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斃鄭捷好貼心?羅瑩雪:不讓邱太三為難
台北捷運殺人案造成4死22傷,兇手鄭捷昨天晚間執行槍決。法務部長羅瑩雪今(11)日表示,批准執行死刑,是因為鄭捷在眾目睽睽之下施暴,對社會治安產生很大不良影響,「鄭捷這個死刑是他為自己判的」,她還認為即將接任的邱太三執行死刑「會不會有些為難」。
媒體詢問,有人批評她搶功,把「鄭捷這一筆」記在自己任內,而非即將接任的邱太三。羅瑩雪否認指出,事實上她未曾跟邱太三討論過死刑,過去印象民進黨有些立委支持廢死,「我反而覺得邱太三對執行死刑會不會有些為難」。邱太三昨晚也對媒體表示,自己事前並不知道鄭捷槍決一事。
羅瑩雪上午出席行政院會議前受訪說,鄭捷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施暴,對社會治安產生很大不良影響,造成人心惶惶。為使社會導入正途,讓想祟拜他或效法的人知所警惕,所以快速執行這個案件。她強調,由於鄭捷案證據直接明確,且審查過程每步驟都做了,再加上依上述原因,所以比較快執行。
媒體詢問520政權交接前,在這個時機點執行是否想把成績算在任內?羅瑩雪說,她不需要什麼成績或掌聲,只做該做的事。媒體再追問簽署執行令有沒有壓力?她說,心理上沒有壓力,就是該做的事。也沒有特別跟總統馬英九報告,「過去馬總統跟我談到執行死刑時,都說就依法辦理」。
「我覺得該做的事、尤其他做比較為難的事,我就先做,對大家會比較好」。羅瑩雪說,有些人認為她又背負一條人命,但她覺得「鄭捷這個死刑是他為自己判的」,鄭捷讓別人別無選擇做這個決定。
卸任前火速槍決?羅瑩雪:讓那些崇拜鄭捷的人有所警惕
10日晚間,犯下捷運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已執行死刑伏法的消息一出,讓許多民眾震驚,這個執行令為何來得這麼快?也讓外界揣測,法務部長羅瑩雪是為了在512內閣總辭前搶立功績。對此,羅瑩雪則表示,「我做該做的事」。
對於鄭捷案定讞19天就執行死刑槍決,外界質疑太過迅速,尚未充分給予教化、悔改機會。面對質疑,羅瑩雪解釋,由於鄭捷的案件相當特別,而這個事件的傷害,已經對社會治安造成嚴重影響,還引發社會恐慌,快速執行死刑,也是因為這個事件已經簡單明白,證據明確,每個審查過程也都做了。
鄭捷事件甚至造成社會的模仿效應,羅瑩雪坦言,為了要讓社會導入正途,讓那些崇拜、欲效法鄭捷的人有所警惕。另外,羅瑩雪也說,自己卸任後,就只是一個平常小老百姓,沒有要爭取什麼政績,只是平常心,做她該做的事。
「我覺得這個死刑是鄭捷判給自己的」,羅瑩雪曾公開表示自己不希望有死刑,加上自己又是佛教徒,然而,羅瑩雪認為,台灣目前不可能廢除死刑,她說:「鄭捷讓大家別無選擇,只能這樣決定。」她強調,她身為佛教徒,她會依照慣例,打坐迴向給遭槍決的死刑犯,包括鄭捷。此外,在520前是否還會槍決其他死刑犯?羅瑩雪則說,大概來不及。
定讞後18天 7小時拍板槍決 司法史首見
北捷殺人魔鄭捷上月22日被判處4個死刑定讞,法務部昨收到最高檢察署移交卷證,火速在7個小時內完成審查,交由部長羅瑩雪簽署執行令,創下定讞後18天執行、7小時完成審查簽署,並且僅執行1人的司法罕見紀錄。目前待槍決死囚為42人。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解釋,執行死刑是執行正常公務,與政權交替無關,法務部從未承諾520前不執行。而鄭捷在捷運車廂短短2分鐘造成4人死亡、22人輕重傷,嚴重破壞社會秩序,造成大眾驚恐不安,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造成永難抹滅傷害,法務部有依法執行實現社會正義的責任。
最高法院上月26日將鄭捷案函送最高檢察署執行,最高檢「死刑案件救濟審查小組」花了14天確認全案無再審或非常上訴之事由,昨上午9時報請法務部「審核死刑執行小組」審查,確認沒有疑義。
之後,法務部加快速度,下午2時,甫錄完影返部的羅瑩雪召集3位次長、主任祕書、檢察司長等人進行最後審核,3時許即拍板定案決定執行,會後,羅還若無其事地趕到木柵參加銷燬毒品儀式,4時許,羅趕回法務部,隨即簽下執行令,前後僅7小時。
羅瑩雪表示,處理鄭捷執行案不算特別急,因為本案明白簡單,畢竟過去從沒有這樣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下進行的案件,「沒有誤判可能」,因此優先單獨處理,處理程序也是按照一般作法,並沒有因為是鄭捷而特別加速,身為佛教徒的她,會打坐迴向給遭槍決的死囚。
法務部強調,嚴密審核已確保鄭捷的人權保障程序,而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社會大眾也紛紛要求法務部執行死刑彰顯社會公義,為兼顧被害人人權及社會正義,因此決定執行。
此次執行槍決,創下多項司法紀錄,而且在晚間8時47分執行,與過往常見的6時30分不同。法務部表示,過去多採多地同步執行,因此將時程提早以免橫生枝節,而法律也未規定槍決時間,過去曾在清晨、下午執行。
廢死聯盟:國家將死刑當作展演 虛偽安撫社會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11日針對鄭捷死刑執行一事發布新聞稿,痛批國家是赤裸的將死刑作為一種展演,用來恫嚇或者虛偽安撫社會大眾。同時,廢死聯盟也質疑,連民事案件的再審聲請都有30天的期限,鄭捷卻在死刑定讞19天內被槍決,有違程序正義。最後,他們呼籲新的政府有新的思維,「別只剩下殺。」
廢死聯盟指出,法務部在新聞稿中表示「由於鄭捷案影響社會層面甚廣,社會大眾也紛紛要求法務部應依法執行死刑,以彰顯社會公義」,說明了國家是赤裸的將死刑作為一種展演,用來恫嚇或者虛偽安撫社會大眾。廢死聯盟對於這樣的死刑執行過程,深感遺憾及不滿。
廢死聯盟強調,反對鄭捷被判處死刑及執行死刑,並非因為廢死聯盟「同情」及「原諒」加害者或者無視於被害者的處境,而是認為政府不能以死刑作為解決問題的手段,同時不能為了政治算計而背棄程序正義。「而程序正義的堅持,是不能挑選案子的,不能在那些我們認為毫無疑問的案子裡就自動跳過程序正義。」
廢死聯盟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規範死刑審判、執行的重要精神之一就是締約國必須給死刑犯非常救濟的機會,邏輯上國家要執行一個死刑確定的人,不是只需要確認現在有沒有非常救濟案件正在進行中,而是還要給當事人及其律師「準備」提起非常救濟的時間。連民事案件的再審聲請都有30天的期限,這樣重大刑事案件的非常救濟程序竟然可以如此草率。
廢死聯盟質疑,在現實上,不會總是遇到證據確鑿的案件;往往極端受矚目的案件證據都不那麼確鑿,如果政府不能在任何狀況都嚴守程序正義,那麼就不能擔保,會不會下一次政府只因為社會矚目、民意要求,就恣意違反程序正義。「執行死刑不能預防犯罪,但嚴守程序正義可以預防政府犯罪。」
最後,廢死聯盟呼籲未來的法務部長邱太三,新政府不能夠學習舊政府用幾顆子彈排除所有精神衛生、校園安全、社會經濟與被害人保障等層面的批評及檢討;邱太三部長也必須要認真思考犯罪預防的機制、監獄改革、更生政策、被害人保護的工作。若只依循以往的機制,意思就是製造更多冤死的杜氏兄弟。「拜託新的政府有新的思維,別殺,別只剩下殺。」
死囚多久槍決? 法界:應立法規範
針對捷運殺人犯鄭捷死刑定讞後19天快速槍決,警察大學教授葉毓蘭11日受訪時表示,「其他案子或許還在走救濟程序,但鄭捷的案件罪證確鑿、爭議小,處理會較迅速。」前北市府法規會主委、律師葉慶元說,「2000年以前的死囚都是定讞後7天內槍決,若時間點有爭議,可立法或定規則讓執行日期明確化。」
近年來死刑定讞的死囚,都得在監牢中蹲上好些時間才會被槍決,此次鄭捷迅速被槍決,而前面還有42位死囚尚未處決,對此,更生團契牧師黃明鎮受訪時表示,鄭捷槍決並沒有特別快,「20年前的死囚通常定讞7到10天就被槍決。」葉慶元也證實,「2000年前的死囚都是在7天內槍決,直到阿扁執政後才出現死囚等待槍決越拖越久的情況。」
「鄭捷的案件若在宣判死刑時就提交釋憲,法務部也不能很快執行槍決。」葉毓蘭說,但法務部已言明審視過再審、非常上訴、釋憲、特赦等救濟程序可能性為零,且近日來連續12起被求處死刑的案件改判成無期徒刑,形成社會對司法不滿意的氛圍,加上國發會上個月的民調顯示有88%民眾反對廢除死刑,種種情況下成為民氣可用,讓法務部勇敢執行槍決。
對此,黃明鎮猜測,可能因為鄭捷是社會的共憤,又是在捷運眾目睽睽下犯案,社會爭議不大就速審速決了。葉慶元則說,「死刑定讞後,其實就是法務部長批不批的問題,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規定法務部在定讞後幾天執行槍決。」
至於在鄭捷前面還有42位死囚未執行,單挑鄭捷來快速執行是否有什麼意義?葉毓蘭認為,鄭捷的犯案過程有監視錄影,人證、物證十分明確,沒有共犯、警察刑求等爭議,所以法務部可以迅速執行槍決。葉慶元則說,「針對前面的42位死囚等待執行槍決的情況,得一個個看是否有申請再審等救濟程序,若還在走救濟程序,不執行死刑也是情有可原。」
「目前沒有相關法規明定死刑定讞後多久,法務部要執行死刑,的確容易讓人感到『不明確』。」葉慶元表示,若民眾覺得太快,日後國會可立法修正期限,如定讞後半年執行槍決,半年的時間給犯人申請再審,未來法務部在執行槍決的動作,就不會被質疑因人設事、隨機、或針對性。
果然是怕廢死聯盟又出來廢話,所以趕緊在5月20日以前解決!
既然是「4個死刑」應該要馬上急救、電擊,救活以後,再死一次,直到完成「4個死刑」為止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