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寫信關心大巨蛋 北市府1074字罵趙藤雄
李姓民眾日前寫信至北市府市政信箱,以媒體刊載由署名王仁民所撰「大巨蛋是幸福、文明、競爭力的象徵」一文,提出對於北市府處理大巨蛋的疏失及補救建議,盼台北市長柯文哲審慎處理,讓大巨蛋早日蓋好。
結果市府回文除了強調要求遠雄被監察院糾正的39項缺失,必須改善公安,柯文哲思考在公安不打折,不損及市民權益之下,和趙藤雄終止契約外,其餘通篇都在罵趙藤雄,讓李姓民眾傻眼。
北市府回文內容中除講述大巨蛋,還瞎扯趙藤雄合宜住宅案,及新竹御莊園建案,再評趙藤雄的形象,是以訴訟自豪,不是以建設品質自豪,反觀柯文哲正直誠信的個性,有他堅持的社會正義。最後,再批過去1年遠雄對外刊登廣告,出書,耍賴的說他都沒錯。
市府回覆民眾全文:
從民國81年國人期盼有顆蛋開始,歷經20幾年的風風雨雨,選址就是錯誤的開始,議約風暴,監察院糾正39項,風波不斷。
柯市長上任2014.12.30松菸護樹陳情:提及巨蛋蓋在市中心造成交通疏散困難,「將來4萬人要散場時,我相信對旁邊交通衝擊太多,很多善後工作恐怕都要開始準備。」柯市長上任後,碰到松菸護樹團體抗爭,從此掀起市府和遠雄工期違約,民團抗爭(護樹,環保團體),松菸古蹟毀損法律訴訟。面對柯文哲入主市府,要求重查大巨蛋案聲浪,遠雄於104年1月27日,在大報頭版刊登「大巨蛋事實報告」廣告。
早期在郝市長:2009.9.10面對監察院的糾正(98年9月10日公布) 39項違約缺失,郝市府的不排除終止契約,及金融機構160億元聯貸的觀望,遠雄於98年9月23日及98年10月7日兩天,在七大報頭版刊登「大巨蛋的真相」廣告。
2014年爆發遠雄在承攬A7合宜住宅案中賄賂葉世文400萬、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案則賄賂1600萬案。遠雄在2011年標下合宜住宅,案件爆發時工程已完成一半以上,中央並未以「公平正義」之名大搞廢標、要拿回A7遠雄已出資興建部份;倒是八德案才剛簽約,桃園市政府立刻宣佈廢標。
新竹巿建案「御莊園」,遭人檢舉從原先13層樓變更成27層,巿政府日前決定勒令停工,讓「御莊園」成為新竹版的大巨蛋。市府工務處表示,遠雄建設「御莊園」建案,不但未依規定申報樓層勘驗,建築物高度也有問題,經多次勸導暫緩施工和變更設計都沒下文,工務處因認定建案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此才依《建築法》在2月22日勒令停工,目前除了強制拆除建築物及勒令恢復原狀外,也將依法移請司法機關偵辦。
外界只看到宣布廢標,宣布停工,背後所付出的代價是長達10幾、20年的訴訟,一般市民當然很高興市政府對他採取解約,一時的情緒,可能換來永無止境的訴訟。
趙藤雄的形象!!!當一家建設公司不是以建設品質自豪,而是以訴訟自豪的時候,以柯市長正直誠信的個性,他有他堅持的社會正義。我們只是在柯市長上任之後接著處理2009.9.10那天開始就該處理的事。難道我們要繼續錯下去嗎?
市長思考在公安不打折,不損及市民權益之下,和趙藤雄終止契約,至於如何終止契約或達到合意解約(這是合約第二十一條;終止...)其中:提到雙方合意終止的效力。雙方就終止後之權利義務關係,除本契約另有規定外,應另行議定之。
另外的選項,就是遠雄要改善符合公安,監察院39項糾正要修訂,對於工期違約要有罰則。市政府為了避免無謂的仲裁,訴訟,等遠雄申請復工,等遠雄就監察院39項糾正,要有正面回應。但是過去一年遠雄對外刊登廣告,出書,耍賴的說他都沒錯。
柯市長上任後,累積10幾年的問題,市長體認重責大任,想辦法解決中。
遠雄聲請復工?北市府:為何過了一年多才提
去年5月20日,台北市政府以重大缺失為由勒令大巨蛋停工,遠雄在本月6日,突然向法院聲請停止北市府的停工處分。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今(13)日表示,遠雄在去年停工時就可以聲請停止執行,但遠雄過了1年多才提,「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復工」。
北市府自去年5月20日以未按圖施工的重大缺失為由,勒令遠雄停工,至今已逾一年。北市長柯文哲在今年5月底下達最後通牒,表示遠雄若想繼續蓋大巨蛋,就必須符合7項公安標準跟按監察院39項糾正修改契約, 6月8日並發函給遠雄,要求在一個月內回復,三個月內改善。
不過遠雄本月6日首度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北市府停工處份,指停工超過1年,「結構自重不足造成水浮力潛變,恐導致結構扭曲變形」。遠雄巨蛋公司經理楊舜欽日前說,主要是大巨蛋的結構風吹雨打、日曬雨淋,鋼結構鏽蝕、量體本身自重不足造成水浮力潛變,加上七月颱風季有負面影響,因此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楊舜欽當時指出,市府認為大巨蛋目前尚稱安全,但就工程的角度,巨蛋基礎建設完成80%,剩最後一哩路便能將基礎結構完工,可確保工程和公共安全,如今巨蛋工程擱置一年多,工程師非常擔心七月颱風季或淹水及不可抗拒的地震等問題,極力主張優先完成基礎工程,再談後續法律訴訟。
對此,林鶴明表示,根據市府律師團意見,指遠雄去年停工時就可以聲請停止執行,但遲了一年多之後才提,目的顯然並非為了復工,「律師團上週已有掌握,北市府將會向法院提出答辯狀,說明相關事實」,林鶴明說,北市府已給遠雄1年多的改善機會,還是請遠雄認真面對市府上週的函文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