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之父接掌Mozilla執行長,宮力升任全球營運長
Mozilla董事會周一(3/24)宣布高層人事變動,指派JavaScript創始人Brendan Eich擔任Mozilla的執行長,即刻生效。原擔任亞洲區營運總裁暨行動裝置資深副總裁的宮力則接任營運長職位。
Eich原本就是Mozilla的共同創辦人,也是Mozilla技術長。Mozilla表示,Eich從1998年以來便一直密切參與Mozilla各方面的發展,同時專精科技、產品及網路領域,推動Mozilla迄今的成長,他與另一名Mozilla的共同創辦人Mitchell Baker將繼續合作。
Mozilla董事會成員Reid Hoffman指出,Mozilla為開放網路發聲,讓消費者與開發人員都能不受商業或利益導向技術的束縛,可自由的自我表達,Mozilla的組織與Firefox產品將協助平衡兼顧大眾利益的網路,而非一味迎合最高利益的目標。
JavaScript,一種直譯式程式語言,是一種動態型別、弱型別、基於原型的語言,內建支援型別。它的直譯器被稱為JavaScript引擎,為瀏覽器的一部分,廣泛用於客戶端的腳本語言,最早是在HTML網頁上使用,用來給HTML網頁增加動態功能。然而現在JavaScript也可被用於網路伺服器,如Node.js。
在1995年時,由網景公司的布蘭登·艾克,在網景領航員瀏覽器上首次設計實作而成。因為網景公司與昇陽公司合作,網景公司管理階層希望它外觀看起來像Java,因此取名為JavaScript。但實際上它的語法風格與Self及Scheme較為接近。
最初由網景公司的布蘭登·艾克設計。JavaScript是甲骨文公司的註冊商標。[5] Ecma國際以JavaScript為基礎制定了ECMAScript標準。JavaScript也可以用於其他場合,如伺服器端編程。完整的JavaScript實作包含三個部分:ECMAScript,文件物件模型,瀏覽器物件模型。
Netscape在最初將其腳本語言命名為LiveScript,後來Netscape在與Sun合作之後將其改名為JavaScript。JavaScript最初受Java啟發而開始設計的,目的之一就是「看上去像Java」[6],因此語法上有類似之處,一些名稱和命名規範也借自Java。但JavaScript的主要設計原則源自Self和Scheme[7]。JavaScript與Java名稱上的近似,是當時網景為了行銷考慮與昇陽電腦達成協定的結果。為了取得技術優勢,微軟推出了JScript來迎戰JavaScript的腳本語言。為了互用性,Ecma國際(前身為歐洲電腦製造商協會)建立了ECMA-262標準(ECMAScript)。現在兩者都屬於ECMAScript的實作。儘管JavaScript作為給非程式人員的腳本語言,而非作為給程式人員的程式語言來推廣和宣傳,但是JavaScript具有非常豐富的特性。
不同於伺服器端腳本語言,例如PHP與ASP,JavaScript主要被作為客戶端腳本語言在用戶的瀏覽器上運行,不需要伺服器的支援。所以在早期程式員比較青睞於JavaScript以減少對伺服器的負擔,而與此同時也帶來另一個問題:安全性。而隨著伺服器的強壯,雖然現在的程式員更喜歡運行於伺服端的腳本以保證安全,但JavaScript仍然以其跨平台、容易上手等優勢大行其道。同時,有些特殊功能(如AJAX)必須依賴Javascript在客戶端進行支援。隨著引擎如V8和框架如Node.js的發展,及其事件驅動及異步IO等特性,JavaScript逐漸被用來編寫伺服器端程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