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d隨身聽及iTunes平台涉嫌壟斷線上音樂銷售?

賈伯斯顯靈? iPod涉壟斷抓到了

蘋果公司遭美國消費者和零售商集體控告,旗下iPod隨身聽及iTunes平台涉嫌壟斷線上音樂銷售;加州法院二日開庭審理時,蘋果創辦人賈伯斯生前示意屬下阻撓競爭對手的電子郵件內容,成為原告代表律師的呈堂證供。蘋果若被判有罪,恐面臨損害賠償罰金逾十億美元。

在這件纏訟十年的反壟斷官司,代表二○○六至二○○九年購買iPod的八百萬消費者及五百間零售商、經銷商的律師指控,蘋果更改iTunes軟體,使從對手如RealNetworks軟體下載的音樂無法播放,把iPod用戶鎖進iTunes、遏阻音樂下載服務的競爭,讓蘋果可用更高價格出售iPod。

原告律師史威尼指出,這導致iPod零售價提高七.五%、給經銷商價格提高二.三%,因此向蘋果求償近三.五二億美元。依照美國反壟斷法,若蘋果輸掉官司,原告可獲得乘以三倍的損害賠償。

為說服陪審團,原告律師提出賈伯斯和蘋果部門負責人通聯的電子郵件、證詞影片做為證據。賈伯斯在給iTunes主管的郵件上,示意力阻競爭對手的音樂商店。

一封賈伯斯電子郵件寫著,「我們要保證Music Match上線、推出音樂下載商店時,無法在iPod上播放,這會有問題嗎?」

線上音樂商RealNetworks開發出讓銷售歌曲可在iPod播放的方法之際,蘋果擬發新聞稿反擊,賈伯斯寫給其他蘋果主管說,「這樣如何?我們對Real採用駭客伎倆和規矩切入iPod,感到訝異」;蘋果行銷主管希勒回應,「我喜歡把他們和駭客連結」。

代表蘋果的律師否認不當競爭,指蘋果iPod和iTunes商店更緊密整合,讓蘋果為客戶做更好服務。


可說是極其無聊「纏訟十年的反壟斷官司」!難道Steve Jobs說要壟斷就能壟斷?更不用說,提供iPod可以聽任何音樂,別人都不用花時間開發啥,那iPod跟iTunes也不用做了!

RealNetworks不如去要求微軟生產製造根本沒人要買的Zune MP3 Player,來提供RealNetworks的user可以聽MP3,看看微軟會不會鳥RealNetworks這種貨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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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前預錄證詞 賈伯斯現身法庭

已經過世三年多的蘋果公司創辦人賈伯斯,五日針對iPod壟斷官司 「出庭作證」。美國加州一個聯邦法庭的陪審團聽取賈伯斯過世前六個月預錄的證詞,賈伯斯表示,強制iPod使用者只能向iTunes購買音樂,是擔心駭客入侵導致蘋果違約。

這起十年前提告的官司是蘋果被控違反反托拉斯法,強迫使用者若要聆聽他們的數位音樂,就得購買iPod,疑似形同強迫使用者向蘋果的iTunes線上商店購買數位音樂。原告求償三億五千萬美元,本週正式進入審判。

在五日午後播放的錄影帶中,身穿招牌黑色高領T恤的賈伯斯看起來相當虛弱,語氣也顯得柔弱;他不斷轉椅子,甚至一度把頭倚在右手上,顯示他覺得很無聊。儘管健康情況不佳,賈伯斯的坦率與愛挖苦的個性不變,當被問到是否熟悉對手RealNetworks公司推出的音樂播放軟體時,賈伯斯的回答竟是:「這家還在啊?」

賈伯斯作證時強調,當時蘋果的iTunes數位商店還很新,蘋果承諾會透過嚴格的「數位權」管理制度保護音樂公司的版權,一旦違反協議,將導致這些音樂自iTunes下架。賈伯斯強調,很多人企圖駭入iTunes與iPod害蘋果違約,所以蘋果必須加強其軟體的安全性,才會啟用引發爭議的反盜版軟體機制。

原告的律師曾問賈伯斯,是否曾有唱片公司向蘋果抱怨RealNetworks推出能讓在其他數位商店購買的音樂在iPod播放的軟體,賈伯斯回答說,有沒有唱片公司抱怨不是重點,因為RealNetworks的軟體最後無法相容,而這只是蘋果加強其版權制度的副作用。由於本案距今時空背景久遠,加上二○○九年蘋果已停用引發爭議的軟體,以及原告僅剩一人,美國法官很可能裁定全案撤銷。


嘿嘿~不要說Steve Jobs會回答竟是:「這家還在啊?」就連我都只會想「這家還在啊?」

RealPlayer這個爛貨實在是太爛了!超難用,早就根本就不想用!就算現在改進很多,也可以播放影片,也已經不需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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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認為蘋果是無罪的

蘋果旗下的iTunes與iPod遭到集體控告一案在本周告一段落,陪審團認為蘋果在2006年所更新的iTunes 7的確有重大的功能及安全改善,而非僅是為了防堵競爭對手,因此也並未侵犯反壟斷法令,暫時結束了這起長達十年的訴訟案,惟原告律師則說有上訴打算。

原告指控蘋果在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間所銷售的iPod只能播放透過iTunes購買或是從正版CD匯出的音樂,而無法播放自其他音樂商店下載或取得的音樂,受到蘋果體系約束的消費者只好接受蘋果以更高的價格購買iPod,因此向蘋果求償3.5億美元。原告代表的是約800萬名的iPod用戶,若最後蘋果被判決違反反壟斷法,賠償金額就會自動升高為3倍。

由8名陪審員組成的陪審團指出,受到抨擊的蘋果iTunes 7是一個正統的產品更新,它大幅改善了該軟體的功能與安全性,主要目的並不是用來防堵競爭對手的音樂,且蘋果所採用的版權管理機制是為了履行與唱片業者間的協議,而此並未侵犯美國的反壟斷法令。

此一判決代表陪審團認為蘋果是無罪的,毋須賠償消費者。蘋果則感謝陪審團與此一判決,表示創造iPod與iTunes是為了提供一個最好的聽音樂的方式,蘋果每次的更新或是所推出的新產品都是為了要建立更好的使用經驗。原告律師Patrick Coughlin則對外表示已有上訴計畫。


就算上訴到底,再花10年也絕對是不會贏的!會贏的話,根本不用拖「長達十年的訴訟案」!一開始就會贏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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