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名國軍退役將領,坐在台下聆聽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演說,坐板凳聆聽訓斥

32退將赴陸 綠委嗆取消退俸

我國前陸軍副司令吳斯懷等人日前赴陸,參與紀念國父孫中山誕辰150周年大會,國安局官員昨在立委逼問下,指退將共有32人,但未公布完整名單。綠委昨日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建請國防部等徹查並考慮取消退休俸及榮譽勳章,而內政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國家安全法》,若洩露國防祕密,可處3年至10年有期徒刑,一旦判刑確立,將喪失、減少退休俸。

 國安局未公布完整名單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通過民進黨籍立委劉世芳等人臨時決議,建請國防部、退輔會、陸委會徹查吳斯懷等人,並考慮取消其退俸及其相關獎勵勳章,國防部次長柏鴻輝表達接受。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指出,這批退將過去率領三軍時是怎麼告訴袍澤的?現在退休月領十萬以上,跑去參加共產黨官方活動;共產黨在台上說共產黨才是孫中山繼承人,還講了統戰、促統等,對台灣威脅、軟調子的話都在講,退將卻在台下坐板凳聆聽訓斥,這是納稅人不能接受的,「這些將官可惡至極。」

 在內政委員會,綠委姚文智昨質詢要求國安局交出退將名單,國安會第三處副處長賴蘊誠起初不願透露,但最後在逼問攻勢之下,拿出預備的公文袋,透露共有32位退將參與今年的孫中山先生誕辰紀念活動。

 《國家安全法》初審通過 

 姚文智說,照理來講這不是機密,應該可對外公告。賴蘊誠備詢時回應,「不方便,涉及到情報來源管道。」但透露共有32人。姚說,每個退將至少都有1顆星,「至少有50個星星吧,看看這問題有多嚴重。」

 姚也追問,是否有卸任的部長級政務官?是否有現任官員?賴表示都沒有,僅有掌握到退將。據了解,退役上將除了吳斯懷外,還有許歷農、曹文生、王文燮、沈國禎、陳廷寵、夏瀛洲等。

 劉世芳則指出,陸委會曾公告函示,指台灣地區人民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等成員,評斷原則為是否涉及國家認同、有無對台統戰工作等,這些退將的舉動已觸法,要求國安局徹查。

 針對被大陸收買退將,內政委員會昨也初審通過《國家安全法》,若洩露國防祕密文書、圖畫者,處3年至10年有期徒刑,一旦判刑確立,將喪失、減少退休俸;其中7年以上者完全剝奪,若已支領,將照比例追繳。不過國民黨團仍對初審版本有意見,全案還交由朝野協商。

台退將赴中挨轟 張志軍送暖:欲加之罪

32名國軍退役將領,日前現身中共官方舉辦的紀念孫中山活動,坐在台下聆聽中共總書記習近平演說,引起軒然大波。面對台灣民眾廣大的批評聲浪,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則是選擇聲援這群「聽訓」的退將,認為他們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前陸軍副司令、退役中將吳斯懷被中國中央電視台拍到在習近平演說時,坐在台下正襟危坐「聽訓」的畫面,引發不少批評聲浪。立委更提案要求國防部徹查這些退役將官,並考慮取消退休俸及相關獎章、勳章。

行政院長林全14日接受媒體專訪時也指出,考慮這群退役將領的資歷,退休後到中國去參加活動「不是很恰當」,美國一定階級官員跟外國接觸都會有嚴格的申報制度,這部分「台灣做得不夠」。

面對這群台灣退將挨轟,中國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僅用8個字回應,強調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力挺這些退將赴中國參加官方活動交流互動。

張志軍也呼籲,即將到來的APEC(亞太經合會)領袖會議上,台灣應該要按照「一個中國」原則和「有關諒解備忘錄」精神。但外交部強調,政府沒有針對參與APEC峰會有任何書面協議,包含諒解備忘錄,中國此舉是過度解讀。


在台下坐板凳聆聽訓斥,這是納稅人不能接受的?think沒錯!「至少有50個星星」絕對不可以「在台下坐板凳聆聽訓斥」應該要「在台下坐豪華沙發聆聽訓斥」才對!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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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修法:退將赴中違背忠誠義務者 取消終身俸

針對退休將領赴中國參與活動,並在中國國歌演奏時行肅立禮等,民進黨立法委員劉世芳與邱志偉、賴瑞隆等人1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延長退職高階將領及官員赴中國管制年限、加重參加統戰團體的處罰,以及取消違背國家忠誠義務的退休俸和相關給與。

劉世芳指出,這次赴中國參加活動者,包括陸軍前副司令吳斯懷等37名退役高階將領,含7名上將、12名中將、18名少將,共計63顆星星,每年合計領取國家退休俸近6千萬。這些媚共退將,一方面領退休金,另一方面卻甘做中共的統戰樣板,淪為現役國軍弟兄最壞的示範,

劉世芳指出,他們將提出修法,從終身管制、取消退俸、溯及既往著手修訂「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延長退離職高階將領及官員赴中的管制年限、加重參加統戰團體活動之處罰,以及取消違背國家忠誠義務者的退休俸及相關給與。 

至於溯及既往部分,劉世芳強調,儘管1992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制定後,已制度性開放探親通商交流;然而,20餘年來,部分退將卻利用兩岸交流的開放,主動投懷送抱,左拿中華民國退休俸,右取中共統戰紅利,無疑是現有制度的長期缺陷,因此,在修法中特別加入溯及既往條款,只要是1992年以後赴中參加違背國家忠誠之統戰活動的退役軍官,修法通過後,將不得繼續領取退俸。

劉世芳等立委提案,將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9 條,被管制人員退離職後,具下列身分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審查會審查許可:

一、少將以上退離職軍職人員。

二、政務人員退離職未滿三年。

三、直轄市長、縣(市)長退離職未滿三年。

四、國防、情治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業務之人員退離職未滿十二年。

五、外交、科技、大陸事務或其他經核定與國家安全相關機關從事涉及國家機密業務之人員退離職未滿六年。

六、受第四款及第五款所定機關委託從事涉及相關公務之個人或民間團體、機構成員準用第四款及第五款之規定。

同時,新增第93條之3,退役將領違背第33條之規定,或出席中國黨政機關、組織主辦之活動,「並有違反國家忠誠義務之意思表示者」,將剝奪其退休俸及相關給與之權利。


媚共退將?think反正「反攻大陸」根本就是「詐騙口號」!又沒有解放軍要去廁所,當然是「媚共」!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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