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日大夯超小型車輛紛紛走向電動化,台灣上路無期

微型車輛歐美日大夯 台灣上路無期

近年來,在歐、美、日都非常熱門的超小型車輛紛紛走向電動化,這類車體比過去輕型車還要迷你的車輛,除了較二輪機車安全、舒適、靈活之外,已成為市區新型交通工具。種類包括三輪、四輪版本都有,甚至也出現二輪款式的「汽車」。特別引人注意的是,在中國甚至以「微公交」模式推出四人座車。

在日本,主要用於市區短途的單、雙座純電動汽車,早在幾年前國土交通省就進行研究,並通過《超小型交通工具認證制度》,自2013年1月31日起公佈實施,如今這類超小型交通工具已經在馬路上暢行無阻。美國哈雷機車的三輪款式,也被納入這個類別。

《兩輪車不倒翁》
更特別的是,美國一款由「立特」公司研發的兩輪車,配置了特殊的「陀螺儀」重心穩定系統,車子雖只有兩輪卻不會倒,側邊防撞功能也使該車遭遇側面撞擊時,只出現平移狀況。

總之,日本通過超小型交通工具法後,對節能低碳、一般家用與老人交通,都提供極佳支援。日本政府認為,這項新法將有助於開創新市場並振興觀光與地區經濟。該法的規格標準是在現行「輕型汽車類別」上,新增體型更小的車型類別。

新類型車輛長、寬、高必須在輕型汽車的規格(長寬高為3.4x1.48x2.0公尺)內;乘車則定員為2人以下,若安裝2個兒童安全座椅則為3人。純電動車規格輸出功率限制為8千瓦以下,若是內燃機總排氣量限125cc以下,此外,也必須有執照及車檢。

《日本新法周全》
日本限制這類車只能在交通安全及通暢措施的場所行駛,並由地方公共團體或組織的協會經營。安全標準方面也做下修,放寬了座椅及安全帶等相關標準。類似規格的三輪、四輪代步交通工具(即老年人電動車輛),因時速均在6公里以下,適用場所又限制在社會福利設施和人行道,所以無需執照也無需車檢,尺寸更小僅為超小型交通工具一半以下。

此外,德國斯麥特(Smart)則堪稱全球化微型車的領先者,在台灣卻因售價不低無法普及。而法國雷諾、標緻、雪鐵龍也都有精采的微型車產品。

而國內一群對電動車充滿期待與熱情的愛好者,目前也正在籌組協會,企圖重新整合技術能力,期望在技術水平、資金募集上都相當成熟,結合眾人力量訴請政府單位正視台灣競爭力,能讓台灣自創產品上路,自由競爭再向全球輸出,而不要讓台灣電動車產業都像必翔公司般,陷入困境自我捆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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