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壟斷案 電信業:已未限制價格
限制iPhone在台綁約價格,蘋果不服公平會開罰提上訴,今天判決敗訴。電信業者透露,蘋果已沒有限制價格。
蘋果iPhone手機在台灣販售,卻要求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及遠傳電信的綁約資費方案需經蘋果核准。
反公平會調查認定蘋果限制轉售價格,違「公平法」,前年底決議重罰蘋果在台子公司新台幣2000萬元,之後蘋果亞洲公司提起行政訴訟,今天判決敗訴;對此,蘋果目前沒有回應。
對於今天判決結果,中華電信表示,尊重司法程序,案件細節不便評論。遠傳電信指出,不評論案件內容。台灣大說,不便評論判決結果,但蘋果已無限制價格。
不具名電信業者表示,過去蘋果確實會「審核」綁約價,但前年底開罰後,就不再限制價格。
通路業者表示,過去蘋果會在合約上要求「補貼價要比其它品牌業者高」,形同直接或間接的干涉電信運營商綁約機訂價。
至於最後資費的公布時間,電信業者也都會先與蘋果確認可發布的日期,不過,這與其它品牌廠的作業方式一樣。
蘋果限制轉售價敗訴 公平會:很高興
公平交易委員會發言人邱永和表示,很高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蘋果敗訴,因為蘋果與電信業者簽訂的經銷條款觸犯公平法第18條,限制轉售價格,會影響市場自由公平競爭交易。
邱永和指出,公平會觀察市場發現,蘋果iPhone手機在台銷售,卻要求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與遠傳的綁約資費方案,須經蘋果同意。
公平會於2013年展開調查,認定蘋果限制轉售價格,違反「公平法」第18條,開罰蘋果的台灣子公司,即蘋果亞洲公司新台幣2000萬元,也是全球開罰蘋果限制電信業者轉售iPhone價格首例。不過今天宣判後,還可上訴。
我覺得Apple要求「補貼價要比其它品牌業者高」並沒有錯!又不是要求「補貼價要比其它品牌業者低」!
Apple在台灣又不是「銷售第一」哪來的「壟斷」?更不用說,又沒有削價競爭,要求「補貼價要比其它品牌業者低」,哪來的「壟斷」?![]()
我說過好幾次,「蘋果亞洲公司」根本就不是「蘋果台灣分公司」!台灣只有蘋果亞洲的辦事處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