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控Google使用Java侵權,美法院判「合理使用」免賠90億美元
美國聯邦法院陪審團在26日裁決,Google在Android手機中使用有版權保護的Java程式碼,合乎合理使用範圍,毋須支付版權所有公司甲骨文(Oracle)索取的90億美元(約合台幣2943億元)賠償金,也讓這場長達6年的版權訴訟暫時畫下句點。
雙方各執一詞,「合理使用」難認定
甲骨文於2010年首次控告Google,指Google未經授權便在Android系統使用為甲骨文專利的37個Java API套件,讓他們在手機市場損失數百億美元的商機。Google對此反駁,認為他們的使用合乎美國著作權法保障的合理使用,並聯合其他矽谷軟體公司聲明,若甲骨文勝訴,未來工程師可能無法使用API,將扼殺軟體創新、讓軟體開發更困難,某些應用程式也無法運作。
要判斷是否合乎聯邦著作權法所保護的合理使用,其中一項標準是使用數量的多寡。Google指出,他們使用了1萬1千行的Java程式碼,僅佔Android裡1千5百萬行程式碼的0.1%,不過甲骨文反駁,1萬1千行程式碼並不是小數目,比阿波羅登月的程式模組還長。
甲骨文不服裁決將再上訴
這場訴訟歷經2012年一審裁決Google勝訴,不過隨後在2014年又遭駁回。在本月的最新審議,Google歷任主管包含前Android負責人安迪‧魯賓(Andy Rubin)和Google母公司Alphabet執行長拉里‧佩奇(Larry Page)皆出席,希望說服陪審團Google是在合理使用範圍內使用Java。
對於26日的最新裁決,Google表示:「對Android生態系統、Java程式社群,以及所有仰賴開放免費程式語言以做出創新消費產品的軟體工程師而言,都是一大勝利。」
不過,甲骨文認為這項裁決降低對軟體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將遏止創新,並可能降低科技公司投資開發新技術的意願。「我們認為Google透過非法複製Java核心技術開發Android,以在短時間內大舉進攻手機市場。我們希望透過著作權法遏止Google的非法行為,有許多理由可繼續上訴。」甲骨文表示不服裁決,將繼續上訴。
經過三天的結辯後,北加州地方法院昨日判決Google Android對Java API的使用並未違反版權保護法下的「合理使用」原則。由於甲骨文先前將求償金額提高到90億美元,這個結果讓Google躲過了高額的損害賠償。
Google在判決後發出媒體聲明,表示這場勝利屬於所有人。「今天法庭判決Android對Java API的合理使用,是整個Android生態體系、Java開發社群及仰賴開放與免費的程式語言來開發創新消費商品的軟體開發商的勝利。」
甲骨文對此表示不服,指出「我們認為Google經由不法管道複製核心的Java技術,以開發Android,並將之推向行動裝置市場。甲骨文提出告訴是為了遏止Google的不法行為。」該公司也揚言將持續上訴。
從「93億美元」變成「0美元」這真是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