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歐盟達成和解,免付鉅額罰金50億美金

Google、歐盟達成和解 免付鉅額罰金

據華爾街日報報導,Google與歐盟在5日達成反壟斷和解協議,未來5年,歐盟允許Google在自己專屬的搜尋結果中推廣特定服務時,提供至少3條競爭對手的連結。而Google也能增加新服務或改變搜尋頁面,讓競爭對手將支付至少0.4美元以競標Google搜尋頁面中的位置。Google此項讓步也讓雙方纏鬥3年來的官司訴訟畫下句點,而Google也不用支付最多可達50億美金(1521億台幣)的罰款。

歐盟反托拉斯主管阿爾穆尼亞(Joaquin Almunia)表示,Google在經過了如此漫長的和解談判後,他相信Google提出來的新條件可以化解歐盟的疑慮。Google的讓步不會阻擋Google改善本身的服務品質,會讓Google公平呈現競爭對手服務的方式,並提供使用者真正的選擇。

當有記者問Google是否用別的方法逃避這項協議,例如改變網頁上搜尋結果的陳列方式,阿爾穆尼亞表示,這項協議也會預防類似的事情發生,如果Google真的改變了搜尋結果的陳列方式,那麼其他競爭對手的連結也必須跟著改變,因此不會有差異。

阿爾穆尼亞表示,Google必須在未來5年內遵守這一項和解協議,歐盟將指派一家獨立監督機構檢查Google是否做出破壞協議的事例。

華爾街日報報導中提到,這次達成的和解協議立刻遭到微軟(Microsoft)和諾基亞(Nokia)的抨擊,這兩間公司表示,Google這次所提出來的條件與前2次的提議相比,並沒有比較好,他們仍然會在競爭關係中處於劣勢。

這次的和解協議主要解決了歐盟提出的問題中最棘手的一個,即Google不公平的推廣自家服務;其他歐盟曾提出的問題包括未經許可複製其它網站的內容、迫使出版商簽署排他性協議以及勸阻客戶使用其他廣告網站等,Google在前2次的協議中已經達成共識。

歐盟在2010年開始陸續接到包括微軟等超過10多家公司的指控,認為Google利用在搜尋引擎的主宰地位推廣自家服務如Google News及Google Finance等,因此歐盟在2010年10月開始對Google展開調查。

雙方在3年來的談判過程中數度交手,2度和解談判破局,Google曾提出和解條件及和解賠償金,但是雙方並未達成共識。去年歐盟延長Google的回應期限,並要求提出更好的和解條件,甚至在今年1月下最後通牒表示,Google「只剩最後一次機會」,雙方在5日達成和解協議後,也代表Google得以避免歐盟的正式深入調查,以及不用支付最多可達50億美金的罰款。


嘿嘿~歐盟肯定是被騙了!光是只有在歐洲地區才有這種改變,哪有什麼太大差異!

至於「遭到微軟(Microsoft)和諾基亞(Nokia)的抨擊」說的也是廢話!微軟可以只在自己家的Bing裡面猛打一狗票微軟各種爛產品、Nokia沒人要買Windows手機、Xbox one的各種廣告啊~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

Google與歐盟和解 官員批評

彭博社引述兩名知情人士說法報導,歐洲聯盟(EU)競爭事務執委阿爾慕尼亞化解和谷歌公司(Google Inc.)3年來糾紛的協議,今天在會議上遭兩名歐盟官員批評。

這些因會談不公開而要求匿名的消息人士透露,歐盟司法事務執委芮丁(Viviane Reding)和主導金融服務政策的巴尼耶(Michel Barnier)在例行會議上告訴阿爾慕尼亞(Joaquin Almunia),他們不滿意他處理上週和解的作法。

谷歌上週在和解協議中承諾,將顯示敵對搜尋服務的結果,藉此躲過歐盟罰款以及對其搜尋結果是否歧視競爭網站的任何調查結果。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去年也放棄類似調查。

其中1名消息人士指出,阿爾慕尼亞被批評的地方,是沒有和對手與客戶測試谷歌的最新提案、未能在接受谷歌承諾前徵詢其他執委,以及擔心谷歌新聞服務中內容使用的出版商得到的選擇。另1人則說,過去1週這些執委已被反對這項協議的團體密集遊說。

阿爾慕尼亞的發言人科隆班尼(AntoineColombani)在電郵聲明中表示:「阿爾慕尼亞向其他執委提供谷歌反托辣斯調查的最新進展狀態。他詳盡解釋谷歌的提案為何化解我們的疑慮,以及接下來的步驟為何。」

谷歌駐布魯塞爾發言人費尼(Al Verney)未立即回應採訪電話與電郵。記者在會後無法立即聯繫上芮丁的發言人,巴尼耶的發言人休斯(Chantal Hughes)則謝絕置評。

阿爾慕尼亞在致函微軟公司(Microsoft Corp.)等18家向歐盟投訴谷歌的企業與團體後,必須請其他執委讓這項谷歌和解案具法律約束力。他上週表示,他們的說辭不會改變他和谷歌和解的心意。

這項協議將讓歐盟最受矚目的反托辣斯案之一落幕,與此同時,阿爾慕尼亞試圖在10月底卸任前,和俄羅斯天然氣公司(OAO Gazprom)、三星電子公司(Samsung Electronics Co.)與Visa歐洲公司(VisaEurope Ltd.)達成類似和解。

違反這類協議的條款,罰款最高可達全球營收的10%。


沒錯!就算Google乖乖照辦,頂多只有在歐洲地區有一點點影響而已,還不如直接「罰款最高可達全球營收的10%」拿到$$來分還比較實在!

🍎たったひとつの真実見抜く、見た目は大人、頭脳は子供、その名は名馬鹿ヒカ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