得的營業稅和營所稅,而不是以跨境電商法案支付營業稅。

納保方面:

Uber 表示「已立與在地權威保險公司合作為乘客提供安全保障」,然而事實上真的有這份保障了嗎?交通部表示:並沒有看到保單。

據悉 Uber 和富邦金控旗下保險事業洽談 Uber 對台灣乘客和駕駛的保障,但因為 Uber 沒有汽車運輸業許可,等於是違規經營,金管會不會允許保險公司為違規經營的營業項目設計保單。

Uber 罰鍰累積 3 億 4,000 萬元,交通部已寄出處分書勒令歇業

Uber 在暫停營業聲明中不斷表現出自己態度良好、配合政府,是政府不願意擁抱創新,但事實上政府的要求一直很明確,那就是不允許自用車運輸載客,Uber 媒合載客也需以汽車運輸業辦理,又或者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出發媒合國內暨有運輸業者。若是遵循這兩種營業模式,其管理規則裡自然會有保險與納稅的完整配套方案,也不用像今天雙方為了納哪個稅、保哪個險大打模糊戰。

在今年 1 月 6 日公路法修正條文上路,對於違法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的罰鍰上修為 10 萬元至 2,500 萬元之後,交通部對 Uber 開出 11 份處分書,開出約 2 億 3,100 萬元的罰鍰,針對駕駛開出 11 張 10 萬元的罰鍰並吊扣駕照,加上 1 月 6 日以前約 7,300 萬元的罰鍰,Uber 共計要繳納 3 億 4,000 萬元的罰鍰。不過 Uber 仍可提出訴願。

交通部在開給 Uber 的處分書中,勒令 Uber 歇業,儘管處分書目前仍在寄送中,但面對即將到來的處分,Uber 在 2 日先自行宣布,於 10 日起暫停在台灣的共享服務,即媒合自用車載客的「菁英優步」。但 Uber 其他服務,如 UberEat則不受影響。

Uber批喝湯硬用筷子 交部:有給湯匙

交通部今天重申,從未否定Uber相關科技的應用,但要在台灣營業就必須「納管、納稅、納保險」。Uber批交通部的規定像喝湯硬用筷子,交通部說,有給湯匙,請Uber善用。

Uber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要起身捍衛事實,為信念而奮鬥,Uber認為,坊間源自交通部三納原則的傳言,有許多是基於不正確的假設,所以要正本清源的說明白。

Uber不認同應註冊為一家計程車公司,因為Uber自認不是一家計程車公司,登記為計程車公司很荒謬。

Uber自認是一家運用手機上的App,媒合願意分享車輛的駕駛和有交通需求的乘客,滿足計程車無法做到的事。

Uber表示,希望接受規範,但如果先把Uber定位在計程車業,並強行要求套用符合該業者的所有規範,並且沒有任何彈性鬆綁空間,就像是喝湯硬是要用筷子一樣,行不通。

有關納保部分,Uber說,台灣保險合作夥伴需要政府放行Uber才可開始承保,政府卻又不斷挑戰Uber沒有提供在地保險。政府的一意孤行造成目前各方進退兩難的局面。 

有關要納稅部分,Uber自認是協助推動跨境電商稅法案之一的公司,並承諾一旦法案開始實施,會遵守相關的機制繳稅,且Uber合作駕駛保有絕大部分因提供服務而獲得的車資收入,經濟效益留台灣。

不過,Uber卻未提Uber駕駛的車資收入,是否應繳所得稅。

交通部說,Uber如果不要申請為計程車業,也可登記為計程車服務業,因Uber而產生的交通運輸行為是事實,尤其涉及消費者權益,納管是必然,交通部筷子和湯匙都有給,請Uber多加善用。

交通部表示,政府期待創新產業及新經濟模式在台灣發展,也歡迎國外資金與技術來台,對「納管、納稅、納保險」的三納主張與堅持,是基於Uber提供運輸服務的事實下,必須與其他同樣從事運輸服務的業者,肩負同等的責任及義務。


暫停在台灣的共享服務?think「暫停」時間是多久?1000年?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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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開UBER後 清償90萬車貸 說停就停 司機怒:怎麼生活

廖先生兩年前開始兼職當UBER司機,發現每天一樣工作10至12小時,UBER可讓他月收入達6萬至7萬元,而原從事的電子商務工作月薪僅3萬8千元,半年後他辭職改當全職UBER司機,90萬元車貸因此付清,也存到人生第3桶金(第3個100萬元),想出遊不用請假,還可認識各行各業乘客,生活很自由。

「盼能與政府談好」

對UBER暫停服務,廖先生雖不意外卻感到可惜,他不滿地說:「政府罰太重,等於『逼退』UBER,這樣罰,沒有人能玩下去。」他原本打算將自用車牌照改申請為租賃車牌照,最近已買好租賃車牌,如今只能做好轉職準備,可能重回電商老本行,「但若UBER重新開張,我一定會再加入。」原和妻子經營早餐店的UBER司機阿龍說:「夫妻在同地方工作,很容易爭吵。」去年他成為UBER全職司機,每月最多有8萬元收入,「開UBER後身體變好了,夫妻爭吵也少了。」如今UBER停開,妻子的早餐店年前又被要求收回連鎖店招牌,「計劃休息一個月去騎車環島,希望回來後UBER已跟政府談好,又可再開。」 

UBER挨轟太不負責

UBER兼職司機小志說,他還有正職工作,去年起每周五下班後載客,周六、日也開,「每周只開兩天半,每周約可賺一萬元零用金。」額外收入對他不無小補,如今UBER暫停服務,他連說多次:「困擾,真的非常困擾,不知道未來會怎麼樣。」 

許多司機買新車改做全職,或許有人之後會改當計程車司機,但小志坦言:「我不想轉入計程車,誰想把自己的車漆成黃色?」林姓UBER兼職司機則抱怨,政府雖很強硬,但其實不少司機都願配合法令,認為UBER公司太不負責、說停就停,完全不顧司機感受,很多人是事業第二春,「沒UBER等於再度失業,要人怎麼生活?」

記者昨午在台北捷運松江南京站用UBER App叫車,約等5分鐘便搭上車,抵達目的地善導寺站,加成1.3倍的車資94元,再搭另一輛返回松江南京站,等不到3分鐘便搭上車,未加成車資65元,過程中兩名司機的手機仍不時發出乘客欲搭乘訊息。

記者也在高雄測試輸入警察局地址,要叫車搭到前金區,該輛TOYOTA VIOS來到在距記者10公尺處時,可能司機察覺是警察局,竟驅車離去,隨即記者手機傳來「叫車取消」訊息。在台中市區叫車,畫面則一直停留在「正在搜尋提供載客服務的駕駛」或「暫無車輛可供預約」。

民眾:希望別停業

不願具名的UBER司機說,不希望開工首日就見到政府與UBER對立,司機也不想與政府對立,但暫停服務會造成司機生活無以為繼,有人才換新車、剛開始要繳車貸,也有人要養小孩,大家已在思考如何表達不滿。逢甲大學黃姓學生說,UBER遭重罰前要叫車,隨時有7、8輛車等載客,如今一車難求,「希望UBER不要停止營運,因為真的很方便。」 

【民眾怎麼看】

覺得可惜

1個月出差會搭UBER至少2次,覺得UBER退出台灣很可惜。

各國UBER營運狀況

★美國

.加州2013年率先修法,允許UBER等網路叫車合法營運,其中舊金山要求駕駛須持商用駕照。

★中國

.政府去年7月要求UBER車輛須取得營業登記,UBER於8月宣布透過交叉持股,接受中國「滴滴出行」購併。

★香港

.去年9月暫停其計程車和貨車服務,僅保留UBER BLACK豪華房車及UBER X平價載客服務,UBER在港仍屬非法營運,有司機遭警察逮捕。

★日本

.UBER在東京用計程車載客,前年2月在福岡用私人轎車載客,遭日本國土交通省禁止。

★南韓

.南韓官方2015年一度禁止使用豪華房車的UberBLACK,後於該年底開放。

★德國

.法蘭克福地院2015年判定UBER不得在德國各地營運,每次違規開罰約840萬元台幣。

★法國 

.UberPop服務2015年元旦起遭禁,巴黎法院去年以違法營利罪名,重罰UBER約2700萬元台幣。目前允許有合法營業執照的UBER高端叫車服務營運。註:UBER叫車服務2010年在美國舊金山推出,服務擴展至全球至少62國、450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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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年薪百萬房仲 今靠開Uber過活

去年房市交易量創歷史新低,平均每位房仲1年成交不到6戶。年薪600萬元的超級房仲也吃不消,乾脆兼差開Uber賺錢補貼家用,如今Uber要退出市場,又再度得面臨入不敷出的窘境。

房仲兼差Uber駕駛林先生:「你好!請問小姐妳要去哪裡?」

搭上Uber,車裡放著輕柔音樂要讓客人輕鬆自在。這位駕駛林先生原本是年薪600萬元的房仲,因為這2年房市不好,只好兼差開Uber補貼家用。

房仲兼差Uber駕駛林先生:「這1、2年房地產真的差很多,以前的話1個月都可以成交2、3間,現在大概3個月看看有沒有成交1間。」 

一路上道盡無奈,去年房市交易量24.5萬棟,創下歷史新低,平均每個房仲1年成交不到6戶,過去曾是超級業務員的林先生也撐不下去。

房仲兼差Uber駕駛林先生:「如果景氣好的話,有誰願意來開Uber呢?」

為了開Uber賺錢,他還買下進口車,但車貸、房貸加上生活開銷,一個月要支出7萬元,壓得他喘不過氣,1天超過10小時上班及兼差開車才打平收支。如今房市差,Uber又要退出台灣,讓他相當憂心。

房仲兼差Uber駕駛林先生:「現在突然臨時沒有工作,那叫我們去做1個月1、2萬塊的薪水,我們的開銷真的打不平。」

收入從過去600萬元到現在不到10分之1,好不容易度過2016年房市谷底,今年的寒冬恐怕還有得熬。

龔明鑫:不認為Uber在台灣就此沒有了

新政府希望推動新創事業發展,國發會副主委龔明鑫表示,他個人不認為Uber在台灣就此就沒有了,可以跟主管機關做進一步溝通,因為台灣的確是非常好的新創事業試金石。

龔明鑫今天中午在Yahoo TV「彭博士觀風向」LIVE直播節目中,就「從IT到IoT的全面轉型,台灣要怎麼走」主題受訪,提及新創事業Uber最近在台灣持續受到重罰,傳出可能消失,龔明鑫發表他的看法。

對於主持人彭啟明提問,新創事業跟法令之間的衝突問題要怎麼解決?他並就Uber在台灣可能就沒有了的事件詢問龔明鑫,是否會影響新創事業在台灣的發展。

龔明鑫說,基於此議題主責單位是交通部,他只能以個人角度思考,分享他自己的看法。

龔明鑫說,確實有些外國人提醒他,台灣是否會因為Uber事件,讓其他新創事業對於台灣是否支持新創事業在台發展產生疑慮;但是他一直向外國友人解釋,事實上Uber是個案。

龔明鑫說,當新創或未來性發展的事業,若跟現有產業發展之間存在需要平衡、需要化解衝突之時,確實需要透過「不斷溝通」處理,就是「溝通、溝通,再溝通」,做為解決之道。

龔明鑫強調,「我也不認為Uber在台灣就此就沒有了」,還是可以跟主管機關做進一步的溝通,以利發展,「因為台灣的確是非常好的(新創事業)試金石」。

龔明鑫重申,Uber一進到台灣的短短一、兩年當中,產生的效應是非常明顯的,顯示台灣人對新創跟未來性發展的事業「接受度非常、非常之高」,重點就是怎麼樣在法令規定下取得一定的平衡跟妥協,「我覺得一定可以找到雙贏,就看有沒有心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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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希望最終退出台灣,Uber盼與政府重啟對話納管

在之後,輿論吵吵鬧鬧,「擁U派」、「反U派」各自表述,也有人以為Uber要退出台灣了!事實上,Uber只是暫停叫車服務。

Uber亞太區公共政策總監卡薩吉(Damian Kassabgi)表示,會宣布2月10日暫停叫車服務,是為了要重啟跟政府的對話。

打算何時恢復叫車服務呢?卡薩吉並沒有給出具體的時間點。如果與政府溝通沒有結果,會不會最終決定退出台灣呢?他說,「我們希望不要退出台灣!對我們來說,每次罰款2,500萬元,讓我們在這個環境的營運很艱難,我們希望可以重啟跟政府的談判。」

目前Uber和交通部談判的結果各說各話,在2016年年底之後,對Uber公司的罰款金額持續來到11億多,這樣談下去會有結果嗎?

卡薩吉指出,「對我們來說的紅線是,政府是否能先容許車輛分享平台的概念,接著再去討論需要什麼法規去規管,我們對政府很開放。」

「我們不希望法律規管把車輛分享(ride sharing)的特點抹煞,認為車輛分享像計程車一樣。」卡薩吉說,這是新舊架構的不同,Uber跟計程車是兩個不同的方向,我們希望跟政府有很好的對談框架,按照現有法律去鬆綁或立新法。

費用、安全、品質、牌照的要求還是要有,現在可以用科技去解決以前要用法規管理的事。卡薩吉認為,「不是說車輛共享不需要法律規管,我指的是新的產品需要新的法規。」

先前Uber預定2月在台灣推出的,看似很好的解套方案,為什麼Uber不在一開始進台灣市場時就推出這個服務?

卡薩吉說,「我們想盡可能的找到解決方案!有些情況我們會跟計程車妥協,協助他們有科技能力,但是,計程車的費率定價和車子還是按照傳統的法規。不過,計程車服務和Uber服務是不同的消費使用行為,計程車和車輛分享平台的概念還是不一樣的。」

澳洲合法案例:提供系統讓政府隨時查詢

卡薩吉表示,Uber跟政府分享了很多不同國家規管的案例,每個國家對車輛分享都有不同的法規。

例如,Uber在澳洲某些州政府是合法的,州政府重視Uber做為一個平台的角色,認為Uber很像租賃車公司,解決方案是Uber必須預先做登記,接著把車輛分享放到租車行業來推廣,Uber做為平台的責任,必須把司機的駕照和醫療資料、車輛資料的系統提供給政府隨時備查,不然就喪失平台的資格。

新加坡政府則比較重視對司機資格的要求,為了車輛共享推出專業的職業駕照。但政府要有個方向給我們,讓我們往共同的方向前進。

他說,車輛分享概念剛進到一個市場時,台灣不是唯一面對質疑聲浪的國家,「就如同YouTube出來時,大家問是否最後會沒有電視?Google出來時,大家問是否最後會沒有報紙?」

卡薩吉進一步指出,如果政府能從整體來思考的話,如何讓城市和交通都得利?改善公共交通工具、為人帶來兼職的工作機會,根據Uber在各國的經驗,「希望政府會跟我們一起向前,新的科技可以幫忙解決政府面對的計程車問題!」 

無人車、Uberpool優先進台灣? 

卡薩吉說,「台灣有很好的公路系統,Uber來說會是發展無人車和共乘服務Uberpool的好地方!」Uber想把新科技推行到台灣,像Uberpool原本6到12個月應該就可以在台灣上線,

如果Uber在台灣要暫停業務的話,新的東西很難在台灣實現,「目前在台灣的情況,比較難有想像的空間!」卡薩吉說。

Uber如何評估要在一個城市推出Uberpool?卡薩吉表示,當地市場的業務量要夠,系統中有夠多的司機,需求也很大,並且有信心業務會成長的話,就會考慮在該城市推出。

至於無人車,他認為一個城市要先有車輛分享的概念,是有辦法推行無人車的基礎,一輛無人車可以取代2至3台車。看政府要從哪個方向去看解決了什麼問題,無人車開發很貴,沒有很多人能負擔得起,但如果是共乘來分享的話,就可以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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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看懂!Uber入台四年暫停服務,怎麼走到今天這一步?

Uber從2013年進台灣快四年,引起的腥風血雨沒少過,交通部與Uber之間斡旋的過程則是剪不斷、理還亂。雙方模糊焦點、向大眾搏取同情,都對外說明有好好與對方溝通,但引發違法爭議的兩年多來卻一直在原地打轉,讓人霧裡看花。

交通部認定Uber經營計程車服務業,喊出納管、納稅、納保等「三納」,而Uber踩著拒絕登記成計程車服務業的底線,形成目前僵持不下的局面。

儘管近期雙方在媒體上的態度軟化,,或是Uber和,但仍看不見具體解決的可能。

政府使出行政手段對Uber開罰

2015年一整年,Uber默默滑水,前朝政府用軟處理的態度等待Uber有誠意溝通,但。最大原因是Uber在台灣成立的行銷公司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並沒有決策權,無法代表總部做出任何具體回應。

過去一直代表政府與Uber溝通的行政院前政務委員蔡玉玲,Uber在每個國家都像是一個談判的過程,遇到政府強力反對的話,最低的底線是負最低的責任、繳最低的稅。

蔡玉玲表示,Uber是營利事業,如果算完之後覺得台灣成本太高,可能會用商業的角度思考要退出台灣。「Uber在別的國家都答應很多條件,為什麼在台灣不能答應政府的要求?大家希望看到Uber的財報上最賺錢的國家是台灣嗎?」

改朝換代後的新政府,在計車程產業的壓力下,使用更多行政手段要求Uber合乎規定,與政府談判。2016年6月15日公平會因Uber廣告不實,重罰Uber 100萬元。2016年8月經濟部投審會以申請經營類別與經營內容不符,,雖然隔日馬上宣布暫緩。

營業稅也是2016年政府聚焦的重點之一,徵結點在於Uber每趟車次對車資抽成20%至25%,透過信用卡扣款,完全不經過台灣管轄,相較車隊們要上繳的營業稅,政府抽不到Uber的稅,也引發後續對跨境電商設立稅籍的討論。

11月16日台北市國稅局發出兩張稅單追補Uber在台行銷公司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12月0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案,,Uber也必須繳稅。

至於認定Uber違法經營汽車運輸業的交通部,也是一路忙得七葷八素,從2014年12月一路罰到《公路法》修正案上路之前,Uber累計收到交通部開出的513張罰單,共9,649萬元,Uber一邊陸續繳納6,825萬元,一邊繼續提供叫車服務,並陸續推出新服務包括uberASSIST、UberEATS,以及胎死腹中的UberTAXI。

為了赫阻Uber在台灣違法經營,立法院去年底修改及78條之一,1月6日正式上路,提高對Uber和Uber駕駛的罰款。 

違法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處十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非法營業的車輛牌照、汽車駕駛人駕照,得吊扣四個月至一年或吊銷,一旦吊銷未滿二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創下全世界最高,號稱「Uber條款」。的立委們草率通過此修正案,被視為「暴力修法」,是。

立法委員許毓仁指出,修了《公路法》提高罰則之後,Uber雖然被重罰,但是沒有解決台灣的問題。他強調,「對台灣本土新創沒有幫助,別的服務也不可能有獲利模式,這個市場就被玩死了。」

《公路法》上路以來,Uber已被取締超過48次,,並勒令歇業,此舉也讓Uber決定在2月10日暫時停止服務。

在台灣的鉅額罰款,讓Uber面臨成立四年來最大僵局,迫使了。

衛星車隊才是Uber真正的對手 

時間回到2013年,一開始Uber與租賃車公司合作,打著高級黑頭車UberBlack切入台灣市場,從2014年5月,招募一般人用自家小客車加入司機行列開始,「不搭小黃,改搭Uber」的挑釁廣告,讓這一場Uber和計程車產業之間的「白牌車戰爭」正式開打了!

2014年7月計程車司機在交通部大舉抗議之後,交通部開始調查Uber是否合法,並決定在7月底修改,將原本不在條款中的,所以相關網路叫車服務業者,都必須申請營業執照。

不過,這一修改,讓網路叫車派遣及媒合App都受到影響,從模糊的灰色地帶,瞬間變成違法的紅線。巴西叫車派遣業者Easy Taxi因法規不符合其商業模式,決定在2014年底退出台灣市場。

2015年2月也曾傳出,後來認定認定呼叫小黃未收費所以合法,至今呼叫小黃仍只能提供免費服務,不能有商業模式。

眼看交通部一直放任Uber繼續經營,計程車產業的反應越趨激烈。2016年6月28日全民計程車行召集2千台計程車在立法院抗議,後續7月11日多個衛星車隊和計程車公工會也集結上千台計程車,讓衝突隨著戰火升溫。

然而,每一次計程車產業的集結,其實都讓Uber更加壯大。2014年Uber台灣總經理顧立楷就曾說,「這次爭議也讓我們得到知名度,這星期新加入的會員,。」

Uber在全球四處放火,故意引發計程車產業的抗議,把大眾的焦點轉移到計程車司機的服務品質不好,但也因為其態度傲慢,加上台灣計程車其實供過於求,讓一些人轉而反對Uber身為全球公司的侵略式商業行為,支持生計艱難的計程車司機們。

事實上,Uber身為派遣平台,真正的競爭對手其實是做同樣派遣服務的衛星車隊,不是在地車行,也不是司機們。因為Uber和衛星車隊的派遣本質相似,都是壟斷市場,掌握司機生殺大權,差別只在於Uber派遣的是沒有計程車職業執照的駕駛。

呼叫小黃創辦人周立瑋說,Uber不該說計程車爛,因為政府只規定執照,無法規定品質。Uber負責管理白牌車,應該要攻擊「管理方式」。他指出,「Uber真正要挑戰的是台灣大車隊這類的車隊,而不是計程車駕駛個人。」

回顧計程車產業40年來,每當有新的科技出現的時候,都會對產業投下震憾彈,引發計程車司機的大型抗議,現在只是歷史再度重演。

1990年代,無線電讓在地車行可以互通消息搶生意,還曾發生。千禧年之後出現的衛星車隊們,用衛星定位技術管理計程車,也完全顛覆了計程車產業,還曾以搶進市場低價競爭,當時也引起在地車行和司機極大反彈。

市占率高達19%的車隊龍頭台灣大車隊,是台灣跑得最快的創新車隊,但面對Uber這個600億美元估值的全球獨角獸,卻也像是小蝦米對大鯨魚,誠惶誠恐、亦步亦趨。

另一邊,計程車叫車媒合新創公司「呼叫小黃」遇上台灣大車隊等車隊,也一樣也是蝦米與鯨魚之爭。

長久以來,,到底誰真的在意計程車司機的生計?周立瑋提問,「如果車行和車隊管理得好的話,今天也不用有這麼大的Uber爭議了。如果是管理得不夠好,為什麼大家要限制競爭?」

許毓仁指出,「特許行業的中介者,是打破不了的結構!」。新創軟體想跟車行合作被拒絕,車隊又消極禁止旗下計程車司機使用呼叫小黃,讓新創軟體除了不敢收費,跟計程車司機合作也得偷偷摸摸。「最終受害的還是消費者,最後會變成車行對抗Uber邪惡企業的故事,計程車司機也沒有得利。」

多元計程車對誰有利?

回過頭來,法規過去對計程車產業的嚴格限制,正是政府在處理Uber爭議時最大的壓力所在。於是,交通部在2016年10月25日推出「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修訂草案,並,放寬讓計程車業轉型的同時,也為Uber提供納管的選項。

  多元化計程車 Uber
外觀顏色 車身顏色為黃色以外,車牌白底紅字。 私家車顏色,車牌為白底黑字色。
叫車方式 手機App預約,不能巡迴攬客、在計程車招呼站排班。 手機App
彈性費率 下限與一般計程車一樣,由公會各縣市政府決定。 基本車資、時間、距離來計算。
收費方式 初期可收現金,後期以信用卡支付。 信用卡
派遣車輛 車行或車隊的計程車 自家小客車(違法)

不過,由於法規先天的結構限制,Uber根本無法登記成多元化計程車。

台灣用來管理車行,而車隊則是適用於,多元化計程車規定在《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中。

以司機來說,每位計程車司機都一定要登記在車行底下,Uber駕駛都是兼職開車,誰會願意把自己的車登記在車行底下呢?

除此之外,Uber有派遣行為,還得登記成計程車客運服務業,也就是「派遣車隊」,但派遣業者如果要跨區經營就要成立子公司,除了母公司資本額本身為500萬元之外,每個區域子公司的資本額都要100萬元。

更不合理的是,一台車輛只能接受一家車隊的派遣,這才是計程車行業缺乏效率、計程車司機生計被車隊綁住的根本。周立瑋指出,「法律規定車隊和司機是僱傭關係,但司機又不是他的員工,車隊又沒有保證收入,這樣會讓車隊大者恆大,強迫司機選邊站!」

所以,就算Uber登記成多元化計程車,也還有很多挑戰,同時Uber也得想辦法讓旗下1萬6千名司機擁有營業登記證及職業駕照。

坦白說,多元計程車方案不只是對Uber困難而已,對於在地的小型車行來說也不容易,周立瑋解釋,「就算登記成多元化計程車,也不可能自己經營叫車服務App,唯一受惠的只有可跨區經營、有科技能力的車隊了!」

於是,車行希望政府做公版App,而政府也打算撥補助款讓車行自己去做App。最荒謬的地方,周立瑋說,「但是車行不能跨區,如果每個區域的車行都要做,要補助多少錢?對消費者來說,也不可能每一區都下載一個叫車App。」

綜上所述,多元化計程車看似為Uber解套,但只對衛星車隊壟斷產業有利。其次,營運模式、競爭資格和條件,會決定經營者的成本和可能的營運範圍,也無怪乎Uber的態度以拖待變。 

Uber納管的談判才正要開始 

Uber為何不積極合法納管?Uber在全球各地的策略都是在違法邊緣打模糊仗,搶占市場。如果Uber真的努力合法納管的話,將有更多競爭者加入市場。

Uber招攬白牌車駕駛,建立壟斷市場的定位,維持與駕駛之間的恐怖平衡,這些駕駛被Uber掐著喉頭,鋌而走險違法開車的情況下,高額的罰金還得靠Uber幫忙繳納。

先前,由Uber駕駛自行吸收,Uber駕駛只能啞巴吃黃蓮,敢怒不敢言。未來發生事情,恐怕也求訴無門,許多駕駛為了開新車還欠下貸款,其後續衍生的現象不容小看。

此刻,Uber可以因為在台灣發展受阻,說暫停服務就暫停,未來呢?最後傷害的還是駕駛和乘客的權益。

Uber爭議的態度如下,37%認為「政府和Uber都應該各退一步」、32%「支持Uber訴求,應該立新法」、15%認為「Uber是白牌車,快滾出台灣」、15%則覺得「沒差,有就搭,沒有就搭小黃」。

但是,這個議題太過複雜,已不能只簡化為二元對立的「擁U派」、「反U派」來看了。當這個議題之後,如果只用目前的格局來看,也許註定無解。

Uber服務對台灣計程車產業產生顛覆性的改變,也展示了科技平台如何瓦解舊體系的監管制度。台灣的大眾交通運輸太過方便,就算沒有Uber,計程車產業也還是會受影響。

而如今被Uber養出來的消費者習慣,該怎麼辦?

政府有沒有意願檢視過時的法規(上述車行不能跨區和司機只能加入一個車隊的限制),思考科技發達的現在,我們還需要同一套法規才能達到同樣的監管效果嗎?是不是能鬆綁法規,讓本土服務可以遍地開花?

至於Uber暫停服務之後,接下來與政府的談判會走往什麼方向?而已,唯一的問題只有,「我們想要Uber留下來嗎?」如果政府和Uber雙方都有意願談判,才有機會找出多贏的解法,用符合公共安全的目標合理監管。

周立瑋形容,Uber和交通部兩邊的態度其實很奇怪,雙方都說很想合法,都對外說「已經替你想那麼多了」,但都避開具體的討論,「所以雙方還沒亮出底牌,還沒有到大對決的時候!」 

Uber大事記 

  • 2013年05月07日 在台灣試營運。 
  • 2013年07月31日 正式在台灣推出UberBLACK服務,與租賃車合作,主打黑頭車。 
  • 2014年5月08日 推出平價車UberX菁英優步。 
  • 2014年7月07日 千輛計程車在交通部抗議Uber搶生意。 
  • 2014年7月30日 交通部修改《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定義「派遣」行為必須申請營業執照。 
  • 2014年12月5日 交通部判定Uber違法經營白牌車。 
  • 2016年5月13日 Uber宣布15%優惠,被發現由司機自行吸收。 
  • 2016年6月15日 公平會因Uber廣告不實,重罰Uber100萬元。 
  • 2016年6月28日 推出順風車服務,讓乘客跟駕駛共乘。全民車行帶2千台計程車包圍立法院抗議。 
  • 2016年7月11日 衛星派遣車隊和計程車工公會集結立法院、凱道抗議。 
  • 2016年8月02日 經濟部投審會欲撤銷Uber許可,隔天暫緩實施。 
  • 2016年8月12日 計程車包圍行政院抗議Uber違法。 
  • 2016年8月05日 Uber發出「讓Uber留在台灣」網路連署。 
  • 2016年9月20日 推出在台北、台中、高雄推出預先排程服務。 
  • 2016年10月24日 爆發Uber駕駛性侵酒醉女乘客,台灣首例。 
  • 2016年10月25日 交通部推出「多元計程車方案」。 
  • 2016年11月15日 推出美食外送服務UberEATS。 
  • 2016年11月16日 台北市國稅局發出兩張稅單追補宇博數位1.35億元稅金。 
  • 2016年11月17日 Uber亞太區總經理布朗發公開信給蔡英文總統,請政府將車輛分享納入法制規管。 
  • 2016年11月28日 Uber在報紙刊登廣告,誤導民眾交通部將開罰Uber駕駛2500萬。 
  • 2016年12月01日 Uber表示與富邦產險討論保險方案。 
  • 2016年12月09日 立法院三讀通過《營業稅法》修正案,跨境電商需設稅籍繳5%營業稅,Uber也要繳稅。 
  • 2017年1月06日 《公路法》修正案正式上路,重罰Uber及Uber駕駛。 
  • 2017年1月08日 Uber駕駛發起一日免費載活動。 
  • 2017年1月13日 交通部長賀陳旦與Uber亞太區總監卡蕯吉談偏鄉合作。 
  • 2017年1月18日 宣布與中華民國計程車駕駛員工會全國聯合會合作,擬推出UberTAXI服務,工會否認。 
  • 2017年2月02日 交通部開出勒令歇業處分書及2.31億元罰單,48張罰單累計11億元,Uber宣布暫停叫車服務。 
  • 2017年2月10日 Uber暫停叫車服務。

被Uber養出來的消費者習慣,該怎麼辦?think從來都沒有用過Uber!完全沒有習慣的問題!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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