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法務部「作息正常」暫不考慮陳水扁保外就醫

扁保外就醫? 法務部長最新說明:暫不放

針對前總統陳水扁在監執行事宜,法務部長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法務部部長羅瑩雪說尊重卸任元首之外,也要顧及法律,秉持公平原則,現有醫療體系可以給予完善照顧,暫不考慮保外就醫。

法務部部長羅瑩雪在下午召開記者會,針對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的問題提出回答,她表示,一定會照公平的標準來處理,如果其他受刑人提出證據的話,也會用同樣的方式去處理,秉持公平原則。她也說,除了尊重卸任元首之外,也要顧及法律。

法務部表示,據上次前總統陳水扁提出聲請保外就醫已逾半年,若病情確有變化,可以再次提出申請,矯正署會擴大鑑定小組,延請專業醫師共同評估,結果會公諸於眾。

而目前對前總統陳水扁的醫療照顧完善,暫不考慮保外就醫。

​不放阿扁!法務部「作息正常」 駁回保外就醫

因為貪污弊案遭判刑,目前前總統陳水扁人被關在台中監獄,家屬多次對外表示,由於陳水扁身體狀況越來越差,曾經一個月連續兩次呼吸中止,聲請保外就醫,但法務部認為,由於陳水扁生活作息正常,親友會面次數頻繁,顯示監所內的醫療設備並無不足,駁回聲請。

前總統陳水扁坐在椅子上與醫師聊天、比手畫腳,手部不聽使喚,出現顫抖搖晃狀態,甚至連講話都不如以往犀利,講話嚴重口吃,1個字竟然講了6次,不只話說不清楚,連寫字都有問題。

前總統陳水扁:「這這樣1張,我就寫寫了2個小時。」

這是去年監察委員,到台北榮總拍攝陳水扁病況的部分影片,現在更傳出,曾經一個月,連續兩次呼吸中止,病情惡化,家屬聲請保外就醫,法務部拒絕。

法務部表示,根據獄方提供的資料,陳水扁生活作息正常,親友會面次數頻繁,而且所內的醫療設備,並無不足,而且家屬提出的健康證明,時間點是在半年前,因此並不符合保外就醫規定,如果家屬有異議,可以依法提出抗告,交給法院裁定。


根本就不需要「保外就醫」!即將上任的「新台北市長」可以直接去那裡醫治「貪污前台北市長」!「台北市長」醫治「台北市長」絕對是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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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装,话说死鸭子快成政治人物旅游景点了。连我都想去申请探访了,虽然他压根不认得我,绝对不会批准的(要能带相机才好)。

我要成為幸運的一般會社員

沒辦法!雞鴨集團的天生本領就是「裝死」!不然咧?某雞也是靠著「裝死」的本領,居然不用抓去關!從「11/18/2010」到現在都已經4年多,還不是活得好好的!只要裝死就不用抓去關,還真是不錯!


陳致中:媽媽的身體,人家說是風中蟾蜍

作成: 11/18/10 09:46am

陳致中稱珍如「風中蟾蜍」? 新聞台SNG連線錯打搞烏龍:

扁家成員近日風波不斷,除了陳水扁因為龍潭案三審定讞即將入監服刑,陳致中也因為控告週刊遭判敗訴,近日網友還流傳一張陳致中自稱母親是「風中蟾蜍」的新聞照片,原來是日前陳致中回應媒體詢問扁珍遭判刑定讞的看法時,說吳淑珍的身體已經是「風中殘燭」,某新聞台卻在第一時間將字幕上成「風中蟾蜍」,不少網友驚訝「我的媽呀,這是故意的嗎?」還有網友十分好奇,「這打錯字的應該會被罵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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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保外就醫案!高院駁回 「應打行政訴訟」

前總統陳水扁日前針對保外就醫遭到駁回案件,向高等法院聲明異議,剛剛高院裁定駁回。高院法官認為,陳水扁保外就醫案,業務屬於矯正機關,建議陳前總統應該直接打行政訴訟。本案還可以再抗告。

高等法院新聞稿全文如下:

本院有關受刑人陳水扁先生因不服法務部民國103年10月28日法矯字第10301077920號駁回停止執行暨保外就醫之決定聲明異議案件,於今(12)日公告裁定主文,說明如下:

壹、主文:聲明異議駁回

貳、原行政處分及異議意旨略以:

法務部民國103年10月28日法矯字第10301077920號函以聲明異議人即受刑人陳水扁(下稱聲明異議人)固罹有神經內科及精神科疾患,惟經綜合評估健康狀況尚非在監內無法為適當治療之程度,且臺中監獄提供之醫療服務及生活照顧更優於居家療養,因認不符監獄行刑法第58條之規定,駁回其保外醫治之聲請。聲明異議人則以臺中榮民總醫院已開具診斷證明書,認其需全日由看護協助照顧日常生活,應離開目前監禁環境較能有效改善目前病情。另依高雄長庚醫院之神經學與精神鑑定報告,亦顯示聲明異議人若非予保外醫治,無從為適當醫療。法務部上開函文並未依前述醫療專業判斷駁回聲請,難令甘服。是聲明異議人依法務部指示,逕向本院就前揭法務部駁回之行政處分聲明異議,請求裁准保外就醫等語。

參、本院駁回聲明異議之理由略以:

一、刑事訴訟法第484條,僅得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不當始可向法院聲明異議,倘未經檢察官指揮執行,即無依該條文聲明異議之餘地。

二、按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1項規定:「受刑人現罹疾病,在監內不能為適當之醫治者,得斟酌情形,報請監督機關許可保外醫治或移送病監或醫院。」,應係屬於刑罰如何執行之「監獄行刑」範疇,而非檢察官執行指揮之「刑之執行」性質。此外,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第9條第4款明定,收容人疾病、死亡與保外醫治之監督及審核,係屬矯正醫療組掌理事項;又主管機關法務部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7項規定訂定之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4條、第5條,復規範監獄得報請法務部廢止保外醫治許可之,益可見保外醫治之審查、准否,應屬法務部之執掌。是本件聲明異議人保外醫治之審核及許可與否決定,係屬法務部之行政處分,與假釋與否之決定相同,俱為「監獄行刑」之範疇,與檢察官核發執行命令開始實現刑罰之「刑之執行」不同。

三、關於「刑之執行」之爭議及救濟,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規定,應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並無疑義。而關於「監獄行刑」之爭議及救濟,在我國雖法無明文,然司法院釋字第691號解釋文業已揭示:「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者,其救濟有待立法為通盤考量決定之。在相關法律修正前,由行政法院審理。」顯然關於此類由行政機關所作成,對於刑罰如何執行之具體作為,在相關法律修正之前,仍應循行政爭訟途徑救濟之。而法務部103年10月28日法矯字第10301077920號函文意旨,亦提及聲請停止執行暨保外醫治之事項屬監獄行刑法上矯正機關之處遇措施,與監獄行刑法上矯正機關之監禁、戒護遇措施、假釋駁回、撤銷假釋等處分,屬刑事執行之一環,而為廣義之司法行政處分等語。是本件聲明異議人不服法務部關於駁回保外醫治之行政處分,即與不服假釋駁回、撤銷假釋等處分性質相同,依前開釋字第691號解釋,應循行政爭訟途徑救濟之。

四、本件聲明異議人係對法務部103年10月28日法矯字第10301077920號函聲明異議,有刑事聲明異議狀在卷可參。而法務部之前述函件係就聲明異議人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申請保外醫治,為不應准許之決定。顯然該否准決定之作成機關為法務部,並非指揮聲明異議人刑罰執行之檢察官,此與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聲明異議之要件已不相符。又該決定之性質,亦屬「監獄行刑」範圍如前述,亦非檢察官「刑之執行」性質,揆諸上開說明,聲明異議人倘不服法務部駁回保外醫治之決定,依法自應循行政爭訟途徑救濟,本院無從就法務部前開行政處分為撤銷與否之裁定。聲明異議人逕向本院就非屬檢察官執行指揮,而係法務部之行政處分聲明異議,顯於法無據,自應予駁回。

五、至法務部前開函文,雖認依司法院釋字第653號、第681號解意旨,聲明異議人得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向法院聲明異議云云。惟查:

(一)法務部前開函文確屬係行政處分,核非刑事訴訟法第484條之檢察官執行指揮,自難以聲明異議方式救濟之。

(二)再釋字第653號係肯認受羈押被告不服看守所之處遇或處分,應有及時有效救濟之訴訟制度,但並未逕行規範應以刑事訴訟、行政訴訟或特別訴訟程序尋求救濟。

(三)至釋字第681號解釋係認同最高行政法院93年2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對於「人民有就撤銷假釋處分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救濟之機會」之見解,而對於該次決議為合憲性解釋。惟上開最高行政法院決議亦稱須「俟檢察官指揮執行該假釋撤銷後之殘餘徒刑時」,再由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向當初諭知該刑事裁判之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之規定聲明異議。易言之,聲明異議之標的仍係檢察官就該假釋撤銷後殘餘徒刑之執行指揮,並非撤銷假釋之行政處分甚明。至於假釋之准否、撤銷等行政處分應循何途徑救濟,該號解釋並未明示。嗣司法院既以釋字第691號解釋明確表達在相關法律修正前,應依行政爭訟途徑為上開行政處分救濟,自不得再以釋字第681號解釋為由,遽論監獄行刑法上矯正機關之處分因屬廣義司法行政處分,而均得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規定聲明異議。

(四)綜上所述,本院認為法務部103年10月28日法矯字第10301077920號函件,應係監獄行刑法上矯正機關之處遇措施,屬行政機關之司法行政處分範疇,依司法院釋字第691號解釋,目前仍應循行政爭訟途逕為救濟,法務部於前開函文內建議聲明異議人參酌司法院第653號、第681號解釋意旨,依刑事訴訟法第484條規定聲明異議等語,容有誤會,併此敘明。

六、本案得抗告。


鴨子生病了,怎麼會去找「高等法院聲明異議」?用屁股想也知道應該是直接去找「獸醫」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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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陳水扁 柯文哲:這個案子該有解決的一天

台北市長當選人柯文哲16日下午前往台中監獄探視前總統陳水扁,柯文哲表示,阿扁的案子該有解決的一天,此行是順便來了解陳水扁的健康狀態。

柯文哲在探視陳水扁前,先前往澄清醫院演講,他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因為是陳水扁醫療小組的召集人,投入選舉後很久沒來看,所以藉由探視陳水扁來了解他的健康狀況,順便向當過台北市長的陳水扁請益市政。

對於陳水扁的保外就醫問題,柯文哲表示,這個案子應該有解決的一天。


看吧~我早就說即將上任的「新台北市長」可以直接去那裡醫治「貪污前台北市長」!案子該有解決的一天?沒錯!只要刑期滿了,自然就會把貪污裝死鴨放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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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若未能保外就醫 呂秀蓮重申絕食

台灣高等法院二度駁回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的聲明異議和抗告,對此,前副總統呂秀蓮今天(16日)發出聲明,表示法務部長羅瑩雪的指示確有錯誤,但無關乎應否核准保外就醫的實質問題。她認為陳水扁的病況確已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法務部應從速准許陳水扁及其它符合條件之受刑人保外就醫。

此外,呂秀蓮也重申,只要陳水扁未能在24日平安夜前獲釋,她將信守承諾、展開絕食,並將於近日內拜訪全國各縣市議會,徵求各縣市議員屆時同步展開絕食活動。


真是可笑!「絕食」有什麼可怕的?馬鹿朝廷只要跟香港黑心政府一樣,完全當作沒看到!隨便那傢伙要絕食幾年都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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