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藍風暴擴大 國稅局追漏開發票
知名手搖紅茶飲料連鎖店「英國藍」茶原料殘留農藥,風暴持續擴大,全台96家門市停止營業,消保官已介入協調退費及賠償方法。不過,有立委接到民眾投訴表示,不少「英國藍」分店未開立統一發票,民眾沒有求償的依據,退費難上加難。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今(22)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表示,她接到民眾檢舉,多數知名的手搖飲料店仍免開發票,「不只英國藍,五十嵐也不開發票,COCO也不開發票」,但這些連鎖飲料店遍布全台,規模動輒上百家,盧秀燕說,「這樣阜杭豆漿和金峰魯肉飯會生氣」,質疑國稅局核定免用統一發票的標準是什麼?
對此,財政部長張盛和坦言,這些飲料店是否漏開統一發票,「我不知道,因為沒買過」,張盛和說,照道理連鎖店應該不會免用發票,已指示國稅局官員進一步了解。
事實上,根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以及財政部第7526254號解釋函,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新台幣20萬元,屬於財政部規定標準的「小規模營業人」,准予按查定方式課徵營業稅,也就是說,可以免開統一發票。
但在實務上,要查定每個月實際銷售額極為困難,同一品牌往往因店鋪地點有很大差異,不少在人潮熱點的連鎖飲料店,就算每月營業額遠超過20萬元,仍躲在上述2法條之下,避開統一發票。
因此,財政部在民國100年又頒布「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明確指出「供應大眾化消費之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等,這些以查定方式課徵營業稅的店家中,如果是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或透過電子系統設備經營(如提供取餐號碼牌),或以網路等方式銷售,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必須使用統一發票。
國稅局人員私下表示,雖然上述作業要點是突破方法,但成效不彰,要求店家改用發票的過程曠日廢時,例如過去在台大對面的人氣冰果店「臺一牛奶大王」,就為了發票問題,跟國稅局打起行政訴訟官司,拖了3年的時間,國稅局才勝訴。
台灣人對手搖茶飲的愛與愁
知名茶飲連鎖店「英國藍」繼玫瑰花茶被驗出農藥殘留後,昨(21日)再度爆出伯爵、錫蘭、大吉嶺、阿薩姆紅茶及烏龍茶、翡翠綠茶等共六款茶葉均檢出農藥。因為珍珠奶茶,手搖茶飲不僅在國內蓬勃發展,甚至進軍國際,可以說是台灣美食代表之一。但數次食安風暴如毒澱粉、塑化劑,手搖茶飲都中鏢,台灣人對手搖茶飲可說是又愛又恨,明明知道喝下肚的可能有「問題」,卻難擋這清涼又甜蜜的誘惑。
台灣人多愛喝手搖茶飲?
截至去年(2014)9月,財政部統計月報指出我國飲料店業(包含冰果店、飲料店、咖啡館等)共16,758家。經濟部統計處公布,近5年飲料店營業額持續攀升得知,2014年台灣飲料店業營業額更高達459億元。
台灣手搖茶飲國際發光:
台灣手搖茶飲成為近年搶賺海外市場的金雞母,從財政部統計資料來看,手搖茶飲受景氣波動影響小,且國際接受度高,珍珠奶茶也成為代表台灣的明星商品之一。
手搖茶飲四大隱藏危機:
茶:
手搖茶飲的主體「茶」,有良心的廠商,會使用台灣茶葉製作。但其實有些業者為了壓低成本,是用越南或大陸茶葉混充台灣茶,可能含有農業、落葉劑等含有劇毒的化學物質。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茶葉從越南進口,但是在台灣加工製成茶飲料(產品物理性狀改變),根據台灣「原產地標示」法,廠商可標示台灣為原產地。所以下次買手搖茶飲時,千萬不要百分百信任廠商標示。
更有不肖廠商,連茶葉都省了,利用茶精(香精)讓味道與口感保持甘順,避免產生茶葉久泡會有的苦味「茶鹼」,因為是化學合成物,茶精對於代謝系統、肝、腎都會造成一定損害。如果空杯上殘留著很濃的茶味,就有可能是添加茶精。
糖:
衛福部資料顯示,一杯700CC的珍珠奶茶,熱量約500大卡,熱量極高。而手搖飲料最常使用的高果糖玉米糖漿,是葡萄糖與果糖的混和,必須經由肝臟轉換,對身體是沉重負擔,容易引發脂肪肝、心臟病、高血脂、痛風、代謝症候群等疾病。而最近有業者標榜「天然蔗糖」,但其實蔗糖也是精製糖,攝取過量一樣能導致肥胖或脂肪肝。
珍珠、椰果、奶精、濃縮果汁等添加物:
光喝茶對某些消費者已經不過癮,很多人甚至還要加珍珠、椰果,不讓嘴巴閒著,甚至有些業者更標榜加料不加錢,但其實吃下這些添加物,你不僅吃下多餘熱量,也可能吃下化學物質。
珍珠大多使用地瓜粉製成,為了讓口感更Q彈,過去就有業者使用含順丁烯二酸的毒澱粉。而許多人喜歡喝果汁口味的茶飲,如葡萄柚綠茶等,其中的濃縮果汁也可能受塑化劑汙染。奶精成分是氫化植物油、玉米糖漿、酪蛋白、香料、食用色素等,含有許多反式脂肪酸,可能增加罹患心肌梗塞、動脈硬化等心血管疾病的機率。
衛生問題:
飲料若添加物越多,越容易受到汙染,珍珠通常煮完需用冷水沖洗,部分業者會直接使用自來水,便會產生生菌。而水跟冰塊,可能因為店員收錢完沒洗手,就製作飲料,或是因為製冰濾水器濾心不常更換,生菌數與大腸桿菌數超標的新聞更是時有所聞。
喔~國稅局核定免用統一發票的標準是什麼?
馬鹿「立委」自己立的馬鹿法律居然不知道?
不是只要一家店的「每月營業額20萬」就不用開發票?而且不論全台灣有多少家分店,就算有1萬家分店也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