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沒說餿水油對人體無害,強冠賣餿水油開罰5千萬

食藥署:沒說餿水油對人體無害

食藥署昨天公布胡信德工廠廢棄回收油、強冠公司原料油的檢驗結果,強調這些油雖不新鮮,但其他檢驗項目皆在標準範圍內,遭外界質疑食藥署是為黑心廠商背書。對此,食藥署副署長姜郁美今(9)日聲明,食藥署並未宣布這些產品對人體無害,只是公布檢驗數據,而且,既然強冠的原料油為違法取得,商品就是違法,必須全面下架。她表示,若專家有更多建議,觀迎大家一起討論。

食藥署昨天公布3件來自胡信德工廠之油水分離槽所抽取之廢棄回收油 及1件強冠公司油槽中所抽取之尚未精煉的原料油的檢驗報告,針對重金屬、黃麴毒素、總極性物質、苯駢芘等進行比對,結果發現,胡信德工廠的檢體酸價與苯駢芘含量偏高,代表不新鮮,其餘項目的檢驗結果為未檢出或在正常範圍;而強冠公司的檢體也只有酸價偏高。

對於外界認為食藥署的報告內容是在為業者背書,強調餿水油無害,姜郁美表示,食藥署並未公告餿水油對人體無害,只是公布到昨天為止檢驗出來的數據。她強調,針對強冠公司,該公司的原料是來自郭烈成的非法原料,已違反食安法的規定,不管檢驗結果為何,它已是違法的產品,而食藥署只是要證明,胡信德工廠的油確實不是食用油的原料,酸價跟苯駢芘偏高,不適合人食用,但沒證明它是合法,對人體無害的,「既然我們要產品下架,就是認為它違法」。

至於有專家認為食藥署檢驗的項目不夠多,姜郁姜說,食藥署在檢驗油脂時,一般都是驗這些項目,若外界有建議要再驗什麼,有哪些方法,都可以一起研討。她補充,目前也還有一些郭烈成的油品仍在檢驗中,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有結果,而這些劣油的顏色、味道都不符一般的產品,裡面到底含有哪些東西,食藥署也想知道。

媒體詢問,若強冠的油品證明對人體無害,裁罰是否會因此降低?但姜郁美指出,衛福部公布的食品殘留量標準是針對合法廠商,經過合法原料、生產流程產出的產品,來判斷產品是否符合規定,但針對強冠利用非法原料製造的產品,就還要用其他手段來判斷。

強冠賣餿水油 高市開罰5千萬

針對強冠公司違法販售由餿水油製作的「全統香豬油」,高雄市衛生局今(9)日開出裁處書,將對強冠開罰5000萬元。另外,衛生局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及同法第49條規定,今天將強冠公司負責人葉文祥移請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依法偵辦。

高雄衛生局長何啟功指出,強冠公司向屏東餿水油業者郭烈成買進原料240多噸,製成「全統香豬油」約700多噸,剩餘原料約44多噸已全數查封,並禁止任何生產程序。他指出,強冠產品於高雄有55家廠商使用,已回收3000多公斤,而由工研整合行銷公司向強冠進貨後製成的「合將香豬油」,高雄地區有67家廠商使用,已回收4000多公斤。另外,衛生局近3日稽查早餐店、夜市攤商等,未發現有任何業者使用由餿水油製成的香豬油。

針對強冠公司污染周遭環境,環保局長陳金德表示,強冠1年內3次放流水不符合標準,依法勒令停工,該公司原提出復工申請,但因私下繼續生產違反停工規定,遭環保局查獲後已移送地檢署偵辦,並駁回其復工申請。此外,大寮地區大眾企業疑似郭烈成上游,今日稽查發現該企業為違法地下工廠,除了將負責人移送地檢署偵辦外,並將開罰30萬元,並移送相關單位就違章部分予以裁處。

食藥署區管中心主任馮潤蘭表示,高市衛生局已要求強冠停業,並移送司法機關,不排除加重處份,其他未自行通報的業者,會請檢調調查。她呼籲,業者不要心存僥倖,由於此事件已造成傷害,食藥署也會根據事證,以最嚴格的方式處理。

不過,由於一罪不兩罰的原則,雖然衛生局祭出5千萬的行政裁罰,若之後強冠被司法判決後有不同結果,這5千萬則不一定能罰得成,但為了避免兩頭空,高市衛生局仍先開罰,並將強冠負責人移送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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