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松青超市」用過期食材做成熟食便當販售

台中松青用過期食材做成熟食便當販售

頂新旗下零售通路松青超市竟然將過期原料製成便當,或將熟食改標之後繼續販售,台中市衛生局接獲通報,兵分多路,針對轄內14家松青超市全面稽查,查獲4家使用過期食材,改製或改標成15項的熟食販售,衛生局官員為了找出便當過期食材,還在垃圾桶裡面翻找原食材包裝。台中市衛生局表示將可依食管法裁處新台幣6萬到5千萬元罰鍰。衛生局表示,將約談業者說明,之後再予以裁處,至於其他業者是否也這樣?衛生局食品科邱惠慈科長說,會繼續稽查!

松青超市四家門市將過期、沒有售出的食材,用來製作便當,規避有效期限,其中松青超市「光復店」使用過期鬍鬚張蒜味香腸,有效日期103.06.05,製成炸香腸,十四號被查獲。「黎明店」將原有效日期為103.9.11的台灣澎湖特級花枝丸,重新貼標為有效日期103.10.14再販售。「三豐店」則查獲使過用期原料製成迷迭香雞腿便當、挪威鯖魚便當、元進莊紹興醉雞便當、冷燻油雞便當等4種便當,另外,業者將素肉箭筍、韓式螺肉、元進莊蔥油雞腿、烤特級秋刀魚、挪威鯖魚片、紅麴燒肉、迷迭香雞腿、日式厚切豬排等8項產品,以改標或加熱再製方式重新上架繼續販售。「大甲店」蕎麥欋露涼麵、大滿足原味麻醬涼麵、大滿足川辣麻醬涼麵3種涼麵及14項小菜過期食品置於冷藏櫃內,業者已經坦承將過期食材再製成便當,如果不是衛生局官員到垃圾桶翻找,還無法證明這些沒有售出的食材,被用來作便當,由於松青總公司在台北,台中市衛生局將請業者南下說明,之後,再依情節裁處,依食管法15條規定,裁處金額從6萬到5千萬元。

很多量販店或超市推出的便當,都強調新鮮,卻還是有業者不顧商業道德,而這些手法,其實業者之間都知道,只看業者敢不敢,至於其他業者是不是也有這種情形?衛生局食品科科長邱惠慈說,會繼續稽查!


哎呀~從黑心國「鮭魚返鄉」的黑心集團的公司,「不顧商業道德」根本就是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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