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遭搶警38分鐘才到 警方:在忙
清晨台中一家連鎖店家發生搶案,搶匪搶走愛心捐款箱後逃逸,女店員報警,沒想到轄區員警竟然回答她說,現在很忙沒辦法馬上去處理,一直等到38分鐘後才出現,警政署規定案件發生必須10分鐘內抵達現場,派出所解釋,當時4名員警手上都有案件在處理,只是人力吃緊時就該讓民眾等38分鐘嗎?其實有標準流程,但這個派出所沒做到。
店家遭搶警38分鐘才到警方:在忙小北百貨清晨遇搶匪,帶安全帽的男子走進店內,趁女店員不注意抓起愛心捐款就跑,店員追出去,男子騎車逃逸。
店員:「追也追不到,會怕會怕。」
女店員走回店內立刻打110,但電話那頭的員警卻說,還在忙沒辦法馬上過來處理。
店員:「他意思是說還要處理別的事情,然後會另外調人過來。」
等了多久?5點25分店員報案,一直到6點03分警方才到達,等了38分鐘。
中市警文正所所長章鈞傑:「因為我們現在警方正在處理其他案件,稍後我們警方會到場處理。」
警方解釋,當時是大夜班所內有4名員警,1個值班接電話另外2個巡邏,還有1名備勤也外出處理死亡案件,其中巡邏的2員警獲報搶劫後10秒鐘,又接到有男女朋友吵架自殘,先轉過去看,緊接著又在途中遇到民眾發生車禍,都有人命安全考量,所以優先處理。
只不過,問問其他派出所,有沒有可能告訴發生搶案的店家「現在警察很忙」。
古坑分駐所所長章承融:「如果有遇到人力不足會向勤務中心反應,請勤務中心調配其他所警力支援。」
警政署規定,民眾報案到抵達處理10分鐘時間,如果人力吃緊,縣內不是只有1家派出所,往上報上面自然會指派其他單位協助,案件發生38分鐘才到場,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能有多少保障?
台中真不愧是「黑道城市」!這下黑道們都知道了,只要同時弄4-5個假案件,就可以搶大的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