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馬英九丟鞋 台灣國成員無罪
「908台灣國」總會長王獻極與成員賴芳徵,前年在景美人權文化園區世界人權日活動,朝致詞的馬英九總統丟擲運動鞋和資料袋,被控違反集遊法、刑法強制罪。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王賴2人行為未造成活動中斷、停止,或妨害與會者的集會自由,判決2人無罪。
王獻極及賴芳徵,是在民國102年12月10日上午,以臨時來賓身分,到新北市新店區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參加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舉辦的「2012年世界人權日活動」。
馬英九總統應邀上台致詞時,王獻極接連朝馬總統丟擲2隻運動鞋,經隨扈攔下,並未砸中總統。
在場的賴芳徵見狀,也將人權博物館分送的資料袋朝馬總統丟去,但也沒丟中,2人被安全人員架離,事後新店警分局將2人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的強暴妨害集會、刑法強制罪起訴2人。
法官認為,王、賴2人除在馬總統致詞時,有丟鞋、丟資料袋行為外,並沒有以類似方式妨害集會人員辦理報到、參與集會暨活動流程進行等行為,2人行為雖不符當天活動宗旨,但沒有造成活動中斷、停止,也沒有妨害與會者的參與自由,不符集遊法妨害集會或刑法強制罪妨害他人行使權利的構成要件,因此判2人無罪。
沒錯!只要沒有扔中馬鹿大統領,不管扔幾百雙鞋通通無罪!
但如果萬一正中目標的話,那就要看「傷勢」而定!完全沒受傷的話照樣判無罪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