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柴油遊覽車驚見5罐汽油!火燒車瞬間大火不排除人為釀禍

火燒車瞬間大火 不排除 人為釀禍

柴油遊覽車驚見5罐汽油!火燒遊覽車釀26死,桃檢有重大突破,查出司機座位後方和下層行李廂各有2罐和3罐寶特瓶汽油,其中駕駛座旁寶特瓶傾倒,且前門地毯驗出汽油反應,連日調閱司機和導遊通聯,並赴中殯採集2人衣物和皮膚檢體,不排除人為因素釀禍!

罕見!複驗司機導遊遺體

玫瑰石通運負責人林靖樺昨接聽記者查詢電話相當驚訝,表示從未聽檢方提過類似說法:「太敏感了,不予置評。」

桃園地檢署2度勘驗遊覽車並採集證物,部分鑑定結果出爐,在駕駛艙赫見2個破損寶特瓶和下層行李廂3個完整寶特瓶,送驗後都符合汽油的15項成分反應,檢方也勘驗燃燒的殘餘物,發現汽油不但散溢在駕駛艙,甚至蔓延到前門樓梯走道。

桃檢強調,5罐汽油的用途或有無其他原因,將約談遊覽車業者和其他司機釐清,不排除是釀成遊覽車瞬間大火的主因。

桃檢也不尋常地在開立死亡證明、遺體發還家屬後,一連2天直奔中壢殯儀館,複驗司機蘇明成及導遊鄭焜文的遺體,甚至罕見地採集皮膚檢體,連同衣物一併送驗,確認有無汽油反應。檢方並調閱2人通聯紀錄及8天7夜旅程行經的監視錄影畫面,查明案發前2人行蹤狀況,釐清有無自焚、吵架可能。

追查!地毯疑遭汽油潑濺

辦案人員說,下層行李廂3瓶600毫升液體,從綠色和化驗結果研判是92無鉛汽油,並透露案發隔天在司機座位後方,發現直立式底座完整、上瓶身燒熔的寶特瓶,裡頭殘留些許液體,複勘時再度從餘燼中尋獲壓扁、焦黑傾倒的寶特瓶,加上地上也驗出汽油成分,疑似遭潑濺,「案情急轉直下,不排除是人為原因釀禍!」

但檢警也不排除是撞擊傾倒、或救援滅火時遭水柱撞倒,因3瓶完整汽油還有用塑膠袋包覆,一度希望從中採集指紋釐清汽油所有人,可惜油煙和灰燼增添辨識難度。

爆料?被炒司機坦言報復

調查人員強調,司機座位旁放置助燃品並不尋常,且遊覽車是柴油車,但至今尚未尋獲菸蒂或打火機等火源,而駕駛座後方的保險絲總成,有部分疑因超載而燒熔,目前仍無法證明是電線超載短路起火,抑或是其他火源引祝融造成電器異常,車頭起火原因為何,仍待消防火調報告確認。

針對網路瘋傳電話錄音點名「矮仔陳」亂改裝釀災,桃檢漏夜查出音檔中的「班長」57歲謝男和「職員」39歲陳男都是前司機,只會開車根本不懂維修。謝男坦言被解雇心生不滿,稱內容全都是「喇豬屎」(台語),陳男則在謝不知情下把錄音放上有百名司機的群組「報復」,玫瑰石通運將「告到底」。

司機疑帶5瓶汽油 同業推測3種可能

陸客團日前在國道遇到火燒車意外,造成台灣及大陸共26人罹難,震驚兩岸。桃園地檢署2度會勘遊覽車後,部分鑑定結果出爐,在車內的駕駛艙以及行李箱,發現竟然有5個塑膠容器有汽油反應。對此,遊覽車司機紛紛猜測,可能是因為這3個原因。

根據《聯合報》報導,有30多年經驗的黃姓遊覽車駕駛表示,「可能是為了個人方便」,他指出,一般來說,遊覽車都放在公司停車場,司機則騎機車或開小客車到公司,等跑完行程後,可能擔心自己的車子或機車沒油,才會在遊覽車上放汽油,以防想回家沒油。

另一位穆姓司機表示,不帶易燃物上車是職業道德,正常來說大家都不會踩紅線,且一般司機聞到汽油味就會提高警覺,更不用說帶上車,他質疑「會不會司機有自殺念頭?」至於林姓司機則說,遊覽車有時會被人亂畫或黏口香糖,汽油揮發性強,用它很容易清理,但一次帶5瓶實在不合理。

改車才釀火燒車?紅珊瑚告2離職員工

陸客團火燒車釀26死,事故細節仍未查清,網上又盛傳8分鐘錄音檔,內容直指是車子找來無照技師改裝才釀禍。面對指控,紅珊瑚通運公司今(25)日委任律師到台北地檢署,對2名離職員工謝姓、陳姓男子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紅珊瑚委任律師林佩儀表示,錄音檔內容確定是不實指控,因為檢方日前已經傳喚謝姓、陳姓2人到案,2人到庭後均改口說這部分沒有看到,或是不清楚內情。律師指出,肇事原因雖然目前還不清楚,不過公司會全力配合調查,只是針對不實言論部分,公司必須有維護權力的主張,才來提告。

律師表示,在車子維修、保養的部分,紅珊瑚只有平日保養的工作,但涉及車體的部分,都還是由原廠或委外民間專業保養廠負責,該2人有講到車子有加裝LED燈等部分,這部分的責任車體廠已賠付,很確定公司沒有改裝,也沒有該2人指控的技師亂改。

23日網路上盛傳8分鐘的錄音檔,直指玫瑰石通運公司找了沒有証照的技師「矮仔陳」改車,火燒車事件後玫瑰石員工打電話找「班長」大罵,不只拼裝車有問題,還在後門加裝暗鎖,造成嚴重意外。桃園地檢署取得這段錄音檔後,當日約談錄音檔關鍵人陳姓技工「矮仔陳」,「玫瑰石」公司總經理林靖樺、疑點錄音中的班長謝姓司機和陳姓司機、周姓技工等5人到案,並於訊後請回。

應訊結束後,林靖樺表示,電話錄音是設計好的,這件事完全是離職員工挾怨報復;林指出,周和謝都是公司前司機,清晨和2人當面對質,對方都不敢承認,他強調,所有車子檢察官都查證過,沒有加裝暗鎖,原車來就是這樣、技師也有牌,一定會對2人提出誹謗告訴。

相較於林靖樺應訊結束後主動回應,周和謝則是低調許多,不願對此事做出回應,匆匆離去。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火燒車司機酒駕 檢不排除自焚可能

國道火燒車意外釀26死,蘇姓駕駛今天被確認酒後駕駛,檢方認為駕駛對車禍發生有過失狀態;至於駕駛是否有自殺、自焚意圖而釀禍,檢方表示,不排除各種可能性。

國道2號往西2.8公里處19日發生中國大陸觀光客團火燒車意外,造成24名陸客、台灣籍遊覽車駕駛及導遊,共26人罹難。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表示,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驗酒精及毒藥物反應,結果包括血液檢出酒精215mg/dL(換成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mg/L),尿液檢出酒精207mg/dL,胃內容物檢出酒精3708mg/dL。

檢方表示,司機行為有可能造成自身陷於危險駕駛,對車禍發生有過失狀態。

至於車上汽油來源與飲酒時間點,檢方表示,這兩件事對案件釐清有「決定性的影響」,檢方也動員所有人力、物力查明,將彙整其他資料綜合研判。

有中國大陸媒體提問,是否在罹難者家屬離開台灣後,才發布這項訊息?王以文表示,絕非如此,主要是法醫研究所採得罹難者DNA(去氧核糖核酸),以最速件方式,積極投入人力、物力,調查各種數據。

檢方說,取得司機酒精、毒藥物反應後,第一時間對外說明,與陸客家屬離台時間沒任何關連,未來全案只要有最新進展就對外說明。

陸客團火燒車意外 檢方證實司機酒駕 確認酒駕是釀禍主因

0719國道2號26死重大遊覽車火燒車事故,桃園地檢署經過1個多禮拜調查,並針對司機蘇明成血液、尿液及胃內容物採樣化驗,發現他血液檢出酒精215mg/dL,換算酒精濃度達1.075mg/dL,尿液及胃內容物也呈酒精反應,證實酒駕是釀禍主因。

桃園地檢署並對遊覽車事故前經過地點、餐廳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蘇明成的確有酒駕情形,目前正於地檢署召開說明會。

駕駛酒駕釀火燒車?桃檢驚爆還有疑點

大陸團國道火燒車意外,今(29)日有了重大進展,開車的遊覽車駕駛可能因為酒駕上路釀成悲劇。桃撿私下透露,當他們看到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送來的化驗報告也很傻眼,因為這酒測值實在高得離譜,不過檢察官進一步透露,1.075的酒測值,是換算血液濃度的結果,但他們發現,駕駛的胃裡滿滿都是酒,如果這些酒精進入血液當中,只怕酒測值將不只1.075。

根據法醫研究所的報告,駕駛被沒有鴉片、安非他命等毒物反應,但酒精濃度非常明顯,檢方在記者會結束之後私下表示,遊覽車駕駛的血液酒精濃度高達1.075,但胃部內容物有更高的酒精反應,如果這些酒精反應進到血液之後,實際酒測值只怕會更高。

但讓檢方也難以理解的是,陸客團在國道發生意外之前,是先在台北市完成最後一個行程,然後準備先到桃園大園吃午餐,再搭機回大陸,也就是說,他們還沒吃午餐就在國道上發生意外了,因此駕駛到底是在哪個時間點喝下大量的酒,目前這一個疑點檢方尚未釐清,也還在持續追查。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怪司機 車上掛布簾不給看

中國遼寧省陸客團國道火燒車26死再爆新發展,原來酒駕司機蘇明成10年內曾捲入兩起社會案件,先是因不滿盤查告警察濫權搜索勝訴,之後性侵女導遊遭判刑,兩次官司結果不同,卻都讓他丟了工作;行事詭異的蘇,會在乘客上車處掛布簾,不讓人直接看到他,是同事眼裡「零互動」的怪咖,與他交鋒敗訴的警員則說,遇到蘇是「從警30年來碰到最大的挫敗!」

警方指,陸客團火燒車釀26死慘劇的遊覽車司機蘇明成(53歲),他的87歲父親是台籍老兵,1949年左右,蘇父被國民政府送往大陸戰場,被俘後就留在福建娶妻生子,蘇明成於1964年在中國出生,1989年台灣開放探親後,蘇父回台定居,稍後蘇男也以依親名義返台,而蘇妻也是大陸人,3名子女均是台灣出生。

告違法搜索獲賠

2006年7月間,居住在高雄的蘇明成擔任客運司機,由於在中國出生長大,口音不似本地人且皮膚黝黑,28日那天,他穿著短衣短褲與藍白拖,走到台灣銀行岡山分行繳房貸,因銀行人手不足,他先走到外面提款機抽菸等候,轄區一名警員史燦輝上前盤查,蘇男起先不願回答,且又未帶證件,被懷疑「有鬼」。

後經銀行存戶資料確定身分後,史警又發現蘇男機車鑰匙孔有被撬開痕跡,便要求蘇男開置物箱檢查,確認非贓車後讓他離去。但蘇男為申訴此事,向公司請假而丟工作,憤而向警員求償百萬元,法院二審判警員違法搜索,要賠5萬元精神撫慰金。

「從警最大挫敗」

2013年間,蘇明成應徵上另一家旅遊公司擔任遊覽車司機,但又卻犯下性侵案,隨後蘇男也默默改名搬家且離職,改換另一家遊覽車公司重新出發。當時發生性侵案的旅館經理回憶,為了該案,他兩度被法院傳去當證人,印象非常深刻,當得知性侵男子與陸客團火燒車司機竟是同一人時,他驚訝地說:「啊,就是他喔!」由於館內每天進出的人非常多,他對蘇明成的臉孔很模糊,不過對蘇當晚的所作所為,一輩子也難忘。現職岡山分局警備隊警員的史燦輝表示,與蘇明成的官司是「從警30年來碰到最大的挫敗」,害他差一點罹患憂鬱症。

隨身帶相機蒐證

史燦輝坦言,蘇是個難搞的人,他隨身帶相機拍照蒐證、心機又重,左右鄰居幾乎都跟他吵過或被告過,連分攤大樓水管修繕費用也拒絕,他感嘆蘇如今的作為「怎麼會這麼狠!」

車上放魚缸養魚

曾與蘇明成共事過的楊先生指出,蘇明成到職後,業界就傳出有司機睡了女導遊還被告,但不知道就是他,只覺得他為人古怪,還在遊覽車上放水族缸養金魚,更在乘客上車處掛布簾,不讓客人直接看到他,楊先生還說,即使同事跟他聊天也不理人,如今知道是火燒車事件的司機,只覺得這一切都很誇張。

火燒車司機酒駕 檢不排除自焚可能

國道火燒車意外釀26死,蘇姓駕駛今天被確認酒後駕駛,檢方認為駕駛對車禍發生有過失狀態;至於駕駛是否有自殺、自焚意圖而釀禍,檢方表示,不排除各種可能性。

國道2號往西2.8公里處19日發生中國大陸觀光客團火燒車意外,造成24名陸客、台灣籍遊覽車駕駛及導遊,共26人罹難。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表示,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驗酒精及毒藥物反應,結果包括血液檢出酒精215mg/dL(換成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mg/L),尿液檢出酒精207mg/dL,胃內容物檢出酒精3708mg/dL。

檢方表示,司機行為有可能造成自身陷於危險駕駛,對車禍發生有過失狀態。

至於車上汽油來源與飲酒時間點,檢方表示,這兩件事對案件釐清有「決定性的影響」,檢方也動員所有人力、物力查明,將彙整其他資料綜合研判。

有中國大陸媒體提問,是否在罹難者家屬離開台灣後,才發布這項訊息?王以文表示,絕非如此,主要是法醫研究所採得罹難者DNA(去氧核糖核酸),以最速件方式,積極投入人力、物力,調查各種數據。

檢方說,取得司機酒精、毒藥物反應後,第一時間對外說明,與陸客家屬離台時間沒任何關連,未來全案只要有最新進展就對外說明。

司機消失的100分鐘 成火燒車關鍵

國道火燒車司機蘇明成酒測值高達1.075,疑似酒駕釀禍,但當日行程中間僅有1小時40分休息,究竟蘇明成何時喝酒、是否為自焚仍待釐清。玫瑰石通運公司供稱,當天陸客團結束昇恆昌行程後,司機並未準時到場接人,導遊和公司打電話聯繫,卻有20多分都在「忙線中」,警方也調出最後關鍵電話,釐清是否和案件有關。

蘇明成體內驗出酒精反應,檢方研判應是在事發前2、3小時喝下高濃度酒精,但照當日行程,蘇明成若不是邊開邊喝,就是趁陸客逛昇恆昌的休息時間喝酒。但司機出車前均須依法進行酒測,導遊是否嚴格執行酒測,或是察覺司機喝酒,檢警仍在調查中。玫瑰石通運公司總經理林靖樺直言,蘇明成絕不是會酗酒的人,公司也沒人看過蘇明成喝酒,對於他酒駕十分訝異。

遊覽車當日上午9時57分離開旅館前往昇恆昌免稅商店,10時14分抵達後直至11時53分才離開。據《中國時報》報導,檢警調閱監視器發現,蘇明成在中間空檔僅到加油站加油,並未離免稅店太遠,也沒發現喝酒或到商店買東西的跡象。但玫瑰石通運公司向警方供稱,昇恆昌行程中,導遊一度與司機失聯約20分鐘,打電話給他也都在通話中。檢警已調閱通聯記錄,盼查清長達20幾分的對話內容是否涉及案情。

陸客火燒車還原最後行程 駕駛疑趁這時飲酒

陸客國道火燒車事件造成26人死亡,桃園地檢署29日說明偵辦進度,並指出化驗司機蘇明成遺體後,發現酒精濃度高達1.075毫克,檢警調閱遊覽車GPS導航系統及國道監視系統,要逐步釐清蘇男是否有飲酒行為、何時飲酒。

檢警調查,陸客最後一天行程,上午9時17分從下榻的北市南港區商務旅館離開後,上午10時14分被送抵內湖區的昇恆昌免稅店,上午11時53分整團離開免稅店,接著就蘇男載著一群人開上國道,中午12:57就在國道2號西向2.8公里處發生火燒車事故。

由於停留在昇恆昌的時間,蘇男至少有長達1小時又39分的休息時間,檢警將釐清他做了些什麼事情,是否趁這段時間飲酒,還有待調查。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蘇明成自焚拖人陪葬 竟與黑五類有關

上月19日國道發生火燒車事件造成26人慘死,專案小組從相關跡證推測,司機蘇明成因犯下性侵案遭判刑定讞,大陸籍妻子堅持要將孩子帶回大陸定居,蘇才決定尋死,但蘇明成為何要拉全車陸客陪葬?據悉是因蘇父為國民黨軍人,文革時期蘇家被列為黑五類,讓蘇明成一家在大陸受盡折磨,讓他心生怨憤不滿,才會拖陸客下水。

根據《壹週刊》報導,19日發生國道火燒車事件,玫瑰石通運總經理林靖樺表示,事發當日就讓經理第一時間致電蘇家,蘇明成長女接起電話獲悉父親逝世後,第一句話竟說:「他說要做的事,真的去做了……」該名經理過了一段時間才發現,這句話可能與案情相關,連忙通報檢察官。

專案小組從相關跡證幾乎可確定,蘇明成捲入性侵案遭判刑定讞,大陸籍妻子因此決定帶孩子回大陸,蘇明成與妻子雙方發生嚴重口角,他因此在駕駛座上一口灌下事先準備的烈酒,再將汽油灑在飲水機和配電盤上,導致車內發生火警,讓車上乘客盡數葬身火海,事發後蘇父也說媳婦已帶三個孩子回大陸,「永遠不會回來了」。

蘇明成拉全車陸客陪葬,據悉與蘇父有莫大關係。蘇父是台灣人,20多歲時被政府強迫送往大陸參加國共內戰,卻遭共軍俘虜,之後在當地娶妻生子,蘇父為表示自己對「中華民國」的認同,將孩子取名蘇忠華(蘇明成原名)。

1964年蘇父一個人偷渡回台,蘇母與蘇明成被打成「黑五類」,一家人受盡欺凌、折磨,長大成人的蘇明成終於受不了,1989年帶著蘇母、妻子與剛出生的長女來台依親。但被打成「黑五類」的憤恨難消,犯下過錯未反省、一心求死的蘇明成沒能以同理心看待他人,從受害者成了加害者,讓許多人都慨歎「旅客何辜」。

不滿他這樣尊稱陸客 蘇明成曾打導遊

國道19日發生火燒車事件,車上24名陸客、台籍導遊鄭焜文與台籍司機蘇明成等26人葬身火窟。有旅行社表示,蘇明成疑似因政治傾向等因素,曾對其他導遊喊陸客「大哥、大姐」不滿,兩人因此互毆;桃園地檢署相驗後發現,蘇明成體內酒精若換算成吐氣濃度,竟高達1.075毫克,加上遊覽車上發現5瓶汽油,讓檢方懷疑蘇明成可能邊開車邊飲酒,最後以汽油自焚。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檢方發現車上5瓶寶特瓶內皆裝有汽油,藉由汽油不同的辛烷值判斷出瓶內是92無鉛汽油,起火點則在駕駛座附近,因此檢方將蘇明成表皮採樣,請消防局火調科鑑識皮膚是否殘留汽油,但蘇明成大體有嚴重的碳化現象,加上汽油只會附著在衣物上,難以判斷蘇明成是否澆淋汽油後自焚。

有旅行社人員透露,蘇明成疑因政治傾向等因素,對於其它導遊喊陸客「大哥、大姐」心生不滿,儘管導遊表示,稱呼並無特別含意,就是對旅客的尊稱而已,但蘇明成還是動手毆打導遊,導遊也不甘示弱回擊,造成雙方掛彩。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陸客團火燒車26死 司機恐列殺人罪被告

今年7月發生的遼寧團火燒車26人死亡慘案,火災鑑定報告出爐,確認起火點位於駕駛艙,駕駛座旁2處階梯都採集到汽油,且找不到電線走火特有的熔珠現象,幾已排出電線走火可能。據悉,檢方近日全案將偵結,可能認定司機蘇明成灌醉自己再以汽油縱火,還拒開前後門,拉全車陪葬,恐被列殺人罪被告。

7月19日,遼寧大連24人旅遊團搭乘由蘇明成(53歲)駕駛的玫瑰石通運遊覽車,準備赴桃園機場搭機返國,行經國道二號距離機場僅3公里時,失控撞護欄後起火,包括遊客、台籍導遊鄭焜文及蘇男共26人無一生還,為史上最慘重的遊覽車災難。

酒測值達1.075

案發後,桃園地檢署查出蘇男攜5瓶汽油上車,其中2瓶放在駕駛座,又發現他行車前猛灌烈酒,酒測值達1.075毫克,幾乎是爛醉;消防署火災鑑定報告,確定駕駛艙是起火點,在駕駛座旁2處階梯都採集到汽油,蘇男生前還曾去電友人抱怨因性侵被判刑5年,全案可能指向蘇明成以汽油縱火自殺,拉全車乘客陪葬。

桃園地檢署最快下周一召開記者會說明;然因缺少目擊證人,沿途監視器亦未拍到車內情形,檢警坦承,真相可能只還原7、8成。但蘇明成已在車禍大火中死亡,依法檢方只能予以不起訴處分,無辜被燒死罹難的陸客及導遊家屬,則可透過民事訴訟求償,但僅限於蘇男名下遺產,其家人無需負擔連帶責任。

陸客團火燒車慘案偵結》司機蘇明成縱火自殺 拖25人陪葬

桃園地檢署10日公布大陸旅行團嚴重車禍偵查結果,台籍司機蘇明成酒後駕車、潑灑汽油、放火自殺,並燒死車內其他乘客和導遊。因蘇明成已死亡,所涉酒後駕車、放火、殺人等罪嫌,不起訴處分。

由於案件性質由「意外」變成「他殺」,大陸遇難者家屬可委託台灣代理人處理民事賠償事宜。桃園地檢署當日下午召開該案件偵查終結記者會,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作上述表示。

王以文說,7月19日12時53分至12時56分,蘇明成駛經2號高速公路西向8至4.2公里間,將置於駕駛艙導遊座後方的2瓶92無鉛汽油,潑灑在駕駛艙的駕駛座、導遊座及近前側門地板附近,再持打火機點火引燃駕駛艙,因蘇某烈焰著身,失能而無法駕駛。車輛由外側車道順勢向內側車道滑行,先是擦撞內側護欄,再失控往外側車道滑行,並在撞擊外側護欄後停止前行。駕駛艙火勢往後蔓延,但因右後車門遭外側護欄擋住,僅能開啟約15公分,左後方安全門也無法順利開啟,導致車內人員逃生不及,全部罹難。

王以文表示,未發現遊覽車內有行車記錄器影像及雲端影碟設備,該車雖配備車內監視系統及行車記錄器,但沒有存儲影像功能,且未上傳影像到公司。

檢方表示,該車出入口、安全門及緊急逃生口共5處,遊覽車係斜向撞穿高速公路護欄,導致左前側及右後側的出入口遭護欄阻擋無法開啟;右前門變形損壞,左後安全門及車頂逃生口未開啟,故無人能自車內逃生。

王以文說,為夜間防盜,該車安全門已加裝防盜鎖、金屬彎勾、防誤觸玻璃裝置及鐵鏈。檢查發現,防誤觸玻璃裝置並未被開啟,顯見事發當時無人正確開啟安全門。由於施救時遭受破壞,安全門能否自外開啟無法勘驗,防盜鎖有無上鎖也無法判定。

檢方表示,蘇明成平日有飲酒及吸菸習慣,少與導遊、領隊互動,此次也如此。乘客上車後,導遊並未對其實施酒測。導遊與乘客在發車前並未發現蘇某飲酒。

根據檢方偵查,蘇明成曾因不滿導遊稱陸籍旅客為「大哥大姐」,酒後與導遊發生推擠,因酒後傷害導遊案件被判處拘役25日。另因酒後性侵害案件,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賠償新台幣90萬元,因蘇明成提起上訴,尚未最終判處和收押。

7月17日至19日家人曾密集與蘇明成通話,勸導其放棄輕生念頭。19日案件發生後,其親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討論蘇明成可能輕生導致案件的內容錄了下來。檢方在勘驗蘇明成家人語音信箱錄音檔時,發現上述內容。

王以文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此案件中遇難台籍導遊的妻子曾表示要提告,所以如果她對案件處理結果不服,可以在7日內經原檢察官向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聲請再議。而大陸遇難者家屬來台時未對案件提告,即使對案件偵查結果有疑問,也無法聲請再議。至於民事賠償部分,因為案件並非一開始以為的「意外」,而是「他殺」,大陸遇難者家屬可以委託台灣代理人處理相關事宜。


殺人罪被告?think兇手也死了,就算是「殺人罪被告」也沒意義!yell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Forums  ›  新聞話題  ›  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