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被遺忘的權利」排行榜出爐,人們最想被遺忘的是Facebook

Google「被遺忘的權利」內容移除請求排行榜出爐,人們最想被遺忘的是Facebook

歐盟法院在2014年5月宣判人們有「被遺忘的權利」,因此要求Google應該根據一般民眾的請求,合理刪除有關個人資訊的內容,自此Google都會定期更新歐盟民眾的請求與刪除數據,在本周三(11/25)更新的資料中,Google公布了內容移除請求的網站排行榜,顯示最多民眾想刪除的內容是在Facebook上。

根據Google的統計,從2014年5月29日迄今,該站總計收到34.8萬筆內容移除請求,涉及123.4萬個網址,而Google則移除了其中42%的網址。

Google說明,該站在評估每個請求時,都會將個別人士的權利及相關內容所涉及到的公共利益納入考量,例如德國有一名教師曾於十幾年前獲判輕罪,Google同意移除相關網頁,或是個人地址出現在搜尋結果中的連結也被移除,但當一名義大利人要求Google移除他監守自盜並遭到收押的新聞時則被Google拒絕。

此外,Google也公布了受到移除請求影響最大的10個網站,在所有被要求移除的搜尋結果網址中,這十大網站佔了9%,依序是Facebook、Profile Engine、Google Groups、YouTube、Badoo、Google+、annuaire.118712.f、Twitter、Wherevent與192.com等。

在谷歌行使被遺忘權 最多人想刪FB個資

歐洲法院去年裁決用戶在網路上有「被遺忘權」以來,搜尋引擎龍頭谷歌(Google)共收到34萬8085份申請,而其中最多人想刪除個人「臉書」(Facebook)資訊。

法新社與「華爾街日報」報導,總公司設在美國加州矽谷、現在隸屬於新成立母公司Alphabet的谷歌,以兼顧隱私與大眾知的權利的標準做出決定,只同意其中不到一半的要求。

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2014年5月的裁決認可網路上的「被遺忘權」,為谷歌用戶要求移除有關他們、但有謬誤或不再相關的搜尋結果開啟大門。

谷歌擬妥表格,歐洲人得上網填寫希望谷歌移除的資訊。

谷歌在今天公布的報告中表示,目前申請被遺忘權的用戶,要求移除的網路頁面略多於123萬頁,谷歌同意移除其中42%。

申請案件最多的是在法國,有7萬3399份,要求移除約25萬個網址,其次是德國,有6萬198份申請,要求移除22萬589個網址。

可移除的資訊包括單純關乎某人健康、種族、宗教或性取向的內容。

根據谷歌,最多人希望臉書的資訊被移除,希望移除1萬220個網址。


嘿嘿~人們最想被遺忘的是Facebook?不是每天都要去Facebook按讚、打卡,不然就睡不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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