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g亂扣款?遠通自列十大案例說明
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因頻傳eTag扣款烏龍,使得遠通電收天天登上媒體版面,消基會今(16)日痛批遠通電收一路走來,始終讓消費者失望,甚至不排除呼應網友,號召消費者一起退租eTag。對此,遠通列出十大案例一一說明。
在扣款亂象、查帳困難,程式系統設計問題多方面,遠通列出媒體報導案例,強調「計程轉換初期ETC個案」,遠通電收均逐一查證及改善,並將繼續努力提供更好的服務品質。
包括:一、羅東路段疑似多扣款,遠通說,經查明為誤解,實無多扣款。
二、eTag測到國道最速車時速1000公里狂飆,遠通說,國五北上43.8K及宜蘭匝道北上R14.3K 實際2個門架相距不到2公里,因門架公里數標示不清,民眾恐誤解公里數的差距為29.5公里,致有行車時速1000公里狂飆。
三、民眾聲稱兩車一起上下國道扣款竟差2元,遠通說,經查明用路人其中一台車確實有行經霧峰-中投門架,扣款自然會差2元。
四、eTag亂扣款?與門架里程數兜不攏,遠通說,電子收費門架標示之里程數為門架所在里程而非用路人行駛距離,高公局已澄清以交流道間距計費。
五、民眾反映少扣國三北84.6K門架 (竹林-關西服務區),遠通指出,實際通行費金額,將以交易檢核及日歸戶扣帳後金額為準,已在遠通查詢網頁備註說明。
六、民眾表示去程沒走國道,回程才走國一 (大華系統-東湖 ),遠通說,經查明用路人早上確實有行經五堵-大華系統。
七、民眾指稱車輛行駛在宜191甲竟被國五門架感應,遠通說,經查明用路人當日確實有行經宜蘭-頭城。
八、民眾指稱遠通超收帳款(聲稱僅行駛燕巢-竹崎),遠通說,經查明用路人上午確實有行經岡山-鼎金系統。
九、車輛位於澎湖竟遭扣款,遠通指出,因為實際行駛國道車輛之車牌磨損導致將車牌B判定為6,已將車列入管理名單,並提送高公局處理。
十、車輛行駛於南投,但卻在國道汐止段遭扣款,遠通指出,因為實際行駛於國道車輛之車牌塗汙導致將將車牌F判為E,已將車列入管理名單,並提送高公局處理。
車牌型eTag非為新技術 遠通已進行技術驗證與評估 101年09月03日
【台北訊】遠通電收表示,有關車牌型eTag產品相關研究,此非為RFID領域內新技術,於國內外均早已有相關專家進行此方面涉獵與研究,遠通也在半年前已進行各種RFID車牌產品的技術驗證與評估 (包括國內外的不同產品),RFID任何技術演進與產品精進,遠通電收皆會精益求精追求創新。
eTag上線以來,申裝量已超過110萬,遠通電收針對國內用路人使用環境,推出的車窗型與車燈型兩款eTag,獲得用路人的高度接受。遠通電收內部也秉持精益求精態度,持續關注RFID領域中eTag應用與創新發展趨勢;有關車牌型eTag運用技術,遠通電收表示,此於RFID領域中並非屬新技術,半年前遠通即已掌握,惟若欲實際應用在國道ETC上,除須通過遠通內部嚴謹的技術測試與驗證後,重要的是更須經過第三公正單位查核驗證與主管機關高公局查核通過後,始能正式運用在國道ETC上。
根據實測,eTag在180km/hr高速下依然能通過收費站成功扣款,有關目前在收費站的增開車道需要降低速限至50km/hr以下,乃因為受限新增ETC車道之車道寬度不足,僅能符合下速限至50km/hr要求,因此速限與既有ETC車道不同;遠通電收表示原有之ETC車道,因該車道的有進行收費車道寬度調整,並於完成車道寬度調整工程後,依據車道寬度並從用路人行駛安全性考量,限速可達70公里/小時。遠通公司特再提醒ETC用戶,增開之收費站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高公局考量免費eTag上線ETC利用率快速提升,若再進行相關車道調整工程將會使增開車道時間延後,除影響用路人便利外,對收費站交通亦有不利影響。此外,現階段距離計程收費之時程已相當接近,進行收費車道寬度調整,效益待考量,故維持速限50km/hr。
遠通公司強調,為加強ETC車道有不同之速限,除已加強宣導外,並於地面繪設2組以上「速限標字」及在「票亭安全島增設放大型速限標誌」。遠通公司再次提醒,新增設之ETC車道,其車道與目前現行人工收費車道相同,為維護行車安全,請依限速(50公里/小時)指示行駛,進入收費站區並預為減速,依不同繳費方式循序過站。
eTag惹議 葉匡時:去留由長官決定
國道收費系統上路後問題多,引發民眾強烈批評。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16日)要求交通部對高公局做出行政懲處,高公局長曾大仁也多次向交通部長自請處分。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他還在思考要如何懲處,目前沒有確切回答;至於自己的去留,則交由總統及行政院長決定。
交通部長葉匡時表示,遠通電收在APP處理出現嚴重缺失,高公局也誤信遠通的說法,這些部分確實有檢討空間。對於行政院長江宜樺要求對高公局做出行政懲處,高公局長曾大仁也多次自請處分,葉匡時表示,他還在思考要如何懲處,目前無法給予確切的時間及懲處的程度。
eTag問題不斷,加上近日爆出宴請風波,媒體問葉匡時是否會請辭。葉匡時表示,他的去留交由總統及行政院長決定。他說:『(原音)關於我個人去留問題,基本上當然是由院長、總統來決定,我個人一定是努力去做好該做的工作,我希望我能夠在這個時候專心的把交通部很多的問題能夠一一解決。』
此外,對於是否會跟遠通電收解約,葉匡時強調,解約會付出相當大的代價,可能會進入漫長的訴訟過程。現階段他認為若遠通再出現重大違失,將給予嚴厲處罰。葉匡時也呼籲遠通應牢牢記住自己是服務性質的公司。
反正eTag是「馬鹿官商勾結」的產物,想也知道應該要全民抵制,絕對不使用,直到馬鹿朝廷道歉,負責人全部下台,願意全面翻新改善為止!![]()
早在「101年09月03日」就有寫「車牌型eTag產品相關研究」沒有研究出來,就隨便亂上路!
難怪下場悲慘!![]()
