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鍋、呈康食品竄改食品效期,製造未來食品,新法可罰2億

真鍋賣未來食品 新法可罰2億

真鍋、呈康食品竄改食品效期,製造未來食品,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指出,新修正的食管法公布後,最重罰新台幣2億元。

桃園縣衛生局查獲真鍋公司、呈康食品公司涉嫌竄改有效日期及製造未來食品,違法行為至少長達2年,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罰鍰,將可處新台幣6萬元到5000萬元罰鍰,並要求停止製造。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代理署長姜郁美說,依法規定,在產品外包裝中需明確標示清楚產品效期,若經過竄改再售則依目前食管法第15條,最高處5000萬元罰鍰。

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法,姜郁美指出,新法若經總統令公布,罰鍰由5000萬提高到2億元,也就是說,最高可罰到2億元。

此外,姜郁美說,檢調目前調查中,依刑法規定處以刑事責任,並加以處分等。對於真鍋竄改行為期有多長,目前仍在調查。


嘿嘿~「最重罰新台幣2億元」但其實恐龍法官大概都是「處新台幣6萬元」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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