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かないで!
以後的「野菜國」終於全面執政,就開始先移除馬鹿國的國父、死光頭銅像、紀念館,最後終於把整個國父、死光頭,全部踢出台灣!
然後... 正式成立「台灣國」!
不用說,「台灣國」的國父... 喔~沒有「國父」!只有「國母」!就是「空心菜」!
高志鵬提案廢國父遺像 柱粉怒嗆「奉陪到底」揚言包圍祖墳
曾提案廢除懸掛「國父遺像」以落實轉型正義,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日前表示,新會期將繼續推動修法,以深化民主,還孫文原來在中國史上的定位,立法院長蘇嘉全今(22)日對此表示,尊重立委的考慮與想法。有藍營支持者則是怒嗆要包圍高志鵬祖墳。
高志鵬上會期主張修正「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宣誓條例」及「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認應刪除懸掛「國父遺像」,但遭國民黨團所阻無法付委。高認為,應讓孫文該從神格化的影像解脫出來,還他在中國史上應享的地位。
但高志鵬的提案卻也激怒部分藍營支持者。去年國民黨換柱時,擔任「海外挺柱大聯盟」總召,居住在洛杉磯的廣播主持人吳黛伶在臉書上PO圖怒嗆,「高志鵬,我警告你,你若膽敢扯下國父遺像,我們必會除掉你祖宗牌位,拿鋤頭包圍你們家祖墳,大家看著辦」!
吳女更指責高志鵬,「你成天不幹正事,只想清算鬥爭,連張相片你都不放過,要亂是嗎?那我們一定奉陪到底」。吳黛伶請大家幫忙「轉戰帖」,並把寫有上述文字的貼圖分享到挺柱臉書社團「小辣椒洪秀柱後援會」。目前已超過900多人分享。
更有藍營支持者到高志鵬臉書留言「圍剿」他,網友「陳奕均」留言嗆聲,「人不忘本,先搞清楚知道自己是哪個國家的官,還沒改朝換代,國父就是國父,敬不敬禮輪不到你來干涉,和扁的去中國化根本是一丘之貉,請做些對真正對國家和民生有幫助的政績,給你上去當官,不是讓你上去當小丑的」。
也有網友留言,「可以做事別做秀嗎 人民不是選你拆銅像的」,謝姓女網友留言嗆高,「有種直接宣布台獨,不要拿很多人的偶像開刀,孫文惹到你了嗎」?
高志鵬倡廢除懸掛國父像,蘇嘉全:有些想法在進步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打算提案修法,廢除懸掛中華民國國父孫文遺像,立法院長蘇嘉全22日上午先語帶肯定表示,有些想法在進步,不過他強調要尊重委員的想法與討論,相信委員有智慧來討論。
蘇嘉全說,有一些想法在進步,例如早期立法院會議不對外公開,現在不但公開還有轉播,至於要改善哪些方面?過去的想法現在該用什麼角度處理,相信立委們會有智慧來討論。
有關媒體揭露蘇嘉全隨扈人數少於王金平,他指出自己依法申請2位隨扈,都是從內政部、農委會時期就一路跟著他,沒有必要增加;他自己在屏東縣長任內,到台北就習慣一會隨扈陪同,比較自在。
「不必繼續洗腦下一代」 綠委提案修法廢國父遺像
民進黨首次在立法院取得過半優勢,新國會剛開議,在時代力量壓力下,多位民進黨立委已提出多項過去因藍營阻擋而無法實質討論的敏感政治性修法草案,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等利用日前綠委共識營時間,完成《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等三項修法,擬廢「國父遺像」,相關草案已在上周五送立院議事處,盼在26日院會就會闖關。
高志鵬表示,他在上屆就曾提出修法,但一直被國民黨退回程序委員會而無法進入委員會審查。他強調,我國從沒任何法律定義「誰是國父」,國父遺像存在本身就是封建象徵,修法只是讓孫文回歸正常歷史定位,不必繼續洗腦下一代。
高志鵬除了提出《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宣誓條例》及《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等修正草案,也和蔡易餘、邱議瑩、蔡適應等聯合提出《公投法》及《選罷法》修正草案,盼取消公投審議委員會、降低公投門檻、降低罷免門檻、取消罷免不得宣傳之規定與罰則之規定。
此外,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也正研議《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增訂第6條之1,明訂禁止扭曲、粉飾228歷史真相、羞辱受難者及其家屬,違者可處罰則。陳強調,上屆提出的草案是仿德國法例,對違法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近期會研究是否改以行政罰取代刑責,他預計本會期內提出修法草案。至於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已一讀付委,擬將《自由時代週刊》創辦人鄭南榕自焚日列為法定紀念日;
對黨籍立委相關提案,民進黨團幹事長吳秉叡則說,相關修法都會由黨團組成的「轉型正義工作小組」進行討論,再擬定推動法案的策略。
民進黨立委主張廢除國父遺像》高志鵬:國旗國歌才是國家象徵
為追求轉型正義,民進黨立委高志鵬提出《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總統副總統宣誓條例》及《宣誓條例》3項修法,主張廢除國父遺像,未來總統就職將不再向國父遺像行禮;不過,藍軍炮聲隆隆,質疑民進黨連「祖宗牌位」都不認。高志鵬強調,我國法律從未定義「誰是國父」,國旗、國歌才是國家象徵。
高志鵬指出,孫文被稱為國父,是國民黨在1940年決議通過「擬請尊稱總理為中華民國國父案」,國民政府才正式訓令全國,尊稱孫文為「國父」,但孫文到底是不是「台灣2300萬人」的國父以及是否仍有沿用「未行憲前」行政命令的必要,有待討論。
面對修法是「反對中華民國」意識形態作祟的質疑,高志鵬反駁,「不准討論」才是意識形態,提案目的並非積極廢除,未來公、私立機關團體若要繼續懸掛也不違法,且提案內容未拿掉國旗,不用無限上綱,甚至說成是「推動台灣獨立的第一步」。
高志鵬說,轉型正義的第一步是追求真相,向「國父」行禮是蔣介石為鞏固統治正當性的工具,且遍查國內法令,並無孫文等於「國父」的法源,至多只在《刑法》第160條第2項提及,「意圖侮辱創立中華民國之孫先生,而公然損壞、除去或污辱其遺像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高志鵬還說,世界各國只剩軍事強人體制及專制極權國家,仍「晨昏定省」向領導人行三鞠躬禮。
即使內政部早在2002年7月廢除《機關學校團體懸掛國旗國父遺像先總統蔣公遺像蔣故總統經國先生遺像暨元首玉照辦法》,取消懸掛兩蔣遺像,但當時另研擬《國旗國父遺像及元首玉照懸掛要點》。高志鵬表示,當時未處理到的國父遺像應一併廢除,讓孫文回歸「正常歷史定位」。
高志鵬澄清,法案在上會期就已提出,只是遭藍軍阻擋,如今只是繼續推動,反對者更不需陷入「如喪考妣」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