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牠就別再 閃了 強光夜拍 小領角鴞嚇落巢
請不要再干擾牠們了!八卦山上1對育雛的領角鴞,連日遭到攝影者在夜間以強光拍攝,以致其中1隻幼雛落巢;消息傳出,彰化鳥會與彰化縣政府農業處保育科聯合動員,19日傍晚就到場守候、宣導,終於使得攝影者知難而退,不再上山使用閃光燈拍鳥。
保育科長尤勝輝指出,領角鴞屬保育類野鳥,攝影者夜間以強光拍攝育雛中的領角鴞,已嚴重騷擾到牠們的生態,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第16條規定,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每天上山運動的民眾指出,這對領角鴞在八卦山上的樹洞內育雛已有一段時間,母鳥每天站在洞口瞭望,原本大家都不以為意,只偶爾抬頭看一看,不料後來消息傳出,竟引來一大群攝影者扛著大砲相機來拍照。
這些攝影者白天只看到母鳥站在洞口不動,認為太無趣,知道領角鴞是夜行性動物,等到晚上才來,攝影人潮愈聚愈多,4、50人用強光照向樹洞拍鳥。
前天晚上,1隻幼雛因受強光驚嚇而跌落地面,幸好牠已有行動能力,又慢慢回到樹上;有民眾看不下去,通知彰化鳥會與縣府農業局,轄區派出所警方也到場與攝影者溝通,提醒他們注意相關法令規定,未獲善意回應。
彰化鳥會在理事長蔡世鵬與總幹事李益鑫號召下,昨傍晚動員鳥友輪流上山,帶著宣導牌在樹下守護。入夜後,有4名攝影者扛著腳架到場,見苗頭不對,悻然下山離去。
副縣長林田富下午首度上山時,剛好其中1隻幼雛探頭張望,與守在洞口的母鳥,形成溫馨畫面,幼雛可愛的模樣,民眾誇「卡哇伊!」林田富提醒攝影者,白天來拍也很好,別再等晚上使用強光來迫害這可愛的一家人。
只能說這種馬鹿攝影者應該要全部都用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第16條規定,最重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解決,不然天天到場守候、宣導,完全不是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