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遭員警連續開6張違停罰單,拿菜刀砍警察!砍警男曾是保齡球金牌國手

菜刀猛砍手勁超強! 砍警男曾是保齡球金牌國手

昨天(2日)板橋一名56歲的吳姓廚師,因不滿員警對他開罰6張逕行舉發單,竟然持菜刀猛砍新海派出所張姓員警十多刀,造成張員身上多處嚴重刀傷,送醫後暫無大礙。吳嫌遭到移送送辦後,今天凌晨被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基層員警對此發出不滿怒吼。

今天(3日)凌晨1點多,吳嫌籌出30萬保金後步出法院,面對媒體,吳嫌語帶哽咽直說抱歉,坦承自己是因為連續被開罰單,才會一時「失去理智」砍警,對社會做了最壞示範,並下跪道歉,而法院外則聚集了十幾名的警員到場抗議,怒喊:「警察要尊嚴!」。雖然法院裁定吳嫌30萬元交保,但檢方認為,應要維護警察執法的人身安全,法治國家不會接受這樣的事情,今天上午已決定提出抗告。

據《蘋果日報》報導,56歲的吳姓男子在百貨美食街擔任鐵板燒師傅,不過經檢警調查,發現他竟曾是保齡球國手,於2001年東亞運運動會代表台灣比賽。他在男子個人賽相當傑出,以總分1346分的成績拿下金牌。曾經手拿保齡球為國爭光,如今卻手持菜刀瘋狂砍警,轉變之大令人感嘆。

拿菜刀砍警察 男下跪磕頭:我錯了!

新北市板橋區一名鐵板燒廚師吳男,因不滿遭員警連續開6張違停罰單,憤而拿著菜刀朝正在取締的張姓員警追砍,導致張姓警員當場血流如注,所幸熱心民眾協助,緊急將警送醫後暫無大礙。而犯下砍警案的吳男,事後也主動投案並於今(3)日以30萬元交保,走出新北地院的吳男看到大批媒體,他隨即下跪道歉,直呼「我很後悔,我錯了!」

吳男昨(2)日下午因不滿違停遭張姓員警連續開立6張逕行舉發單,當街拿著剛磨好的菜刀朝張警追砍數刀,場面血跡斑斑相當驚悚。事後,吳男在兒子的陪同下投案,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由於吳男無前科紀錄加上主動到案,最後新北地院裁定以30萬元交保。

3日凌晨交保後,吳男踏出地院大門馬上脫下口罩,接著下跪磕頭道歉,表示自己很不對,給了這個社會很糟的示範,對於自己失去理智的行為也很懊悔,「我錯了!」坦承自己犯錯並道歉外,吳男也喊話希望張姓警員可以早日康復,否則自己真的會良心不安。

離開前,吳男也向媒體表示,自己真的很擔心張警有個萬一,真的很想馬上去探視他,但不知道對方在哪裡。砍警卻交保消息傳出後也引發許多人不滿,紛紛到法院外表達抗議,質疑司法怎麼可以不維護警察的尊嚴呢?更有人批吳男「有錢交保,沒錢繳罰單嗎?」對此,吳男除了多次道歉外也解釋,交保的錢其實是臨時向朋友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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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要尊嚴

砍警引爆全民憤怒!僅因被開6張罰單就將警察砍成重傷的兇嫌,昨凌晨被法官裁定30萬元交保,引爆社會譁然,近30名警員罕見地到法院外抗議,高喊:「警察要尊嚴!」各地警察也上網怒斥,消防員宰殺綠蠵龜就被收押,「警察生命不如龜!」新北地檢署檢察長甚至公開指責「法官無感」;檢方認為兇嫌失業有逃亡之虞,昨晚第二度向法官聲押,法院罕見大轉彎裁准收押。受傷警母親聞訊回應:「這是基本的!」

兇殘砍警的嫌犯吳志展(56歲,無前科)目前無業,2001年曾是保齡球國手,在東亞運勇奪金牌,他今年1~7月共被開9張罰單,前天24小時內又被開了6張違停罰單,至少要繳5400元罰金,竟持菜刀對新北市警海山分局警員張家逢(34歲)瘋狂猛砍13次,張員被砍中6刀,昨因氣胸插管仍在加護病房治療。

吳嫌猖狂砍警,新北地檢署前天以有逃亡之虞聲請羈押,但昨凌晨1時許法官王綽光以無逃亡之虞裁定以30萬元交保,吳嫌兒子緊急帶了30萬元保釋吳嫌。交保消息一出,基層警員大為不滿,在臉書串聯發起抗議,近30名新北市警員前晚下班後,集結在法院外高喊「警察要尊嚴」,對走出地院的吳嫌嘲諷:「有錢交保,沒錢繳罰單!」吳嫌交保後下跪道歉,「我失去理智很後悔!」就在吳嫌解釋時,民眾賴大為氣憤衝上前毆打吳嫌頭部,吳嫌縮頭躲避,由兒子護送離開。賴大為說,他的舅舅就是19年前執勤時遭殺害奪槍的台北縣刑警隊小隊長林安順,兇嫌最後只被判無期徒刑,「殺警還能交保,警察比狗還不如嗎?」

基層警員也忿忿不平,直指「法官裁定,讓我們變成有公權力的弱勢團體!」LINE群組裡瘋傳一則警員心聲圖,諷刺今年6月澎湖3名消防員宰殺保育類綠蠵龜被收押,但吳嫌砍警卻交保,「警察生命還比不上綠蠵龜!」高雄市甚至一度傳出有警員今天要北上抗議。而張員遭砍導致創傷性氣胸,左胸、左手臂、左大腿共6處刀傷,傷口總長超過80公分,張母昨探視愛子,對吳嫌交保心痛又氣憤,表示想親自問法官:「如果你也有小孩,跟我兒子一樣被人無端砍殺,你也會輕易讓他交保嗎?」新北地檢署檢察長朱兆民也公開指責「法官無感」,「那行兇畫面讓人看了都難以接受」,今天警察出事,「你不支持警察,往後要警察如何支持你?」內政部長葉俊榮與警政署長陳國恩,昨也到醫院探視張員,葉俊榮表示,「砍警案對台灣的民主法治是種恥辱」。

見警上門躲50分鐘

面對全民的憤怒,檢方昨傳喚吳嫌兒子到庭說明,發現吳嫌和家人關係不緊密,失業1個多月來,曾有離家未歸且失聯的狀況,無法保證其行蹤,認為吳嫌有畏罪逃亡之虞,開出拘票到吳嫌家中逮人,但吳嫌拒不開門,警方高喊「我們有檢察官核發的拘票」,50分鐘後見警方找來鎖匠,才開門就逮。吳嫌供稱,因失業、經濟壓力大,才會失控砍警,若要羈押他,他沒有意見,不開門是擔心被警察帶回「會被修理」,並非抗拒拘提,強調都會在家不會逃亡。

法界有批迎合民粹

檢方認為吳嫌曾失聯,再加上他自承因經濟壓力失控傷警,認為難保他不會再因情緒失控而傷人,認有逃亡及反覆實施傷害之虞,昨午再依涉犯殺人未遂罪嫌第二度聲押,並在晚上6時許由另名法官以有逃亡之虞裁准羈押。新北地院凌晨裁定吳男交保,晚上又逆轉裁定收押,在內部論壇也引發議論。多數批檢方提2次聲押,是「譁眾取寵迎合民粹的檢察長」,有法官反批「不要自我感覺良好!」、「請多看外面世界好嗎?」但也有法官反諷「有無羈押必要或交保金額,是否要以能否平眾怒為指導原則?」

違停可「一罪六罰」?警察這樣說

吳姓貨車司機因為不到24小時連被開6張違停罰單,心生不滿砍警察,但就有人問,警察為什麼不拖吊,而且可以這樣「一罪六罰」嗎,以一張900元來算,就要5400元,比拖吊費用還要高很多,但其實根據法律,警察就是有這樣權利,而且如果你一直不移走,可以罰到你脫褲子。

因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規定,違規停車超過2小時仍未駛離,將連續告發,也就是兩小時警察就可以開你一張罰單,而且沒有規定,一定要用拖吊,尤其如果停在巷弄內,拖吊車也進不去,因此去年新北市中和,就發生有民眾違停了9天,警方沒有拖吊,而是連續處罰,結果被警方連續開罰22張罰單,而且一張也賴不掉。只能說違停有錯在先,如今吳姓貨車司機,不只要面臨刑責,違規的5400元罰款一樣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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