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再槓三星 谷歌成焦點
「華爾街日報」(WSJ)報導,蘋果公司和三星電子公司長久以來的專利糾紛上演最新戲碼,不過這回也許可視為是蘋果對決谷歌公司。
這場今天在加州聖荷西聯邦地方法院展開的審判彰顯,手機領域的戰線是怎麼劃分。蘋果公司(AppleInc.)與三星電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 )是智慧型手機最大製造商,獲取這項產業大部分利潤。
不過談到軟體,就是蘋果和谷歌公司(GoogleInc.)分庭抗禮的世界了。蘋果與谷歌占主導地位的作業系統,使他們掌握智慧型手機用戶花大部分時間用的應用程式(app)控制權。
蘋果在本案指控三星侵犯旗下5項軟體專利。三星反駁,已隨谷歌Android作業系統取得其中4項功能授權,而且谷歌早在蘋果申請專利前就在開發這項技術。
專利專家兼新澤西州羅格斯大學(RutgersUniversity)法學教授卡瑞爾(Michael Carrier)指出:「谷歌將具有比前案突出許多的中心地位。谷歌對決蘋果,使本案更像是相同地盤上的諸神之戰。」
這回審判影響比蘋果與三星2012年在相同法院對決更大。爭議中專利屬於較近期的手機機型,包括雙雙在2012年推出的蘋果iPhone 5和三星Galaxy S3。這些機型極為暢銷,因此任何損害賠償都將適用於更多手機。
蘋果總計想向三星索討約20億美元,比陪審團在前案判給蘋果的賠償金多逾1倍。
有利於蘋果的裁決恐迫使谷歌在Android中作調整。儘管機率不高,但三星或蘋果若輸掉這場專利官司仍有可能不得銷售侵權產品。
為協助捍衛三星,谷歌工程師預料將出庭反駁蘋果宣稱以iPhone開創新局的主張。主導Android開發的前谷歌行動事業負責人魯賓(Andy Rubin)被列為潛在證人。魯賓1989年至1992年效力蘋果。
專利戰爭 蘋果追殺三星不手軟
彭博報導,蘋果公司贏得與三星電子公司在美國的第1起專利訴訟戰,卻無法將這場勝利轉變為禁售三星智慧型手機,這可能使蘋果在和三星第2回合高風險攤牌中勝算降低。
陪審團成員遴選昨天在加州聖荷西的同樣法庭展開,這座法庭的陪審員2年前裁決三星(SamsungElectronics Co.)侵犯蘋果(Apple Inc.)專利權,需賠償蘋果10.5億美元。這項判決不足以說服1名聯邦法官禁止三星在美國販售其產品,蘋果將這視為比金錢賠償更重要的目標。
這次,蘋果把目標鎖定在三星較新型手機,且尋求兩倍的賠償金。
假使蘋果再度讓陪審員相信蘋果技術遭到抄襲,接著就能夠重新尋求禁售令。聖克拉拉大學(SantaClara University)法學院教授洛夫(Brian Love)指出,從承審的美國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在第1宗訴訟中兩次駁回蘋果的要求來看,那是不容易的事。
他說:「我必須想像蘋果的主要目標是取得禁令,讓三星相對新型的手機撤出市場。」他表示,蘋果必須率先在第1起案子獲得法院下令禁售三星產品,再利用這項禁令在第2起訴訟案贏得禁售較新型智慧型手機的類似命令。
蘋果主張Galaxy S3等10款三星產品侵犯5項專利,涵蓋iPhone和iPad採用的iOS軟體廣泛使用者介面設計,功能包括滑動解鎖、自動校正拼字,以及使用者在網頁或電子郵件內按號碼打電話,不必另外撥號的能力。
蘋果說,其他爭議專利涵蓋的功能包含搜尋儲存在不同應用程式(app)檔案內的文字,以及使用其他手機功能時更新app。
根據法院訴訟卷宗和聽證會上律師的說法,蘋果希望三星賣出每支使用侵權技術的手機賠償高達40美元,總金額為20億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