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飛彈誤射事件,肇事主因與金江艦官兵集體作弊有關、官兵太菜釀誤射?

飛彈誤射 周刊爆:官兵集體作弊惹禍

雄三飛彈誤射事件震驚全國,今(6)日週刊爆料,肇事主因與金江艦官兵集體作弊有關,飛彈中士高嘉駿等人為了在一年一度的「甲類操演」獲取好成績,提早偷偷接火線,加上高嘉駿睡眠不足太疲勞,誤按發射鈕才引發這場風波。

根據《周刊王》報導,7月1日海軍在高雄左營基地舉行「甲類操演」,預計10時開始驗收,金江艦官兵為求取好成績,不影響升官之路,當日清晨6時許即至船上進行模擬演練,包括事先偷偷接好飛彈火線、開啟射控系統等企圖縮短時間,加速完成接戰程序。

當日金江艦長林伯澤、射控士官長陳銘修、高嘉駿三人在戰情室持續演練,後來林伯澤先離開與艦指部長官開會,陳銘修口渴暫離去喝水,精神不濟的高嘉駿竟未理會陳銘修提醒,跑去碰飛彈操控系統,更沒注意到系統呈現作戰模式,親手按下發射鈕,導致兩岸關係一度緊繃,害一名船長枉死。

官兵太菜釀誤射?李喜明:無關資歷

海軍誤射雄三飛彈事件釀1死3傷,高雄地檢署調查指出,少校艦長林伯澤才到任1個多月,飛彈中士高嘉駿也是首次坐上操控台演,海軍這次闖下大禍,與領導幹部都「太菜」有關。國防部副部長李喜明今(4)日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甲類操演是海軍艦艇年度驗收,與人員是否資深還是資淺無關。

李喜明表示,甲操是海軍對整艘船艦的物資、人員訓練的狀況所做的總驗收,甲操安排也與資歷無關,而以三級鑑來說,船上人員的資深資淺都還算是正常。李喜明說,按照海軍機制,應該要有多位軍官監督運作,這次誤射是監督機制有嚴重疏失,只有一個中士操作系統導致誤射,鑄下大錯。


甲操安排也與資歷無關?think那是跟什麼有關?undecided從「馬鹿國」繼承下來的野菜國,當然是跟「IQ」有關!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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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向蔡正元通風報信?李姓軍官遭國防部鎖定將以洩密罪送辦

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率先在臉書爆料的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成為政府徹查洩密的首要目標。知情人士向媒體揭露,國防部已鎖定向蔡正元通風報信的李姓校級軍官,並以洩密罪移送偵辦。

據《壹週刊》報導,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在向媒體轉述行政院處理時,間接證實林全當天因為前往立法院備詢,直至9時多才得知消息,比在8時45分於臉書發文的蔡正元還慢。

知情人士向《壹週刊》透露,早在1日下午,國防部政戰保防系統就已掌握向蔡正元通風報信的對象,疑似是一名李姓校級軍官,軍方將以《陸海空軍刑法》洩漏國防機密罪送辦。

針對國防部稱已掌握情報,蔡正元澄清,不認識什麼李姓上校,也不認識通知他導彈誤射訊息的人,談不上通風報信。至於通風報信軍官身分,蔡正元表示完全不知道,也不過問,只關注這則消息的查證是否可靠。


這就像「馬鹿大統領」的「馬鹿」是國家機密一樣!yell

馬英九又被罵「蠢蛋」了!馬是「蠢蛋」乃「國家機密」川普該來學習台灣「民主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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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三飛彈誤射 這兩人過去名聲極好

海軍金江軍艦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按下發射鈕的飛彈中士高嘉駿成為眾矢之的,尤其一張到地檢應訊結束後的「笑容照」,遭到過世船長的家屬張貼抗議,一夕之間名聲掃地。不過根據《壹週刊》報導,檢調清查他的個人背景和生活起居後發現,高嘉駿其實是一個生活單純的老實人。

今年34歲的高嘉駿出身單親家庭,平時以軍艦為家,休長假才會北上回家陪母親。他沒有不良嗜好或前科,和3位弟兄同住一個寢室,不會欺負菜鳥,人緣也相當不錯。單身的他雖然會玩手機遊戲,但沒有沉迷情形。

此外,金江艦艦長林伯澤被民進黨立委顧立雄砲轟不適任,並向國防部副部長李喜名要求,林伯澤未來不會有軍旅生涯。

不過林伯澤過去在海軍的紀錄非常優秀,去年更當選國軍楷模,當時國防部對他的評價是「能與部屬同甘共苦」。因為表現優異,首度調任艦長卻闖下誤射飛彈的滔天大禍,軍旅生涯前景堪憂。


首度調任艦長?think果然是「官兵太菜」!真不愧是野「菜」國!yell全國都很「菜」!yell一點都不輸給「馬鹿國」!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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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雄風打漁船,看資通科技如何治癒末梢神經失衡症

一位中士發射一枚雄風飛彈,擊毀一艘小型漁船。在大家想發揮人道主義之前,先回歸理性思考。

這次事件是大砲打中了小鳥.從武器工程而言,中科院的飛行控制及儀控水準皆有其獨到之處。否則大砲打不中小鳥。

這次事件是末梢神經失控,從管理學而言,一位中士在管理階層的末梢,獨自一人就能夠犯下這麼重大的錯誤,或許立刻就摧毀了兩岸和平,造成宣戰之後的世界性動亂。這是最不能容忍的管理錯誤。是人謀不臧嗎?還是系統制度的問題?不論是制度或人謀,前後哪一種問題,都與人為犯錯有關,只是錯誤發生的先後而已。

管理學面對雄風飛彈發射這等重大事件,研究得是決策機制,而ICT資訊通信科技提供的則是:如何杜絕在決策過程中人為的錯誤。

重大事件的決策必須具備兩大特色:團隊共識及決策權力。

這次事件,當然是這位中士沒有弄清楚操作模式。但為何雄風飛彈發射的決策權就在中士的操控面板上?在飛彈發射的最後一個控制按鈕被擊發之前,全船是否有雄風飛彈即將擊發的警告鈴聲?這鈴聲是否就能驚醒這位中士,改正操作模式?是否也能提醒同船其他官士兵,形成共識,有人在太平盛世犯下宣戰的錯誤?

全世界核導飛彈的發射權,都屬國家元首權,而且這個權力的行使,是以ICT資訊通信科技布置好層層節制的共識模式,也絕非元首一人就能對外發射宣戰武器。中華民國的宣戰權就交給中士行使嗎?

矽島有全球最好的ICT研發團隊,但是卻提不出一套決策系統,讓雄風飛彈的宣戰權,從中士手中成交到艦長、艦隊師令,甚至總統的手中嗎?這是科技界不負責任,還是國防及國安毫無管理系統可言?

甚麼人玩甚麼鳥,如果管理系統無法妥善管理戰略武器,而任由中士負起宣戰權,任由國家安全暴露在中士的手中,中科院就該停產雄風飛彈,以免軍人任意破壞國家安全,以免人們不時要同情國防部長,以免軍人任意下跪。

如果國防部連武器都管不好,何以管理部隊?又何以奢談人道主義?豈不都是痴人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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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三誤射洩密案 蔡正元到案、反告林全瀆職

雄三飛彈誤射事件發生不久後,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即在臉書發布消息,引起外界質疑軍方內部洩密。而蔡正元12日到案說明表示,「幾萬個人知道的事情是機密嗎?」並且當庭告發行政院長林全、國防部長馮世寬、海軍司令黃曙光瀆職和濫權追訴罪,蔡正元怒批「竟然以洩密案件移送檢方,企圖掩飾雄三誤射事件的責任。」

高雄地檢署偵辦雄三飛彈洩密案,原訂8日傳喚蔡正元出庭作證,不過遇尼伯特颱風來襲,因此蔡正元當日未到。不過,蔡正元12日主動到案說明,強調沒有國防部宣稱的李姓校級軍官洩密給他,是不明人士透過臉書私訊告知,所以當初才會發文說金江艦「據傳」誤射雄三飛彈。

蔡正元也強調,《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得很清楚,違法或失職的事項不能列為機密,雄三飛彈誤射事件明顯是違法失職,根本不能列為行政或軍事機密,且誤射事件發生時,艦上有數10官兵知道、附近艦隊有數百名官兵知道、岸上隊部有上千官兵知道、鄰近港區甚至有數萬名民眾知道,但是林全等人用洩密罪移送此事,移轉輿論焦點,保護自己的官位,「這是不可原諒的犯罪行為」。

另外,蔡正元也在法庭上告發林全、馮世寬、黃曙光瀆職和濫權追訴罪,蔡正元表示,林全等人為了保有官位、轉移焦點,以洩密案移送檢方,觸犯《刑法》125條對明知無罪之人進行追訴,以及觸犯《刑法》134條公務員加重誣告罪,且未於第一時間公佈誤射事實,查明漁船受害詳情,意圖掩蓋的行為昭然若揭,已觸犯《刑法》130條職務廢弛罪,蔡正元更表示,「希望高雄地檢署不要怕大官,早日將林全等三人,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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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三飛彈誤射真相 一連串錯誤釀悲劇

國軍「雄三飛彈誤射事件」歷經20多日調查,已大致釐清案發真相,國防部、海軍調查發現,此案從一開始中科院設計飛彈系統時未設定提醒裝置、海軍中士高嘉駿精神不濟誤選「雙彈」模式、金江艦上資深幹部對系統竟然不了解等三大因素,通通有關,誤奪船長性命還一度引發兩岸關係緊張,可說是一連串錯誤造成的悲劇。

7月1日國軍誤射雄三飛彈,按下發射鈕的飛彈中士高嘉駿成為眾矢之的。根據《聯合報》報導,國防部與海軍調查結果顯示,金江艦上共4枚飛彈,當日因是一年一度的「甲級戰備操演」所以選用「火線加模擬器」模式演練,未使用中科院新一代技術「離線模式」作練習。

4枚飛彈裝上火線後,設有模擬器的1、2號彈不會直接發射,而是模擬發射,但3、4號彈則是真正的「熱彈」。此時按規定,飛彈裝上火線,資深幹部應該待在戰情室,卻陰錯陽差留高嘉駿一人待在裡面。

高嘉駿為準備10點開始的甲操,認真盯著控制台練習發射,但理應選擇「單彈」發射模式的他,不慎選為「雙彈」,中科院設計之系統也沒有規畫錯誤提醒裝置,因此高嘉駿設好目標、按下發射鈕,艦艇自動安排左舷兩枚飛彈執行任務,裝有模擬器的飛彈「模擬發射」成功,另一顆無模擬器的飛彈卻射出去,奪走一條無辜人命。


真不愧是以前的「馬鹿國」!果然是「從一開始中科院設計飛彈系統時未設定提醒裝置」就一直錯到底!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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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江艦雄三誤射 國防部列4缺失

針對海軍131艦隊金江軍艦於今年7月1日,在實施年度甲級測考驗收前誤射雄三飛彈,導致我國籍漁船「翔利昇號」船長傷亡。高雄雄檢偵結予以起訴,國防部同步在29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提出四點缺失檢討。

報告指出,國防部在編組實施戰、技術專案調查後,針對四項進行檢討。其一「未依規定全程督導系統操控作業,違反訓練紀律」,對於系統督導員陳姓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沒有全程在戰情室執行系統設定督導,且未再次確認模式選擇。導致飛彈高姓中士未依系統督導員命令,完成目標選擇備便待檢,逕自於操控臺接續實施操作,造成飛彈誤射。

其二,「精準武器操演檢整及操作過程,輕忽防險機制」,對於金江軍艦執行飛彈射控系統檢整,在執行2部「測試訓練模擬器(TTS)」連接作業時,逕由高姓飛彈中士及賴姓射控下士自行完成;甚至「違反實彈不可接上火線安全接頭規定,由賴士及高士分別將火線接頭連接全數彈位」,期間許姓兵器長及射控陳姓士官長等幹部均未在場督導。

其三,「測考資審疏漏,任務分配欠周」,根據調查指出,金江軍艦在艦長接任指揮權未滿3個月就提出測考申請,與規定不符。另在接受年度甲操測考前乙日,仍執行105-1飛彈警戒任務預演,且測考當日林姓艦長參加105-1精準飛彈射擊警戒區隊航前會議,相關幹部趕製測考受檢缺漏資料,顯見海軍131艦隊、艦指部及教準部,對於單位測考申請審查欠週密,交付工作重疊,就任務分配之指揮機制及測考執行之輔管教育作為均有疏失。

接著,「部專業訓練及督管強度不足,未遵工作規範」,分析肇案時在艦幹部學經歷資料顯示,軍官幹部均受有初級軍官班等教育訓練,且曾歷練同型船艦經驗,卻對實務工作及武器裝備等相關規範並不熟悉。也發現陳姓士官長雖完成射控系統合格簽證,但卻未能貫徹規範要求據以執行,衍生督管問題。

雄三飛彈誤射釀1死3傷 雄檢今起訴高嘉駿等3人

今年7月1日,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造成翔利昇漁船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的意外。高雄地檢署偵辦近2個月,今天(29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中士高嘉駿,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上午10點將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

7月1日上午8點12分,高雄左營軍港金江艦上的雄三飛彈突然發射,擊中在澎湖海域的翔利昇號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當場死亡,另有3名船員受傷。雄三飛彈沒有爆炸而落入海中,至今也尚未尋獲。高雄地檢署經近2個月偵查,今天偵結,將3名涉案官兵起訴。

據檢方初步調查認定,此起雄三飛彈發射事件起因,為飛彈中士高嘉駿在當天準備執行年度「甲操」測驗,演練雄三飛彈的飛射程序。當時原本在一旁監督的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因為「感到口渴」而離開戰情室,高嘉駿自行練習卻誤選作戰模式,當場將飛彈發射出去,擊中當時位在澎湖海域的翔利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

案經檢察官認定確為過失意外,並無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而高雄地檢署歷經近2個月偵查,今天偵結,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中士高嘉駿,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全案詳細偵查結果,檢方將在10點舉行的記者會統一對外說明。

雄三誤射事件還原 檢方:2枚飛彈接火線成「實彈」

雄三飛彈誤射釀1死3傷的意外,高雄地檢署今天(29日)偵結,並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中士高嘉駿,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等3人。至於這起飛彈誤射的事件發生的原因,雄檢也在上午10點召開記者會中說明了細節。

據雄檢公布的新聞稿指出,7月1日案發當天,海軍金江艦需模擬發射1枚飛彈,然而高家駿等人卻在過程中,將4枚飛彈的火線全部接上,而且沒有注意到,其中有2枚被狀態顯示為「實彈」。高家駿就在無人監督、又未注意到飛彈已是實彈的狀態下,按下其中一枚飛彈發射鈕,釀成這起1死3傷的悲劇。

高雄地檢署新聞稿全文:

海軍「金江艦」發射雄風三型飛彈擊中「翔利昇」號漁船釀成死傷災害一案,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於105年7月1日案發當日接獲消息後,旋即召集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主任檢察官王啟明、李門騫、陳永章,檢察官李奇哲、劉俊良、謝長夏等組成專案小組進行相關偵查。嗣經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王添盛南下召集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檢察長楊治宇、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及專案小組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多次舉行專案會議,並經王添盛檢察長多次親自率專案小組登上金江艦實地勘驗及模擬,以查明當時之各項可能情形。

為釐清相關過程及事發原因,專案小組檢察官先後多次前往停泊於左營海軍基地之金江艦、興達港內之「翔利昇」號漁船實地勘驗,並就現場鑑識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師進行解剖時所採集之檢體送交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進行鑑定;並調取漁船結構圖、船上電話通聯紀錄,GPS定位儀與航跡儀以查明漁船之航跡;針對金江艦及相關人員住處等6處地點展開搜索,查扣相關人之電腦、行動電話進行分析;調閱其通聯紀錄、金融帳戶及近年入出境紀錄等資料;指揮相關司法警察機關查訪相關人等之平日生活狀況;以證人身分傳訊海軍教準部測考中心當次及歷年測驗官、海軍該艦隊艦隊長、戰隊長、同級艦艦長、該艦前任艦長等人員,以確認飛彈操練及實際測考過程,累計先後召開57次偵查庭,傳訊被告與證人多達82人次。

專案小組檢察官於今日偵查終結,認定金江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均涉犯刑法第130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嫌,飛彈中士高嘉駿涉有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刑法第284條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與陸海空軍刑法第58條第2項過失毀損武器罪等罪嫌,均提起公訴。

專案小組檢察官於起訴書認定之犯罪事實如下:

金江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飛彈中士高嘉駿均在海軍司令部艦隊指揮部下轄之金江艦服務,均曾受有金江艦武器飛彈系統操作與安全維護之專業訓練,均為從事業務之人。

緣金江艦排定於105年7月1日上午8時30分許起至下午5時許止實施甲操測考,並訂於上午10時30分出港,暫泊於高雄市左營區左營海軍基地。當日早點名結束後,高嘉駿等人將「測試訓練器」(即TTS)2具接上第1號及第2號飛彈。許博為明知當日甲操測考實施攻船飛彈演練之測考項目,僅需模擬發射1枚飛彈,且艦上僅有2部TTS可供測試,故於測試與完成備便時,至多僅需使用2支火線安全接頭,卻在可預見4支火線安全接頭均被接上,可能引發已直接連接之實彈可經繼續操作至發射,而擊毀設定目標附近之船艦,造成生命財產損失而釀成災害之情形,知悉陳銘修將超出實際需要之4支火線安全接頭已全數接上第1號至第4號飛彈,卻又未盡其職責指示陳銘修遵守標準安全作業程序,亦未自行或要求督導幹部應在系統處於「作戰模式」時全程在場督導,而廢弛其管理火線安全接頭連接作業及應全程在戰情室督導之職務。

嗣因飛彈操控台上之TTS面板有異狀,4支火線安全接頭遂先被拆下,再由高嘉駿全數接上。經向鄰艦借用面板更換完畢排除故障後,陳銘修為檢測飛彈準備狀況,在已連接火線安全接頭,且飛彈操控系統仍為「作戰模式」下,完成選彈程序並測試飛彈迴路完畢。陳銘修亦可預見4支火線安全接頭均已接上,而第3號及第4號飛彈並未連接TTS,此兩枚飛彈均可能因而發射,竟在未遵守接上火線安全接頭後應在場督導規定之情形下,廢弛其應全程在場督導之職務,擅自離開戰情室達5至7分鐘之久,而獨留高嘉駿一人在戰情室內演練。

高嘉駿則本應注意於火線安全接頭於「作戰模式」下連接實彈後,需有長官在場督導始得測試,卻仍獨自進行飛彈系統之演練,甚至始終未注意到第3號及第4號飛彈狀態已顯示為「實彈」(按螢幕顯示為「MSL3」即MISSILE 3之縮寫,顯示為作戰模式下第3號飛彈為「實彈」之意;若有接上TTS,不論作戰模式或訓練模式,螢幕上應顯示為「TTS」,即「模擬彈」之意),先後按下飛彈操控台觸控螢幕上之「允許發射」、「飛彈發射」及「確認」等按鍵,導致金江艦上第3號飛彈點火擊發脫離箱組。該第3號飛彈飛行約2分鐘後,抵達設定目標之澎湖附近海域,自動搜尋鎖定在該範圍內「翔利昇」號漁船後,即高速自該漁船之右前舷射入,貫穿「翔利昇」號漁船駕駛室,致使駕駛座上之黃姓船長當場死亡。當時正於住艙睡覺之黃姓船長之子、菲律賓籍及越南籍籍漁工2人分別受有傷害,該第3號飛彈則落入澎湖海域而損壞、喪失原有武器效用,釀成一人死亡、三人受傷、漁船被擊毀與飛彈毀損之災害。

本件事涉國防機密,故僅就起訴書摘要部份內容為新聞稿說明,爰不對外公開,附此敘明。

不合資格申請甲操 雄三懲處向上燒

針對金江艦雄三飛彈誤射事件,國防部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有了新發現。海軍司令部發現,「金江艦林姓艦長在接任指揮全未滿三個月就提出測考申請,與規定不符」,並且在執行甲操測考前一日,蠟燭兩頭燒,同步執行105-1的飛彈警戒任務預演。懲處不排除向上延燒到核准進行甲操的131艦隊處,以及海軍司令部都要進行檢討。

國防部29日針對雄三誤射案召開記者會,在缺失改善第三點中,指出「金江軍艦在艦長接任指揮權未滿3個月就提出測考申請,與規定不符」。據了解,誤射雄三飛彈的金江艦林姓艦長是在今年4月1日接任艦長一職,但指揮權的交接直到4月11日才完成。

依照規定,申請甲操測考,艦長得正式交接指揮權三個月後。對此國防部代總督察長吳寶琨表示,「應該是審核單位誤解了,把艦長發布人事令日期當成接任指揮權日期」,核准甲操,間接造成這次的雄三誤射意外,131艦隊部有缺失,將對司令部、承辦人以及審核者進行懲處。

另外,林姓艦長也被發現,在接受年度甲操測考前一日,仍在執行105-1飛彈警戒任務預演,且測考當日林姓艦長參加105-1精準飛彈射擊警戒區隊航前會議,交代相關幹部趕製測考受檢缺漏資料,對此「顯見海軍131艦隊、艦指部及教準部,對於單位測考申請審查欠週密,交付工作重疊,就任務分配之指揮機制及測考執行之輔管教育作為均有疏失」。

對於艦長蠟燭兩頭燒,一次委任兩項操演的重大任務,導致甲操時不在艦上發生飛彈誤射,吳寶琨坦承「對船隊艦長來說都是重要的事情,當然會分心」,對於操演的時間安排會請海軍司令部進行檢討。因此針對雄三誤射案,除了日前海軍司令部公布懲處名單,副艦長在艦長不在其間未盡督導之責、核准甲糙的資審人員也必須受到行政究責。


「MSL3」?「TTS」?think野菜國的「種菜軍」哪有可能看得懂英文!yell明明就是「菜英文」!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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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三案懲處 抓小放大 最高只到校級軍官

海軍金江艦7月1日誤射雄風三型飛彈,國防部昨日提出行政調查報告,計有4大缺失,而依調查顯示,海軍教準部等單位亦有疏失,據透露,第二波懲處名單將擴大範圍,包括教準部、艦指部和131艦隊、金江艦副艦長林清吉上尉和同意操演的資格審查人員,會受到行政究責,但位階可能以校級軍官居多。

副艦長、資審員究責

軍方將領說,第二波懲處涉及的單位較多,要開好幾個人評會,懲處名單本周尚無法提出;至於是否有將官受到懲處,目前無法斷定。

國防部提出的4項缺失,包括未依規定全程督導系統操控作業,違反訓練紀律;精準武器操演檢整及操作過程,輕忽防險機制;測考資審疏漏,任務分配欠周;幹部專業訓練及督管強度不足,未遵工作規範。

國防部代總督察長吳寶琨指出,金江軍艦接受年度甲操測考前,實施雄三飛彈系統測試,系統督導員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未全程於戰情室執行系統設定督導,且未再次確認模式選擇。

飛彈中士高嘉駿未依系統督導員命令,完成目標選擇備便待檢,逕自於操控臺接續實施操作,造成3號飛彈在未裝設測試訓練模擬器狀態下,實際啟動發射。

國防部檢討4項缺失

此外,金江軍艦執行飛彈射控系統檢整,在執行2部「測試訓練模擬器(TTS)」連接作業時,逕由高嘉駿及射控下士賴柏丞自行完成;甚至違反實彈不可接上火線安全接頭規定,由賴、高分別將火線接頭連接全數彈位,兵器長許博為及陳銘修等幹部均未在場督導。

再者,金江軍艦長林伯澤在艦長接任指揮權未滿3個月,即提出測考申請,與規定不符;且測考當日,相關幹部趕製測考受檢缺漏資料,顯見海軍131艦隊、艦指部及教準部,對於單位測考申請審查欠周密。

最後,艦軍官幹部均受有初級軍官班等教育訓練,且曾歷練同型船艦經驗,但對於實務工作及武器裝備等相關規範並不熟悉。

吳寶琨表示,本案肇因係「人員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幹部督導不周」及「武器裝備控管不當」,導致飛彈誤射。

對於日後的改進作為,吳寶琨表示,未來將分為三種模式,包括訓練模式、作戰模式下測試及作戰模式,均須輸入密碼後才能使用,但如果操作錯誤,整個系統還會發出警訊警告,避免錯誤發生。

未來3模式均須密碼

至於各界關心後續懲處名單,吳寶琨表示,依高雄地檢署報告,顯示兵器長責任比較重一點;此外,艦長不在,副艦長也須負督導之責,另金江艦不該申請甲操,資審人員也要究責。

至於違失官兵造成武器損壞的賠償問題,國防部將在收到起訴書後,由法律司和海軍共同研擬,進一步追究責任歸屬。

金江艦於7月1日誤射雄三彈,第一波懲處名單,包括海軍司令黃曙光自請處分記過1次,艦指部中將指揮官蕭維民記過2次,131艦隊長胡志政少將記過2次,金江艦少校艦長林伯澤記大過1次;另金江艦中尉兵器長許博為記大過1次,金江艦射控士官長陳銘修記大過2次,金江艦飛彈中士高嘉駿記大過2次。

誤射飛彈案艦長沒事 原來他離艦參加會議

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案,高雄地檢署偵結起訴兵器長許博為等三名軍士官,艦長林伯澤沒有在起訴的名單中;對此,高雄地檢署表示,事發當天,林伯澤因為上級單位指示,離艦前往海鋒中隊參加航前會議,並不在艦上,而且,根據「金江艦」戰備佈署以及相關規定,艦上武器管制官是兵器長,因此,應該由兵器長許博為負起相關責任。

誤射飛彈案,高雄地檢署起訴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以及實際發射飛彈的飛彈中士高嘉駿,金江艦艦長林伯澤不在起訴名單之列,對此,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做了解釋「有關於艦長他,我們調查的結果,他當時是依據相關的命令,到他們有個海鋒中隊去進行相關會議,這個部分,他確實有上級的命令。」

此外,檢察官也查出,七月一號事發當天,艦長林伯澤因為上級單位指示,離艦到教準部測考中心協調當天測考行程細節,並前往海鋒中隊參加航前會議,顯見他離艦是另有重要任務「我們瞭解的結果是,在這個錦江級的金江艦上面,是由兵器長、他是屬於戰系長,讓他來負責保管武器,林姓艦長其實他曾經做一個自我嚴格的要求,他曾經把武器保管火線的安全,結合到比較高的層級來管控。」

黃元冠表示,至於艦長離艦之前是否有就相關業務交接清楚或是他要負起督導責任?屬於行政懲處的部分,雄檢尊重權責機關來處理。

軍方代表層級低 做不了主 家屬怨 賠償仍談不攏

海軍雄三飛彈誤射,奪走翔利昇號船長黃文忠一條命,並造成3名船員受傷;當初蔡英文總統赴黃家靈堂弔唁,曾誓言會承擔起國家應有的責任,未料事發迄今近2個月,千萬元賠償金仍談不攏;最大原因卡在軍方談判代表層級太低,做不了主,協商停留在秤斤論兩的階段。

黃文忠三弟黃文共表示,對地檢署昨天起訴3官士兵,家人沒有太大意見,起訴是檢察官該做的事,給一個交代而已,但最重要是把賠償談好。

黃文共說,海軍曾派人來談了幾次賠償事宜,但皆談不攏,沒有漁船,姪子黃明泉也沒船開,無法出海捕魚,收入成問題。他希望趕快談好賠償,否則大家一顆心懸著無法過正常生活。

黃明泉強調,因協商沒結果無法開始造船,況且造船至少要1年時間,照這種速度不知何時才能有艘船捕魚;黃文忠遺孀一旁拭淚說,「希望加快協商,我們也要生活。」

其中,有關金錢賠償部分,包括造艘新船、安家費、喪葬費等加總起來超過千萬元,喪葬費較無爭議,不過漁船有折舊問題該賠多少?安家費怎麼計算?雙方一直沒有交集。海洋局指出,黃家委請律師與國防部在市府協商2次,談判過程針對賠償金額多寡各有立場,不斷來回折衝,加上軍方人員層級太低及行政規定種種限制,以致拖慢協商速度。

造價近億元!中士誤射雄三 軍方不排除求償

雄三飛彈每枚造價近億元,屬高價武器,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的飛彈中士高嘉駿29日遭雄檢以涉「過失毀損武器罪嫌」起訴,對於軍方是否可能求償?國防部法律司法律服務處長金甌上校表示,軍方將會針對檢察官起訴內容進一步調查,調查完成後再決定是否要求賠償或根據責任比例分擔賠償金額。  
  
國防部29日公布海軍「金江艦」在7月1日發生誤射雄三飛彈事件行政調查報告,除坦承疏失,也提出防制作為。海軍參謀長梅家樹指出,中科院除將在雄三發射系統增設授權密碼,也將以顏色區分火線,作戰使用的火線安全接頭只在正常實彈射擊時才能領出安裝,平時用另外一個接頭專做測試。 

雄三飛彈增設「防呆裝置」

梅家樹說,將針對雄三飛彈的硬體設計做調整,改進後的作戰用火線接頭,只在正常實彈射擊時才會領出安裝,平時使用另外一個接頭,專門做測試用的,且用顏色區分。 
  
其次是增設系統授權,未來系統人員開機後要輸入密碼,後面可任由操作手操作,若進入實彈射擊模式,密碼權限會更嚴格。在訓練模式時很單純,不用接任何火線安全接頭,訓練時就由一組操作人員輸入開機密碼,選擇這個密碼開機之後,就只能操作訓練模式,但必須要有艦長的密碼確認。 
  
若選擇作戰模式,則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是作戰模式下的測試,接上「測試訓練模擬器」(TTS)時,還是會授權操作人員操作,但輸入密碼之後,如果像這次誤射事件一樣接在實彈上,系統在操作程序時,會把發射線路切斷,不允許操作手繼續操作。 
  
第二部分是真正的作戰模式,不管是實彈射擊演訓或實戰狀況,授權碼必須由艦長管制,且授權碼會定期更換;在實戰狀況下,必須在系統備便下,由艦長輸入作戰密碼,這時才能允許接上實彈進行射擊程序。  
  
他解釋說,訓練模式跟作戰模式操作程序是一樣的,只不過系統允許火線安全接頭接上,且可以接上實彈上,但要使用密碼時才可確認,經過密碼確認才可操作這種模式。而不管飛彈系統在什麼模式下,官兵接戰模式都沒有不同,所以不會影響人員的訓練,更改系統設定後,已經讓安全機制更有保障。 
  
中科院副院長杲中興也表示,雄風飛彈是國家自製武器,所有軟、硬體及線路都由自己掌握,因此系統修改不會花費太多時間及經費,透過新設計的接頭及纜線,未來不可能再發生誤射的情況。  

三大錯誤導致誤射

梅家樹在記者會中坦承此事件是一連串未遵守紀律且不熟悉專業造成,第一個重大錯誤是領取火線安全接頭一次最多2枚,且當天進行甲類操演的飛彈只有1枚,幹部在工作計畫上沒有做規劃,才會讓士官長領取到4枚火線安全接頭。 
  
第二個重大錯誤是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個人認知錯誤,陳銘修認為測試時除了發射鍵不按下之外,要讓測考官看到全系統備便,包括火線信號和飛彈信號;因此當天其實是在高風險狀況下,進行陳銘修個人認知的錯誤設定,當天也不該接上4個火線接頭。 
  
第三個重大錯誤是幹部沒有在場督導,梅家樹說,按照規定火線安全接頭接上實彈,幹部包括兵器長許博為和陳銘修必須全程督導,但在船上沒有做到,最後只留中士高嘉駿在現場;而高嘉駿自行演練程序,對系統處在什麼狀態下沒有士官長這麼熟悉,高嘉駿想演練測考程序,造成疏漏。 
  
他說,陳銘修可能求好心切,包括火線、系統和飛彈都希望裝備到最完整的狀態,讓測考官看到,從認知錯誤到領取接頭到火線安裝到操作模式,是一連串的疏漏;從開始到發生,有非常多失職,海軍很痛心面對。


「防呆裝置」?think「呆」根本不可能防!y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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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三誤射 3官兵起訴

海軍金江艦今年7月在高雄左營基地實施甲級操演測考前,飛彈中士高嘉駿違規獨自操作雄三飛彈射擊系統,誤將一枚飛彈擊發,射中在海上作業的漁船翔利昇號,造成1死3傷,震驚台海。高雄地檢署認定,高嘉駿等3官兵擅自將4枚飛彈接上火線,先後犯下5項重大疏失導致飛彈誤射害命,昨依業務過失致死、過失毀損武器罪與廢弛職務釀災罪,起訴高等3名官兵,但金江艦長林伯澤因離艦參加公務會議,獲不起訴。

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案,檢方昨起訴3官兵。設計畫面雄三飛彈由中科院自行研發,屬超音速反艦飛彈,最大射程推估100到300公里,具超音速、飽和攻擊能力,設計初衷是針對中國航母戰鬥群,因此有「航母殺手」之稱。

毀損飛彈恐賠1億 

雄三飛彈每枚造價約台幣5千萬元到1億元,檢方昨公布起訴名單後,國防部隨即表示,將依法向涉案官兵求償雄三飛彈毀損的損失。雄三飛彈誤射害命案發生在今年7月1日上午,當天金江艦準備實施甲級操演測考,上午6時許,射控士官長陳銘修(34歲)指示賴姓下士向中尉兵器長許博為(25歲)領取4支火線安全接頭,陳明知艦上只配備2具防止飛彈發射的測試訓練模擬器(俗稱TTS),僅將2支火線接在1、2號飛彈的TTS上,另2支火線竟直接接到3、4號飛彈上,導致3、4號飛彈沒有阻飛機制。檢方發現,陳銘修與飛彈中士高嘉駿(33歲)為測試飛彈迴路狀態,一開始就選擇作戰模式檢測,其間飛彈控制台上的TTS面板一度出現異狀,兩人排除故障後重新測試,確認飛彈迴路正常,可完成選彈、發射程序後,陳隨即離開戰情室5至7分鐘,向副艦長報告進度並喝水。上午8時14分,高嘉駿求好心切想再演練一次,竟違規在無長官督導下,獨自操作飛彈操控系統,但他未注意到系統仍處於作戰模式、火線尚未卸下,一時恍神誤選「雙發模式」,同時擊發1、3號飛彈,1號飛彈被TTS阻飛,但沒TTS阻擋的3號飛彈卻順利升空。這枚飛彈原設定攻擊目標為澎湖海域,發射後尋標器選中在該海域作業的漁船翔利昇號,但因漁船船身非金屬製不夠堅硬,飛彈無法引爆,僅貫穿駕駛艙,但仍造成船長黃文忠遭削頭死亡,3名船員受傷,雄三飛彈落海至今未尋獲。

檢方排除戰爭陰謀

誤射當天適逢中共黨慶,檢方指出,此案牽涉國防安全及兩岸政治敏感問題,偵辦期間除搜索陳、高住處且安排測謊,還調閱相關被告的入出境資料,最後確定陳、高2人生活單純、無偏激思想和言論,排除2人刻意發射飛彈、試圖引發戰爭的可能性。檢方認定,金江艦相關官兵明知飛彈接上火線後,兵器長、士官長等人應全程在場監督,且飛彈迴路檢測完畢後,依規定應將作戰模式切換成訓練模式,許博為等人先後犯下5項重大疏失,導致意外發生,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陸海空軍刑法》過失毀損武器罪起訴高嘉駿,前者最重可判刑5年;另依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起訴士官長陳銘修與兵器長許博為,最重可判刑10年。

金江艦長獲不起訴

檢方指出,艦長林伯澤當時離艦到測考中心開會,指揮權交由副艦長行使,且依金江艦備戰部署表規定,艦上武器管制官是兵器長不是艦長,因此測試過程中,艦長並無在場監督義務,不起訴艦長。另前立委蔡正元率先在臉書披露飛彈誤射消息,以及網路流傳「610港內打雄三」的LINE群組對話截圖,是否涉及洩密,仍由雄檢偵辦中。至於立委質疑軍方延遲通報,檢方比對發現,艦上監視器時間比基地GPS系統慢1分48秒,值日官在飛彈發射後1分鐘向聯合作戰中心回報,並無刻意遲延。

網友譏諷安全下莊

針對檢方起訴,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昨表示尊重。國防部代總督察長吳寶琨指出,飛彈誤射後,除海軍司令黃曙光自請處分記過1次,國防部已處分艦長林伯澤等6人,各記大過2次到記過2次,吳指出,將有第2波懲處。死者黃文忠的二兒子黃明泉昨說:「起訴公不公正交由社會評斷,只希望軍方加快賠償談判速度,讓我們趕快回到正常的生活。」多數網友昨均質疑為何艦長不起訴,有網友抨擊:「上尉以上將領全沒事?推卸責任功力了得。」另有網友諷:「有過都是小弟扛,有功讓大哥先吃。」「風頭過了,大家安全下莊。」

誤射案5大疏失

①幹部督導不周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在飛彈接上火線、系統處於「作戰模式」時,未依規定在場督導
②違反實彈不可接火線規定金江艦僅有2部TTS(測試訓練模擬器)可避免操演時誤射飛彈,陳銘修卻把4枚飛彈都接上火線
③未變更操作模式陳銘修未將「作戰模式」切回「訓練模式」就離開戰情室
④誤選雙發模式高嘉駿明知受測項目為單發攻擊模式,卻選雙發模式,並按下發射及確認鍵。1號飛彈因接上TTS未擊發,3號飛彈則因沒接TTS而發射
⑤違反作戰模式測試規定高嘉駿違反規定,在無長官督導下獨自操作飛彈發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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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雄三誤射小兵擔責大官爽過 監委盼11月補人手再拚彈劾

無論是黑心油事件、澎湖空難意外,還是雄三誤射事件,到甫通過調查報告的亞泥礦權展延案,這些社會高度關注的極爭議事件,本屆監察委員完成調查後認為公務人員嚴重失職提案彈劾,結果全數鎩羽而歸,再加上本屆監委到任僅18人,人數僅夠召開一次彈劾審查會,憲法五權分立的監察權明顯不彰,監院目前還有兩件案子包括雄三誤射事件和台中地院戰姓法官延遲處理案件一事,第一次彈劾未通過後調查監委不打算放棄,但因現任監委人數不足,只好先申請再議,以拖待變,待11月補提名監委上任後再提第二次彈劾。

3低階軍官最重判2年

去年7月海軍金江艦發生雄三飛彈誤射事件 ,造成船長死亡和3名船員受傷,9月底高雄地院宣判,中尉兵器長許博為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1月2個月,射控士官長陳銘修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飛彈中士高嘉駿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6個月,但調查雄三誤射案的監委們包中和、王美玉、仉桂美三人完成的調查結果和檢方及高雄地院的偵辦及判決結果顯然有出入,調查監委們認為此事件許博為、陳銘修和高嘉駿三人固然有職務疏失,但此意外的發生並非僅此三人的問題,海軍不應可制上長期因循陋習導致的意外,把責任全部推給這三位低階軍官承擔,因此堅持要等到補提名的監委們上任後再提第二次彈劾。

三位監委在第一次彈劾審查會上一口氣提案彈劾9位軍官將領,包括海軍131艦隊艦隊長、胡志政少將、教準部測考中心主任、史建斌上校和當時的金江艦艦長、林伯澤少校等9人,監委們調查當天導致誤射飛彈的責任歸屬,明顯和檢方及高雄地院的認定不同。

檢方和高雄地院認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指示賴姓下士向中尉兵器長許博為領取4支火線安全接頭,陳明知艦上只配備2具測試訓練模擬器,僅將2支火線接在1、2號飛彈訓練模擬器上,另2支火線竟直接接到飛彈上,又檢方認為,陳銘修與飛彈中士高嘉駿為測試飛彈迴路狀態,一開始就選擇作戰模式檢測,導致2支飛彈在誤觸發射器後直接以作戰模式射出,才會造成意外傷亡,從整個判決結果看來,雄三誤射事件明顯僅是中尉兵器長許博為、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和飛彈中士高嘉駿三人責任。

監委調查:不是誤發是循往例

但依據監委們的調查,監委約詢陳銘修時,陳銘修表示,金江艦過去3年均參與海軍的年度甲操驗收,且是連續3年的甲操中,因成績好均和其他同屬錦江級艦的船艦不同,其他錦江級艦在甲操時是領2條火線並接上測試訓練模擬器,獨獨金江艦連續3年都是年年領4條火線、4枚真彈,而且是連續3年都領4條火線進行作戰模式而非訓練模式操演。

亦即依監委們的調查,去年7月1日當天,陳銘修指示下士向兵器長許博為領取4支火線接頭,再設定在作戰模式,完全是依據往例的標準作業,根本不是金江艦兵器長「誤發」4條火線,也不是射控人員「誤觸」螢幕才把火線「訓練模式」改成「作戰模式」,但顯然海軍方面對檢方和高雄地院法官的說法明顯和監委們的調查不同。

監委們高度懷疑軍方對檢方和高雄地院說法明顯避重就輕,因此監委們堅持不放棄此案。今年7月調查監委們首度提案彈劾,不只追究金江艦官兵的責任,還進一步追究艦指部、教準部將校失職,一口氣提案彈劾了9人,沒想到全軍覆沒,無一人通過彈劾案,調查監委們已提出再議,將待補提名監委們上任後再提第二次彈劾,絕不容許軍方棄軍保帥。

雄三飛彈事件致1死3傷,國防部曾召開記者會,說明該事件為「人員未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幹部督導不周」及「武器裝備控管不當」,導致飛彈誤射。圖為海軍參謀長梅家樹。 

法官戰諭威案也將再提彈劾 

至於另一個再議等待提出第二次彈劾機會的,則是台中地院法官戰諭威的案子,戰諭威在2004、2005年間擔任金門高分院法官期間,承審7件貪污、殺人等重大刑案,竟因案情複雜自認超出其能力範圍,長期將案件擱置不審理,卻又經常返台參加各項研習或進修課程,導致7案審理進度嚴重落後,逾期時間長達8個月,司法院法官評議委員會完成調後,認定戰諭威的行為嚴重損害司法形象及人民訴訟權益,將戰報請司法院移送監察院議處。

知情人士指出,如此案情明確且已完成調查的案件,僅因依程序有關法官相關懲處,必須經監察院彈劾案後再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處分,沒想到竟然彈劾未過,如今調查監委亦提出再議,準備再提第二次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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