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死金牌滿天飛!多次殺人犯假釋又殺人,竟然又免死

免死金牌滿天飛 殺人犯假釋又殺人免死

免死金牌滿天飛!多次殺人的男子張添銘2年前獲假釋,吸毒後在花蓮槍殺計程車司機。最高法院認定非求其生而不可得,讓他逃過死刑,全案定讞。

根據法院判決,張男身揹3條人命。他在青少年時就犯下殺人罪遭判刑8年定讞;後來又犯殺人未遂罪案判刑2年半;後來又因為殺人、槍砲案件被判無期徒刑定讞;民國99年他因毒品案被判刑15年半定讞。

張男獲假釋後不知悔改,在民國101年1月吸毒後,在花蓮縣花蓮市打電話叫計程車。行車途中他懷疑有仇家追殺跟蹤,催促要司機開快一點,司機將車開到新城鄉的地瓜園旁,張男一氣之下,竟拔槍殺死司機。

事後,他拿槍準備自殺被路人發現報警,警方獲報到場逮人。死者父親痛批,「兒子死得無辜,這種殺人犯判死剛好而已。」檢方斥責他殺人連連,視人命如草芥,無法再矯正,將他起訴求處死刑。

但花蓮高分院審理後,引用兩公約認為人人皆有所謂天賦之生存權,任何人不得無理剝奪。張男雖惡性重大,但他坦承殺人,表示會真心懺悔,一再向被害人家屬鞠躬致歉,「尚非無改過遷善可能」,難謂求其生而不可得,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沒錯!就算抓去關個幾年再出來還是可以繼續殺!反正在馬鹿國沒有殺100人以上,絕對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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