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雪猴全年無休、表演爬鋼管划龍舟、馬戲團獲利上億

血汗雪猴全年無休 表演爬鋼管划龍舟 馬戲團獲利上億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花蓮縣新城鄉「光隆馬戲團」自96年7月11日起非法持有14隻(現僅存12隻)保育類日本雪猴,利用日本雪猴從事動物表演營利長達十年,全年無休、日日驅迫表演雜耍馬戲,估計十年來非法獲利至少一億。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社要求林務局立即沒入日本雪猴,安置適當機構妥善收容、照顧;同時要求花蓮縣政府針對非法動物展演按日開罰。

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承諾,已經與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收容中心洽談,11月底前一定會完成沒入工作;另外也將通知花蓮縣政府、花蓮縣林區管理處等單位緊盯業者動向。

血汗雪猴從不休息,馬戲團獲利上億

日本獼猴雪猴屬於《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中列管的保育類物種,是生活在日本北部的一種獼猴,也是地球上生活區域最北的非人類靈長目動物。 

「這十年來,牠們沒有一天可以休息!」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指出,從今年6月開始曾多次派員前往調查、蒐證,發現光隆博物館讓獼猴們日日重複「騎單車、划龍舟、踩高蹺、爬鋼管、戲劇演出」等各項雜耍。

每天早上十點半、下午一點半、下午三點半各一場40分鐘的表演,陳玉敏表示,若依光隆門票售價每人390元,違法經營十年,全年無休,保守估計每日遊客100人,十年來不法獲利至少1.4億元。

陳玉敏指出,幾乎每隻獼猴在台上都出現反抗、呲牙裂嘴的行為,也一直想攻擊工作人員,「這代表牠們其實很害怕、想反抗。」另外,每隻獼猴也會用雙手握住繩索前端,「因為表演人員都利用繩索控制獼猴行為。」經常大力拉扯繩索,造成獼猴呼吸困難,因此獼猴才會拉住繩索前端,減緩不適。

「獼猴們甚至出現發育不全、脫毛等現象!」陳玉敏表示,這代表獼猴們並沒有受到妥善照顧、長期營養不良。

法律問題讓雪猴滯台工作 

當初這14隻雪猴是光隆馬戲團依照當時《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4條、第25條規定,以「馬戲團」名義向林務局申請輸入;而林務局在96年1月11日准予輸入,並規定業者必須在96年7月11日前自行復運輸出。

但《野生動物保育法》在96年7月11日修正,刪除保育類野生動物得因馬戲團表演而輸出入之規定,且無過渡條款或緩衝期,該批日本獼猴因失去合法輸出之法律依據而滯留。

但陳玉敏指出,當時光隆馬戲團所核的公文是清楚寫著「業者必須在96年7月11日前自行復運輸出」,就算之後法規修改,政府應該仍能按照當時公文要求業者復運輸出,或強制沒入。

對此,楊宏志回應,中央法規必須要從新,雖然舊公文有註明,但少了法源依據,林務局執行起來確實有困難。

林務局曾在民國97年7月2日、10月14號發函要求光隆馬戲團必須復運輸出獼猴並禁止表演,否則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51、52條處分;而花蓮縣政府也在民國99年、104 年對獼猴表演開罰兩次,分別裁處三萬、五萬元罰鍰 。

十年來,林務局礙於缺少法源依據,難以直接強制禁止;而花蓮縣政府農業處副處長張仁智也表示,該批雪猴為當時林務局審核輸入,沒入、開罰都要由中央林務局下令,地方政府才能有動作,「地方很難主動開罰。」

直到現在,這12隻雪猴仍在台灣從事馬戲表演工作。

馬戲團:願意改進

「這批雪猴是舊輸入規定的最後一批了,以後一定不會再出現這類案例!」楊宏志表示,已在今年10月19日裁處沒入該批雪猴,同時與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洽談,預計11月底前完成沒入工作。

張仁智也表示,縣府會全力配合中央,協助完成沒入相關工作。

記者也聯繫到光隆馬戲團負責人曾俞翔,「我也知道我們做錯了!」曾俞翔表示,我們錯在復運輸出的動作太慢。

被問及,十年過去了,要輸出真的那麼難嗎?曾俞翔表示,曾經陸續聯絡過日、韓業者討論輸出事宜,但碰到韓國業者失聯、日本311大地震、甚至阿蘇火山噴發,導致輸出都不了了之。

「我們已經跟政府談好沒入,我們也願意配合。」曾俞翔強調,相關工作都已經討論好了,絕對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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